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刘国忠
“咦,这不是勇哥儿吗?”一生产队的村民眼尖,一眼便认出了躺在野草堆字上的血人。
这个血人,自然是我先前所说的刘国忠无疑。为何有村民叫他勇哥儿,这自然是有一番应由的
勇,是刘国忠表字里其中的一个字。
在古时,名是命,字是字。按照惯例,孩子出生之后先有名,冠礼之后在有字,死后再有谥号,《礼记.檀弓上》将这个流程命名为:“幼名、冠字,周道也。”
古人的“名”、“字”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伯孟是兄,仲是次,叔是弟;季是幼。例如三国郝郝有名的曹操,便字孟德。孔子排行老二,便字“仲”尼。
即使在改革开放那个年代,仍旧有些父母遗传了这个传统,出生时给孩子取名,孩子成年之后便赐予表字。
当然,无论是古代或者封建社会,普通的贫民百姓也是没有表字的。古代时等级制度森严,能够拥有表字的成年人,多是出自于书香门第,或者祖辈是破落的寒门士族,有功名在身,非一般商吏可比。
因此,这种虚名的荣耀一直根深蒂固的扎根在这些顽固不开化的老一辈之中。他们的脑子,是这样想的,即使家族没落了,但毕竟曾经也辉煌过。有个表字,自然彰显了自家与普通人家的不同。
说到底,这种荣耀只不过是虚名而已。不过中国上下五千年来自古便是如此,人们重的,不过唯名利二字耳。哪怕是两袖清风,一心为民的读书人,仍旧把名誉看的无比之重,甚至于重过自己的生命。
虽然是改革开放初期,但刘家人依旧存着这份传统,祖先出过武将的刘家,自然是拥有给孩子赐予表字的资格。
当然,表字这玩意,其实和名是相辅的。比如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字乐天。这含义便是唯有乐天,才能居易。
刘国忠名国忠,字“孟勇”。孟为长,和勇连在一起,取的便是勇猛之意。表字之中尽显武将世家风范。唯有勇猛,方能为国尽忠,唯有勇猛,方能护国安邦。
在以前,人一般都是叫字不叫名的。比如杜甫,字子美。在唐朝时,人们一般称他为杜字美。只不过到了现代,为了简易好记,书籍之上时常出现的,便是杜甫二字而已。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熟悉的人便称呼刘国忠为孟勇,或者是勇哥儿。
当刘国忠被那壮硕的队员背上来时,熟悉的村民便立即认出了他。大家手忙脚乱的又是压胸,又是将他倒立起来连抖……做着一些溺水之后的防护措施。
而王姑姑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处,身为法教世家的后代,自然知道鬼魅的厉害之处,这刘国忠……怕是已经救不活了。
想到这,王姑姑悲从中来,泪水不受控制,簌簌的从眼角里流了出来。
谁知道这时候,昏迷的刘国忠居然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水,眉头紧皱,捂着胸口痛苦的大喊一声:“痛煞我也。”
接着,便是难受的连连咳嗽,几乎连胆汁都咳了出来。半响之后,刘国忠皱着眉头,向身旁的人环视了一眼,像是在寻找着什么。没过多久,眼睛便是一阵打盹,像是多日未曾睡觉的人般劳累,头一歪,又晕了过去。
老支书探了探刘国忠的鼻息,发现刘国忠的呼吸虽然微弱,但依然尚在,只是昏迷过去而已,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
他看了看那口枯井一眼,眯着眼睛瞅了瞅荒凉的四周。唯恐夜长梦多,老支书忙让队里壮硕的队员背起刘国忠,一行人举着火把,浩浩荡荡的跑下山。
一边下山,大家还嘶哑着喉咙,大声的唱起了山歌。
嘹亮的歌声在荒凉的竹林里头回荡,配上一条长长的火龙。此时的村民们不像是逃命,反而更像是在搞一场篝火晚会。
老支书之所以让大家这么做,却是另有一番不为人知的因由。
但凡老一辈人,或者行内人,都深知人如一盏灯,身上有三盏火,一盏额头上,两盏肩膀中。从这三把火上,可以看出一个人气运的衰弱。
三火越胜,对鬼魅约有克制的作用。其实这三盏火,和人的情绪有很大的关系。比如说你走在夜深人静的街头小巷,猛然间有人一拍你的肩膀,你定然会一个激灵,浑身颤抖一下。又或者有个鬼魅在背后连续叫几声你的名字,你一回头,猛然看到鬼魅的样子,定然又是会吓一大跳。
