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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怀璧其罪

  第八十二章怀璧其罪
  新婚三朝,魏无涯陪程绮玉回门。在程夫人的热情款留下。他们在沈府盘桓了一天,吃过晚饭才走。
  坐在回寿王府的车上,程绮玉倚靠在魏无涯的肩头,幸福得差点落泪。这几天的新婚生活,就像一场瑰丽的梦,美好得不像是真的。
  魏无涯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从明天起,我就要去文机阁上值了,不能再像这样陪你,还要请你多体谅。”
  程绮玉忙反握住他的手:“相公不贪安逸,勤于公务,我高兴都来不及了。”
  魏无涯还是有些歉意:“毕竟是新婚期间,我怕娘子觉得受了冷落。”
  “不会的”程绮玉连连摇头:“相公这样操劳,也是为了这个家。”
  魏无涯感叹道:“你能明白就好。想我魏无涯,出身烟花地,长大了又入乐籍,本以为这辈子只能靠操琴谋生了,没想到能得你的青睐,得到王爷的赏识关爱,实在是三生有幸。”
  “我才是三生有幸”程绮玉搂住丈夫的腰。把脸深深埋入他的怀中,闭上眼睛说:“自从接到赐婚圣旨,我就像做梦一样,有时候早上醒来,会怀疑自己真的只是做了一场梦,得赶紧把圣旨拿出来看一遍才安心。”
  “傻瓜”魏无涯揽紧她。
  夫妇俩依偎而行,车厢里弥漫着一股甜蜜的气氛,程绮玉偶尔抬起头,看着车窗外暗沉的冬日天空,心里却像暖如阳春。
  新婚第四天,魏无涯换上六品官服,去了王府前院的银安殿,文机阁就设在那里。
  文机阁由上至下设有三种官衔,分别为:参事,主薄,书吏。参事是正五品,主薄是从五品,书吏是正六品。文机阁的日常事务,是为寿王起草文书、处理文件,职衔虽不高,却是真正的心腹之臣,权力极大,如参军一职,俗称“内相”如果寿王能得天下的话,文机阁的人完全可以平步青云,像唐朝的张说。就是从唐玄宗的王府参事一直做到了宰相,在朝堂上呼风唤雨数十年。
  魏无涯心里很明白,凭他一个乐师出身的六品小吏,沈府会待为座上宾,连身为民部上卿的沈侯爷都亲自出来接待,也就是看在他能进入文机阁——进入寿王府的权力核心的份上。如今寿王声名如日中天,太子却被皇帝发配到几百里外一座破庙里念经,瞎子都看得出皇帝心里向着谁了。
  站在文机阁前的一颗老槐树下,魏无涯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这是他第一次穿着官服进入政事楼。不像以前,总是抱着琴,低着头,走到哪儿都先向上位者叩头问安,然后弹琴供人取乐,眼看着满桌美酒佳肴,哪怕饥肠辘辘,也只能空咽口水。
  扯了扯无比平整的官袍,顺了顺官帽两边的燕翅,他迈着标准的官步向前走去。
  这三天在寿王府,他每日都观察王府里的各级官员,听他们互相怎么称呼。怎么行礼,甚至连他们走路的样子,都在心里一一揣摩。他相信,不出一个月,他就会成为一个像模像样的官员,不熟悉的人见了,绝对想不到他以前是弹琴的。
  迈入文机阁之前,他再次扯了扯官袍,正了正官帽,抬头看一眼门楣上的牌匾,踌躇满志地想:他会不会也像唐朝的张说一样,从这里走向宰辅台阁吗?
  里面的人看见他出现,立刻哄笑起来:“哟,这不是新郎官吗?怎么才新婚三天,就把新娘子丢在家里,自己跑这儿来了?”
  他答道:“昨儿就回门了,今天是第四天,该做正事了。”
  几个同僚越发哈哈大笑,挤眉弄眼地问:“新郎官的正事是什么?”
  “不就是陪着新娘子,行那周公之礼吗?”
  “人伦之大,无过于周公之礼,新郎官,快回去吧,别让新娘子等急了。”
  一面说一面把他往外推,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程绮玉见他很快就回了家,惊讶地问:“不是去上值呢?”
