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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懂行的人能看出来,那是天下第四,名曰求凰。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持剑即认人,能握有这把剑的,全天下找不出第二个,唯有满庭芳的剑仙,阮秋水。
  一身白衣,戴白色斗笠,配一柄通体火红的求凰,其实也好认得很。
  只是熟悉他的人就能知道这人其实是个性格恶劣之辈。
  很不幸的,宋珩之就是那全九州都为数不多几个的幸运儿之一。
  “怎么,还在想你那个琅琊的小子呢。”
  白衣人轻笑一声,指尖敲了敲剑鞘,语气玩味。
  闻言,那黑衣的清秀少年原本冷淡的面色不自然了一瞬,轻咳一声。
  这正是被燕九在南诏捉拿归家的宋珩之。
  而身边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白衣人,也正是那代表满庭芳来盛京赴宴的剑仙阮秋水。
  “真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阮秋水沉吟了一下,“啊,对,养儿不防老。”
  宋珩之:“……”
  “真是的,好不容易养大了的宝贝。”阮秋水还在意犹未尽地喋喋不休,“全满庭芳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就这么千里把自己送到盛京来,来赶着倒贴给人当媳妇。”
  宋珩之:“……”
  “唉,我要是燕九,我都气死了。”阮秋水意有所指,刻意拉长了语调,“可是燕九偏偏遇到什么事都那副死人样子,一点意思都没有。”
  宋珩之:“……阮叔……”咱能不这么幼稚么?
  “唉我说小珩之啊,你改天把那小子带回东川的时候通知我一声,我一定要看看燕九是个什么表情。”阮秋水不由分说地替宋珩之做好了决定,“我还不信了,他嫁儿子都那副死人脸。”
  宋珩之:“……”
  “等一下……”阮秋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咱是嫁还是娶?啊,你这……我问也白问,怎么看也不像娶的。”
  宋珩之:“…………”
  他就不该跟着阮秋水来。
  在他爹爹特地召回阮秋水的时候他就该想到的,这位剑仙实在是个不着调的,几年也不回满庭芳一次,平日里总不知道在哪一处风水宝地忙着游山玩水仗剑天涯,活得潇洒极了。
  要不是此次满庭芳必须出个人赴宴且燕九不想去盛京,这位大仙又要不知什么时候能回一次东川。
  “……你是我这边的人吧?是吧?”宋珩之失语道,这位剑仙真是有辱剑仙之名,也白瞎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
  他真不懂这位剑仙是如何顶着一张倾国倾城、不输于美人榜上任何一位的脸,说这么违和的话。
  “那必须的。”阮秋水冷哼一声,“那小子若真要来东川,得先过我这一关。”
  方才的话术是有意在逗他的小世侄,这一句话里确实不带半点玩笑意。
  宋珩之到底是他和燕九捧在掌心里养大的宝贝,说被赵宥拐走就被拐走,那未免太过看不起满庭芳的利剑了。
  “……他……他不会武功。”宋珩之小声为赵宥开脱道,虽与赵宥分别了半年,但他睁着眼睛胡诌的本事却与半年前的赵宥已经熟练地一脉相承。
  阮秋水冷笑连连:“这你都信?”
  宋珩之垂眸,回避阮秋水凌厉的反问,并默默为赵宥在心中祈祷。
  “周沐风唯一的传人。”阮秋水冷笑,“怎么可能是个等闲之辈?”
  “等着吧,今年的千秋宴。”阮秋水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总有人会逼着他出手的。”
  “我倒是要看看,你那个心心念念的小男朋友,究竟是几斤几两。”
  第68章 世子
  盛京,长宁王府。
  换做往年的此时,这座诺大的府邸其实应当是很冷清的。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这座仅仅位于皇宫十余里外的宅邸却是一阵人声鼎沸、张灯结彩的热闹景象。往年里远在江南道汝陵城的烟火气都被其主人迁移到了这盛京的宅子里。
  只是这座宅子的少主人似乎不大高兴。
  裴修尧懒洋洋地倚在会客厅大堂的一角,一双矜骄的凤眸没几分神采地半阖着,似乎打不上几分精力,整个人兴致缺缺地无力。
  “阿尧!”长宁王妃无奈又含着几分严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裴修尧微微抬眼,见母亲虽语气偏高,面上却不见半分愠色,知道并无大事,于是轻车熟路地低声推辞道:“娘,我不想去。”
  长宁王妃闻言微微皱眉,向自家儿子走来,眉眼中有几分担忧:“是身体不舒服么?”
  裴修尧摇了摇头。
  “单纯不想去?”
  裴修尧也没什么可辩解,干脆利落地点头。
  “唉。”
  长宁王妃在原地叹息一声,就算是她,也耐不了这个臭小子的何。
  长宁王妃孙思乔,在成为长宁王妃之前,她在江湖上还有一个名号,雁落山少主,孙神医独女。不论是在雁落山当少主还是后来嫁了高门做王妃,她其实都不算一个很好相与的人,裴修尧桀骜不驯的脾气大多是随了她,但她却也唯独对这个儿子狠不下心,在儿子面前,她极少会才会表现出那般的严苛,反而总是近乎溺爱一般地纵容。
  当然,放眼全家,她的纵容还算是最末等的,真正溺爱裴修尧的大有人在。
  “不就是与几家老朋友见见面,吃个饭吗?”孙思乔柔声道,眉眼里流淌出循循善诱的笑意,“你从前也是去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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