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冰 第30节
白清嘉越发皱起眉了,默了一阵之后又抱起手臂,说:“可在我看来爱情是十分热烈且冲动的,倘若真的喜欢便不会顾忌那么多,就算眼前横着千难万险也要想法子趟过去,眼下那人如此犹豫,想来心里也没有多么喜欢吧……”
这是悲观的话,与白小姐平素的性情大不相符,薛静慈一听便晓得她是当真对那位徐三少爷上了心,因此才开始学会患得患失了。
她替她欢喜也替她忧愁,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
“也或许正相反,”她微笑着告诉她,“他许是太喜欢她了,所以才不敢冒进不敢出错,反而束手束脚了呢?”
密友的话在大多时候都有着不可小觑的神秘效力,比书上的圣贤之言更令人信服,譬如白清嘉便听进了薛静慈的劝慰,整个人的想法都焕然一新了。
她的心情原本很低落、以为徐冰砚是不够喜欢她,可现在却觉得静慈的猜测十分有道理——那男人性子那么刻板,说不准是真的钻了牛角尖儿呢?也许他就是顾及着所谓的门第之别才刻意疏远她呢?何况她还曾跟徐隽旋有过一场荒谬的婚约,这个关系总归是有些复杂,他有疑虑也是常理。
她想通了,于是也不生气了,反而对那男人又多出了一层喜欢,觉得他隐忍克制的样子也很迷人,同时也越发跃跃欲试,打定主意一定要将他拖进一场轰轰烈烈的情爱里,要让他那双冷沉的眼睛染上令她着迷的风月,要让他宽厚温暖的怀抱成为她甜蜜的私有物。
一念既定,白小姐便再也待不住了,很快便开始想法子要同那个男人见面,可惜她并不知道他的住址、更不兴到徐家官邸去问询,思来想去还是只有到沪军营碰碰运气。她倒也聪明、脑子尚未发昏,知道自己的身份敏感,不适宜在二哥的事刚刚消停的当下被徐家人发现和徐冰砚有所接触,故而只亲自写了一封信,找了一个新来家里的佣人偷偷送到沪军营去;信的内容也十分体面,并未露出什么缠绵之意,只说想请他一起吃顿便饭,感激他对他们一家的帮助、同时更要将上次自己去医院的花费一并还给他,合情合理,十分通达。
那佣人奉命去了,可惜军营管辖甚严,哪那么容易就见到少校?刚到门口就被士兵拦住了,最终只见到了徐冰砚的副官张颂成。
彼时张副官接到了东西、见那装信的信封都是漂亮的奶油色,自然便不难推知这是出自某位小姐之手,遂一边感慨他们长官有女人缘、一边又暗叹自己命苦,不仅要为长官挡妹妹,如今还要帮着挡姻缘了。
而白小姐在得知佣人并未见到徐冰砚本人后心中多少生出了一丝忐忑,总担心她的信会送不到他手中、或者即便送到了也会被埋没在他其他的文书里。
倘若他没看到呢?倘若她得不到他的回信呢?
到时候她该怎么办?再写一封新的?或者干脆亲自去找他?
她考虑得十分深远细腻,大把悠闲无事的时光都被用来做这个了,可惜最终这些计划却都没有派上用场,因为次日一早她便收到了他的复信。
第49章 约会 展读琅函,甚感盛意。
信很简短, 是这样写的——
白小姐:
展读琅函,甚感盛意。
举手之劳如振落叶,遂事已毕, 弗感挟恩自重;至于诊疗资费, 尔尔不足挂齿, 亦请勿念。
顺祝近祺。
徐冰砚
民国三年六月十一日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他亲笔写的信。
是用钢笔写的, 端端正正的小楷,就像他的为人一样严肃工整;并没有很凌厉的笔锋, 相反显得圆润中正,收笔时多用顿笔或提笔,挺拔干净。
她听说过的,旧派的文人都要勤习书法, 因为就连他们笔下写出的字也是科举考校的一项,未来给皇帝上奏折一律都要是漂亮的小楷,马虎不得。而她呢?一个留洋的人, 对国故原本是没什么兴趣的, 可眼下看了他写在信上的这些字,忽而却觉积淀深厚, 有另一重难以言说的韵味和魅力。
——可这不代表她喜欢他信的内容。
她虽然不通文言, 可仔细读几遍这封信便能明白他的意思——说什么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其实都是推辞的话,既不要她请他吃饭,又不要她把钱还他。
那她还怎么见他?
可恶的男人!
