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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074节

  丢下这话,他直接离开。
  林家又是一片死寂。
  林母泪眼婆娑,“卫生是和我们离心了啊。”
  “你现在才知道?”
  林钟国冷笑道,“要不是你当年强行要留林兰兰,偏心林兰兰,卫生和家里的关系能这么差?”
  这——
  林母的眼泪都迟钝了下,接着,掉的更凶了,“这能怪我吗?我以为林兰兰是我的亲女儿啊,哪里有母亲不疼亲女儿的?”
  “有。”
  林钟国语气淡漠道,“你对绵绵也不好。”
  事情已过多年,不管是绵绵,还是林兰兰,都是他们家不能提起的禁忌,当再次提起这两人后。
  林家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
  沈美云接到赵春兰来北京的消息,她便去车站接对方了,一起接到的还有林卫生。
  不是少年时期那调皮霸王的样子,反而沉静了下来,稳健的不行。
  若不是提前打了招呼,在路上沈美云怕是认不出林卫生的模样了。
  “沈阿姨。”
  再次见到沈美云,林卫生是复杂的,也是感激的,当年沈美云他们家离开的时候,沈美云其实偷偷找到过他,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
  是走的李科长的关系。
  虽然是临时工,但是这一份工作,却是林家这么多年来最体面的一份。
  沈美云看着林卫生,“长大了。”
  三个字,却让林卫生忍不住眼眶酸涩了下,他点了点头,想说些什么,但是多年不见,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好在赵春兰打破了安静。
  “美云,你直接带我去找我家老大吧,最好是人赃具在。”
  谁是人?
  谁是赃?
  沈美云想了想,“先去我家吧,嫂子,吃顿饭在说。”
  赵春兰实在是吃不下去,自从知道这个消息后,她彻夜难寐,满脑子想的都是大儿子从小到大的事情。
  那么乖巧,那么出息的大儿子,怎么就栽在林兰兰身上啊。
  而且还栽了两次。
  沈美云,“嫂子,你想好怎么解决这件事了吗?”
  赵春兰咬牙切齿,“当然是把林兰兰赶走。”
  沈美云叹口气,“如果你这般莽撞的过去,我敢确定,到时候你和他之间的母子情,肯定会断裂。”
  赵春兰迟疑,“不会吧?”
  沈美云,“嫂子,你可听说过一句话,儿大不由娘?”
  这下,赵春兰也沉默了。
  旁边的林卫生跟着打圆场,“赵阿姨,先去沈阿姨家吧,这件事确实是要从长记忆。”
  他也是男孩子,也是从叛逆这个时期过来的。
  有些男孩子确实是这样,越是父母不让做的事情,他们越是要做,这样的后果就是和父母决裂。
  见他们两人都这般说。
  赵春兰这才沉下心,“那先去你家,美云,打扰了。”
  沈美云,“什么话,我回去漠河驻队,你招待我那么多次,你去我家就是住一个月,这不是应该的吗?”
  有了这话,赵春兰这才松口气。
  这还是赵春兰,第一次来沈美云的家,一进来,她便忍不住四处看了下。
  沈美云见她好奇,也有放松心情的意思,便主动道,“这是在绵绵学校里面买的房子,为了她读书方便。”
  她招待赵春兰和林卫生坐下,“我去给你们倒水。”
  茶几上有一盘子的瓜子和橘子。
  赵春兰看到这,她叹口气,“难怪你家绵绵成绩好,你为了这孩子读书,也是费尽了心思。”
  沈美云端了两杯水过来,“当父母的不都是这样。”
  林卫生接过水,他在心底否认,才不是。
  并不是每一个父母都像是沈美云这样的。
  他父母就不是。
  “春兰,嫂子,你原本的计划是什么样的?”
  沈美云坐下来,细细的问道。
  赵春兰,“我和老周商量的是来了以后,直接问你要到林兰兰的地址,杀过去。”
  “最好是堵着青松和林兰兰在一起,这样的话,就能当场把林兰兰赶走!”
  她是不愿意让林兰兰,再次毁了她儿子的。
  沈美云,“不够。”
  “你把林兰兰赶走了,然后呢?你们离开了,周青松在单独去接济林兰兰,这个时候你知道吗?”
  这一下子把赵春兰问倒了。
  她有些着急,“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要怎么办才好?”
  沈美云,“找林兰兰的亲生父母,把她接走吧。”
  这——
  “可是,我不知道林兰兰的父母在哪里。”
  林卫生,“我知道。”
  当初,他父亲把林兰兰送走,他留了一个心,把林兰兰亲生父母家的地址记住了,其实,他一起记住的还有绵绵的家。
  只是,这么多年来,绵绵他们搬家好几次,等他们在搬新家后,林卫生自然就不知道了。
  见他这么说,赵春兰便看了过来,“哪里?”
  林卫生讲了一个地址,赵春兰便说,“我现在去。”
  她要准备完全了,再去找儿子。
  *
  又到了放学时间,周青松收拾完课本,去食堂匆匆打了饭菜,便搭车往崇文三条胡同赶去。
  胡同口,看着自己的儿子疾步赶到大杂院的时候,赵春兰心里最后一丝侥幸也没了。
  她脚步踉跄,“我要去看看,看看他还是不是人?”
  大杂院内。
  一心把饭菜热着拿回来的周青松,根本不知道被人跟踪了,他一路小跑过来,还不忘把饭菜给藏在袄子里面。
  十月底的北京,已经下了一层薄霜了,带着几分寒意。
  “兰兰,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周青松把饭盒拿了出来,“食堂今天有红烧肉,三毛钱一份,我给你打了一份。”
  “快来尝尝。”
  林兰兰脸上带着笑意,“青松哥哥,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
  咬了一块红烧肉,她极为满足,便提出要求,“青松哥哥,你是不是快要期末考试了?”
  周青松点头。
  “那你学期底的奖学金是不是也要下来了?”
  周青松看她,“怎么了?”
  林兰兰,“我有一个赚钱的法子,我想问你借点本金。”她有些不好意思,“等我赚钱了,我到时候在还你。”
  周青松听到这,他语气无奈,“兰兰,你又要创业做生意了?”
  “你忘记了,之前每次都失败了。”
  他在北京经历了几个寒暑假了,每次的奖学金,刨开吃住以外,大部分的钱,都给林兰兰拿去做生意了。
  但是,她没有一次成功的。
  基本上都是赔本的。
  若不是如此,他们的日子也不会过的这般拮据,连一份红烧肉都吃不起。
  林兰兰,“青松哥哥,你是不是不相信我?”
  “你忘记了吗?你说过我脑子里面有很多独特的想法,这些我要是全部实施出来,我们肯定会成为有钱人的。”
  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的那些记忆,开始慢慢消失了。
  她用着本子笔记录下来,想让自己不要忘记,但是好难啊。
  过去的记忆在慢慢消失,她重生的优势也会慢慢没了。
  林兰兰发现自己的身体和脑子,开始逐渐和十五六岁的她合并,不然,她这么多年来,也不会过的这般辛苦在底层挣扎。
  如果没了重生的优势,那她和那些普通人还有什么区别?
  周青松还在犹豫,“可是我只有八十的奖学金,我还要负咱们明年上半年的房租,还有吃饭,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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