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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厂长 第117节

  余思雅和沈红英将东西拿回家。
  沈红英好奇地问:“嫂子,他就是咱们县另外一个录取通知书丢失的知青啊?”
  “嗯,他成绩很好,考上的可是北大。”余思雅由衷地说,这会儿能考上大学都是个人才了,能考上一流学府的,那妥妥的学霸无疑。
  沈红英对这些大学知之甚少,好奇地问:“北大比省大还好吗?”
  “当然,算是全国最好的几所大学之一吧。”余思雅觉得有必要跟沈红英普及一下这些大学的资料,让她后年高考后填志愿的时候心里有数,能够选一所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不过她对大学的了解,更多的是后世那些学校,虽然大体差不多,但总有差异,未免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她把这个事推给了闫教授,“回头你问问闫教授,他比我了解。对了,他还没回去,是打算留在咱们这儿过年吗?”
  沈红英挠了挠头:“不知道,闫教授没提起,今天香香在养殖场陪他。”
  这都腊月29,明天都除夕了,闫教授还没有回省城的意思,看样子是准备留下了。其实他的心思也很好猜,回去也是一个人,可能还要面对当初举报他的儿子,还不如留在养殖场。养殖场离不了人,哪怕是过年,也有员工要留下来饲养鸭子,看孵化器,好歹有人说话,没那么寂寞。
  这也是个可怜孤独的老头子。
  余思雅琢磨了一下说:“明天你去请他来咱们家过年吧,跟他说,我们家人少,多一个人热闹点。”
  沈红英虽然还有点怕严肃的闫教授,但闫教授如今也算是她的半个老师了,她点了点头说:“好。嫂子,哥寄回来的这个包裹要拆吗?”
  “拆,不拆留着干什么,看看你哥给咱们寄了什么回来。”余思雅找出剪刀,打开了包裹,好家伙,全是吃的。
  芒果干,晒干的板栗,山楂片,干桂圆,杨梅干,葡萄干……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多果干。
  沈红英没去过南边,除了葡萄干,其他的都不认识。她拿起一个干桂圆,只用了一点力气,桂圆干脆的外壳破裂,露出里面黑色的肉。
  “嫂子,这是什么,黑黑的,能吃吗?”
  余思雅剥了一个塞进她嘴巴里:“尝尝,核不要吃。”
  沈红英尝了一下,惊讶地说:“甜甜的,味道还不错的样子。”
  “这是桂圆,一种水果,生长在气候比较炎热的地方。烘干处理后,就成了这个样子,可以长期保存,是一种滋补品,可以泡茶、煲汤。”余思雅一一给她解释,“这个是晒干的板栗,可以做板栗饼,也可以炒熟了直接吃,或是烧鸡炒菜什么的都可以。这个是芒果干,直接吃就行了……”
  沈红英长了好一番见识,啧啧称奇:“南边的水果好多啊。”
  “是啊,除了能做成果干的,还有许多目前没法做的,比如荔枝、香蕉、橘子、菠萝、火龙果、橙子、木瓜……”越说余思雅越馋,她严重怀疑,这是沈跃故意寄回来勾引她的。
  哎,什么时候才能实现水果自由啊。
  沈红英听得两眼放光:“南方那么多水果?那嫂子,你什么时代带我们去找我哥玩玩啊,尝尝你说的这些。”
  余思雅幽怨地看了她一眼,不愧是沈跃的亲妹子,脑回路都差不多的。
  “我工作忙,不一定有空。你要想去,回头等放寒暑假了,让建东陪你一块儿去玩玩吧。”
  “那算了,建东只知道做生意,他才不愿意陪我呢。而且后年就要高考了,明年暑假我得抓紧学习。”沈红英虽然惦记着玩,但还没忘记自己的正事。
  余思雅笑着说:“那等高考完吧,到时候就可以放心地玩了。”
  还有一年半呢,现在说这个为时尚早。两人将沈跃寄回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放好,发现除了水果,还有牛肉干等特产,听说是他有战友老家是北方草原的,他向对方买的,寄两包回来给他们尝尝。
  零零总总,各种加起来有二十多斤。要换成新鲜水果,这分量还不得翻个好几倍,数量如此多的零食,他们三个人怎么吃得完啊。
  不过南方来的果干可是稀罕物,送礼也拿得出手。余思雅拿了一部分出来吃,剩下的便收了起来,准备回头走人情的时候用。省里的田家,路明惠,龚教授两口子,还有县里的罗援朝,这些都帮了她不少忙,以后还可能要麻烦人家。过完年备一份干果,再添点其他的,依次拜个年,以后也好往来。
  不过过年,沈跃给他们捎了这么多东西回来,他们却什么年货都没给对方寄,是不是不大好?
