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李世民一 天命不凡,才华横溢!
程处弼。
朕起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勃然大怒的,以为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
因为他打了朕最宠爱的皇子青雀!
更严重的是,这小子对皇权的藐视!对朕的不敬!
可当朕见到他时,朕这心中的怒火,瞬间平息了。
朕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他对朕发自内心的,最为纯净的尊崇。
这般纯净无瑕的神采,朕从未看到过,玄龄没有、克明没有、辅机没有,就连观音婢、高明、青雀也没有。
再来给朕的感官,便是这小子的聪明。
朕没有想到这小子竟然能够适时的提出以金赎刑的律法,而免去自身的罪罚。
这些横行霸道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家的权势在长安城里肆无忌惮的闯祸,对律法向来一无所知,可他却知晓这最有利的律法,并加以运用,这便是聪明。
虽然只是小聪明,但能够用于安身立命便是真聪明了。
这小子的口齿也很伶俐,还能胡搅蛮缠,能够把辅机也给说过去,打青雀和长孙冲的时候也是如此。
让朕侧目的,到是这小子的文采,对王右军先生的尊崇和书法的评价。
想来,这小子也习得一手不错的书法妙笔。
更让朕赏心的,是这小子的心性,不贪权、不重色,为了自污,也为了不让朕愧受他的《兰亭集序》而选择了三万贯钱。
壮士功名马上取,岂因父祖封妻荫。
相貌不俗、才华不逊、心性不错、志向不小,他给朕的第一感官,是一个出身不错的年轻后辈,是一个可造之材。
同时,朕这心里也是恼火,这小子胆子也很大,竟然打了朕的青雀,还拒绝了朕的丽质!
朕的皇子和公主都在这一日之间被这小子给收拾了!
......
不过,朕还是看轻了他。
这小子哪里是胆子很大,这分明是胆大包天!
在弘文馆竟敢殴打师长弘文馆学士刘伯庄,在青楼又把国家贵宾薛延陀王子给打了!
但是,朕却又喜欢这小子,因为这小子的家国热血,更因为这小子维护了朕的丽质!
不只是这小子的胆色,朕也看轻了这小子的才学和聪明、赤忱之心。
他的儒学竟然能让孔子后裔的孔颖达甘拜下风,他的聪明能够坑得萧瑀十万贯钱,更让朕喜爱的是他的赤忱之心。
他一颗为国为民的赤忱之心,他将十万贯钱全部捐献给了国家,用于支持朕对薛延陀的征伐之用。
并设下刻石记功的计策,将朝中文武百官全部算计上,号召文武百官为国家捐款以资军用!
朕以为他聪慧过人,辩才无双,可是朕还是看轻了他。
他力拉六马、他箭无虚发、他一戟便斩下了薛延陀王子的头颅!
他不仅聪慧过人、辩才无双,更是武艺无双,他是天生的战将!
然而,朕还是看轻了他。
不只是战将,对于军器,甚至对于计谋间谍之用,他也深有研究。
他的医学能够让孙真人折服,并救下观音婢的命!
他的书法赏心悦目可自成一家!
他的文采,他所提出的句读之用,可革新经典释读之用,开文化发展又一先河!
更让朕意料不到的是,这小子竟然对于佛道两家法理也深有研究,而这小子还是一个非常痛恨佛家之人!
更为了国家,主张削弱佛道,为国家增添人口、土地、赋税、财富。
这一次,朕没有看轻,他是一个拥有赤子之心、忠诚体国之人!
朕也知晓了,他是一个才华横溢、举世出尘的惊世少年。
朕看中于他,他或许就是上天赐予朕的霍去病!
在朕如同汉武帝一般即将无法亲自登上疆场时,让他代替朕在疆场上肆意驰骋,开疆扩土!
不,甚至朕比汉武帝还要幸运,他所精通的知识才华比霍去病还要来得多。
更重要的是,他精通医术!
这代表着,他不会像霍去病一样,英年早逝!
就是不知道他的将略如何,行军用兵之道如何,能不能像霍去病一样优秀,具有神来之笔!
但是,这也并非是难题。
朕可以培养他的军略!
让李药师像培养侯君集的军略一样,去培养他!
不,李药师只是个引子,朕要亲自培养他的军略!
......
在丽质的生日宴会上,朕一时得意忘形,犯下了一个无法弥补的过错。
朕率先吟诗,而后又邀请文武百官吟诗。
文武百官是不会落下自己的面子的,可他们也更不会落下朕的面子。
一时之间,没有人出来吟诗,等待朕的只能是晚宴的冷场。
可是,他,程处弼别开生面的挽救了朕的颜面,更以一首《有为歌》,让朕看清了他的真心。
他以国士待朕!
而朕也必当以国士待他!
更让朕明白的,是他那颗为民请命,为民播下太平春的国士之志!
为天地立心,为苍生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他之所以入仕,是为了感激朕的知遇之恩,也是为了天下苍生,还是为了天下大同,却没有为了他自己。
因为他不想入仕,他所喜爱的是自由自在的市井生活,他是为了朕、为了大唐才出仕的。
这一刻,朕才明白,朕与他的关系并非是培养与被培养,期待与被期待。
他与朕名为君臣,实为朋友!
他与朕是知心相交的,是毫无保留的知心相交的!
若非毫无保留的知心相交,他并非要捐赠国家十万贯钱,更不用得罪朝中百官而捐献,亦不用与天下佛门为敌进行灭佛,也不用苦心孤诣地向朕讲解间谍之用!
正是因为他对朕推心置腹,所以他才毫无保留地义无反顾的为朕、为大唐做出这么多、这么重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