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秦红颜一震,她万万没料到自己的秘密会如此轻易地被沈盛年发觉,*被揭穿的狼狈让她面皮阵阵发紧。
其实沈盛年想要在洗手间隔间做并不是临时起意,也不是贪图一时新鲜,他不过是想要牵出秦红颜的真心,他要让她学会珍惜自己。
沈盛年深知此刻的自己对秦红颜而言是个躲避风浪的温室,她待在他这个温室里,享受着最安稳的照顾,日子久了成了习惯也就不再珍惜。
他只有时不时将她推出温室,令她感受酷夏与寒冬,她才能觉出自己的好。沈盛年了解秦红颜,她心里仍旧有奚欢,如果自己只是当个好好先生陪伴在旁,奚欢有稍微的动作她便会被轻易勾走。
他落后了这么多年,也只能剑走偏锋,多使险招才能制胜。
沈盛年说得没错,秦红颜确实是将奚欢所赠的佛珠藏在书房的抽屉里,每天晚上,她都会取出来摩挲一番,檀香在指尖上留下幽静的气息,全是回忆的味道。
对于奚欢,她仍旧是放不开。
秘密被揭穿让秦红颜觉得像是浑身衣服被撕扯开来,她不禁恼羞成怒:“我们之间并不是情侣的关系,我怀念谁与你无关,并不需要向你解释。”
沈盛年像是要笑,然而努力许久,嘴角最终也没逼出笑的弧度。
“我唯一的愿望只是……想要你对我仁慈一点。”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一双眼睛像是敛住了所有的感情,黑得摄人魂魄。
秦红颜不敢再看,只是移目望向路旁的车。夜色太浓,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车灯快速移动,碎出光华。
久久没有得到沈盛年的回应,秦红颜再度回头,却只看见他逐渐远去的背影。
这是第一次,他率先离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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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盛年有个怪癖,他总喜欢在秦红颜看电视或者看书时贴在她身边,趁她不备抬起那双玉足,抱入怀里,随即开始为她修剪指甲。他低头的动作是那般认真,仿佛手里握着的是一尊价值连城的翡翠足。随后,打磨,刨光,涂底油,涂指甲油,一一为她细致完成。
秦红颜看着总觉得有些心惊胆战:“你有恋足癖?”
“是啊,我恋你的足,恋你的手,恋你的头发,恋你的指甲,恋你的所有。”沈盛年说着俯下身子亲吻她,总结道:“我有恋秦红颜癖。”
他的呼吸清新带着薄荷的味道,令她闭上眼,心中暗暗想着:恋秦红颜癖,倒是个不错的新词。
作者有话要说:重点:因为之前有段落重复,已经删除,用新增小剧场代替,希望大家喜欢。
1今天量比较少,明后天多更些。
2今天遇到事,心情很不愉快,似乎这个月很不顺啊,苏珊大妈不是说巨蟹顺吗,到底怎么了。
3大侄子开始发力了,夺心行动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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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6)
秦红颜独自走回了家。
打开门,家里漆漆黑黑,透着冰冷与孤寂。手指摩挲到墙上的开关,“啪嗒”一声,灯便亮了。她家的灯向来瓦数很高,打开后便亮堂得直至刺眼。
稍稍闭目适应了这番刺目后,秦红颜久久站立于门边,似乎在等待着谁微笑着拿着一双舒适软绵的拖鞋走来,接过她手里的包。
等待许久,房间里也没有动静,秦红颜才恍悟,那个人在刚才已经走了。
习惯果然是可怕的东西,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如今只剩下一个,她便开始有些牵肠挂肚。
收拾起那些碎末的思绪,快快洗漱完毕,秦红颜换上睡衣躺入被褥。可刚一进入便感觉到来自被褥那厚重的冰凉,浑身不禁打了个寒战。她怕冷,入冬之后沈盛年每每都会先她一步进入被褥,用体温为秦红颜将被褥暖得温热。待她再进去,只觉温度适宜,遍体舒适。
可无人的被褥吸了一整天的寒冷,需要用人的体温去暖,沈盛年每次躺进去时都会颤抖着牙齿开玩笑:“搁古代,我就是那暖chuang的通房丫头,你就是那可以对我随便乱来的大少爷。”
估mo着被褥暖和了,他再对着秦红颜眨眨眼,语气暧昧地道:“上来吧,别客气。”
当时的秦红颜只觉得哭笑不得,然而如今想来,竟是有几分怀念。
关灯后的屋子安静得过了份,她连自己的呼吸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秦红颜睡不着,满脑子里都是回忆。