  礼尚往来,他们也该送点什么才对。毕竟这么多的果干,沈跃弄到多半也欠了人情,人请这东西就得你来我往,不能单方面,不然没法长久。
  于是余思雅说:“红英,你看看,咱们家里有什么能给你哥寄过去的?”
  这个还真问住了沈红英。她今年上高中,一直住校,一个月就回家两天,也没空做咸菜、腊肉之类的,所以家里没什么可以邮寄的干货。
  “要不咱们买点清河鸭寄过去吧?”沈红英出注意道。
  余思雅摇头:“这怎么行?回回都带清河鸭,显得没那么人情味。你哥是要带去跟战友分享拉关系的,总不能大家撕开一个包装袋啃吧?”
  而且清河鸭的分量小了一点,更像是零食,一群大男人撕开一个包装袋,吃不了两口就没了,没那么带劲儿,对这些很能吃的大男人来说,还是要大口吃肉才过瘾。
  余思雅无意中看到了桌子上杜锋年送来的几块腊肉,心里顿时有了主意:“吃过饭,让建东去找社员们买一点腊肉腊鱼之类的,回头给你哥寄过去。”
  大鱼大肉,谁不喜欢?沈跃拿过去,请相熟的嫂子帮忙做顿饭,几个交好的战友吃一顿也行,或者直接送人也可以。
  “嫂子,你这主意好,腊肉腊鱼可是好东西,炒菜好香的。”沈红英赞许地说。
  余思雅笑了:“这么喜欢啊,那,今天中午咱们就吃杜同志带来的腊肉。”
  马上就要过年了,为了早点将东西寄出去,吃过午饭,余思雅就和沈建东一块儿去买腊肉。
  沈建东走街串巷好几个月,对全公社熟得很,也很会砍价。而且大家一看是余思雅,很多人都表示要免费送给她,但余思雅哪能白拿人家的东西,后来,她干脆不进村了,就在外面等沈建东。
  半天下来,他们买到了五条腊鱼,晒干后大约有六七斤,还有十六斤腊肉,都是一块一块熏得金黄的,看起来就让人很食欲。当天下午,他们赶在邮电局下班前,将包裹寄了出去。
  晚上回家,吃过饭,姐弟二人才想起还有信没看。
  沈建东立马伸手:“红英,哥的信呢,给我看看。”
  沈红英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从口袋里掏出信封递给他:“你看完了给我,我还没看。”
  “知道了。”沈建东麻利地拆开了信,一边看一边吐槽,“哥每次写信都这样,叫咱们听嫂子的话,让我别惹事,说得我天天在惹事一样。还问你学习怎么样?同样是弟弟妹妹,干嘛对你就……”
  余思雅听到他的吐槽,赶紧悄悄站了起来,溜回了房间,不然万一待会儿这姐弟俩问她,沈跃的信里写的是什么,她是给他们看呢?还是不给他们看呢?
