第2节

  “光明神在上!”金发男人吃了一惊,倏地侧回身向艾泽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压低了声音说:“你不能在这儿这样大声嚷嚷!听着——这里可是冥蛛的巢穴,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间它竟然不在老巢里,可要是它现在回来的话我可没法保证能带着你一起全身而退!”
  艾泽有些傻眼:“老兄你胡说八道些什——等等……你说冥蛛?”
  “冥蛛艾泽里安!这儿是它在沼泽地深处的巢穴!”男人又一次露出了疑惑的眼神:“噢,该死的,你难道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抓到这儿来的了么?”
  冥蛛什么的……
  沼泽深处的巢穴什么的……
  以及从刚刚开始他就对自己身处的场景那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艾泽只觉得自己心里咯噔一声,一睁眼发现自己不在自家床上时那种整个人都不好了的感觉又出现了。
  如果冥蛛这个设定不是遍地都是的话……如果不是所有的冥蛛老巢都在沼泽地深处的话……感情他这是真穿越了——还是穿越到了他昨晚刚看完的那篇玄幻小说里去了?!
  卧!了!个!大!槽!
  艾泽猛地伸手拽住男人的手臂:“你是谁你叫啥快告诉我你的名字!”
  千万不要是拜伦——
  不知是不是把艾泽脸上的惊惶当成了他对冥蛛艾泽里安的恐惧,男人忽然一松紧锁的眉头,居然朝艾泽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我是拜伦·赫斯特,是接了冒险者公会的任务来讨伐冥蛛艾泽里安的剑士。”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别担心,我会尽我所能,带你安全地离开这里的。”
  剑士的笑容和他手里短剑发出的莹白光芒仿佛像是带着安抚人心的魔法,几乎能让所有看见这一幕的人镇定下来。
  艾泽一瞬间就意识到拜伦对他施展了精神震慑魔法,这个是原著作者给拜伦这个光明神选中的虔诚信徒开的金手指其中一个——不用念咒语、零损耗,还没有副作用的精神魔法,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对人的精神层面造成一定影响。
  拜伦是个正义感极强的剑士,基本用这招都只是为了安抚人心而已。
  当初艾泽在看的时候就吐槽过这个金手指:这金手指开得让拜伦简直就好比是个随身携带了镇静剂的医生,一有不对就给你biu地来一针,亮点是几乎百发百中,无声无息,关键还是完全无痛哟亲!
  虽然非常感激拜伦的一片苦心,只是此刻的艾泽不凑巧地就是那个杯具一般的例外。
  艾泽刚察觉到自己穿进了一本书里成为了新世纪倒霉蛋一枚,内心惊吓值早已爆表,根本超过了拜伦的精神魔法所能安抚到的程度。他丝毫没把拜伦后半句的承诺听进去,事实上,要不是还有一丝理智残存告诉他这还是在冥蛛的老巢,艾泽觉得自己势必会在此刻化身咆哮之神马教主——
  为毛穿越到一本书里这种荒诞事会发生在他身上嗷嗷嗷嗷嗷!!!
  ☆、第02章 原著
  《异世风云》——艾泽昨晚睡前看的书。
  这书的大概内容就是两兄弟加一个妹子三人行打妖怪(不对),结果打到一半哥哥黑化了带着妹子把弟弟和妖怪一起打死了的故事。
  艾泽打心底里地认为那个作者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一定受了什么刺激,自己坏掉了,所以小说里的人物也跟着坏掉了,否则这小说到最后结局不会那么扭曲,其报社程度令看完整个小说之后的艾泽简直就想给那作者糊一脸翔——这么三观不正的小说居然还出版了什么的,简直没天理啊!
  艾泽将同情的目光投向了领着他小心翼翼地朝外走着的拜伦。
  拜伦·赫斯特,27岁,除了刚刚他自称的剑士身份以外,他还是奥拉克帝国的直系王族,10岁时被发现拥有聆听光明神神谕的能力,自此被冠上了光明神眷属的头衔,不负众望地作为光明神虔诚的信徒长大成人,性格温柔善良,为人正直且充满了正义感,对于自己许下的承诺和誓言则必定遵从,言出必行。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个光明神的眷属、上天的宠儿会继承奥克拉帝国的王位,娶上一个同样温柔善良的王后,生几个可爱的孩子,在光明神的祝福之下结束一生。
  只可惜他遇到了任性自私的没落贵族伊薇特——因为爱上了曾经是青梅竹马的伊薇特,一个前途似锦的出色好青年,就这样从光明大道上拐进了弯路,一走就走得把自己一条小命也搭了进去。
  是的,拜伦就是这书里那个可怜的弟弟,被自己深爱的妹纸和敬爱的双生哥哥给害死了的那个倒霉蛋。
  艾泽其实是很喜欢这个角色的,小说在进行到结局的时候拜伦被作者写挂了,艾泽别提有多纠结了。这个人物几乎就是整本书里唯一的一个正常人,他还以为到最后会有什么逆转的情节出现,结果没想到那作者一心报社,把唯一的好人给整死了。
  然而,他现在穿到了这书里,是不是意味着他能改变这个苦逼倒霉蛋的命运呢?