如若你害怕了,三盏火就会瞬间变得微弱。鬼魅灵体,这时候便可近你的身。但如果你不怕,反而一脸怒容,毫不畏惧的直视着他,有可能鬼魅还近你三分。
老支书虽然不懂什么法术,但是他深谙这个道理。所以才叫村民们一边举着火把,一边视若无人的唱起了山歌。
歌曲是个能抒发人内心情绪,将郁闷,恐惧这些情绪一扫而空的好东西。尤其是一群人齐心协力的唱起了山歌,又是唱得如此高亢,顿挫有声,情绪便一发不可收拾的亢奋起来了。
试问在这样的气势之下,心中的热血早已随着歌声起伏,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却说生产队里的村民们,举着火把一路高歌,终于平安无事的回到了生产队的宿舍中。
老支书不敢迟疑,忙叫一婶儿去请村里的赤脚医生,又将刘国忠安置在一个环境较好的单房里,让他好好休息。
村中的赤脚医生看了刘国忠之后,略一沉吟,便是大约的猜出了个中的因由。只不过因为刚改革开放的关系,人们对十年文革的运动仍旧心有余悸。所以实际的情况,老中医自然是不敢说出来的,唯有以一句风寒之症搪塞了过去。
为何是风寒,因为刘国忠被送回来之后,这身体却是越来越烫,已经发起了高烧。
老中医走后,刘国忠便是连续几天都在昏迷与发烧中度过的。这照顾刘国忠的人,自然便落在了王姑姑身上、
许是因为救命之恩的关系,在接下来好长的一段时间里,王姑姑都寸步不离的守在了刘国忠的床榻前。
说起这刘国忠,因常年练武的关系,身体根基扎实,早已被练的无比强硕,全身的血污被洗干净之后,一个浓眉憨厚的小伙子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了王姑姑眼前。虽然算不得是个美男子,但却别有一股敦厚之风,用现在的话说……这敦厚之风就是男人散发出来的安全感。
王姑姑常日里一边给昏迷的刘国忠灌药,一边也悄悄的打量着这敦厚的汉子。
且说哪个少女不怀春,何况朝夕相处的男人又是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长久日下,王姑姑便对这刘国忠产生了朦胧的情愫。
只不过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迷茫而羞涩,先不说暂理不清楚这朦胧的感觉到底是何物,即便是知道了,也碍于脸皮,没那个胆量去跟旁人说出来。
直到一个很偶然的下午,刘国忠在一个很突然的情况醒了过来。
这一天下午,王姑姑正端着一盆米水,用硬币使劲的刮着刘国忠那大腿上被抓伤的伤口。
说起用米水,红线,硬币刮伤,这是农村里常用的土法之一。比如小孩子被狗咬了,或者是被某些脏东西给抓了,老人就会泡上一盆糯米水,先用红线像是刮脸般在患者的伤口刮一遍,再用硬币来将淤血刮出来。
这个方法虽然土,但也甚是管用,刘国忠刚被送回来的那几天里,王姑姑便是用硬币从他大腿伤口的地方,刮下了好几层泛黑的东西。
因这刮毒,须得刮到见红,从污血刮到鲜红吗。所以这疗程,倒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完事的。
王姑姑正用着硬币轻轻刮着刘国忠大腿上的伤痕,心却飞到了九霄云外,想起了那一晚刘国忠舍身相救的一幕。
失神的刘姑姑,并没有注意到刘国忠的手指儿在轻轻抖动。直到刘国忠揉着发痛的额头,撑起身子痛苦而迷茫的大叫出声时,王姑姑才猛得一下,直起身子,啊的一声愣住了
半响之后,王姑姑羞红着脸,低着头夺门而逃。
旧社会的封建思想重,改革开放之后,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还根深蒂固的绑在了一些人的脑子里头。王姑姑用硬币给刘国忠疗伤,两者的肌肤自然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
此时刘国忠猛然惊醒,而王姑姑却失神了许久都懵然未知,一旦回过神来,自然是担心刘国忠见到了这肌肤相亲的一幕,因而不受控制捂住羞红的脸,夺门而逃。恨不得想找一个缝钻进去,简直就是感到自己没脸见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