  可惜她这小动作没瞒过眼尖的沈红英。
  “嫂子,你去哪儿啊?坐下来一起看哥的信呗。”
  余思雅赶紧笑着说:“我还有点事,那个建东今晚你洗碗。红英你跟我来一下。”
  “哦。”沈红英解下围裙跟着余思雅进了屋。
  余思雅坐在床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你也坐,咱们坐下说话。那个你的月经来了吧?”
  沈红英支支吾吾的,小脸蛋红了起来:“嫂子,你,你怎么问这个?”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这意味着红英已经长大了。”余思雅温和地说道。16岁才来月经,说明她发育比较慢,估计还是跟这个时代的人缺少营养有关。
  沈红英这才不好意思地说:“来了,上上个月来的,我当时吓坏了,还是香香告诉我的。”
  “那就好,来了月经意味着你长大了。你们年轻男女生在一块儿,时间长了很容易互生好感,你们学校应该有人处对象吧?”余思雅又问。
  沈红英慌张地点了点头,声若蚊蚋:“有的。”
  “谈恋爱没什么,但你们现在还小,有更重要的责任,我希望你们能发乎情止乎礼。”余思雅委婉地说。
  但沈红英没听懂,只是一个劲儿的强调:“嫂子,我不会谈恋爱的,你放心吧。”
  怎么放心,小姑娘越长越漂亮,年后她跟沈建东就要去省城了,也没法时时刻刻照应她们,万一被不良居心的男人给引诱了怎么办?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家长,她得教小姑娘怎么保护好自己。
  没办法,余思雅只能红着脸,认真地跟沈红英科普了一下男女之间是怎么回事,并且告诫她,她现在还小,要上学,要保护好自己,谈恋爱可以,只能谈纯纯的恋爱,不然怀孕就没法上学了。
  说到最后,姑嫂两个人脸蛋都红红的,比秋天挂在树上的柿子还红。
  “嫂子,我不会的啦,你放心。”沈红英脸红红的,羞得都不敢看余思雅的眼睛。
  余思雅知道要给她一点时间消化这些,便说:“你回屋休息吧,对了,在我们走之前,让香香来家里一趟,我也要叮嘱叮嘱她。”
  沈红英还有点羞涩,不好意思地说:“不,不用了,我,我会对她说的。”
  余思雅看她这副快钻进土里的鸵鸟样,好笑:“你说得清楚吗?还是让我来吧,正好我还有些事要叮嘱香香。”
  “好。”沈红英这才没多说什么。
  等她走后,余思雅摸了摸发热的脸,养个孩子真不容易,她这还是半路接手呢,其实都不用她管太多了,也有这么多操心的事,更别提从一个奶娃娃养起。
  冷静了一会儿,余思雅这才记起自己还没看沈跃的信。她撕开信封,好家伙,他当是写日记吗?厚厚五页信纸,写得慢慢的,絮絮叨叨,什么都讲,有些很枯燥,比如说他们训练,吃什么的,但也有很多有意思的,他们偶尔会去山上猎动物吃。
  他们驻地应该在山区,附近有一座大山,山里很多野兔野鸡,甚至还有黑黑的大野猪,偶尔会去猎杀回来打牙祭,打猎的过程非常有意思。前阵子他们就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沈跃讲了猎杀的过程,余思雅才知道原来野猪这么不好杀,好几个人围猎,还得讲策略。
  等她津津有味地看完后,顿时有些想笑。沈跃不就是讲他在部队的生活,还有南边的风土人情,自己的好哥们吗?又不是情书,还单独写一封,搞得她被红英姐弟俩取笑。
  这个年代的人就是闷骚,明明有很多话要讲,最后啰啰嗦嗦扯一堆,流水账一样没完没了,到信的最后一页似乎还意犹未尽的样子,连信纸的边缘都写上了字,就是不敢写最想说的。
  余思雅起了戏谑的心思,提起笔,给他回了一封信,只有一行字:晓看天色暮看云!
