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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节

  听说是让朝曦复生,毕居自是愿意。众人凑在一处计算实行此法需要的日精,结合乌族每日能吸收吐纳的日精,乌族的繁殖速度,按一年有三分之二的天数是晴天计算,最后算出大约需要十万年。
  召唤大日金乌自是不需要那么多日精,主要是那个阵法消耗巨大。
  十万年,对玄度来说自是不算什么,他已是不死不灭之身,再长他都等得起。
  如无意外,阿垠也等得到。弥生无荼则难说,乌族就更不用提了,十万年,足够他们更替数百代。
  但最终乌族还是一致决定帮助玄度实行这个计划,哪怕需要一代代接力下去。
  因为需要的日精数量庞大,玄度直接在金乌山附近掏空了一座荒山来给乌族当做火塘吐纳日精。
  桃花开了,桃花谢了。
  山野绿了,山野黄了,山野白了又绿了。
  乌飞兔走,沧海桑田,玄度守着这座荒山,十万年。
  又是一年春,金乌山上的桃树都已长成了遮天蔽日的古树,枝干乌黑虬结,如剑戟一般擎得那一树树粉艳像是被撕碎的丝帛,有种风吹即去的轻盈感。
  阿垠便是在这时候来的。
  过去了十万年,她已经做了曾祖母,是中年妇人的模样了。弥生也还活着,但看上去比阿垠要苍老许多。
  阿垠站在荒山之巅,看着掏空的山体中如汪洋大海满得几乎要溢出来的日精,对玄度道:“应该差不多了。”
  玄度还有些迷糊,问:“已经十万年了么?”
  阿垠看着仍是少年模样的他,笑道:“不死不灭也不是全无坏处哦?过得都忘记岁月了。”
  他们找来现如今的乌族族长徽言,商议召唤大日金乌之事。
  此事是祖辈一代代传下来的,徽言在继任族长之时也被告知了此事,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做。如今的乌族除了金乌山这部分之外,还分出去许多分支,徽言当即下令让所有成年乌都回到金乌山来,准备大日金乌的召唤仪式。
  如此忙碌了半个月,一切准备妥当。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近百万只乌在装满日精的荒山周围如墨色的海浪一般铺开,阿垠与玄度站在山顶。
  “先布‘魂兮归来’大阵。”阿垠对玄度道。
  玄度点头,但在和阿垠配合布阵时手却有些微颤。
  阿垠察觉了,心中暗暗感慨,等了十万年,能不能等回当初的爱人,就看这一遭了,换谁都会紧张,真神也不例外。
  一个传自远古的大阵布下去,本来快要溢出来的日精陡然消失了一大半,只剩下荒山底部薄薄一层。
  玄度有些慌,叫来徽言问:“还够召唤大日金乌么?”
  鸦仆血脉中自带召唤大日金乌的相关传承,所以徽言看了一眼就点头说:“绰绰有余。”他施法将溢满山底的日精聚集到山体底部的火塘中,果然又成了满满一火塘。
  阿垠对玄度道:“放血吧。”
  玄度站在火塘之侧,撩起袖子,在小臂内侧顺着动脉割了个一尺长的口子,鲜血如小溪般洒入火塘,接触到精纯的日精就被烧没了,肉眼根本看不到有留下什么。
  这下轮到阿垠慌张了,难道她想错了?
  玄度不肯罢休,将另一条手臂如法炮制,流入火塘的鲜血更多了。
  “诶,诶,日精中好像有东西。”徽言眼尖,指着火塘中的日精道。
  阿垠直接跪在了火塘边,凑过去定睛一看,那是一滴小小的血,悬浮在金色的日精中。玄度都快放了一盆血了,才凝聚出来比芝麻大不了一点的血。但再小,这也是能在日精中留存下来的血,这是大日金乌的血,换言之,这就是朝曦的血。
  “好了,有朝曦的血了,别放了。”阿垠起身,对玄度道。
  “太少了,再多一点。”玄度用灵力催动鲜血从伤口处往外喷。
  阿垠担忧:“你这样不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吧?”
