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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绿茶不爱我 第52节

  可眼前的沈学文儒雅犹在,却圆润多了——下颌线与脖颈连在一起,肚腩将衬衫撑起来,就连拿筷子的手指都很丰腴。
  岑潇说过,当年强奸她的那个混蛋很瘦……陆平川想着,黑眸不禁浮上一层冷意,打量沈学文的目光更直接了。
  后者感受到了,朝他疑惑地看过来,目光相接的那一刻,倒是沈蔓先笑了:“陆伯伯,你快看。我坐在陆大哥旁边,可他一眼都不看我,反而一直盯着我爸爸瞧。”
  她这一调侃,倒是给陆平川找了台阶下。他立刻端出小辈的谦卑,抱歉道:“我只是觉得,沈叔叔和我印象里的……不太一样。”
  “嗐,是不是变胖了?”沈学文面带无奈地接腔道,“这人上了年纪就容易发胖,尤其是我们这种应酬多的,逃都逃不掉。”
  这话引起了陆建业的共鸣,他拿起高脚杯就和沈学文的碰了一下。
  “平川,你沈叔叔在集团里负责新药的研发和生产,也管药品的进出口。”半杯红酒下肚后,陆建业又道,“这个星期,他刚好在越南开会,昨天才回来。你以后就跟着沈叔叔,从海外市场学起,尽快成长成合格的接班人。”
  陆平川闻言,还来不及惊讶,就见沈学文的微表情变了——脸上依旧是温暖和煦的笑意,眼底却闪过一丝诡谲。
  但这细微的神情变化,须臾之间便消散了。当他再想确认的时候,对方早已面色如常。
  “那以后就要麻烦沈叔叔了。”陆平川不自觉地将背挺直,装出一幅谦虚的模样。
  陆建业也转向沈学文,神情懊恼地说道:“老沈,说来惭愧,我这个大儿子虽然在东南亚呆过两年,但不是在海边冲浪,就是在山里跳伞,天天在外面鬼混,实在是不务正业。你多帮我上上心。”
  沈学文一听,露出宽容的微笑:“年轻人嘛,都喜欢户外运动。”说着,伸手指向沈蔓,“别说平川了,就说我们家小蔓,她一个女孩子,最喜欢越野,还喜欢滑翔伞和蹦极。他们俩啊,搞不好在这方面很有共同话题。”
  沈学文的语气再平常不过了,陆平川听着,决定顺着他的说辞,继续往下演。
  只见他略带讶异地看向沈蔓,笑道:“第一眼见到沈小姐,就觉得你的气质很特别——原来是同道中人。”
  这还是今天见面后,陆平川第一次拿正眼看沈蔓。后者受宠若惊,立刻回道:“我特别喜欢越野,没事就去露营,顺带玩点儿刺激的。”说着,还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听陆伯伯说,你平时也喜欢跑山,或者下赛道玩竞速,下次我们可以约着一起。”
  沈蔓下手的力道不轻,拍过来的气势就像男人一样。陆平川被她拍得前倾了两寸,心中却在想:她这“玩点儿刺激的”,说得实在暧昧。
  他收起玩味的眼神,往沈蔓的酒杯里添酒:“沈小姐真是豪爽,我就喜欢这种性格的女孩子。”
  沈蔓不满地回道:“大家以后就是朋友了,不要叫我沈小姐,叫我沈蔓或者小蔓。”
  “好,小蔓。”陆平川半启眼皮,眼尾上挑地眤着她,“我敬你一杯。”
  “那我干了,你随意。”沈蔓举起酒杯,遮住自己泛红的脸颊。
  *
  晚餐结束,陆平川好像真的醉了。此刻,他正双眼朦胧地坐在陆建业的书房里,盯着一杯热茶发呆。
  沈学文父女今晚就在陆宅留宿,饭后便跟着佣人去了客房,陆平川则被陆建业叫进了书房。
  父子二人依旧隔着一张书桌而坐,不过今非昔比,许多事都不一样了。
  “喝点热茶。”陆建业说着,将茶杯推到陆平川面前,“解酒的。”
  “谢谢爸爸。”陆平川应着,一边端起茶气,一边露出顺从又讨好的笑容来。
  他这幅模样,就像个失宠多年的儿子终于得到了父亲的关注,小心翼翼中透着点不知所措,叫人看着,只觉得心酸又可怜。
  哪怕不满他那股四六不着的气质,陆建业也说不出责怪的话。谁让他眼下只剩这一个儿子了,肥水不流外人田,陆氏的家业早晚都要交到陆平川手里。
  想到这里,他冲陆平川问道:“你觉得小蔓怎么样?”