  沈跃肯定没看过这首诗,他要是去问别人,那就闹大笑话了。让他闷骚,他不敢说,她帮他说嘛。
  捂嘴偷笑着将信纸装进了信封里,然后贴上邮票封上。余思雅出去把信封交给沈建东:“回头你们写了信,一块儿给你哥寄过去。”
  沈建东提起笔正在回信,哦了一声。
  余思雅站在一边问道:“你的回信能看吗?”
  沈建东咬着笔杆说:“可以啊,嫂子,你帮我检查一下,我有没有写漏掉的。”
  余思雅接过信纸一看,好家伙,不愧是兄弟,沈建东的回信也极尽夸张,洋洋洒洒三页,家里什么事都写上,从他做买卖到沈红英的学习,当然最多的还是关于余思雅的。什么我嫂子考上省大了,年后我就要陪嫂子去省大念书了,还有我嫂子可能干了,帮助好些个考生拿回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还上了省报等等……
  “你老写我干什么?”余思雅放下信纸,咳了一声,“多写点你们姐弟俩。”
  这么夸她,她挺不好意思的。
  沈建东不同意:“我跟红英不写了吗?我们天天就这样,没啥好写的,还是你的事写着比较有意思一点,我哥肯定很想听。我上次写了你的事,他这回给我回了两页信纸呢,不像上回只有一页。”
  余思雅不说话了,算了,随他们兄弟去。
  ——
  今年的除夕多了一个人。闫教授这人虽然是刀子嘴豆腐心,不过骨子里很看重传统,因而除夕这天,他竟然一改先前的冷脸,说话也好听了许多。
  到了沈家,他上下打量了一圈这院子,挑眉:“你一个大厂长,就住这地方?”
  余思雅已经习惯他的说话方式了:“这地方怎么啦?冬暖夏凉,门口还能种菜,院子里要栽上几棵果树,再搭一个葡萄架子,夏天窝在院子里赏月吃西瓜摘葡萄,再来三五好友作陪,你说惬意不惬意?”
  闫教授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你倒是挺会享受的。”
  “那是,等我买了院子,准备好了葡萄架子,请你来我家摘葡萄赏月。”余思雅笑眯眯地塞了一个土豆给他,然后指了指竹筐里的菜刀,“今天准备年夜饭,大家都要劳动干活,闫教授,你就负责削土豆吧。”
  闫教授吹胡子瞪眼:“我可是客人,有你这么对客人的吗?”
  余思雅嘿嘿笑了:“我们家是大家都要参与劳动,你就干这个吧。”
  说着跑回了灶房帮忙烧火去了。
  闫教授摇摇头,收回了目光,嘴角却翘了起来。让他有事做,总比让他在这里干坐着强,哪怕这把年纪了,他也希望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是像个废人一样苟活于世。也许,他应该试着相信余思雅,从这次的高考录取通知书一事,还有给厂子里的工人扫盲,送他们去参加培训,再到村里通电修路,如此桩桩,无不说明,余思雅是个有理想有信念的人。
  吃过年夜饭,守岁的时候,闫教授坐在温暖的火盆旁,身边是热腾腾的茶水,面前的盘子里摆放着果干、瓜子花生、水果糖。四周一片静谧,只有不知名的虫子在叫,到了晚上九点多,跑去公社凑热闹看电影的人陆续回家,外面传来了三三两两的脚步声和嬉笑声,如此的宁静安详。
  闫教授过了十年来第一个祥和安宁温暖的年。等午夜的鞭炮声响起的时候,他轻声对余思雅说:“我答应你,留在清河鸭!”
  余思雅惊讶地望着他。
  她一直没提这事就是知道希望不是特别大,省大教授和一个村办企业的职工,两者差异太大了,哪怕她说他们养殖场发展前景非常好,以后一定会成为一家全国知名的大企业,但那也是以后的事,谁说得好。
  可没想到竟然峰回路转,闫教授自己想通了,什么条件都没提就这么痛快地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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