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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章都是犟驴

  对于店员的话,自然是听听就算了。做生意的人,经常是这么说的,你要是再晚来一点就没了,其实你要是真晚来一点,还是有的。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梅氏兵甲的质量那是没得说,大概也正是因为梅氏兵甲在大永王朝驻扎,所以大永王朝虽然这些年来一年比一年弱,可是还是能够支撑得起大国形象。对于外敌,也是可以一战。或许,其中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因为有梅氏兵甲的存在吧。
  有这兵器,整个大永王朝的军队,就武器方面就要强于其他的王朝,即便这个王朝再怎么腐朽,只要有强力的武装作为保障,它还是可以支撑得下去的。
  逍遥扇,入手柔滑,明明是木质的,却摸起来有玉石的手感。
  听说这把逍遥扇的材料,是用千年以上岁龄的七星龙樟木的树心骨做成的。
  七星龙樟本身就是一种很名贵的药材,所以自然而然,用七星龙樟做成的逍遥扇,价格也是奇贵。
  长度大概是三十厘米的样子,当扇子打开,弧形的宽度,能有六十厘米。
  扇骨坚韧,每一根扇骨大小均匀,色泽通透。
  而扇面,也是用一种木材做成的,也是七星龙樟,只不过是用七星龙樟的根的皮,用织布的手法,将根系上的皮,织造成扇面。
  这上面有一种醒脑的清香,这股香气也是不一般的,可以破瘴气。
  森林当中,很多时候如果下雨,那么森林里就会产生瘴气。那是因为森林太密集,什么东西都有,腐朽物、破烂物
  死物,这些东西在下了雨之后,温度升高,也就气体融合在一起,会有强大的毒性。
  普通人若是染得轻了,免不了重病一场;倘若是染得重了,当场死亡也是有可能的。
  而逍遥扇这扇面上的气味,只要轻轻一闻,就可以轻轻松松地破除瘴气。还可以提神醒脑,颇有功效。
  扇面上有一面是空白的,另外还有一面,则有一个朱红色的印章盖在上面。这印章上,就刻有梅氏兵甲这几个字。
  “好东西。”
  有了这把逍遥扇,若是再去打猎,就不用那么幸苦了。效率会提高更多。
  想起七天后,那个叫“赵子龙”的少年约自己再战一场,如今自己有了逍遥扇,那他,也就更加是没有胜算了。
  可就在他刚想到那个黝黑少年的时候,这街角的方向,也恰好有个身影奔走了过来。当两人相遇,对方也是发出惊疑:“你怎么在这里?”
  “呵呵。”小乐毅笑了笑,没回答,只是舞动了一下手中的逍遥扇。意思很明显:我是来买法器的。
  “法器?逍遥扇?”黝黑少年神色愣了一下,哦不,在丛林的时候,他的确是黝黑的。但现在,明显是回家洗漱过了,白白净净的,相当英俊的一个小哥儿。剑眉星目,才小小年纪,脸上就已经有坚毅的线条了。
  “你说的,七天之后再战一场,到时候可别怯场。”小乐毅说道。
  “哼,你以为就你买得起法器?告诉你,这次很凑巧,我也是来买法器的。”说着,赵子龙跑进了店铺里,将自己储物袋里的金币全部倒了出来,说道:“老板,把我的蛇骨枪拿来。”
  蛇骨枪,这是梅氏兵甲的招牌武器之一。
  大永王朝当中,有一个军营,叫神枪营,那个营里的士兵,都是配备了蛇骨枪。威力惊人,是大永王朝里精锐中的精锐。
  蛇骨枪,似乎是二品的法器。
  而逍遥扇则是一品。
  这里的品,是品级,品级越高越好,九品就是顶级了。
  也就是说,蛇骨枪,要强于逍遥扇。
  “呵呵,又是你?你们两个倒是巧了,都是常常过来看,却不买,今天是越好了一起买的?”店员说着笑,收了钱,清点了之后,就去将蛇骨枪取来了。
  这是一柄两米五长的枪,看起来一节一节的。因为这是用蛇骨的中心骨头锻造而成的,蛇,用的是魔兽级别的蛇。相当坚硬,而且这柄枪,色泽金黄,很明显是金属性的。
  金属性配金属性,相得益彰,二者相加,能够发挥出更加锐不可当的威力。
  “有这把枪在,七天之后,你想胜我,那是做梦。”赵子龙冷冷道。说完,手里的蛇骨枪往地上一跺,发出铮铮的嗡鸣声。
  不可否认,这个赵子龙很强,有了这把蛇骨枪后,铁定是更加强横了。
  这么一来,七天之后的赌约,谁胜谁负,还真是难说的很。
  “那就到时候拭目以待。”骑上了独角兽,小乐毅收起逍遥扇,就疾驰而去。
  这个时候,那个梅氏兵甲的店员对赵子龙说了一声:“赵家小郎,你认得他?”
