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18文学>书库>穿越重生>明末好国舅> 第255章 大明朝贡是赚钱的!

第255章 大明朝贡是赚钱的!

  听了张璟耳语,刘应坤轻笑回道:“国舅爷不必担心,这马就是外界知道是从御马监出来的,可他们也没证据证明,况且,京师里面的那些勋臣贵戚,骑咱御马监的‘开路不明’的贡马的也不少,您又何必担心?”
  “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张璟安心,而后试探问道:“这马我现在可以骑吗?”
  “马既然是国舅爷的,国舅爷自然可以骑了,不过咱南海子地方大,又有野兽出没,国舅爷要在南海子里骑马,还是带着您选的骑兵陪同为好。”刘应坤笑着说道。
  “也好!”当下,张璟也不推辞,上了那枣红大马,带着他才挑选的一百骑,就在这御马监里,策马奔腾起来。
  那马的速度极快,张璟只觉得四周的原野、沼泽,飞快的在他眼前流动,根本来不及细看,一路之上,跑的实在是畅快无比。
  跑了小半会儿功夫,张璟感到身子一阵舒爽,觉得差不多了,便回到刘应坤所在的地方。
  下了马后,张璟赞道:“果然是好马,这辈子都没骑过这么好的马!”
  “那是自然,这马可是那有名的汗血宝马,不信国舅爷你看看这马跑了这些功夫,它的肩膀附近位是不是流出像血一样的汗液!”刘应坤大喊道。
  “什么?汗血宝马!”张璟闻言一惊,连忙伸手去摸那马的肩膀位置,果然,他的手上有红色的液体。
  见此,张璟不由感叹道:“真没想到,现在还能看到传闻中的汗血宝马?这马想必来的不容易吧?”
  “那是,这可是咱们御马监特地从西域朝贡使者那里弄来的,因为就这一匹,自然宝贝得紧!”刘应坤回道。
  “西域?”张璟听后呢喃了一句,而后问道:“咱们大明现在还能从那里弄来东西吗?”
  “当然!”刘应坤心里明白张璟要说什么,连忙回道:“虽然咱们大明已经退到了嘉峪关内,甚至连哈密卫都为吐鲁番所并,但毕竟我大明乃天朝上国,不是那吐鲁番西北小国可比,西域诸国但凡没有明面上和咱们大明为敌的,依旧每年向我大明朝贡,我大明依旧是他们不敢轻易违抗的天朝上国。”
  “原来如此!”张璟听后点了点头道。
  确实如此,虽然西域那地方,大明已经不能直接控制,但这不代表西域小国敢直接与大明对立,甚至于他们还不得不来朝贡,希望以朝贡的事实,安抚大明。
  毕竟,一旦朝贡,那就是在名义上,大明还是西域诸国的宗主国,而大明朝廷对于鞭长莫及的西域,也因为西域诸国的识相,在掌握了中国人最喜欢的名分大义后,又有着朝贡贸易的互利互惠,自然更倾向于不去动西域那个就算攻下来,也没有多大开发价值的地方,不如得了名分,让西域那些小国安稳的做名义上的小弟。
  想到这里,张璟不由想到后世网文里,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人,认为大明的朝贡制度,是花钱买脸面的冤大头赔本生意,是番国小邦仅需进献些许方物,大明就要回馈大笔的赏赐以维护天朝上邦的“脸面”的亏本外交。
  实则不然,朝贡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大明赚钱的生意,只不过赚多赚少而已。
  毕竟,说朝贡大明亏本,无非是说外邦之人用价值小的东西,换取大明大量赏赐而已。
  可是,这一看就是些根本不了解明朝朝贡制度的人在扯淡。
  因为在一开始,大明反给进贡番邦的物品价值,都是慢慢变化的,也许一开始,大明朝廷对于朝贡提议在摸索,可以让你这次谋利,但到了下一次就不一定了。
  就比如开国时,王氏朝鲜进贡过于频繁,朱元璋心想不能再这么任由这帮人天天献殷勤,非奸即盗做得也太明显了点,所以事后朱元璋就改了进贡规矩。
  朱元璋便下旨对王朝朝鲜说道:“曩因高丽贡献烦数,故遣延安答里往谕此意。今一岁之间,贡献数至,既困弊其民,而使涉海道路艰险,如洪师范归国蹈覆溺之患。幸有得免者能归言其故,不然岂不致疑夫。古者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若九州之外蕃邦远国,则惟世见而已其所贡献亦无过侈之物。今高丽去中国稍近,人知经史文物礼乐,略似中国非他邦之比,宜令遵三年一聘之礼或比年一来,所贡方物止以所产之布十匹足矣。毋令过多,中书其以朕意谕之。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渤尼,三佛齐,暹罗斛,真腊等国新附远邦,凡来朝者亦明告以朕意。”
  这旨意的意思是高丽进贡献物太过频繁,一是劳民伤财,二是来往道路还十分凶险,但大明还是十分体恤他国难处的,虽然古时候的诸侯朝天子的规矩是每年一次小聘之礼,三年还要一次大聘之礼。
  而高丽距离中国这么近,礼俗文化还颇有相似都如此困难,那其他诸国就更不用说了,那就体谅体谅改成三年一聘或者每年来来随便带点普通礼品就行了。
  这便是大明自太祖皇帝时,便一直改进朝贡制度,使得朝贡体制逐渐成熟,到了最后赚钱的证据。
  毕竟,减少贡献次数,那就能少贴点钱,再把每年的小聘之礼改成纯粹的进贡,那就不是正规的聘礼,大明便可不用回赐大量的赏赐,还能白进点东西。
  说白了,就是朱元璋和大明朝廷,看清了这些在朝贡初期,各种占便宜的小国本质,所以借着体恤他国的名由,让这些人少来讨东西,进而减少损失。
  甚至于,在弘治三年时,明朝便规定:“凡番国进贡,内国王、王妃及使臣人等附至货物,以十分为率,五分抽分入官司,五分给还价值。”
  这便是随着朝贡体制越发成熟,其实大明中后期,已经形成了一套看似赔钱,其实双方国家都互利互惠的朝贡模式的证据。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