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默默忍受

  前世也好,今生也罢,倒也不是完全的不通俗物,偶尔绣个小荷包或是打支络子,亦或是下厨做一两道点心或菜式,那是小情调,是用来和谐夫妻感情的,而不是随时准备着受人刁难的。
  虽知,这个时代对女子要求颇重,可之前在叶府也好,在谢府也罢,那都是重礼仪讲规矩的老牌贵族家庭,倒是对媳妇们也有诸多要求,但也没这么的琐碎和精通。
  姑娘十五六岁出阁,短短的几年时间,怎么可能做到事必精细?
  世家贵妇们讲的是一个脸面,比如说儿媳妇也是要侍膳的,那是在有客人或是某种特定的场合下,平时做婆婆的除非要刻意搓磨儿媳妇,不然,随便夹那么几筷子,还不如自己亲手亲为来的爽利,让别人杵在自己身边,还不一定合自己心意,何苦来着呢?
  至于说让儿媳妇纳鞋底子这种明显搓磨人的事情,也只有小门小户的婆婆们善使的手段,家里没有使唤丫头,好不容易熬成婆的蠢妇,自然要藉此摆儿媳妇一道了。
  细想小户人家如此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没多余的银子来买现成的,婆婆不想做,不把任务加诸在儿媳妇身上,难不成都让婆婆一人辛苦吗?
  可你这种事如果放在勋贵家族,那就有刻薄儿媳妇的嫌疑了,叶梨歌甚至深深的怀疑,韶华那个早就过逝的大嫂,是不是在就是这么夜以继日的操劳之下,被富氏给折磨死的,想想这一连串还不算完整的婆婆使唤儿媳妇的作法,还真是越琢磨越有这个可能。
  害怕的拍拍前胸,稍稍停顿一会儿,才重又放缓了语气,“祖母当初亦是如此教导你家母亲的吗?”
  韶华的亲祖母依然在世,只是皇城中少有韶家人在,韶老夫人一直在四季如春的老家闲养身体,如果按这个时代的和寿标准来算的话,韶家老夫人活的时间也当不短了。
  难不成,这是当初韶家老夫人搓磨儿媳妇的手段,可巧让富氏学了个全套?
  “那倒不是,”
  韶华思索了一下,“娘亲是当初祖父手下的一个武将的女儿,自小不喜女红,独爱舞枪弄棒。
  嫁给父亲之后,祖母当时只是说,管好自己屋里的事情,别让外人看了笑话即可。”
  这件事叶梨歌之前也听韶淑兰说起过,富氏出身并不高贵,当年也是富氏的父亲救了年幼的韶华的父亲一命,韶老候爷当时看到哭得稀哩哗啦的富家人,当时心底一软,大手一挥就定下了韶华父亲的这门亲事。
  富氏命好,接连替韶家生下两个嫡子,这地位就越发的稳固了起来,水涨船高的,也开始摆起了做婆婆的谱。
  当时韶淑兰说起此事的时候,倒不曾多讲,只是用一句摆婆婆谱做的十足来终结的,如此看来,这套规矩还是真的挺震撼人的呢!
  如果这套专门搓磨儿媳妇的规矩,不是出自韶家的传承,那就是富氏学习了其他人家的习俗自创的了?
  “倒不是为夫对阿梨不满,只是,丑媳妇早晚也是要见公婆的,让你提前了解一二,也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的不知所措。”
  于韶华来说,之前见多了大嫂所做的那些事,也没见识过别人家的规矩,也就那么想当然的认为,天底下的媳妇大抵如是吧!
  叶梨歌将胳膊搭上韶华的肩头,睁着一双魅惑人的美目,“三郎,你可舍得让为妻日夜不休的做那些针头线脑的琐碎事情?”
  平日里,叶梨歌偶有动动针线,扎伤一下手指,韶华都要捧着心疼半天,那么大量的针线工作,伤身伤眼,他可怎么舍得呢?
  韶华也是为难的叹息一声,“自是不舍的,可之前大嫂即便是生病时也都从不会断了手中的活计。”
  有句话他没说的是,他那个死去的大嫂,哪怕是做了这么仔细还是不招母亲欢喜,动不动还要被母亲罚跪,即使如此,大嫂跪在大太阳底下,手里还要不停的穿针引线,抓紧一切可以抓紧的时间。
  “你家大哥也不理会?”
  男人是女人的天,如果在婆家没有这片天的笼罩,那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韶华重重的皱眉,“自是要管的,可大哥因为经常带兵巡视,在府里的时间原本极少。
  母亲虽也要上战场,可那都是战事紧张之时,所以大多时间,母亲有大把时间留在府中。
  大哥看到母亲对大嫂指手划脚的时候,也是要抗议的,母亲当时也不会多说什么,大哥不在的时候,母亲又会变本加厉,时间久了,大嫂倒不如默默忍受。”
  韶华没说出口的是,其实不只是他大哥,连他都极少在寒城的府中久居,从来都如过客般匆匆。
  对于大嫂的委屈,不能日日守护,多言无益,何必还要替大嫂招致灾难?
