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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5章 三个平等原则

  或许有人说,你吕布已经距离皇帝一臂之遥,你要搞什么民主,不是自掘坟墓吗?
  不,吕布从二十一世纪来,看惯了**独裁统治的种种坏处,也受够了**独裁统治的种种罪恶,他即便想让自己吕家家天下,也绝对不是重复中国那三千年的旧制度,起码是君主立宪制度,起码是民众有权监督官府的制度。
  以这种制度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存在来看,非但不会削弱最上层的统治,还会让最上层和最下层联合一起,形成对官僚层次的联合监督,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如果吕布推动得好,也许中国从此就可以避免改朝换代的痛苦。
  吕布这些天,沉下心,一直在思考将把中国带往何方?
  如果想要做皇帝享乐,李世民的唐朝、赵匡胤的宋朝、朱元璋的明朝,都是可以效仿的对象,但吕布不想那么重复历史的老路。
  因为很明显,那样的老路是邪路,是歪路,不是正路,吕布不想让子孙万代继续重复王朝更替的惨剧。
  儒家理想中的封建帝国是千家万户依靠人力和畜力、使用铁制农具耕种收割的自耕农,每年向帝国交纳百分之十的赋税;国君通过多层次的官僚代理网和基层的里甲组织征收赋税,征集兵员,保护帝国及其臣民的安全,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维护国君恩赐给各层臣民的相对权利,并向社会提供福利。每个王朝的开始几十年里,都是这样度过的。
  可在随后的日子里,现实关系总是顽强地偏离儒家的理想和规定,偏离所谓的王道和天道,呈现出日渐堕落的总体趋势,并形成人们意料之中又摆脱不掉的王朝循环。这种偏离均衡点的趋势,发源于官僚代理集团对代理人私利的不懈追求。最高统治者无力约束这种庞大的私下追求,弱小分散的小农阶级又无力抵抗各级权势集团整体或个体的巧取豪夺,于是就有了潜规则体系对儒家宣扬的均衡体系的替代。就有了王朝更替和治乱循环。
  帝国制度下的农户是以一盘散沙的状态存在的,他们力量微弱,反抗官府压榨的收益很微薄,却面临着杀鸡吓猴的巨大风险。在这种个体反抗风险远大于收益的利害格局之下,只要能凑合活下去。退缩忍让通常是农户的最佳生存策略。小农经济对贪官污吏的耐受性很强。对帝国官僚制度的适应能力很高,直接结果便是支持了帝国的统治方式—就好像耐粗饲的家畜品种支持了粗放的牧养方式一样,小农经济也支持帝国粗放迟钝的管理,并且间接抑制对帝国统治方式的耐受性较弱的工商集团的发育。另外。小农经济对贪官污吏的承受能力又孕育了导致帝国崩溃的隐患。由于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比较容易得逞,这个集团的收入水平较高,这就激励更高比例的人口加入贪官污吏的行列,激励压榨程度逐步升级,直到十羊九牧的生存危机出现。引发大规模的暴烈反抗。
  小农经济的分散自给特性决定了农民阶级以两种形态交替存在:和平生产时期的一盘散沙状态与造反时期的集团状态。对造反集团状态的敬畏决定了统治集团对儒家规定的正式秩序的敬重,对一盘散沙状态的轻视又导致了鱼肉百姓的潜规则的盛行。王朝建立初期,农民造反集团的余威尚存,儒家正式秩序实现的程度偏高。承平日久,潜规则在软弱可欺的零散小农的土壤上成长发育,儒家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渐破坏。在这个过程的末端,则是循环出现的帝国崩溃和随之而来的无政府状态,以及逐鹿中原的军阀混战。而在争夺天下的混战中,最终获得竞争优势的体系。又势必属于驾轻就熟,无须冒险试验的帝国制度,这是战争效率最高,社会认同最广的制度。于是,帝国制度再一次出现在新一轮王朝循环的开端。
  吕布不想重复李世民、赵匡胤、朱元璋的老路。一心一意谋求家天下的万万代,却跟任何独裁统治一样无法长久,顶多维持两百年,短则连二十年都无法维持。吕布不想让自己的子孙万代重复李家、赵家、朱家的命运,他必须要为自己以及子孙万代想出一个可以持续久一些的制度。
  吕布的目光放在古今中外各个国度。以他看来,那些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君主们确实据有前瞻的眼光,因为他们直到二十一世纪还保有皇位,而那些拒绝妥协,认为自己能力无边,皇位可以传个千万年的早都灰飞烟灭了。
  如果能够让大汉往君主立宪的模式发展,使大汉平稳过渡到真正的自由公正的法治社会,不再以暴力突变的方式发展,让中华结束每次改朝换代都是暴力战乱的轮回,那么吕布的功绩可谓中华第一人了,什么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唐太宗都远不如他,更别说女真族那个麻子野猪皮了。
