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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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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
  潜伏在这南方小城有许多好处,第一是空气清新让人身体状态好了许多,尽管还无法恢复男人的能力;第二是可以在街边小店找到修电器的工作,电子工程专业的他可是行家里手;第三是这里看不到通缉令,马路上几乎连警察的影子都没有,更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许多个深夜与凌晨,他依然会从噩梦中惊醒,见到那张二十五岁的脸,风华正茂,英姿勃勃,闪着明亮的目光,随时都要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
  路中岳梦见自己被这个人用刀刺死。
  鲜血在眼皮底下奔流,迅速染红整件衣服,倒在街头被众人围观,就像一条被车撞死的中华田园犬。
  每次这样醒来,他都会冲到镜子前,看着自己四十多岁的脸,看着额头与眼角的皱纹,日渐稀少的头发,还有布满血丝的眼睛。
  那个人的名字叫申明。
  路中岳第一次见到他,两人都只有十五岁。1985年的南明高级中学,记忆中无比荒芜,除了旁边的钢铁厂,似乎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唯独教学楼与宿舍都是新的,那年头无数人打破头都要挤进去——中考成绩一般的路中岳,通过老爸走教育局的后门,多交了些赞助费,这才被塞进了南明高中。
  申明刚来学校报道,穿着土得掉渣的白衬衫蓝裤子,跑鞋都洗得发灰,书包一看就是旧的,很像别人用剩下来的那种。但他的目光很特别,尽管总是故意躲避别人,但只要一跟人四目相对,就会令对方望而生畏。
  与其他同学相比,他的脸有些过分的成熟。
  他们被分配到同一间寝室,六个室友中就属申明最为寒酸,身上只有几毛零用钱,平常连买根冰棍都舍不得。但他的功课确实好,读书极其勤奋,每晚在蚊帐里挑灯夜战。他的领悟力特别强,老师说的话一点就透,尤其语文与英语更是出类拔萃。除了年轻的数学老师*松,几乎每个老师都很喜欢他。
  相比之下,路中岳就寒碜许多了,若非理科成绩还行,恐怕都有留级的可能。
  他却是申明最好的朋友。
  平时申明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只有单独跟路中岳在一起时,才有说不完的话,申明有句口头禅“来不及投胎吗?”让路中岳记忆犹新。任何时候路中岳遇到困难,申明都会出手相助。同样他经济拮据之时,路中岳也会慷慨解囊。
  高二那年,他拖着申明去药水弄打台球,遇到流氓抢劫,申明帮他打跑了那些混蛋,头却被打破血流如注。路中岳陪他去了医院,忙前忙后了一整夜,结果申明被缝了七针,回到学校只能谎称不小心摔跤。
  那天晚上,申明躺在路中岳的大腿上,双眼清澈地看着满天星斗。他说自己从小没尝过过一天好日子,记忆里都是被人欺负,没有小朋友愿意跟他一起玩,就连写作业的铅笔都是外婆从东家要来的。考进南明高中,他才有机会每天吃到肉。
  最后,他冷冷地说了一句:“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过去。”
  高考前夕,申明总是愁眉不展,他填的第一志愿是北大,将要面对全国成千上万的竞争者,心里毫无把握。
  路中岳更在担心是否会高考落榜。
  六月的某一晚,学校对面流浪汉的棚户区发生火灾,路中岳跟着同学们出来看热闹,没想到申明像个疯子样冲进火场,最终变成一团火焰冲了出来,结果救出了一个小女孩。
  路中岳并不知道,不久以前,这个小女孩几乎就被他害死。
  终于,申明得到了被保送北大的机会,成为万中挑一的幸运儿。
  高考过后,他即将奔赴未名湖畔,路中岳留在本市的理科大学读书。在南明路上依依惜别,两人拥抱着大哭一场,申明唱了一首歌,是李叔同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往事。
  此刻,路中岳是一个逃亡的通缉犯,隐身在人群深处,回想这辈子所有的起伏坎坷,不都是拜这个死于二十五岁的好朋友所赐吗?
  而他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另一个人——他叫路继宗,今年十九岁,是路中岳的亲生儿子,唯一的。
  这辈子注定不可能再有了。
  他在这座南方小城隐藏了一年,时不时观察陈香甜与路继宗母子。当年喜欢过的女子,早已不能再看了,差点被自己扼杀的孽种,却如同春天的野草般茁壮——最要紧的是,这孩子的相貌完全遗传自路中岳。
  路继宗每天闲着,要么无所事事地看a片,要么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却给自己赚了几十把砍刀,直到妈妈揪着他的耳朵拎回来。他很少主动跟人说话,也没有朋友——除了游戏里的战友们。
  不会有女生喜欢他。
  他总是低下头,露出额头上浅浅的青斑,冷酷地压着眼神看别人,令对方产生某种畏惧。有一晚,他在网吧里打dota,旁边有个家伙骂了他两句,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种,妈妈是个烂货。他立刻变了个人样,宛如凶神恶煞附体,冲上去痛打了对方一顿。那家伙是黑社会流氓,在小城横行霸道惯了,没人敢动一根毫毛,这回却被打得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出现在他面前。
  多少次路中岳都忍住了冲动,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担心只要暴露自己身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有个女子偶尔会去路继宗家里,每次提着各种水果与礼盒。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穿着打扮看似朴素,气质却格外出众,仔细看她的脸是真心漂亮——路中岳不认为陈香甜能交这样的朋友。
  她似乎很得路继宗的信任,两人有时会一起逛街,让人有种姐弟恋的错觉。
  不过,路中岳断定她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某个大城市。他有几次悄悄跟踪那个女子,发现她是在城外苗寨支教的老师,又从寨子附近打听到了她的名字——欧阳小枝。
  最近让他疑惑的是,快一个月都没见过路继宗了,同时姓欧阳的女子也消失了。
  我的儿子去哪了?