她嘴上生气地骂他, 可心里的情绪却是嗔怒,沉思片刻后还不甘心,又掏出纸笔决意给他回信;她可不会什么文言,就跟翻译一样写的都是白话, 说——
徐先生:
今晚六点,塘沽路德大西餐馆,不见不散。
若你不来,我就要去军营找你了。
白清嘉
她这信件是写得太过潦草了,没有体面的敬语,也缺乏客气的谦辞,甚至连完整的落款也欠奉,说白了只能算一张字条——而且还是一张不太客气且带有明显胁迫意味的字条。
不过她也有她的温柔——譬如开头的那一句“徐先生”。
她之前对他的称呼一般是“徐三少爷”,是依着他们白家和徐家的关系叫的,可现如今两家人已经交恶、她更知道他们待他不好,因此便不愿再以那套规矩去与他相处——他是徐冰砚,应当被称为“徐先生”,仅此而已。
此时她看着这张自己匆匆写就的字条,也为自己的大胆和鲁莽感到害臊,以至于开始犹豫要不要将它送出去了,纠结之时却又想起了那天静慈的话——
“你那位法兰西的同学受了西式的教育,想必也不会被所谓礼法成规所束缚,”薛小姐的眼中有一场朦胧又美妙的烟雨,“人生一世,遇上一个想要厮守一生的人是何等不易?倘若她是真心喜爱那位先生,便当先往前迈上一步,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是啊。
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白小姐的脸颊烧起来了,染成夏花一样潋滟的粉色,与此同时心跳更是扑通扑通跳得飞快、迫得她连手指都禁不住要发颤了,最终是好不容易才将信装进信封里,在自己后悔之前急急忙忙交给佣人送出了门去。
冲动过后的亢奋持续了颇长一段时间,这使白小姐难得起了打扮自己的兴致,自回国以来头一次主动打开了自己衣帽间的门,开始仔仔细细地挑选起衣服了。
这件墨绿色的好么?可以显得皮肤白,可是又显得有些老气。
这件及脚踝的长裙好么?裙摆很漂亮,可是领子开得有点低,好像不太端庄。
这件呢?这件宝蓝色天鹅绒的?颜色和款式都合适,可似乎又没什么特别,会不会不够惹眼?
……
她纠结得来回挑选,那认真的架势都让秀知觉得自家小姐被调了包,又想倘若她平素在社交季能有如此拾掇自己的觉悟,那她们这些做佣人的该省下多少心思?
抱怨着抱怨着,一个下午也就这么过去了,白小姐最终还是选择了一条珍珠白的半长裙,领边都镶嵌着圆润饱满的珍珠,那是法兰西设计师的作品,极佳的剪裁修饰出她漂亮的腰线,美得令所有看到她的人都要下意识地失语。
佣人们都看得挪不开眼了,个个都真心实意地奉上了赞美,可白小姐却还是心中忧虑,一出门就开始担心自己今日的打扮太华丽、又要勾起那男人的自卑心;同时更唯恐那男人会索性不出现,这样她就完了,面子和里子会一并丢个干净。
到时候她该怎么办?
不知道。
……似乎只能听天由命。
她就这样一路不安地坐着轿车从白公馆到了西餐厅,彼时的夜上海已是华灯初上,车窗外霓虹闪烁人来人往,嘈杂的声音随着温热的夏夜晚风一起从她耳畔经过,她感到自己的内心异常躁动。
……直到她见到他。
那时还差五分钟才到六点,他已经提前到了,英俊的男人避开了人声喧杂的餐厅大门口,只站在不易被人察觉的街角,繁华的霓虹也同世人一样留恋他,将他留在了一片半明半昧的阴影中。
……甚是令人心仪。
她笑了,眼底的春色烂漫旖旎,那颗片刻之前还躁动不安的心忽而沉静了下去,连车窗外嘈杂的声音都好像一下子不见了。
她让司机把车也停在角落,像要做坏事一样偷偷摸摸,可下车时的仪态却仍端庄优雅,纤细的脖颈像天鹅一样挺拔,连那些名贵的珍珠都好像配不上她了,傍晚的微风轻轻吹动她的裙摆,她的存在本身似乎就是神明对世人慷慨的馈赠。
他已经看到她了,冷沉深邃的眉眼被掀起了一阵难以否认的波动,她一步一步向他走近,摇曳的身影令人无法不心动神迷。
“你来了。”
她微笑着看着他,言语间并没有任何揶揄,只是得体的快乐和欣喜,以及一点点惹人怜爱的小得意。
他咳嗽了一声,显得有点不自在,英俊的眉眼却透着无奈和柔情,看着她答:“嗯。”
一句也没控诉她此前的逼迫,是令人庆幸的体贴。
她更愉快了一些,两手背在自己身后微微拢着,看了他一眼后眼睛又微微别开了,低声说:“那我们进去吧?”