  “热情开朗,落落大方,长得也漂亮。”茶杯里氤氲出来的热气,遮挡了陆平川的表情,“我们很聊得来。”
  这个回答取悦了陆建业,他满意地说道:“小蔓可是老沈的掌上明珠,这些年跟在她爸爸身边,也学了不少本事。最重要的是,她性格单纯,没什么恋爱经验,和外面的那些只会算计你身家的女人不一样。”
  这话意有所指,陆平川听着,想起自己与岑潇初识时,她确实一直算计着他的身家。
  嘴角弯起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他发现,分开这几个小时,自己还怪想她的。
  陆建业看不透他的心中所想,只当他的沉默是一种附和,于是继续说道:“至于老沈,和我有着过命的交情,没有他,就没有陆氏集团的今天。”
  他目露精光,若有所思地看向陆平川,“而且,他这个人很有大局观,永远把集团利益放在个人恩怨之上——这种格局,很值得你学习。”
  陆平川闻言,再次呷了口热茶。他心中明白,“大局观”“个人恩怨”这样的词,陆建业是故意说给他听的,是在暗示他放下和白锦曦有关的仇恨,一心一意当好这个继承人。
  而他,还拿沈学文来给他做榜样。
  这个沈学文,当年探望过病重的白锦曦。白锦曦过世后,他也对余香进入陆氏工作多有不满,以至于数次传出两人不和的消息,就连陆平川这个“边缘人”都略有耳闻。
  可当余香出了事,沈学文又来劝陆建业去捞她,理由是他这个大儿子已经不可靠了,必须为了陆星河保住他母亲。
  事态发展到今天,余香入狱,陆星河远走他乡,他依旧能面不改色地和他这位曾经的“家族弃子”喝酒,甚至安排女儿来相亲,仿佛之前的事从未发生过。
  陆平川说不好这种言行举止算不算得上是“大局观”,但他知道,这个沈学文在一系列变化中,无论做出什么的决策与反应,都能获取陆建业的信任,那么,他也一定知道陆氏集团的秘密。
  他思忖着,放下茶杯,恭顺地说道:“爸爸的教诲,我都记住了,我会好好跟着沈叔叔学习的。”
  *
  出了书房,陆平川收起醉意朦胧的眼神,信步进了花园。
  盛夏时节,花园里开满了栀子花。这种花团锦簇的白色花朵,释放着浓郁香甜的气味,驱散了夏夜的烦躁,是白锦曦生前最喜欢的花种之一。
  陆平川坐在花园的石凳上,发了一会儿呆,随后掏出手机,想告诉岑潇,自己今晚要在陆宅留宿的消息。
  结果一点开微信,就发现岑潇在半个小时前,给自己发了张照片。
  照片里的她和毛娜、周南聚在一起,围着路边摊的烤串相谈甚欢。
  她笑得很开心,甚至还在抢周南手里的烤鸡翅。
  陆平川看着,心中泛起一股复杂的情绪——看她笑得开心,他也开心;可又忍不住在想,没有他陪在身边,她好像也能过得很自在。
  爱情让他变成心软的傻瓜,也变成了斤斤计较的幼稚鬼。
  陆平川自嘲一笑,从兜里摸出香烟,才抽了两口,身后便传来脚步声。
  他甫一回头,就见沈蔓站在自己身后。
  她满脸酒意,冲他爽朗一笑:“陆大哥,借支烟。”
  陆平川听着,将烟盒与火机一起递给了她。
  沈蔓一边接过,一边问:“今晚这相亲局,让你尴尬了吧?”接着,坐在他身旁的石凳上,“我知道你有女朋友,还为她受过伤。不过你也明白,老头子们犟得很。咱们不如就演个戏?台面上顺着他们,私底下就做朋友或者哥们,你觉得怎么样?”
  她说完,还冲陆平川眨了眨眼睛,一幅“这个主意不错吧”的神情。
  陆平川听着,神色高深莫测起来。他吐出烟圈,避重就轻地回道:“做哥们,挺好。”
  “是吧。”沈蔓一听就笑了,她把烟叼进嘴里,对着打火机打了几下。
  夜风刮起栀子花的香气,一瞬间,陆平川觉得有道阴影冲自己凑了过来。他一扬头,就见沈蔓叼着烟,作势要拿自己的烟头来碰他的。
  陆平川反应极快,脑袋一偏便堪堪躲过,然后,凝神看向她:“你做什么?”
  “打火机没油了。”沈蔓说着,扬了扬手里的打火机,“都是哥们了,借个火呗。”
  第67章 高手过招,攻心为上
  岑潇吃完宵夜,已经夜里十二点了。她神情微醺,一身烧烤味地回到小区门口,就见那里停了辆劳斯莱斯。
  她盯着车标看了两秒,确定那的确是个小金人后,一下站直了身体。
  少时,一个男人从副驾上下来,冲她说道:“岑小姐,白老等你很久了。”
  白晃晃的路灯照在男人脸上,不苟言笑的方脸轮廓分明。岑潇一下认出了他——那天守在陆平川病房前的两大“门神”之一。
  她闭了闭眼睛,心想这会儿假装自己不是“岑潇”,是不是来不及了?
