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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时筝有些无语,又觉得这种话太丢脸。
  叶津渡牵住了时筝手,对盛泽说:“不会有那一天的。”
  时筝又想起了白天的事,还是对盛泽说道:“要是时佟来找你,请你——”
  盛泽一听,就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那个小崽子又不是没断奶,这么大人了,卖艺卖i身都能活下去,你就别操心了。”
  他挥了挥手,一步两步跑进了公寓。
  车子缓缓开出了小区,路过了一辆停在树荫下的沉默宾利。
  叶津渡大概知道时筝和时佟的矛盾,以前的若不算,新仇旧恨叠在一起,也难一言两语说清楚,更何况,他家乖宝自尊心强,在一般人面前根本不会示弱,说好听点不给别人惹麻烦,其实就是傻。
  “我今天——”
  “恩?”
  时筝看着窗外,说道:“对时佟说了很多坏话。”
  他又转过脸,认真地看着叶津渡:“时佟会不会想不开啊?”
  叶津渡看着他,隐隐有笑意。
  “光是听那些话就受不了,那真是太便宜他了?”
  他的话里话外,淡漠中又带着嘲笑的意思。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一时冲动地说了,其实,不说也可以的……”
  时筝讷讷地说。
  “那你现在后悔了?”
  叶津渡淡淡地问。
  时筝踌躇地摇头。
  “说出来后,我很轻松,只是过后又觉得,这些事情我既然担着,就可以一直担着,没必要再让时佟知道。”
  “有些事早晚是要知道的。”
  时筝看向叶津渡棱角分明的侧脸,alpha的冷静一直是他的勇气来源。
  好像世间所有的情感在他的眼里,都是可以被估量,计算的,所以也不需要慌张。
  “你说出来,只是教会他不要对死去的人耿耿于怀,却对活生生的人充满仇恨。”
  这句话,好像点火棒似的,驱散了时筝心头的黑暗。
  “你这么说,我都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真的好委屈,但是现在又立刻不委屈了。”
  叶津渡轻轻一笑,说:“真好哄。”
  第144章 小圆满
  三月的海风还带着寒冬的料峭,岛屿环绕,小镇寂静。清晨传来教堂的钟声,传到大片的田野之外,飞鸟落在高高的哥特尖顶上,宾客如约而至,花童携着装满了玫瑰花瓣的篮子,走在最前面,走过红毯,走过高高搭建的拱形藤蔓门,走过飞鸟,走过所有人的目光。
  时筝穿着白色的西装,手里拿着白色的玫瑰花束,他挽着叶老爷子,一步一步,坚定地走向站在不远处等他的新郎。
  两排的宾客静默而祝福地看着他们,他们在台上交换戒指,诉说誓言,在花童洋洋洒洒的花瓣中接吻。
  下面突然有个响亮的声音喊道:“要幸福啊!”
  接着便是热烈的欢呼和掌声。
  从此以后,生与死,疾病与痛苦都不能让我们分离,在遇到你之前,我没有家人,没有性别,没有对过去的留念,也没有对未来的向往,我像是一个宇宙里停滞的人,所有人都目标,有期许,有希望,可是我却犹如一潭死水。
  在遇到你之后,你给我了家人,性别,对回忆的怀念,对未来的信念。
  生命在我眼里成为了一种独一无二又珍贵的存在,我会重新认识自己,尊重自己,爱护自己,就像你认识我,尊重我,爱护我。
  时筝情不自禁地笑,也情不自禁地哭。
  梁蕴过来拥抱他,说“乖筝筝,以后我们就是真正的家人了。”
  叶慎也拥抱他,说道:“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时筝点头,他知道的,他一直都知道。
  他泪眼迷蒙地看向台下,在许多的面孔当中,看见了穿着芳姐,小助理,方崇山,沈炼,还有他们的小朋友在当花童,刘循导演,邹横导演,还有娱乐圈曾经有过交情的前辈,几乎都来了。
  那些脸一张张,走马观花一般在他眼前滑过去,就像他的色彩斑斓的人生,一个个片段,一个个建构起来的场景,有失意,有辛酸,也有喜悦,庆幸。
  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没有看到时佟吧。
  本来的婚礼安排是时佟挽着时筝进场的,算起来也是唯一的娘家人,但是时佟一直没有出现,就在僵持的时候,叶无行杵着拐杖站起来,说:“我来。”
  他态度硬气,叶家人自然没敢反对的,一是叶无行地位高,原本应该是站在台上当证婚人的,但现在挽着新娘进场,虽然错了流程,但是无形之中在告诉所有叶家人,时筝的地位,就算时筝没有一个娘家人到场,他叶无行也是给足了这个孙媳妇面子的,其他叶家人也必须给予时筝足够的尊重。
  在扔捧花的时候,那些年轻的伴郎伴娘都兴致勃勃地围着要去抢捧花,为了增加可玩性,有人提议让时筝蒙着眼,转五圈后再扔。
  于是时筝就蒙住了眼,转了五圈才扔,这一仍,不知道扔哪里了,发出了一声惊呼,随后是一阵笑声和嘘声。
  时筝摘下眼罩,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穿着白色西装,手里拿着捧花的时佟。
  他像是十分局促,显然不擅长应对这种场面,手里的捧花仿佛是烫手山芋,他面孔生,在场的人几乎都不认识他,却又长得英俊,因此有个大胆的叶家小姑娘上前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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