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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冲锋,冲锋!

  凌晨,子时。
  正是人睡得最熟的时刻,常年守夜的人也熬不住睡意,容易打起瞌睡,更不用说普通人。
  林庶灵、夏戈挺等人带着休整一夜的黑衣军悄悄溜进了明州码头,进入法兰克租界。
  根据温千裘与洋人打成的协议,守夜的法兰克人会在凌晨子时到寅时撤下守卫,天亮以前整个南港库区不设防备。
  这是约定好的时间,时间紧张,三个时辰内他们必须带人攻下六号仓库,消灭那里的格沁守军,并运出七万石粮食。
  仓库区被高耸的水泥墙合围,外围拉起一圈铁丝网,四周建有六座哨塔,时刻警戒四周。放平时这里守卫森严,而此时,哨塔内早空无一人,法兰克守卫接到上司命令,早早跑回去睡觉。
  大门外。
  林庶灵依着路边的木头箱子,取出望远镜观察库区内部情况,他的视力极好,黑夜中能看清人的五官,加上仓库区内竖有煤油路灯,接着微弱的灯光一下子找出格沁人守卫所在。
  一边的夏戈挺支着望远镜,同样观测格沁人动向,“外围有三十六个格沁士兵在巡逻,仓库里面有几个还不知道。”
  “不对,有四十八名格沁士兵,你在仔细看看,左边路灯杆子后头的麻袋那,里面冒出六个脑袋,还有靠海方向,那处小木棚里还有三个人。再往右,两个仓库之间的阴影处躲着格沁士兵。”
  夏戈挺照着方位观测,还真发现了其余隐藏的格沁士兵,惊讶道:“真有你的,眼神赶上猫了,这黑灯瞎火也看得清。”
  林庶灵笑笑不语。
  “你们说洋人放咱们进来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胡进凑过来,他在后面悄悄打量一圈并没有发现洋人的踪迹。
  洋人真把整片库区留给了他们?
  不可能,胡进自我否定,没人大度到将自家仓门向外人开放。要知道库区里不止一座六号仓库,共有十二座大型仓库。其余几座仓库里堆放着各国商人的货物,里面除了布匹大烟,还有当下大周紧缺的枪支军火,机械设备等等,都是稀罕物,若是一道劫了,他们此行就发大财了。
  “我以前怎么就发现你胡宗绩有当土匪的天赋,在那异想天开,也不想想咱们劫了洋人的货还能从这里出去?”夏戈挺甩枪托打在胡进脑门,手指远处那座灯塔。
  以夏戈挺身为军人的直觉,那灯塔里定有法兰克人手举望远镜,时刻监视着他们一举一动,一旦发现他们意图不轨,洋人会第一时间占据外围的六座哨塔,将他们封锁在库区,逐一点杀。
  “别分心,我们此行只要粮。”林庶灵打断好友的交谈,一扬手:
  “冲!”
  “杀进去,杀贼,夺粮!”
  随这林庶灵一声令下,以阿少为首的工人自卫队为先锋,率先冲杀进库区,后方蹲伏在地的黑衣军立即直起身,端上枪,紧跟在其后。
  “阿少哥看你们的了!”
  一百号人借着夜色掩护杀进库区,朝格沁人发起冲锋。
  六号仓库靠里,距离库区大门超过五百步,这个距离虽在后膛枪的射击范围,可以黑衣军的射击精准度基本上是等于朝天开枪。
  必须趁格沁士兵未反应过来之时,快速拉近双方的距离,依靠人数优势进行火力压制,给夏戈挺,胡进,工人自卫队创造机会,逐个射杀格沁士兵。
  “听,有脚步声!”
  “不好,是有人闯库区了,就是冲着咱们来的。”
  冲锋的脚步声立刻惊动了格沁守军,守军中出现短暂的惊慌,又瞬间恢复。
  “奶奶滴,还楞在哪做什么,给老子打!”老兵一脚踢向发愣的新兵,那新兵这才回过神,想起自己手里握着的枪,放弃逃跑的打算,抬枪就是一枪。
  余下的士兵立刻跟着射击,没有瞄准,朝着黑压压的大门方向,扣动扳机,枪响的一刻,立即向后甩头,仿佛有子弹从后射出。
  有的士兵甚至没把枪口对齐,枪管子冲着半空,砰的一枪打出,身子跟着向后倾斜,就像是下一个要扔掉手里的枪一样。
  那士兵听到枪响,咧嘴笑了,他的开枪速度比在奉天时候快多了。
  “娘的,别停,继续给老子打,狠狠的打!”格沁人军官手握着马鞭,不停抽打周围的周人士兵。
  这群周人士兵在格沁人军官眼里就是牲口,需要鞭子抽打驱赶的牲口。
  周人懒得,胆小,在高贵的格沁人不停驱赶下进行劳作、打仗,这是周人的福分。
  士兵吃痛,快速拉动枪栓,子弹推上膛又开了一枪,这一枪没有朝天上放,可开枪仓促,枪跟着头向一边甩,离敌军冲锋的方向差了有十万八千里。
  夏戈挺听到枪响,脸色一沉。这枪声,无比清脆,如同水珠溅落。
  他连忙拔出手枪还击,一边高呼道:“都别怕,格沁人打不到我们,往前冲一百步卧倒射击,继续冲!”又转头轻声交待好友,“庶灵,宗绩,小心些。格沁人用的是清一色拉栓枪,这枪威力大而且射速极快,千万不可莽撞行事!”