映着的全是关于沈盛年在这间屋子里的身影。
习惯确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她想。
沈盛年离开的时候恰好是年末,公司里要总结盘点的工作很多,秦红颜忙得晕头转向。她很庆幸这段时间的忙碌,至少可以让她暂时忘记沈盛年的离开。然而上班的时间是安全了,可下班后她回到家,里面始终有沈盛年的身影:他围着围裙在厨房做菜,他蹲坐在客厅地板上玩着电脑,他趁着她工作时为她按摩脚底。
诸如此类,种种种种,全都不断在秦红颜脑海里显现。
奚欢已经从她的生命里离开,乔悄也远在他方,秦红颜精神上唯一能依赖的便是沈盛年。可是如今,就连他也不见了,秦红颜将孤独感受了个彻底。
虽然之前的秦红颜很想将沈盛年驱逐出自己的生命,然而她潜意识里却始终觉得他不会离开自己。人都是矛盾的,也是贱性的,沈盛年的这种死死纠缠虽然令秦红颜感觉到烦恼可怖,但另一方面又给予了她一定的安全感——她内心深处很确信,这个人不会离开自己。
仔细算算,自从那次在ktv分别后,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沈盛年始终没有联系她。虽然之前他们分开过更长的时间,但那时都是秦红颜将他赶走。
而这次,是他主动要走。
秦红颜懂得沈盛年的心思,他开始说要两人没有关系不负任何责任地在一起不过是顺着她的意思,而他的心里一直有着绮念——他想要和她在一起,名正言顺。
所以他一步步地想要探寻,想要让他们的关系更近一层。
然而秦红颜却一直在逃避,因为她的心里还有奚欢的影子,也因为她与沈盛年的年龄差距。
秦红颜知道自己是自私的,所以她时刻注意提醒沈盛年关于两人之间的无责任关系,并且也从没在他面前隐瞒过自己对奚欢的怀念。她以为自己能心安理得地享受沈盛年的照料与陪伴,又不用担负任何的责任。
可是久而久之,沈盛年对她这种态度开始不满。他期望得到更多,但她又不愿意给,所以他们之间发生了争执。
红颜原本以为自己度过了这段时间便能对沈盛年放手,可是她似乎太过高估了自己。生命里一旦有人进驻,再抽出那个人,心里始终便是空荡的,每逢夜晚就能听见风从心中穿过的声音。
她更加孤独。
事情究竟是怎么到了这一步的呢,秦红颜感觉到深深的苦恼。
时间飞逝,转眼便到了春节前夕,工作结束,公司正式放假。这天,公司的员工大多提早下班回家过节,而秦红颜却不慌不忙地将工作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
她确实是不用着急的,因为在这个城市,甚至是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会等待她的家人。
唯一陪伴她的沈盛年,已经离开,至今毫无讯息。
秦红颜不是没有想过去找沈盛年,然而她清楚,沈盛年的意思很明显——如果她要他回来,那么她必须要默认他们的关系更近一步。或许不是情侣,但至少也不能随意地在对方面前怀念曾经的情人。
虽然这只是一小步,可秦红颜抬起脚,却始终不敢踏出。她很清楚,只要原则被打破,他们的关系究竟会如何发展便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秦红颜了解沈盛年那志在必得的性子,她害怕事情会一发不可收拾。
思绪拂动,以至于手上动作也慢了,当回过神来时,秦红颜才发现整个公司安静得过了份,似乎只剩下她一人了。
秦红颜觉得自己应该得到“工作狂”的外号,可公司的其他人私下却称呼她为“秦师太”。因为她的冰冷无情以及枯燥无味的私生活。他们甚至怀疑她是有心理问题,否则怎么可能入公司这么几年居然会下班就回家,从不去夜店,从不见男友接送?
秦红颜想,要是他们知道自己曾经在家里养了沈盛年这样一只身强力壮的青春娇嫩的小狼狗,不知又要排遣给她什么外号了。
这样想着,秦红颜便走到了公司大门前。整座城市已经下了将近三天的雪,此刻小雪纷纷扬扬,如飞絮般飘落,整个世界银装素裹,有种冰冷的妖娆。
秦红颜看得入了神,没料到身边有人接近。直到那人清清嗓子,秦红颜才回过神来。
侧头一看,原来是小狼狗他叔叔。
沈昂望着漫天的雪景,微笑道:“秦助理还没有走?”
沈昂待秦红颜的态度向来是礼貌而疏离,这些年来,他始终没有给予她信任。但同时,也没有给过她难堪。
其实秦红颜有时也很好奇,沈昂身边的助理从来在他身边都待不长久,因为他很清楚付磊控制着人事部,寻给他的人基本上都是来监视自己的。所以沈昂对这些人向来不给予信任,而且待到一定时间便会逼得他们自动离开。可秦红颜却是个例外,虽然沈昂同样不信任她,可跟她在工作上却始终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这才令她能够长久在公司待下去。
秦红颜有时也会暗自猜想,沈昂不将她逼走,究竟是因为她还算是尽职尽责,还是因为沈盛年的缘故?