  玄度:“没试过,试试吧。”
  阿垠:“……”这也能试?
  玄度坚持着,一直到日精中的那滴血足有黄豆大小,肉眼可见了,才停了下来,这时候他已经连嘴唇都没有一丝血色了。
  阿垠帮他治好了双臂的伤口,道:“再来,就是把朝曦的元神放进去。”
  玄度拿出芥珠,将朝曦的那缕元神小心翼翼地导入日精之中,与那滴鲜血在一起。
  “可以开始召唤了,我们先上去。”阿垠对徽言与玄度道。
  两人离开火塘之侧,徽言则飞上半空,引领群乌开始进行大日金乌的召唤仪式。
  近百万只乌在他的带领下绕着荒山跳起了特有的祭祀舞蹈,它们时而抬头,时而低头,时而展翅,时而转圈,动作整齐划一,场面异常壮观。
  火塘中的日精随着它们的祭祀进程也在不断地发生了变化,它们越来越少,颜色越来越浓,不停地向中央聚拢。
  整个召唤仪式持续了大概两个时辰,等到群乌自发停下时,只见山口金光大盛,仿佛山体中有至宝现世。
  玄度与阿垠飞了下去,心情忐忑地看向火塘。
  火塘中出现了一颗金色的鸟蛋,半个拳头大小,光芒万丈地躺在火塘底部的鹅卵石上。
  “是她,是她回来了。”阿垠激动得双颊绯红。
  玄度却还未能确认,他的精神高度紧绷,既期待又害怕地问阿垠:“何以见得?”
  阿垠道:“你傻呀,看你的手链。”
  玄度低头一瞧,自朝曦献祭后一直呈白色的相思豆手链,变成粉色的了。
  第143章 番外一
  大年初一,人间做饭食生意都要祭火神,拜灶神。
  奉安城中新开的酒楼狮子楼自然也不例外。
  掌勺大师傅带着一群学徒在灶间拜神,拜完火神掌勺师傅突然想起了街头巷尾流传的八卦,对众学徒道:“诶?你们听说了吗?外头传言说火神有时候会来人间扮做学徒在酒楼跟着掌勺的学做菜。”
  学徒们都笑了起来,有人道:“不可能吧,祂都是火神了,还用吃饭吗?”
  又有人说:“就算祂要吃饭,多得是给祂上供的,还需要自己做?”
  “那备不住人家就好这个呢,就像小白一样,你看看,长得这般标志,靠脸都能混饭吃了,偏要来学做菜,人家就好这个,没招儿,是吧小白?”掌勺师傅打趣新来的学徒。
  扮做凡人模样的玄度腼腆一笑,不答反问:“师父,咱们今天做什么啊?”
  ……
  金乌山,一群幼崽在山顶光秃秃的老桃树上追逐嬉闹,晒太阳,其中有一只羽毛丰盈靓丽,头顶三根金色翎毛,尤为显眼。
  忽有幼崽从山下飞上来大叫:“火神大人又在山下架起大铁锅了。”
  树上的幼崽瞬间沸腾了,七嘴八舌地问:“今天吃什么?吃什么?”
  “红烧狮子头!”