  艾泽正琢磨着,忽然见走在前方极近处的拜伦一伸手把他拦在原地,微微侧头朝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让艾泽跟着他一起半蹲下身之后,拜伦比了个“前面好像不太对劲”的手势。
  那一瞬间艾泽寒毛都竖起来了。
  毕竟这地方是冥蛛的巢穴,先前从拜伦的口中也得知,不知为何冥蛛并不在老巢之中,如果在此刻和冥蛛正面对上的话可就倒霉大发了!
  从它的巢穴内部那张巨网就能知道它的体形是有多巨大,更别提艾泽是看过小说原著的,他很清楚书里对冥蛛是怎么描写的——作为一个已经妖魔化了的蜘蛛,它除了身怀剧毒,还和人类一般拥有智识,生性非常狡猾。
  此外,和普通蜘蛛不一样的是,它除了口器中有着剧毒以外,每条蜘蛛脚的末端是呈现尖锥形的利刃,同样具有剧毒,在它捕食的时候则会将利刃插`进食物的体内同时注入毒液,这使得它的每一次移动都显得异常的危险。
  而最重要的是——人们之所以将它称为冥蛛,除了因为它吞食了大量生命以外,还因为它的固有属性——暗属性。
  冥蛛吐出的蛛丝带有暗属性,具有极强的侵蚀性,一旦沾到一点而不立刻接受光系治疗术的话,蛛丝会从接触面开始腐蚀皮肉——即使立刻拍掉也没有用处。
  艾泽的心头忽然略过了一个不太好的念头。
  拜伦带着他往外走的这一路上全是火烧蜘蛛网的痕迹,刚才在冥蛛的巢穴中心也是看见拜伦烧了蜘蛛网才敢行动,可艾泽从穿越过来睁眼开始,就毫无防护地各种和冥蛛的蛛丝各种做亲密接触,可是……
  艾泽把手上脏脏的污渍随手往裤子上一抹,就着拜伦短剑上散发出的光芒迅速地瞅了一眼自己的手——看上去嫩嫩滑滑的,貌似比自己在原来世界的时候皮肤还要好。
  他猛然想起了什么,反手再一次去摸自己的衣服。
  和第一次他摸到自己破烂衣服而感觉很倒霉的想法所不同,这回的艾泽感觉自己隐约猜到了什么,也是这一瞬间他才慢n拍地反应过来拜伦最初看见他时为什么要问他身上是不是有防护法器了——
  照理说,他这个在蛛丝上各种打过滚的人,应该已经被腐蚀得连骨头都不剩了才对……
  可艾泽除了衣服被腐蚀得破破烂烂以外,全身上下就连个擦伤都没有。
  ……等等…………
  拜伦在原著中深入到冥蛛巢穴中执行讨伐任务……有扑空吗?
  艾泽忽然打了个冷颤。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从刚才起就一直被警戒中的拜伦凝视的方向探出了一个身影——那是一个有着棕发色的高个子男人,穿着和拜伦一个样式的轻甲,一手拿着一柄短枪,另一手则是一面轻型圆盾。
  看到棕发男人的瞬间,艾泽敏锐地察觉就在他跟前的拜伦松了一口气。
  “西蒙!”拜伦立刻起身迎了上去:“你可真把我吓了一大跳!瞧瞧我找到了什么——一个幸运的生还者!”
  年轻的剑士侧身让开,让自己的双生哥哥看向他的身后。
  瞪大了眼睛的艾泽迎上了西蒙·赫斯特的目光。
  没错,这个一身轻装打扮的骑士是拜伦的双胞胎哥哥,最后把自己弟弟害死的元凶之一。
  原著的开头就是这两兄弟在冒险者公会接了讨伐冥蛛的任务,跑到这儿来埋伏了整整一个月,完全摸透了冥蛛的生活习性和作息规律之后,前后包抄杀进了冥蛛的巢穴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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