  这个疑问憋了许多天,路中岳终于按捺不住,在某个春天里的深夜,敲响了陈香甜的房门。
  “你是谁?”
  将近二十年过去,这个女人早已认不出他来了。
  路中岳低着头,把脸藏在门外的阴影中:“你儿子去哪里了?”
  “啊?”这个中年女人顿时慌了,“继宗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没有。”
  他又往里走了一步,整张脸暴露在灯光下,尤其是额头上那块青色印记。
  陈香甜后退半步,眯起眼睛盯着他,有些恍惚地摇摇头:“你是——不可能!”
  “就是我。”
  反手把门关上,他小心地走入房间,屋里乱七八糟的,散发着油烟味。
  “路中岳?”女人抓着他的肩膀,仔仔细细端详这张脸,又惊恐地松开手,躲藏到角落中,“冤家!”
  “久别重逢,你不高兴吗?”
  陈香甜浑身颤抖:“我……我……只是没想到……”
  “你以为我早就死了吗?”路中岳伸手抚摸她略显粗糙与松弛的脸,“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你的——1995年,在酒吧里第一次见到你,那时候的感觉真好啊。”
  “放开你的手!”
  “那么多年了,你不想我吗?”
  女人却打了他一个耳光:“我恨你!”
  “对不起。”他捡了块干净地方坐下,“但我还是要感激你!为我生下了一个儿子。”
  “你不配做他的爸爸!”
  “继宗在哪里?”
  他掐住了陈香甜的脖子,她喘着粗气说:“一个月前,这孩子出去打工了。”
  “去了什么地方?”
  “就是我跟你认识的那座城市!他说在那里可以找到爸爸。”
  “他是去找我的?”
  路中岳下意识地松开手,女人痛苦地咳嗽几下:“是的,他一直想要看到自己的爸爸长什么样?我告诉儿子,他的爸爸额头上也有块青色的印子。”
  “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
  “儿子刚走不到几天,他的手机号就停机了,也没打电话回来过,已经失去联系几个星期,我非常担心他!”
  “不会吧!”路中岳焦虑地在屋里徘徊几步,“那个女人呢?经常来这里的年轻女人,她是怎么回事?”
  “你是说小枝?她不是你的表妹吗?”
  “表妹?”
  路中岳根本就没有过表妹,难道是那个人?不,明显对不上啊。
  “你有她的电话吗?”
  “有。”陈香甜掏出手机,把小枝的电话号码报给这个男人,“我也打电话问过她,关于继宗的下落,小枝说她也不清楚。”
  “她在说谎。”
  就当路中岳要开门离去,陈香甜在身后低声说:“中岳,请你不要去找我的儿子。”
  他转身狠狠盯着这个女人,发现她的目光闪着无法掩饰的恐惧——虽然,小城里没有他的通缉令,但陈香甜似乎知道他是个逃犯,从刚才认出他的那刻起,她就沉浸在恐惧与犹豫中。
  或许,这是欧阳小枝告诉她的?
  如果自己就这样离开,这个女人会不会立刻打电话报警?结果还没走出几步远,就作为通缉犯被逮捕了?
  路中岳露出难得的微笑,转到陈香甜的身后,抚摸着她的后颈说:“香甜,不管你有没有想念过我,但我时常还会想起你的好。”
  “别说了。”
  “当年是我抛弃了你,真的很抱歉!”
  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双手掐紧了陈香甜的脖子。
  这双曾经杀过人的手,十指关节粗大有力,就像自行车的防盗环。
  女人开始挣扎与反抗,双腿竭尽全力地乱蹬,窒息的喉咙深处,发出类似蛇爬行的声音,直到浑身抽搐与大小便失禁。
  她死了。
  在她曾经爱过的男人手中,渐渐变成一具僵硬的尸体,最后横倒在肮脏的地板上。
  路中岳后退半步,抽了根烟看着死去的陈香甜,忽然觉得她的死样好难看。
  对不起,我儿子的妈妈。
  他往尸体身上掸了掸烟头,拿起家里的固定电话,拨通陈香甜给他的那个手机号。
  “喂,请问是欧阳小枝吗?”
  对话那头响起个轻柔悦耳的女声,简直让人怀疑是女大学生。
  “是我,你是哪位?”
  路中岳挂断了电话,低头走出杀人现场,还不忘把门关好。
  他回到出租屋收拾行李,给电器修理店的老板发了条短信告辞,连夜赶到长途汽车站,踏上回乡的旅途。
  再过整整两个月,就是申明的十九周年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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