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逃 第64节
一个说:“你竟然和你叫了这么多年的哥哥在接吻,你疯了吗?”
另一个在说:“你们之间又没有血缘、法律关系,别说接吻了,就算是上床都没关系。”
一个大声:“门没锁。”
另一个更大声:“被人看到又怎么样?谁敢说霍以南一句不是?”
蓦地又有一道声音响起:“你们还会在家里做什么?除了接吻,还有什么?”
“能有什么?”
“……” “……”
嘈杂的两道声音, 默契地闭上了嘴。
霍南笙读懂了霍以南的弦外之音, 她胸腔起伏了下, 调整气息。
然而开口说话时, 声线还是细微的颤动:“我突然想起南烟评价齐聿礼的一句话了。”
霍以南:“什么话?”
——“穿上衣服,衣冠楚楚;脱下衣服,禽兽不如。”
“你现在像个流氓。”霍南笙别过脸, 羞愤欲滴地骂他。
“像个流氓?”霍以南双手扣在她腰间, 让她无法逃脱自己的怀抱,他的气息温热,扑在她的脸上,“那还挺好的, 毕竟南烟评价齐聿礼, 用的可是——齐聿礼你就是个变态。”
他只是, 像流氓, 还没,是流氓。
比起齐聿礼, 倒也算是个人。
刚接完吻,她双唇湿润,樱桃色的唇,像是清晨携带露珠的花瓣。
霍以南扣在她腰上的手徐徐往上,压着她的背,将她压近自己的怀里。她也没挣扎,安分地随他的动作靠近他,额头抵着他的肩颈处,耳边似乎能听见他的心跳。
即便他刚才和她说那样暗示意味十足的下流话,霍南笙还骂过他,但那骂声里,几分娇几分嗔,唯独没有任何气和怨。
他是下流的,当他不是她哥哥,成为她男朋友之后,才是下流的。
人就像是一枚硬币,对外人是一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是另一面。两面大相径庭。
怎么说呢……
霍南笙其实是喜欢他这样的,这种喜欢,羞耻感十足。
她在他怀里低着头,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当下的脸,一定是眉目含情的发春模样。可春天早就已经过去了,就连夏天都过了一半。
“笙笙。”他忽然叫她。
“嗯。”
“不是要选衣服吗?”
“哦。”
应完后,霍南笙忸怩了好半晌,才不情不愿地从他怀里仰起头,捡起扔在一旁的平板,递给他选:“这几套你帮我选选,其实也不用怎么选,我只有休息日才回来,其他时间只能穿我自己买的衣服。”
霍南笙的话匣子就此打开,她在霍以南面前向来话多,上了大学之后话少了些,莫名也有了隔阂。霍以南想当然地认为是距离让他们产生了罅隙,二人又不生活在一起,共同话题变少了,也没什么可聊了。
他当然不知道,留学的霍南笙,是逼不得已,减少与他的对话。
现在的霍南笙,像极了还没出过留学的霍南笙,格外话多。
她碎碎念着:“我最近还学会了网购,在网上买了好多衣服,等到明天回家了,你陪我去取快递吧?到了特别多的衣服,我一个人拿不过来。”
“好。”
“对了,你妈妈还让我叫李夕雾来家里吃饭。我上来之前给李夕雾发了条消息,她到现在还没回,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她应该和你一样,在男人的怀里。”
“……”霍南笙想反驳,又没法反驳。她偏过头,没忍住,嘟囔了句,“那还是有点儿不一样的,她应该光着衣服躺在男人怀里。”
她身上有股不服输的劲儿,忍不住回呛他。
霍以南慢条斯理地回击:“那也说不准,她可能会穿着送你的那种裙子在男人怀里。”说到这里,他撩起眼皮想看霍南笙的表情,却被她及时发现,她伸手捂住他的眼睛。
他可是霍以南,没有人能从他手上占得一点儿便宜的霍氏霍总。
霍南笙服软认输:“哥哥,别说了……”
霍以南温柔低哄她,装作浑然不知:“怎么?李夕雾送你裙子的时候,没告诉过你吗?男人其实不喜欢全脱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会更好。”
霍南笙听不下去了,又用手捂住他的嘴。
他双唇翕动,唇齿间溢出的笑意铺洒在她掌心,痒痒的。
“我不该挑衅你的,哥哥,我错了。”她求饶,撒娇,上一秒还在认错,下一秒又愤愤然地挑衅他,“哥哥,你张嘴闭嘴都是李夕雾,该不会你喜欢的是她那种类型的吧?”
这话简直想要霍以南的命。
“在你眼里,我哪儿像是流氓,简直就是流氓了。”霍以南拿过她的手,轻松地反剪在她身后,“她可是我亲表妹,我能喜欢她吗?”
“我说的是,喜欢她那种类型的。”她很犟。
“她那种类型,什么类型?开放的,主动的,热情的?”
“……嗯。”
霍南笙偏过头,余光偷摸着瞄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男人是不是都喜欢那种类型?”
闻言,霍以南眉头微蹙,“男人喜欢什么类型,你就要成为那种类型的吗?”