  魏无涯无奈地解释:“他们让我在家里陪着你,说新婚才四天就丢下新娘子太不象话。”
  程绮玉见丈夫的同僚如此擅体人意,自然乐得接受,她何尝想跟他分开呢。
  厮守到第十天。魏无涯实在坐不住了。自从婚礼之后,他就没见过寿王,他们红彤彤的新房,除了最初两天有人来看热闹之外,再也没人拜访过。
  程绮玉见丈夫闷闷不乐,便主动提议:“这都已经十天了,明天你再去,他们应该不会赶你了。听说文机阁是府里最忙碌的地方,一旦朝中发生什么大事,他们忙得连饭都要送进去吃,通宵开议事会。”
  魏无涯点了点头:“嗯,我明天就去。”
  这次仍跟上次一样,他又被一群哈哈大笑的家伙赶了出来,被勒令回家陪伴新婚妻子。
  第二十一天,情况依然如故。
  夫妻俩便想,寿王如此仁厚,大概府里的规矩就是新婚假一定要休满一个月,才准去公事房上值。
  一个月后,魏无涯倒是没被赶出来,但也没有任何信函文书交到他手里。他就像个傻子一样坐在那里看别人忙进忙出,自己完全插不上手,一整天,他坐成了一件摆饰。那些原来跟他打哈哈的人。都像没看见他一样,只顾忙自己的,或低声商议什么,偶尔还会警惕地朝他所在的方向看上一眼。
  这晚回家,他连饭都不想吃,一想起白天的情景就觉得憋屈。到这时他才明白,即使他穿上了官袍,在那些人眼里,他依然只是个弹琴的乐工,他们打心底里瞧不起他,根本就不屑与他共事。
  程绮玉想逗他开心。在旁边问这问那,他越发烦躁,一甩袖子出了门,在王府的庭院里来回踱步。遇到的人也跟文机阁一样,视他为无物,连最下等的奴才都板着一张脸从他身边走过,没人卑躬屈膝地喊一声“大人”让他过过官瘾。
  来回走了七八趟后,他握紧双拳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明天就找王爷去。王爷以前那么爱听他弹琴,后来又当场拔擢他,就算只是为了利用他沽名钓誉,他也要让王爷知道:他并非只会弹琴,他也是有才干的,只要有伯乐赏识,他就是千里马。
  寿王倒是没拿架子,当晚就召见了他。听他说出缘故后,寿王笑道:“让你歇着还不好吗?本王就是嫌事情太多了,恨不得天天留在家里赏花弄琴陪美人。”一面说,一面在身边的美人身上摸了一把。
  美人咯咯笑了起来,一双媚眼却瞟着魏无涯说:“听说你以前是宫里的乐正?”
  “是”美人的眼光太勾人,魏无涯头都不敢抬,生怕触了王爷的忌讳。
  “那弹一曲来听听吧,王爷你说好不好?”
  “好,当然好”王爷嘴里说话的时候,手也在美人的衣服里忙个不停,撩拨得美人呻吟起来,见魏无涯还站在那里发呆,皱了皱眉说:“魏卿,还不快去抱你的琴。”
  魏无涯心里翻江倒海,无法形容的沮丧,原来到了此时,他仍不过是王爷和美人取乐时的助兴工具!
  失魂落魄地出门,差点跟一个人迎头撞上。那人不耐烦地骂了一句:“走路不长眼睛的?”
  魏无涯定睛一看,却是他的顶头上司秦参事,忙躬身告罪,秦参事打量了他一会才恍然道:“原来是你,没事,没事。”
  秦参事的公事房在最里间,他没资格进去,所以秦参事只在婚礼上见过他,一旦他脱下新郎服,就不认识了。
  秦参事转身走了进去,里面立刻传出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哥,你来了。”
  魏无涯冷笑起来:跩什么,你的官位也不过是靠你妹妹睡出来的,比我还不如呢,我起码还没卖了妹妹。
  弹完琴回到屋里,把今天的遭遇愤愤不平地跟程绮玉说了一通,程绮玉问他:“那女人很美吗?比我们家的俞美人如何?”
  魏无涯马上说:“那怎么能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谁天上谁地下?”
  魏无涯见妻子长眉微挑,似有试探之意,不禁叹了一口气,都什么时候了,还吃这种无名飞醋。
  程绮玉非要他回答,他只好说实话:“王爷这个新宠不过稍有几分姿色而已,你家的那位才是真正的绝色。”
  说到这里,夫妇俩迅速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心里都明白了对方所想。
  魏无涯本已灰暗的希望重新亮堂起来:如果把俞美人献给寿王,让秦美人失宠,秦参事还会那么春风得意吗?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向上爬,这世道,你不做人上人,就会被人踩到脚底下。
  程绮玉则拼命告诉自己:我这都是为她好,寿王殿下可是未来的皇帝,以俞宛秋的美貌,到时候弄个贵妃当当不是问题,说不定还能入主中宫呢。到时候她感激自己都来不及了,要不是自己在寿王府里住着,凭她一个小孤女,哪有机会见到这种大人物。
  ——分隔线——
  我怕有人会说:怎么你这本书里尽是坏人?
  其实他们本身并不坏,只是身在名利场中,被那个大染缸染黑了。
  如果魏无涯一辈子都是琴师,可能会低调优雅地过一辈子,不会去害任何人。如果程绮玉嫁给一个普通的世家子,也可能一辈子都跟俞宛秋是好朋友。
  只能说,是环境改变了人。
  等俞宛秋到了民间,才会遇到真正纯朴善良的人。
  另:好像有30张粉红了,所以我今晚会加更一章,多谢大家!
  (我试着把分隔线以下所有的字删掉,还是超过了3000字,就干脆留下了。如果我在正文后又啰嗦点什么,肯定不会改变原有的订阅点数,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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