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重生:快穿全能女神 第13节
“白二小姐的那首《水调歌头》我甘拜下风,”叶韶华拂袖起身,“二小姐说的很对,才女这个称号我受之有愧。”
她看了一眼棋局,然后叹息一声,“也罢。”
似乎看出了叶韶华的动作,叶怀瑾等诸多学子目光一凝:“等等!”
然而这一句说得太晚了,叶韶华伸手一拂,桌上的遗世棋局就这么被毁于一旦。
然后翩然离去,等皇帝等人下来之时,只看到好几个棋艺爱好者拼命的还原刚才的棋局。
白蓁蓁还站在原地,她越想越觉得不可能,然后拿起棋子又自顾的摆了一个无解的棋局,“是了,是这样了,这才是对的!”
众人一看,只见她又摆了一道迷局,这种棋局,一般人一辈子都算不到,哪里像是白蓁蓁,几乎翻手间就是一个。
这棋局就算是现代也是无解了,它本就是一条死路,是现代那个天才少女围棋手在国际赛上打出来的棋局。
当时震惊了整个围棋界,那个天才少女是最有希望解出来的人,只不过她死了,所以这是真正的迷局。
刚刚那棋局连天机子都解不出来,白蓁蓁不相信叶韶华能解。
她渐渐被自己说服了:“这个棋局才是对的,我不相信叶小姐能解出来!”
周围的学子还有刚来的皇帝等人,直接看呆了。
天机子在知道叶韶华解了棋局之后,就追着叶韶华离开。
皇帝看他的样子低声提议让他收叶韶华为徒,留在京城,天机子拒绝了。
一时间白蓁蓁风头无两,虽然跟前世不一样,叶韶华并没有被她踩在泥地,但名声也是打起来了。
三皇子看着她,怅然若失。
叶韶华是朝国舅府的门外走去,身后跟着一贴身丫鬟。
没想到在长廊的时候,碰见了一个明黄色的身影。
“太子殿下!”叶韶华的丫鬟立马躬身。
叶韶华想起来了,这就是原文中的病弱太子,最后想要谋反被三皇子跟白蓁蓁联手除掉的太子皇甫云峥。
“太子爷,是相府小姐。”身边的太监尖着嗓子道。
闻言,太子只是摆手,连头也没抬,只是自顾的逗笼子里的鸟。
他对这个名满京城的叶韶华并不感兴趣。
而白蓁蓁回去之后,对没有将叶韶华踩在脚下而不甘。
“你说天机子收了叶韶华为徒?离开了京城。”白蓁蓁指甲几乎嵌入掌心。
白千户冷笑一声,“这个天机子真是没有眼光,你天赋这么高竟然不教你!”
“没事,”白蓁蓁冷静下来,“不用在意他们。”
叶韶华以为自己只是围棋比她高吗?那她就是真的大错特错。
她白蓁蓁虽然是学围棋的,但是她是现代人,她根本就没有打算以围棋扬名,她最重要的财富是来自现代的知识!
现代随便一样东西拿到古代来,都让这群没有见识的古人害怕!
叶韶华,你如果以为跟在天机子身后就能比得过我,就真是天真,现代几百年的高科技跟成熟的管理,岂是一个古人能比拟的?
白蓁蓁很清楚她只是将军次女,叶韶华的父亲是当朝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所以要替原身报仇,必须要强大自己。
白蓁蓁利用现代的知识开了一个风雅楼,因为独特的管理方式还有菜色,最重要的是引进了很多新调料,这个风雅楼立马火了起来。
她也知道凭自己一介商人无法与宰相府抗衡,当朝太子庸碌无为,只有三皇子有成为一国之君的风范。
最重要的是,三皇子跟相府是一个阵营,只要让三皇子当上皇帝,不与相府来往,相府自然无法站脚,叶韶华也就靠相府而已,到时候相府没了,叶韶华也就没有了依靠。
想到这里,白蓁蓁女扮男装去找了三皇子合作,而三皇子也没认出来面前这个商人是被他抛弃的未婚妻。
“你拿着这个去找三皇子,”白蓁蓁一身男装,在纸上画出枪的样子,她在现代只学围棋,只在电视上看过枪的样子,还有火药,不过没事,只这些就足以让这群古代人惊叹了,“他只要还想皇位,就一定会答应跟我们合作的。”
三年后。
远在江湖的叶韶华接到叶怀瑾的信,还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乐了:“枪?”这个白蓁蓁不错嘛,还能画出这个,就是里面构造差强人意。
“小姐,我还要抄经书吗?”身边的丫鬟苦不堪言,谷主明明罚的是小姐,为什么受苦的总是她?
叶韶华“啪”地一声收起了折扇,墨色的扇骨抵住了红唇,她轻笑一声,“好狗子,不用了,我们今日出谷!”
“小姐,说了多少遍了,我叫墨痕,不叫狗子!”
“知道了狗子,给我哥写封信,我们回京。”
白蓁蓁做这一切的时候不知道,叶韶华不仅不是个古人,还是个特工,虽然她一身黑客无用武之地。
但是对于枪,她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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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相府第一才女(4)
京城,风雅楼二楼。
“小姐,这家酒楼真的好别致啊,”墨痕看着二楼中间摆放的所谓的沙发,总觉得很眼熟,半晌后忽然想起,“小……少爷,这不是跟你……”
在谷中做的差不多吗?还比这个好看!
只是后面一句话尚未说完,就被叶韶华打断,“蛋糕堵不住你的嘴?”
