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但我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个美好的女主人,那个温柔如晓露春风的女子,永远留在了开元盛世的梦里。
王维伸手抚摸一株红芍药的茎叶,缓缓道:“我大约是老了,有时会梦见从前的人。昨夜,我在梦中见到了阿瑶。”
“她好么?说了些什么?”
“她穿着一身白衣,还是年少的样貌。她微微笑着,拍了拍我的手,便转身离去,不曾说话。”王维自失地一笑,迅即换了一种轻松的语调道:“想来,叛军纵然攻破长安,也未必会劫掠我这陋舍。或许,我们回来时,这些芍药开得较现时更好哩。”
我默然,俯身用小铲子取了沤好的草木肥,一点点施在芍药的根部。草木肥的气味,混着饱含水意的潮湿空气,一同冲入鼻腔,竟让我感到一阵说不清的烦恶。半晌,我才将那种烦恶压下,低低道:“她曾说,若有来世,她想叫你去杏园,为她采二月里的第一枝杏花。”
王维的眼神蓦地一凝,像是翻涌过许多情绪。最终他只是平静笑道:“我已不是少年郎,行动迟滞。攀树摘花之事,确然只能来世再做了。”
我喉头一哽,没来由地有点想骂他两句。我拄着小铲子直起身体,忽然感到胸中烦恶益重,脏腑如同被一只手捏住,眼前不断发黑。
“有孕两月?”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医者。
“是。娘子脉象不稳,应系比来操劳之故……”医者又说了些什么,我一概没有听清,愣了片刻,踉跄走到了妆案前。
天光沉暗,但妆台上的铜镜磨得雪亮,那种纤毫毕现的清晰感,甚至有些过于凌厉尖锐,逼我正视镜中的容颜。镜中的女郎肌肤柔润,双鬓色若鸦雏,恍惚仍在最好的年华,她与我对视,隔着镜面,亦隔着时光――这一段浩渺悠长的岁月,竟像是从未有过裂痕,从未有过衰老、惊惶和疲惫。
我不知为何自己来到唐朝后容颜体魄一直未老,诧异过、迷惑过,也痛苦过。但此时,心底却不期然生出丝丝感激。
我将铜镜倒扣在案上,镜子背面的双瓣草叶纹,簇拥着中间的两句铭文。这是一面汉朝的铜镜,是当年我和王维、崔颢、王昌龄等一行人入蜀时,偶然见到的。唐人铸镜,在装饰上偏好图案,少用铭文,且铭文大多俗气,反不如汉镜简洁朴拙。这面镜子背面的铭文是:“愿长相思,久毋见忘。”王维在蜀地见了此镜,随手买下,一直用到了今日。
愿长相思,久毋见忘。久毋见忘!这世间的相思原本就是脆弱的,要岭南的红豆来提醒,要春江的明月来烘托。而承载相思的生命本身,也是极脆弱的:春闺梦里良人,无定河边枯骨,身份的转换,在帝国的宏大叙事中,不过是一个悄无声息的瞬间。所以古来的男男女女,才要缔结婚姻,求得一份仪式感,才要生育后代,将子孙视为两姓之好的见证与自身生命的延续。
这个孩子,会是王维的生命的延续吗?
“阿妍,你……我……我很欢喜。可我……”他端起案上的茶汤,连喝了两口:“只是,我已这样老了,我怕……”
我打断了他:“你自幼行住坐卧皆有法度,饮食不多不少、不早不迟,又鲜有大喜大怒的时刻,至今还能骑马,能游山,可见这座宅舍,本来就比常人更耐用些。难道你不能再活十几年,看这个孩儿长大?”[1]
“早时我只当此生子女缘浅,且我奉佛多年,并不以此为憾,还说什么‘岂厌尚平婚嫁早’,以为早些将女儿嫁出去,便能早些放宽心,竟似将子女当成了负累。”他温润眉目间现出笑意,“但今日我才发觉,原来我很欢喜,很欢喜。”
“你究竟不算太坏。”我耸了耸肩,“有的人更坏,说道:‘孤山处士,妻梅子鹤,是世间第一种便宜人。我辈只为有了妻子,便惹许多闲事,撇之不得,傍之可厌,如衣败絮行荆棘中,步步牵挂。’”
这是明朝袁宏道在《孤山》里说的。王维哈哈大笑:“依我看,这个人厌憎妻儿是真的,牵挂却也是真的。孤山……钱塘湖的孤山?”
“正是。”
“待战事平定,我们不妨去一回东南,游赏吴越山川,吃茗糜与鲭鲊,还要带着孩儿,穿上草鞋,到富春的江边捞虾。”[2]
我噗哧一笑,刚要答应,就听他又迟疑道:“罢了罢了,我还是再做几年官。我如今也是五品官了,可荫一子……若是个小儿郎,我终究要为他谋算一二。”
旁人眼中,得五品,着绯衣,荫一子,乃是荣光无限的事,清高如颜真卿也无法免俗——不是连岳飞都慨叹“白首为功名”吗[3]?但王维对朝事心灰意冷非止一日,此刻却说要为了孩儿多做几年官。我斜了他一眼:“由门荫入仕,多半只能先补斋郎,既不清,又不贵。孩儿有你这样的父亲教诲,难道来日考不中进士?我不信我的孩儿蠢钝如斯。”
王维笑道:“你固然颖慧,可这世间儿女未必尽肖父母。我自然希望孩儿才德出众,不过世事难料,有备则无患。况且,倘若孩儿偏偏好武轻文,我难道不为他考虑吗?职事五品官的子孙,也可由门荫入选三卫中的翊卫。”
他一旦做了父亲,竟也没了素日那种面对俗世的淡淡疏离和厌倦,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操心。我心底泛起一片柔软,却故意道:“说了半日门荫、科举、三卫,都是男儿才能做的事。你不想要个小娘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