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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坐公交

  “沈先生,我们公司真的是很有诚意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从燕京特地飞过来……”
  沈欢对面的那个男人正在絮叨个不停,沈欢则是面带微笑地看着他,时不时地点下头,说上一声“我知道”。
  这里是沈欢在缇香花园住处的客厅,对面那个男人四十来岁,已经中年发福,一身灰色西装。
  “……对于一位新人歌手来说,我们传火开出的条件已经非常优渥了,沈先生你要是不信可以打听打听,我相信绝对没有哪家唱片公司会给一位只发过一张片的新人歌手开出分成的条件来……”
  发福男子说到这里,话语一顿,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得体,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沈先生你也不是一般的新人歌手,这也是我们会给出如此优渥的条件原因之一。”
  沈欢听着,只是继续点头,面带微笑,“是是是,你说的是。”
  也不知道他是在承认自己确实不是一般的新人歌手,还是承认对方的条件优渥。
  两人就这样一个说,一个点头应和,直到那发福男子说了半天,茶都喝完一杯了,眼见着沈欢的态度还是半点没有软化,这才终于暂时放弃,起身告辞了。
  沈欢把他送到门口,他前脚都已经迈出去了,后脚却是又停住,转过头来最后对沈欢说了一句:“沈先生你可以再考虑考虑,如果你还有什么要求,或者说对我们的提议感兴趣的话,都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
  沈欢诚恳地点头,“嗯,我会的。”
  那人才终于离开。
  待到那人离开,关上门后,沈欢回到客厅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端起自己那杯茶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个干净,连茶叶都吞了一点下去,然后放下茶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他这段时间层出不穷的组合拳,算是发挥了功效,成功助推《红尘客栈》专辑上位,达成了屠榜的成就。
  这让媒体自然又是一番报道,在他本来的大热度上又再增添一分热度,对于唱片最终销量的指导意义也是很大的——田川在那天晚上看到《红尘客栈》屠榜后,愣了半天,直接拍着大腿说要再加印,奔着白金唱片的销量去加印!
  都已经登顶加屠榜了,要是这样都没信心冲白金,他这唱片公司也不要开了!
  在这个现象下,不只是田川的想法发生了变化,其他一些人的想法也发生了变化,比如说那些唱片公司。
  刚才那个发福中年人,已经是沈欢这几天里接待的第三个唱片公司的代表了。
  这些公司里面既有刚才的传火这样不大不小的,也有艾悦这样隐隐和伯纳比肩的大唱片公司,都想要签下沈欢,开的条件也是各不相同。
  艾悦这样的大公司,还是遵循市场的那老一套规则。虽然细节还没有开谈,但是大体上是走长年约,先公司绝对大头、然后随着年约数的增加不断让利给歌手的合同模式,这也是现在行内对于沈欢这种新人歌手最常见的签约模式了。
  相比起艾悦来,传火的条件确实要优惠得多了,直接给沈欢开分成,对于一个新人歌手来说可是非常罕见的,也就难怪那人一直拿着这点说事了。
  但是沈欢一家都不打算考虑。
  就连和荣声唱片进行合作这样的高比例分成模式,他都嫌赚的钱太少了,被这些大公司签下来、辛辛苦苦为他们去打工?
  呵呵。
  沈欢摇了摇头。
  更何况他接下来还有好多别的事要做呢,就更不可能去被这些公司给绑住了。
  ……
  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后,沈欢看了看窗外,发现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再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已经是七点多了,于是起身,换了双鞋子直接出门去了,出门的时候还顺手从玄关的置物台上拿了副墨镜,一出门就戴了起来。
  现在认识他的人可越来越多了,平时走在街上,也越来越容易被认出来了。
  虽然那些人基本上都不是他的粉丝,并不会大规模地围上来要签名,但是他们会在一旁看啊!跟看大熊猫一样地看,一边看还一边和身边的人窃窃私语,尤其是有一次沈欢坐公交车出门办事,站了一路被围观了一路。
  这种架势,比他在龙城出名时候大多了,所以平时出门还是戴副墨镜的好,省却不少麻烦。
  出门后,戴着墨镜的沈欢熟门熟路地摸出了小区,走了几十步到公交站台站定,等了一会儿把201路车给等来了,然后投币上车。
  好歹也是现在全国的大热点了,专辑更是风光无比地直接把罗羡阳赶下了冠军的宝座,销售额早已破千万,却竟然坐公交!
  这要是说出去,怕都是没人信的,但沈欢这也是没办法。
  《谁是歌手》的演出费说是这个礼拜结,但是到今天反正是还没有到账的,而专辑的钱就更不要说了,结算时间更晚,最早也要到下个月了,沈欢现在是真没多少钱,全部家当也就一千多。就连瞒着林荷溪给她垫付的那一半声乐老师的的培训费,都是他专门又找张长富开口借了一次才有钱的,这一千多里面也有不少是那次的借钱剩余下来的。
  ……
  繁忙的201路在这个时间段照例没座位,沈欢一路拉着拉环,戴着个廉价大墨镜,瞅着跟个盲人似的——大晚上戴墨镜,不是傻逼就是瞎子。
  结果还真有好心人以为他是盲人、要给他让座的,被他给谢绝了,声明自己不是盲人,这让那人看他的眼神有点不对。
  既然不是瞎子,那这是傻逼?……
  就这么一路站到双花园站他下了车,摸进了路边几十米开外的一栋商业楼里,上了四楼,进了一个挂着“萧楠工作室”牌子的地方。
  这就是他给林荷溪找的那个声乐老师的地儿了,林荷溪今天在这上课。
  问了下前台兼文员小姑娘,得知今天的课程还没有结束,沈欢于是在一旁坐着等了起来,等了十多分钟,他们才终于下课,沈欢接了林荷溪就离开、去吃晚饭了,这也是他跟林荷溪约好的,今晚请她吃火锅。
  这种事他这阵子可没少做,俨然真把自己当成了林荷溪的哥哥。
  火锅店就在旁边的商业街上,转个路口就到,所以两人是直接走过去的,但是在街上走了没几步,沈欢就敏锐地察觉到了身边林荷溪小姑娘的不对劲。
  要是往常的话,她此刻已经开始说起来今天上课的趣事了,比如说萧楠老师又教了什么,萧楠老师又夸她了,某某同学还是没有学会什么技巧之类的,这也是沈欢为什么要自掏腰包送她来这里上课的原因了:学点声乐技巧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是让她有一些比较的目标。
  他想要让林荷溪成为一个歌手,摆在他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林荷溪的不自信,而自信这种东西,就是在不断的胜利和比较中潜移默化产生的。有那些业余水平的家伙做陪衬,是最容易让林荷溪产生自信的了,这从林荷溪日常跟他聊天的内容中也可以听出一点来。
  可是今天林荷溪却是基本上没怎么说过话。
  怎么了?
  沈欢转头向林荷溪看去,但是这大晚上的他还戴着个墨镜,视野实在不好,看不太清楚,只能看到林荷溪低着头在他身边走着。
  正当他思索着自己是否把墨镜摘下来的时候,林荷溪终于开口了。
  “欢哥,”
  低着头走路的林荷溪突然站停,把头抬了起来,向他看过来,“你说……我真能当一个歌手吗?……”
  沈欢一怔,随后大怒。
  该死的墨镜,该死的夜晚,让他连林荷溪现在的表情都看不太清楚!
  沈欢也不管会不会被人认出、当大熊猫一样围观了,直接伸手把墨镜摘了下来,终于看清楚了林荷溪此刻的表情,然后心中大喜。
  这事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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