  赵子龙的家庭很一般,父亲是大永城当守卫的,混了这么多年,也只混到了一个守卫队长的职称。
  很巧的,他就住在这条街的后面那条巷子里。距离这里并不多远,所以,这店员是认识他父亲的,这么多年来,顺带也就认识了他。
  再加上赵子龙也经常会来这里看武器,只不过,有点区别的是,小乐毅一般是白天来。而赵子龙因为家里离这比较近,通常他是下午和晚上过来看。
  跟小乐毅一样,他看中这把蛇骨枪已经很久了,想买,但买不起。
  所以只能幸苦的打猎,用猎物的皮毛去换取金币,然后再来买这把枪。
  蛇骨枪,三万金币,比逍遥扇整整多了一万个金币。
  赵子龙为了筹这些钱,已经幸苦了好几年了。如今终于是凑齐了。
  身为贫苦户,他深知赚钱不容易,不过,像这种凭借自己的努力赚来的钱,买来的东西,拿到手里之后,会有特别的成就感。
  “不算认识。”赵子龙看了一眼,小乐毅已经背影消失在街角。
  “看起来,像是皇族的子弟。”店员嘀咕了一声。
  “皇族?”赵子龙眉头微微一蹩。
  “嗯。”
  “你怎么知道?”
  “呵呵,我怎么不知道?我打开门做生意,每天见多少人,你知道?我见过的人,比你吃过的盐还多。我这双眼睛,就没有看走眼的时候,我跟你讲。”店员得意洋洋地说道,一边说,一边躺在椅子上又扣起脚来。
  似乎抠脚的感觉让他很舒服,很享受。尤其是扣完了之后,再去闻一下,嗯,酸爽至极。
  赵子龙有点看不下去,虽然都是男人,可是他自己是一个比较爱干净的男人。像这种抠脚的习惯,难免觉得粗俗。
  “那小子虽然没什么特别之处,可是身上那身衣服,却不是平常人穿得起的。看起来,那应该是紫云锦做的。”店员说道。
  紫云锦,是一种上好的锦缎。
  皇家特供,一般也只有皇家才有资格穿这个。当然了,如今的话,那四大首辅大臣家里的后裔,也是可以穿这个。因为他们身份也不低了,俨然也是第二个皇族了。
  可无论是乐氏皇族,还是乌氏皇族,对于他们这些平民而言,都是高不可攀的对象。
  “倘若他真是某个皇族子弟,你若交好他,说不定就可以为你父亲谋一个更高的官职,这样的话,你父亲就不必每日风吹雨淋的去站岗守卫了,也不用看人脸色了。”店员说道。
  说这些话,也算是乡里乡亲的一种好意。
  赵子龙却对此,不敢苟同,他上一辈子就是军人,深知,军人的天职就是尽忠职守。既然是守卫,那就要好好站岗,好好守卫。这没什么丢人的,保护自己的家园,也无分贵贱。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父亲的职业有什么低,有什么可笑!而且父亲带着人,每天守护着大永城,这也是一种荣耀。
  至于累?站岗而已,能累到哪里去?尤其对习武之人而言,这不算什么。
  “父亲的事,不用我操心。我也不会为了帮助父亲升职,而刻意去巴结一个皇族子弟。”赵子龙收起蛇骨枪,话不投机半句多,也不跟店员多说了,转身也是回家去了。
  “犟驴!你们老赵家都是犟驴,不听拉倒。”店员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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