  如果说之前尚属猜疑的话,此时叶梨歌百分百的断定,韶华那个大嫂,百分百是被富氏这个变态给折磨致死的……鉴定完毕。
  叶梨歌到底没辜负韶华这番心意,既然人都找来了,那就好好学一学做鞋的这一套流程吧!
  于针线和女红来说,叶梨歌小时候倒是学会了刺绣,这是一门技术法儿,叶梨歌很喜欢,因为兴趣,所以学得也认真,除却其它的女红,叶梨歌这绣活当算得上乘。
  至于说打络子这种姑娘小姐们玩儿的玩艺,也是最近一两年跟着谢玉彩学起的,说不上有多好,打出来的络子也勉强能看。
  这个时代的衣服又是裁又是剪的,甚至还包括盘扣和绣花,程序有点繁杂,工程量有点儿大,叶梨歌自问,她还没能力完成如此超出个人能力的事务,所以连想都没想过学习。
  可这个做鞋子嘛,她私下里认为,倒是可以学着做起来的,不必常常做起,这马上过年了,她在想着给叶远山和游冰这两个做父亲的每人做一双鞋子,以这二人的爱女之情来说,想必是极其欢喜的。
  至于韶华或是韶家人,叶梨歌已经被富氏的那一套韶华描述的不算完整的规矩打击的,连进韶府门的勇气都无有了。
  直到这个时候,叶梨歌才呜呼哀哉的发现,较之于家里有个凶悍婆婆来说,韶华娶几个媳妇或是纳几房小妾,那完全都不是个事儿。
  毕竟,这些人还是她的直素下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她是可以决定她们命运的上司。
  甚至她还一厢情愿的感觉着,如果家里能意外多几房替她分忧解难的小妾分担富氏的责难的话,她都得不停歇的向菩萨磕头了。
  倒不是她不够勇敢,素来乐观的叶梨歌,实在是想象不出做为韶家妇之后的美好前景,前世她便听说过,爱情是纯粹的思想境界中的理想化了的产物,是不受人为和外在因素的影响的纯粹自私的产物。
  而婚姻却不然,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所谓的爱屋及乌,亦不过是在可允许范围内的。
  人们之所以讲求门当户对,也即是此个意思,两个思想观价值观相仿的男女成婚,都能尽快的融入彼此的生活。
  可如今的叶梨歌却清醒的意识到,她是不可能融入这么复杂的韶家人的生活的,所以,她后悔了,她要退缩了。
  至此,她深深的理解到了当初在与游家的婚事上,阿娘退缩的原因了。
  之前所说的理解,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勉强,如今可算是有了切身的体会……感同身受般的理解。
  甚至她还给自己寻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如果两个人勉强在一起,而得不到祝福和家庭的认可,那就放对方一条生路吧!
  对于纳鞋底儿这种极容易伤指甲盖和手的活计来说,现在的叶梨歌体内到底有一股不同一般的真气,较之于一般的娇弱女子,还是有一定的手劲儿的。
  虽然这种手劲短时间内没办法剥出完整的干果仁儿,但纳鞋底子还是有一定优势,兼之,她之前也算熟于刺绣,加班加点儿的用了三天时间,做完了两双同款不规整的鞋子。
  提前放在一个盒子里边,献宝似的凑到游冰跟前,第一次送爹爹亲手做的鞋子,也情知不算完美,倒是先红了一下脸,略带腼腆地说道,“一个小礼物,希望爹爹不要笑话女儿,也必须要喜欢。”
  第一次看到叶梨歌如此不淡定的时候,游冰也是动了想要逗弄好一下的心思,“哪有这种要求人的?”
  她这样说话,那就肯定不是件完美的礼物,只是心下也十分好奇,女儿的第一件礼物会是什么呢?
  叶梨歌上前抱住胳膊,略带娇憨的摇来摇去,“爹爹你必须要喜欢,不喜欢以后就再不送你任何礼物了。”
  游冰扑哧一笑,这几天堆积在胸中的郁结之气顿时消散,“你这丫头,哪有撒娇强迫别人一定要喜欢你所送的礼物的?”
  叶梨歌不依,气鼓鼓的瞪着游冰,“可谁让那个人家是爹爹你呢,再者说了,送人家礼物原是要对方喜欢的,若是不喜,何必多此一举?”
  游冰宠溺地望着她气鼓的粉脸,伸手拍拍胳膊,“行行行,我闺女说的极是,只要是你送的为父一定喜欢,可好?”
  盒子打开来,里边躺着一双蓝底缎面乡着水纹的厚底新鞋子,游冰虽不懂女红,可也能看出来,此双鞋子倒也真不似多么的精致,甚至还有点儿拙笨的感觉。
  伸手要拿出来细看的时候,却被叶梨歌挡了手,嘟着艳红的唇夸张地撒着娇,“为了给爹爹的这份礼物,女儿可是真心下了辛苦的,你看这手都快被扎成筛子眼儿了嘛!”
  游冰肃目,捧过叶梨歌的双手,心疼的说道,“这种伤手伤眼费工夫的粗枝拉草的活计,偶做一两次也就罢了,万不可顾此失彼。”
  小女儿们的手都是不沾阳春水的,尤其是自己家女儿这双手,那是一支笔可绘出啼鸣的鸟雀,可让百花生艳的妙手,怎么可以与普通女儿家纳针纺线的手相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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