此刻的秦红颜来不及思索出答案,只是淡淡回道:“沈经理不也是一样现在才走?”
“这么大的雪,路滑得很,还是我送你回去吧。”沈昂望着天空落下的飞雪,眼睛始终不曾落在秦红颜身上。
秦红颜本想拒绝,可是转念一想,沈昂也不是热衷于社交的人。他这么做,肯定是有话想要对自己说。秦红颜知道,他跟她之间谈论的话题永远只有沈盛年。秦红颜向来不愿意沈昂参与到他们的关系之中,可也清楚,沈昂这只狐狸必定已经将自己与沈盛年之间发生的事了解得清清楚楚,所以也用不着掩耳盗铃。
她沉思片刻,也就应了,跟着沈昂上了他的车。
道路上有融雪,到处都是水渍,沈昂向来稳重,便将车开得极慢。
秦红颜转头望着窗外的雪景,心里只映出了一句话“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正想着,沈昂忽然问道:“最近你有见到盛年吗?”
早知道他会提及这个名字,秦红颜也没吃惊,简单回答道:“没。”
除此之外,并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沈昂并没有在意她的冷漠,继续道:“他这个孩子,性子确实古怪有时也不讨喜。不过有一点倒是好的——你对他好,他就会十倍对你好。”
秦红颜仔细思索了番,发现自己似乎从没有为沈盛年做过什么事。唯一一次为他买了生日礼物,结果因为得知他在她家安了微型摄像机,便气得摔了那台笔记本。
她对他根本算不得好,倒是在气恼之下还扇过他耳光。按照沈昂的意思,他长久得不到她的好,失望层层累积下便离开了?
沈昂似乎有读心术,竟看得懂秦红颜的心思,继续补充道:“当然了,所谓‘好’的定义在他的思想里与别人不同。常人所谓的‘好’就是生活上的体贴照顾,物质上的辅助给予,或者是感情上的嘘寒问暖。可在他的世界里,却不是的。”
沈昂似乎是故意将话说了一半,就在这里停住。
秦红颜当然明白沈昂的心思——他要她将话问出来。
但秦红颜偏偏就是不问,为什么他们叔侄二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控制她呢?
沈昂也没有跟秦红颜抬杠的意思,在又一次经过一个红绿灯时,他主动解释道:“盛年所谓的‘好’,就是只要他爱的人,心里也想着他。即使那个人什么也不做,只要有他的位置,只要懂得他的心,那就是对他好。”
因为车在红绿灯前停住,窗外的雪景从移动忽地静止。与此同时,秦红颜回忆的画卷却展开了。
是的,沈盛年要的也就是如此,可是她却怎么也不愿意给他。
他要她的心,要她心里的一个位置。但秦红颜害怕,别说那个位置一直有奚欢驻扎,就算是奚欢离开了,她也不敢再放人进去。
因为等到感情消逝,世事生变的时候再将那人□□,必定会痛不欲生。她不想再受伤,所以宁愿不要再开始。
沈昂说了这番话后,就安静下来,直到将秦红颜送到家门口,他也再没有说一个字——他想说的,已经完成了,剩下的只留待秦红颜去想。
秦红颜回到家里时还没到傍晚,可因为是冬季,天黑得早,此时屋内便已是阴黑。
她没有开灯,只是坐在沙发上饮着红酒。红酒冰冷,灌入胃里,那冷便顺着胃注入血液,直接递到了四肢百骸。虽然屋子里开着暖气,可她还是冷得牙齿打颤。
秦红颜明白,那是一种从心底蔓延到身体的孤独的冷,她需要人陪伴。沈盛年离开已经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她已经忍受了一个月的孤独。
曾经秦红颜在美国时经历过更加长久的孤独,可那时候,她的心里有奚欢这个依赖,所以尚可忍受。而如今,没有了奚欢,那种没有依赖的孤独使得她就如同沙漠中迷路的旅人,终将被绝望的沙给掩埋。
都说酒是越喝越暖,然而秦红颜却越喝越冷,即使将暖气开到最大,也不能抵御那种冷。
秦红颜抱紧双臂,黑暗寒冷孤独让她置身炼狱,她心中生出了可怕的渴望。
她渴望一个怀抱。
她渴望有人能牢牢抱住她,有健壮的手臂,有温暖的xiong膛。
为此,她宁愿将灵魂出卖给恶魔。
秦红颜终是下定了决心,她放下酒杯,用微微颤抖的手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