墨痕委委屈屈的吃下了蛋糕,又指着桌上的其他菜式道:“少爷这是意大利面,这是冰激凌,这是果汁……”
她一边给叶韶华倒水,一边给叶韶华介绍,忍不住赞叹:“真是太好吃了!不知道这家店主怎么能想到这么多好吃新奇的东西,我听说天下第一楼还有个叫火锅的,小姐我们有时间去尝试一下吧?说起来,也不知这位二公子是怎么做到的。”
要不是有自家小姐在前,那什么二公子一定是墨痕最崇拜的人。
这风雅楼叫风雅楼是因为这里是文人墨客交流的地方,两年前风雅楼的住客还出现过一个状元,由此一炮打响。
这三年间,京城中的官员都习惯了在这里物色客卿,而这里的环境也着实不错。
“唯见其形,”叶韶华喝了一口果汁后便摇头,然后指着果汁道:“这果汁放果胶酶之后口感会更好,有时间的话我让你尝试一下。”
白蓁蓁估计在现代化学不太好,不然能做出果胶酶出来口感会更好。
叶韶华就看着墨痕吃,自己懒得动手,墨痕也就图个新鲜,事实上这里大部分东西口感都一般,虽然她不知道自家小姐说的果胶酶是啥,但是小姐会捣腾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太多了,问了也记不住,她已经习惯不问了。
吃过现代米其林大餐的叶韶华对这些根提不起兴趣。
等墨痕吃完,两人就准备下楼,没想到此时的二楼聚满了人。
“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一人念了一首诗后,不由感叹,“三息内做出这等诗句,白二小姐果然才高八斗,我等拍马也远不及,还有这字,刚柔并济,实数不易,第一才女名不虚传,当属女子典范。”
其他人也频频附和。
白千户闻言,十分自豪的挺起胸膛,将军府出了个奇女,以后谁还敢说匹夫无脑?
叶韶华脚步不听,只是跟在她身后的墨痕听到这句话,不由看了挂在堂内的诗句一眼,嘀咕一声:“也不怎么样嘛。”
这一句话很轻,但自幼习武的白千户却是听到了,这几年间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看不起他的妹妹,当时脾气就上来了:“你这刁奴,懂这诗的意思吗?还有这独创的柳体,这世间还有谁能写出来?!”
叶韶华三年未出现在人前,这一次作了男装打扮,她易容术出神入化,白家兄妹都没能认出她来。
墨痕看自家小姐不语,不由挺了挺胸膛,“谁说没有的,我就认识一人!”
听到这话,现场大部分人都停了下来,好胜的白蓁蓁也放下笔,看向墨痕,一张脸也甚是好看:“不知是哪位贤才?”
“自然是京城第一才女,叶家大小姐叶韶华!”墨痕十分的自豪。
一句话落,在场十分好奇的才子们瞬间摇头,现在的叶韶华还怎么能跟白蓁蓁相提并论?
白千户可不是这些文人这么含蓄,他嗤笑一声,“叶家大小姐?那你问问她可敢出来?三年前诗会就败给我妹妹了,京城第一才女?你是第一次来京城吧?不知道才女这个名号早就易主了吗?”
距离那一次棋艺笔已经三年,叶韶华一直在谷中,这三年,白蓁蓁以《将进酒》《满江红》这两首文人墨客爱不释手的诗,火遍了京城。
非但如此,她的自家独创柳体也广受大众的喜爱。
她的曲谱也是在大街小巷广泛流传,那曲《广陵散》连宫廷大师也不敢轻易弹奏。
更重要的是,她在风雅楼摆的棋局至今无人可解。
“你……”自家小姐的字连天机子都曾夸奖别具一格,墨痕不太懂这些,但是她看到自家小姐的字笔势豪纵,神韵超逸,一般男子的字都不如她的大气磅礴。
她只知道她看这个白蓁蓁的字也就一般般,看到小姐的字都忍不住惊叹!
“狗子,”叶韶华倒没有什么,她“啪”地一声打开了折扇,微微侧眸,神情清贵冷淡,“我们回去。”
即使是有过掩饰,即使是男装打扮,但她那张犹如狼毫笔静心勾勒的精致面孔依旧让人不敢直视。
连本来想怼她的白千户也忍不住转回了脸,男子长成这样,也太少见了吧?
叶韶华听着一路墨痕的念叨,终究是到了宰相府。
比起三年前的门庭若市,现在的宰相府说不上落魄,但也没见多少人。
她一回府,就有一贵妇押她去闺房,换了一身雪白织锦长裙,裙摆绣了栩栩如生的梅花,外罩水红色纱衣,整个人瞬间变得清雅绝俗,步步皆可入画,盛光逼人。
别说叶夫人,连天天对着那张脸的墨痕都愣了很久,暗自嘀咕小姐比三年前更加惹人注目了,也不知哪位人中龙凤才能配得上她。
叶夫人心满意足的带着叶韶华去宰相的书房,二人站在屏风后,叶夫人透过一处角落指着前方低声道:“看到没,那人就是方拓,两年前的状元,风流倜傥,家中也无妻妾,当属京城第一才子,你爹也赞不绝口,跟你哥是同窗好友,你可合意?”
闻言,叶韶华扶额叹气,不过却没有打断叶夫人的一腔热情。
因为她知道,这个方拓就是白蓁蓁暗中资助的一员,方拓也知道名满天下的二公子跟白二小姐其实就是同一个人。
见识过白二小姐超前的思想,还有过人的天资,他早就心系对方,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她这个这三年间默默无名的叶家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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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相府第一才女(5)
果然,听到宰相有招自己为胥的意思,方拓垂下了眼眸,声音刻板且疏离,他一向最厌恶这样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