  她实在不想自己第一次见到白斯年,就给对方留下一个“深夜醉酒”的印象。
  但她转念一想,又觉得白斯年特别绕开了陆平川,选择夜深人静的时候来见她……恐怕别有深意。
  算了,该来的躲不掉。岑潇用手指扒了扒头发,尽量端出贤良淑德的风范,然后走到劳斯莱斯的后座,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内流淌着交响乐,空气里散发着真皮与木料交错的香味。若不是空间狭小,岑潇还以为自己在参加哪个晚宴,拎起裙子就能跳一首华尔兹。
  可她还在天马行空,身侧就传来一道严厉的目光。岑潇倏地挺直后背,冲白斯年露出微笑:“白老,晚上好。”
  白斯年咳了一声,算作回应。这时,两排车座间升起一道挡板,为二人隔出一个私密空间。
  岑潇从没觉得,豪车的后排还能如此拥挤。白斯年不怒而威的气势犹如一座高山,压迫得她头皮发麻。
  沉默片刻后,白斯年率先开口:“你就是岑潇吧?”接着,目光审视地看过来,“倒是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岑潇很想提问,他所想象的自己是什么样的,可话到嘴边却成了:“其实……白老如果想见我,找人带个话就好。我一定会登门拜访的。”
  她说着,语气恭敬,白斯年偏头看过来,算是给了她一个正眼。
  他调查过岑潇,知道她的身世,也了解她的作风。在他眼里,这种女人最拿手的,无非就是用美貌、顺从做武器,让男人对自己言听计从。
  会被这种手段拿捏的男人,本身也不是什么高段位。所以,当他得知陆平川为了岑潇以身犯险的时候,一度很惊讶。
  只不过今天一见,他倒觉得:陆平川的转变还算合理。
  眼前的女人,满面油光,发丝凌乱,坐进车里的一瞬间还卷进来一股浓重的烧烤味,丝毫不符合她“b 市第一美女”的称号。
  再看她的言行,虽然不可避免地透着拘谨与小心,但并未透露出半点娇弱与胆怯。相反,她呼吸平稳、坐姿端正,浑身上下都写满了镇静与不卑不亢。
  想到这里,白斯年收回目光,进入正题:“陈泱泱的那件事,你处理得不错,也让我看到了你的决心。”
  岑潇一怔——什么决心?
  “我有几个儿子,他们也都给我生了孙子,可我最看重的,还是平川这个外孙。他从小就很聪明,学什么都是一教就会,唯一的缺点就是性格太像锦曦,天真懵懂,容易心软。”
  白斯年说着,想起了早逝的女儿,声音有些沙哑,“锦曦因为这种个性,已经赔上了性命。我不希望她唯一的儿子,还走她的老路。所以我把平川接到身边教养,教他的第一件事就是:男人做大事,要重利益,轻情义,尤其对女人,没必要太在意。好看的就当个花瓶摆着,有价值的就好好利用,最后娶一个对他最有帮助的——像他爸爸那样,就可以了。”
  “平川一向都很听我的话,也照着我期待的方向在成长,直到他遇到了你。”说到这里,白斯年的语气再次严肃起来,“岑小姐,你比我想得更厉害。面对不同的男人,你有不同的手段——高手过招,攻心为上。你步步为营,一点点地撬开平川的心房。”
  “你对陈泱泱的将计就计,也很高明。一方面能解决自己的敌人,一方面也博得了平川的同情和欢心,让他更有底气来说服我,你是个值得信任的好伴侣。”
  白斯年长篇大论地说了一堆,岑潇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其中几度想开口反驳他,却又都忍了下来。
  反驳他什么呢?反驳他对陆平川的教育方式?还是反驳他,她对陈泱泱的将计就计,其实是担心自己连累陆平川,并不是为了讨谁的欢心。
  这位白斯年,谁见了不得喊一声“白老”或者“白先生”?做了大半辈子的上位者,他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一套逻辑。一个“真阎王”,不会听一个“假小鬼”的辩解。
  岑潇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未置一词,只是看着自己的膝盖,维持住恭敬的模样。
  接着,白斯年递来一叠 a4 纸。她不明所以地接过,定睛一看,是几张海岛销售的宣传单。
  她冲他问道:“白先生,您给我这个做什么?”
  “锦曦是我唯一的女儿,她的仇,我一直都想自己报。但白家树大招风,我做什么都很惹眼。所以,当平川提出要自己报仇的时候,我并不反对。至于你,也算有勇有谋,算得上一把好刀。如果你能帮助平川达成复仇的目标,那么,我也愿意给你一张白家孙媳妇的‘入场券’。“
  白斯年说着,语气越发沉重, “但是,岑小姐,人心最是叵测,我不想考验你的真心和忠义。你非大奸大恶,我也不是吝啬之人。如果有一天你不爱平川了,我希望你不要伤害他,更不要被有心之人利用。到时候你们体面分开,这上头的海岛随便你挑,算是我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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