霍南笙摇头:“我只是觉得,她那样会比较招人喜欢,她有很多的朋友,可是你看我,我没有朋友。哥哥,如果你不是我的哥哥,你还会喜欢我吗?不会的。”她语气薄凉,看得万分透彻。
“或许吧,但世界上没有‘如果’的存在。”霍以南淡声道。
情热霎时退了下去。
霍南笙深知自己搞砸了难得的独处氛围,她脸色耷拉下来,怏怏的。
霍以南替她选好衣服,发给品牌经理,而后,有些好笑:“不开心了?”
霍南笙摇头,迟疑了会儿,又点头:“我好像惹你不开心了。”
“怎么会?”他眼神柔和,似泊了万顷温柔的海域,“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即便你不来霍家,我和你也有可能会遇到,毕竟南烟在齐聿礼那儿不是吗?只是相遇的时间,会变得比现在晚一些,只是不管早还是晚,我还是我,不会改变。我遇到你的时候,依然是孤家寡人,倒是你,如果不在霍家,你恐怕会有许多的朋友。”
霍南笙没有朋友,并非是她性格不好,而是李素问对她的管束太多。
再加上,名利圈里,真心都是伴随着金钱地位的。霍南笙没有朋友,对她而言,是件好事儿。被好朋友当做靠近霍家的工具……还不如没有朋友。
沉默了会儿。
霍南笙低着头,瓮声瓮气地问他:“那如果是那样,你还会喜欢我吗?”
小姑娘仰起头,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她唇边还有被他吮吸过的痕迹,她皮肤薄,一掐就红,下颌处还有他情到浓时留下的指痕,淡红的斑驳。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不仅会喜欢你,还会直接拉你去结婚。”霍以南的面色很淡,比他面对外人时都要淡,眼里晴空万里,霍南笙知道,这才是他最舒适放松的时候。
霍以南勾唇淡笑,惆怅地叹了口气,“我们会比现在好很多。”
和她在一起的路,注定是要排除万难的。
但如果她不是他的妹妹,或许这条路会更容易些。
不过是与不是,对他而言也没有那么重要。对霍以南而言,世界上的事,只分为两类,他想做的,和他不想做的。
只要他想做,必定能做成。
霍南笙猜到了他话里的意思,他不管怎么欺负她,她都没放在心里,被他占便宜又怎么样呢,她这颗心都可以给他。可是她见不得他失落。 她软软地靠在他身上,声调也软绵绵的,“现在也很好呀,哥哥,我们在书房偷情呢,以前你在这里教我做题,现在你在这里教我接吻。换做别的身份,哪有这种经历,你说对吧?”
她安慰人的方式,何其妥帖,撒娇的让他心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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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夜空,乌云蔽月,寻不到一颗星。
二人腻歪了没多久,霍南笙就走了,她不能让李素问察觉到不对劲。
霍以南仍留在书房伏案工作。他工作很多,若是真忙起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以做到全年无休。
不知过了多久,他摘下鼻梁处的眼镜,将其随手扔至一旁。身子往后仰,靠在椅子上,头微朝上。
书房内只点了一盏落地灯,天花板上昏暗,映着道道光圈。
万籁俱寂,白日的对话钻入他脑海里。
寺庙的禅房里燃着檀香。木质香味扩散开来,似是能将人身上的污浊洗净。
李素问手里拿着一串佛珠手串,一千零八十颗,在佛简历寓意着“千流后死”十界内的一千零八十种烦恼。长而繁琐的手串,一般只有德高望重的高僧有。百年柬埔寨沉香佛珠,润泽古朴,随她指尖拨动。
远处隐约有大悲咒的音乐。
时间或许无法在人的脸上身材留下明显的痕迹,但是声音却无法逃过大浪淘沙的洗涤。
李素问声线很沉,有些沙哑,“我想把南笙送走,你怎么想?”
霍以南看着她的背影,淡声道:“那就送走。”
李素问:“我的意思是,我不想你们以后有瓜葛。”
霍以南忽然一笑,他很笃定:“看来父亲都和你说了。”
李素问:“我和他是夫妻,夫妻之间,不会有所隐瞒。”
霍以南脸色很平静,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夫妻没有隔夜仇,所以即便是你害得他下半身永久瘫痪,他也依然不怨你。”
李素问拨动佛珠的动作一滞,“陈年往事,不值一提。”
比心狠手辣,霍起阳比不过李素问,霍起阳顶多打些皮肉伤出来。李素问确实实打实地害得霍起阳失去双腿,由正常人,沦为双腿残废的人。
霍南笙其实说错了,李夕雾不像李素问,只有从李素问肚子里出来的,饮过脐带血的霍以南,才像李素问。
“还是要提的,妈妈,”霍以南温和地叫她,语气温润,给人以母慈子孝的温馨感,他很真挚地问,“你这么努力保持身材,要是失去双腿,应该会很难过吧?”
李素问不受他威胁,温声道:“为了南笙,你不会这么做的。”
霍以南唇线绷直,过了好久他才说:“前提是,她得在我身边。一旦她离开我的世界,我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李素问提醒他:“女人并不重要,你何必困在她身上?”
霍以南:“可能是因为,我要找的是命运共同体,而非利益共同体。”
李素问将手里的佛珠视为垃圾,随手扔落地,一千多颗佛珠被一根绳系着,掉落时发出零落细碎的声响,但还是紧紧地连在一起。
她转过身来,眼里泊着盛怒,霍以南情绪平和,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