柔柔软软,像女妖的诱哄。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侧过脸去看了看人头攒动的餐厅门口,神情有些犹豫。她发现了,也晓得他在顾虑什么,幸而她早有准备,此时便对他俏皮地眨了眨眼,说:“放心,你听我的就是了。”
原来她早就想好要跟他一前一后进餐厅了,为了防止被有心人看到还提早托人订了一间小包厢,连上菜的侍应她都让人打点过,绝不会出去说今日见过他们在一起。
她怕他中途跑了、就坚持让他先进餐厅,自己隔了十分钟才进去,虽则这一路都太太平平并没经历任何一点风波,可进到包厢时她却仍感到很刺激,那双漂亮的眼睛都比平时睁得更大,还看着他问:“你有被人看到么?反正我肯定是没有被看到的。”
兴致勃勃的像是把眼前的一切都当成了一场有趣的游戏。
他有些无奈,可她今日如此美丽、又让他不忍心扫她的兴致,因此就只是答:“……我也没有被看到。”
她满意极了,还点了点头,随即便招呼餐厅的侍应拿菜单来,隔着桌子对他说:“这家的老板是个德国人,做的西餐很正宗,牛肉和火腿都不错,我们可以尝尝。”
顿了顿,又朝他笑了一下,补充:“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也猜你不会跟我讨论,就先定了这家,你会不高兴么?”
她的脾气虽然的确很坏,可在愿意的时候却可以做到彬彬有礼,譬如眼下她就很有风度,言辞和气派都是上流社会的淑女才有的,最后的那句“你会不高兴么”最妙,既是客气的说法、又杂糅着小小的娇气,真让人难以招架。
“不会,”他又咳嗽了一声,“承蒙款待。”
她又满意了,矜持地对他点头,两人分别看了一阵菜单,五分钟后就点好了菜品,那侍应也很灵巧,又对上流的客人推荐起了自家的葡萄酒,说是产自意大利的,各位在华的领事和银行家都很钟爱。
白清嘉一听挑了挑眉。
她自己是不会喝酒的,即便在西洋女士们喝酒也是一种社交场上的礼仪,可她却一直未能练成这样的本事,一闻到酒味就头晕,也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好的、层出不穷的说法引得那么多人趋之若鹜。
可她又觉得男人应该都是喜欢酒的,徐冰砚大抵也不会排斥,倘若她问他要不要点酒、他出于礼貌必然会说不喝,那就显得她的询问是虚情假意了——这怎么能行?她可不是小气的人,当然是要满足他的。
“要点的,”她于是行云流水般地回答了那位侍应,“就点你们这里最好的酒吧。”
那位侍应一听十分欣喜,泰半会因白小姐的阔绰而获得一笔不菲的小费,当下便脆生生应了一声“好的”,又像怕她反悔一样急匆匆就躲出了门去,脚下都要生风了。
徐冰砚:“……”
与白小姐的猜测正相反,他完全不好酒,尤其对洋酒敬谢不敏,除非是在重要的场面上实在推不掉才会喝两杯,其余时候一向滴酒不沾。他也不知道白清嘉不会喝酒,看她点单时熟练的架势还以为这位小姐是个小酒鬼,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因而也沉默下去了。
随后就是一段等待菜品上桌的磨人时光。
西餐的烹饪一向颇为耗时,这就很让坐在餐桌两侧的男女为难了,他们都知道该在此时和对方说些什么,可要开口时却又都束手无策。
白清嘉作为请客的一方尤其能感到这种社交责任的迫切,可她打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一直在被人讨好取悦,从来不曾迎合过别人,要在一个冷掉的场子上当先挑起一个话头于她而言可真是难如登天,眼下面上虽还是一副恬静自得的模样,但其实心下已极为焦灼了。
幸而他终归还是体贴的,在她最难受的时候代她解开了这个小小的困局,当先问:
“小姐的病,如今是否已经无碍了?”
第50章 红酒 令人满足又令人叹息。
这话其实是很常见的客套, 起码白小姐就经常听自己的父亲这样问候别人,其实他连人家得的具体是什么病都不晓得,可偏偏就要这么问, 由此显示出自己对人家的关怀。
不过她倒并不怀疑徐冰砚问这话的诚意, 他毕竟生了一副过于端正的相貌, 即便说些荒唐不经的假话也会令人相信, 何况她知道他不会那么做的。
“都好了,”她很恬静地答, “还要谢谢你那天带我去医院。”
说到这里又想起了什么,侧身从自己随身的女士小包里掏出了一枚信封,从桌子这头推到他眼前,补充:“这是上次在医院的费用。”
他皱起了眉, 并未碰那个信封,说:“不必,我……”
她早已料到他会不肯收, 有品格的绅士们似乎总是不愿意收淑女们的钱, 以前她同其他友人也不会计较这么多,可她晓得他手头并不宽绰, 这些钱于他而言或许会是很沉重的负担, 因此还是坚持要让他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