  君主立宪制度,从制度契约上约束了君臣之间的责任、义务,君主的权力被约束,就可以避免子孙中出现昏聩残暴的而致使天下大乱,中国每次改朝换代都要死掉三分之一甚至八成以上的民众,其实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很显然,仅仅是君主立宪制度,并不能保证后世不乱,必须要遏制官僚的权力,而这一点仅靠皇室、贵族与官僚的操守是远远不够的。
  吕布不用去二十一世纪搬用欧美发达国家的理论,他只用去从儒家经典里的《孟子》里面找,便可以找得到以天下人监督官吏的思想基础。
  作为思想家的孟子,他对民主最大的贡献不仅是提出了“民贵君轻”的命题,他同时还制定了民主的政治原则来保证老百姓的权力和利益。关于民主的政治原则,孟子提出:“国君进贤,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
  孟子意思是说,国家选拔官吏,左右亲近的人说这个人好不行,朝廷上的大臣们都说这个人好也不行。国内的百姓都说这个人好,才能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后确实好,才能用他,孟子认为任用官吏应该走这种民主程序。罢免官吏乃至惩罚官吏也都应该走这种民主程序。
  但孟子这番话里面有个漏洞,一个国君,躲在深宫大院,怎么会知道“国人”怎么说?即便出宫去察看,恐怕也不容易得到真实的信息,地方官吏还可以弄弄权术,制造虚假信息来糊弄国君的,所以国君一个“察之”实在是好笑,仔细分析下去。孟子的话都要落空的。后来二千多年的儒学实践中,实际上也只是成了皮相,作了一点“法、术、势”的漂亮外衣而已。
  解决这个“国人”之意的最好办法,恐怕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组织起来。让“国人”来投票,每个国人就代表他自己,投一票。让那个贤人自己出来推销自己,使国人认识他。如果大家认可他,那么他就可以上任。如果在这个过程出现严重的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么中途还可以弹劾下台,如果触犯法律,可以对之行之以法。西方的民主法洁社会,就是依靠这套程序来达到遵从民意,服从民意,并且保护老百姓不饥不寒,过上免于匮乏与免于恐惧的生活的。
  吕布现在不推行全民公投的选举制度,将来也是会推行,推行的伦理前提便是人人平等,人人都有选举权,而且唯有认定人人平等,惟有尊重每个人的主体地位,发挥每个人的潜能,让每个人都加入到法治事业的建设中去,人与人的理**往、社会的和谐才有可能最终实现。其中的关键就是坚持法治、反对人治、规范权力,让权力这匹野马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制约,正如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明确宣称的那样:“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
  吕布又招来通天教佐汉天师左慈、辅汉天师于吉,以基督教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佛教的“众生平等”以理论基础,推导出“天神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教义:“人都是天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每个人都是天神的后裔,都是天神的孩子,天神会爱每一个孩子,不抛弃每一个孩子,在天神面前,众生皆平等,没有一个人比另一个人高贵,无论你出身富贵还是贫贱,无论你丑陋或者俊美,无论你愚笨或者聪慧,只要你一心向善,积累功德,天神都会引导你升入天堂,天神面前,人人平等。”
  吕布又招来御史大夫田丰、廷尉法衍、刑部尚书应劭,以法家韩非所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引申开去,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这几个字挂在御史台、廷尉与刑部衙门上。
  吕布之所以煞费苦心推出“天神面前人人平等,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三平原则,是为了他以后推出一个划时代的政治改革做铺垫的,有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到时候下级监督上级、民众监督官吏也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ps:吕布不想重复历史的老路!但是那些千古一帝的伟人们都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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