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慕廿辞实在被催得烦了,直接撂了挑子跑到了青州,只因这里离京城远。结果居然遇到了凌三,慕廿辞当年也不是没有在京城打听过。虽然在外甥面前表现得没有异样,但是背地里把京城所有姓凌的适龄男子都盘查了个遍,当然他什么也没查到。
  自那之后,他就更看不上别的男人了,也不是因为真的爱上了凌三,爱对他来说,是海上花镜中月,都是虚幻的东西。他也尝试接触过其他人,有一个还是当年的探花郎,家世也不错,但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他本就是个挑剔的人,只要感觉有一点不对,就不会继续。
  就算这次相遇,凌三已经有了个儿子。慕廿辞想了一夜之后,还是决定主动出击。第二日便让李管事去找凌三给他送头鹿过来。
  李管事一听,这可是家主的吩咐,一定得办好了。马上安排采买去找人,还给拨了二百两的巨款。采买下午就回来复命,说三日之内,那猎户就能把鹿送过来。
  慕廿辞听了,微微点头,三日而已。那么多年都过去了,他有这个耐心,同时开始着手看房子。原本他打算就住在自家名下的客栈里,但是既然决定了要抓住这个人,不再让他逃走了,住客栈就不合适了。
  慕廿辞看了一下午的房子,好歹看中了一套最大的,李管事争着把钱付了。慕廿辞看着他头疼:“你去忙你的,别跟着我。”
  李管事只好委屈巴巴地走了。
  小厮慕思是慕廿辞这次唯一带来的下人,看了一眼李管事的背影说道:“爷怎么不让他帮你把事情都办好了,自己跑来跑去多麻烦。”
  慕廿辞看了他一眼:“你在教我做事?”
  慕思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小的不敢!”
  慕廿辞惆怅地望天:“林清怎么还没到?”
  慕思更不敢说话,战战兢兢的跟着慕廿辞,生怕一不高兴就被主人打发回京城,他可是被老爷子刻意叮嘱过的,一个人回去是要提头去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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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慕廿辞热火朝天布置新家的时候,凌三正在深山寻找鹿群的足迹。这几年的打猎生涯,已经让凌三变成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
  他先找到了鹿群饮水的水源地,在这个大山深处湖泊的周围,找到了鹿的足迹,跟着足迹又确认了鹿的活动范围。只是范围比较大,凌三在几个鹿群活跃的地方做了标记,想到儿子一个人在家,他就想马上赶回去。
  回去路上,凌三还捡了一些野山菌,顺手抓了只野山鸡。这样明天的肉菜就有着落了。
  凌平安在床上翻着画本,嘴里念着画本上的字,读了好几遍,爹爹都没回来。就去厨房找小白它们玩。最后又回到床上,继续念另一本画本。
  凌三到家的时候,就看到凌平安在床上睡着了,身上还盖着画本。
  凌三先去把缠好脚的山鸡丢到厨房里去,放柴房怕被黄鼠狼偷走。然后把菌子小心放到厨房的菜篮里,因为野菌沾到水会坏,等明天早上再洗。
  凌三洗干净手,进屋看儿子,还没醒,就上前亲了亲儿子的小脸蛋,再用手一戳。凌平安便迷迷糊糊地张开了双眼:“唔……爹爹你回来啦?”
  “嗯,肚子饿不饿,爹爹去给你做饭,烤兔子!想不想吃?”
  凌平安一听烤兔子,就马上坐起来:“好呀,我要和爹爹一起烤!”
  凌三把儿子抱起来,给他穿上鞋。凌平安还扭一扭:“不嘛,我自己可以穿好的。”
  凌三嫌弃道:“你动作太慢了。”
  “啊~你真是的,我只有四岁啊。穿得慢,是正常的。”凌平安认真说道。
  凌三想想自己四岁的时候,糟了,完全想不起来那时候鞋子怎么穿的,但是肯定比凌平安快,也没有大人帮他们穿鞋。
  凌三迅速给他穿好鞋,又把他抱起来:“对,你也知道你只有四岁。”
  凌平安挣扎:“放我下来啦。我自己可以走~”
  “好吧。好吧。”才离开儿子没多久就甚是想念的凌三,只得放开自己的儿子。
  那只野兔还没有剥皮,凌三觉得凌平安那么小,还是不要给他看怎么剥了。就给他换了鞋,让他去地里拔葱和蒜苗,他们家的葱蒜一年四季都有,山上的野物肉腥味儿重,葱姜蒜好去腥,所以凌三种了许多。
  葱蒜这两个个东西也非常好种,只要及时浇水就行。吃得时候摘叶子或直接拔都行,吃面炒菜凉拌都需要用到,今天烤兔子是想塞在兔子肚子里去腥增香的。而且葱和蒜凌平安也认识,凌平安便慢慢朝栽葱蒜的地里走去,小手小心翼翼地拔葱。
  刚开始他从叶子中部拔,叶子断了,他又朝下挪了一点去拔,最后好不容易拔出一颗完整的。就高兴得朝凌三喊:“爹爹,我拔好了一颗!”
  凌三趁机快速地剥掉兔子皮,大声接道:“再多拔几颗!葱和蒜都要!”
  然后把内脏和兔头都收起来,扔到房子后面茅房的粪坑里,粪坑挖得远,好在凌三会扔暗器的手臂爆发力巨大,一扔一个准。
  等凌平安回来的时候,凌三已经把兔肉处理好了,甚至已经用调料腌了一下。
  第十一章 烤兔子
  凌三接过凌平安拔好的葱和蒜苗,拿去洗干净,然后把姜片蒜片和葱塞到兔子的肚子里,兔子的肚子他只开了个口把肠子那些掏出来,所以葱姜蒜在里面并不用担心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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