  呼啦一声,幼崽们都飞到山下去了。
  不多时,铁锅所在的树下就排起了长龙,每只幼崽都乖乖地捧着一只碗,被空气中浓郁的肉香味勾得垂涎三尺。
  他们倒是也能去人间界,但是手续很繁琐,而且要很长很长时间才能去一次。因为想去人间界,首先你得有正当理由去向凤族申报,若只是游玩之类的理由,那你的申请就会无限期地被往后排,其它有更正当的理由的神鸟族会被安排先去。因为火神规定了,不同种族之间,领地相邻之处可以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小规模混居,但不得无故经常去打扰另一族的生活。
  同理,凡人若是想来神界,那也是需要申报和等待的。
  火神大人会做很多很好吃的凡人界的吃食,而且经常来金乌山做给幼崽们吃,乌族的幼崽最喜欢火神大人了。
  树下,玄度一抬头就看到了队伍中的朝曦,不,应该说,扶光。
  她就是他们用“魂兮归来”大阵,朝曦的血液和元神召唤出来的大日金乌,容貌生得与朝曦一模一样,但,她没有上一世的记忆。
  阿垠提议给她取名朝曦,是他坚持给她改名扶光,不为别的,就因为,她没有上一世的记忆。
  朝曦的名字还在三沮池畔的石碑上刻着,乌族每年都去祭拜的。她既然什么都不记得,让她在石碑上看到自己的名字,她又该作何感想?
  玄度收回目光,继续专心给幼崽们盛狮子头。
  “谢谢火神大人。”
  每个分到红烧狮子头的幼崽都会如此感谢他,而玄度也总会微笑着冲他们点一点头。
  很快轮到了扶光,她像其它幼崽一样,高高地举起碗,等玄度往她碗里盛了一只红烧狮子头,就笑弯着双眸甜甜道:“谢谢火神大人。”
  玄度看着眼前相隔了十万年,却仍熟悉到让人心痛的容颜,微笑着冲她点一点头。
  扶光捧着碗到一旁和其它幼崽挤在一处吃狮子头,跟在她后面的是若榆,扶光的血契鸦仆,长得和重光并不像,但他眉间那道红痕,总是让人不自觉地想起重光。
  分完了狮子头,阿垠来了。
  等了十万年终于等到昔年旧友复生,她却没了上一世的记忆,一直让阿垠耿耿于怀,经常往返于北溟与金乌山之间,查看扶光的情况。
  “还有狮子头,要不要尝尝?”玄度问她。
  阿垠十分自觉地拿起一只碗,玄度盛了一只给她。
  她一边吃一边看着幼崽群中的扶光,低声问道:“你还是决定不给她用记忆恢复大法?”
  玄度道:“嗯,你看她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活得多无忧无虑。”
  “什么都不记得,那你怎么办?若是她长大了,爱上别人怎么办?”阿垠问。
  她是无所谓,大不了就跟这一世的扶光做“忘年交”,可是玄度等了她十万年,如果就因为她失去了上一世的记忆,这一世也与她有缘无分,那多令人憾恨?
  玄度不语,他还没去想这一层,也……惮于去想。
  “你看,那只小雄乌可会讨好她。”阿垠看着若榆从自己碗里夹了半只狮子头给扶光,转过身对玄度道:“我知道你不想让她恢复记忆是为她好,但你好歹也为自己考虑一下。她刚出生时不让你亲自养她是怕她将你当做父亲看待,如今她也有几百岁了,知道自己跟你没什么关系,我觉得,你可以把她带走,随便找个什么借口,总要给彼此留出培养感情的机会和时间。”
  玄度思虑半晌,点头:“好。”
  阿垠这才松了口气。
  午后,扶光正和小伙伴们聚在一棵老桃树下观摩刚进入少年期的雄乌筑巢,有大乌来说族长叫她过去。
  她来到议事大厅,发现除了族长之外,火神大人也在。
  族长和颜悦色地对她道:“扶光,你是大日金乌,是我们乌族的领袖,理应学得一身通天彻地的本领,才配得上你的身份。火神大人一向对我们乌族关照有加,愿意当你的老师教你本领,你去收拾一下,今日便跟火神大人走吧。”
  扶光懵了,看看年轻的火神大人,再看看族长,问道:“就我自己吗?若榆能不能和我一起去?”
  族长道:“你是大日金乌,不怕火神大人的火焰,若榆就未必,他若也去跟着火神大人学习火系术法,恐有危险。”
  “哦。”
  扶光回到自己的住处,收拾出一个小小的包袱,与包括若榆在内的小伙伴一一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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