  莫辛-纳甘步枪!
  没错就莫辛-纳甘步枪!
  夏戈挺没想到这伙格沁士兵装备的是先进栓动步枪,莫辛-纳甘步枪。此枪是沙斯曼夫帝国陆军的制式装备,在北方战场打下赫赫威名,有着一连串可怕的战绩,前线每两名阵亡的格沁士兵中有一名死于莫辛-纳甘步枪,论杀伤力甚至还高过火炮。
  在战争前中期,大量装备莫辛-纳甘步枪的沙皮蛮子发动的集团冲锋,打格沁军屁滚尿流,一泻千里。
  耗费朝廷大量银两,装备精良的四支新军根本无法抵御手持莫辛-纳甘步枪帝国士兵的攻势,节节败退,仅半年时间丢掉关外两道之地。
  前线告急,兵源紧张,面对不断传来的噩耗,朝廷不惜违背天下民意,下达著名的停学令,让大量青年学子奔赴前线补充战力,这才止住了颓势,在乌苏江沿岸抵挡住沙皮蛮子的进攻。
  而反观沙斯曼夫方面,前期损失的兵员无法得到有效补充,更重要的一点,沙斯曼夫和王朝一样无法生产足够的枪支补充到前线。
  这使得战争进入到后期时,沙夫帝国前线手持莫辛-纳甘步枪的士兵数量不足开战时的一成。
  等到夏戈挺上前线,帝国士兵一波冲锋中只能听到零星拉栓枪声。
  莫辛-纳甘无疑是把好枪,在懂枪的老兵手中可以发挥出不俗的威力,对面的格沁士兵恰好不在此列。
  格沁士兵齐射了两轮,打出上百发子弹,冲锋的黑衣军没有一人倒下,只有一个倒霉被子弹打穿小腿,倒在地上鬼哭狼嚎。
  这声惨叫惊动头一次上战场的新兵,他们见到同伴倒地,连忙跑去搀扶,也有人停在原地发颤,更有甚者直接蹲到在地。
  “别停下,停下就是死路一条。冲,冲上去才有一线生机!”
  林庶灵身影如鬼魅一般在枪林弹雨中快速穿梭。他甚至没有做出躲闪的动作,在黑夜径直前行。
  等他回过头见后面的黑衣军有人愣在原地不动,连忙冲过去拖着两人前进。
  “忘了之前怎么教你们的了?上战场千万不能站在原地不动,这就是活靶子!快点开枪还击。”林庶灵将二人带到前沿货箱后,交待一句,又回头回去拉后面的士兵。
  格沁士兵枪法稀烂,射出的子弹就像长了眼,完美避开黑衣军。黑衣军头一次上战场也拉了稀,双方可谓是棋逢对手。
  好在黑衣军中能人,夏戈挺一开始就不指望募集而来的乡民能帮上什么忙。新兵不经过枪火洗礼,上战场出洋相是常有的事,他把希望寄托在码头工人身上。
  冲锋队伍中顶在最前面的是阿少,他的身手异常灵活,常年在码头工作使他熟悉地形,借着库区货箱障碍的掩护,冲到距离格沁军三百步的距离。这个距离是阿少平时训练打靶的距离,在三百步内他的枪法极为精准。
  在阿少眼中,对面的格沁人已经是一具尸体。
  “狗娘的野猪皮,尝尝你少爷爷的厉害!”
  依靠掩体,起枪,瞄准,扣动扳机,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枪响,对面有人应声倒地。
  阿少一枪正中格沁士兵面门。
  见有人倒下,格沁阵营内出现一丝慌乱。
  “别乱了阵脚,继续射击,这群乌合之众再挨几轮枪就该跑了。”格沁军官怕子弹误伤,躲到后头,不用鞭子改用言语激励士兵。
  这时候再抽鞭子打人,闹不好要激起哗变。
  这格沁军官打过几仗,虽不懂洋枪洋炮的使用,好歹出身将门世家,明白临战时除了给士兵勇气还要给士兵一点甜头,这是他当过将军的祖父教给他的不传之秘。
  “每一颗敌首赏银十两,给老子狠狠打!”
  一听有赏,士兵拉动枪栓的速度快了不止一层,连带从仓库里跑出来增援的士兵,脚步也快上许多。
  枪声阵阵,如同雷霆大发,大河决堤,不再是点点细雨,绵软无力。狂风暴雨般,子弹成片成片散向黑暗中袭来的敌军。
  那军官躲在墙垛后,听着愈发凌厉的枪声,咧嘴暗笑不止。
  “我格尔斛克氏的家训果然不俗,只要肯撒下银子,没有不会打仗的兵。娘的,对面可来了不少贼军,一颗脑袋十两银子,老子今儿是要大出血了。”
  格沁守军士气大振,凭借着枪械优势,火力倾斜,打得黑衣军压力大增。后面冲锋路上的黑衣军有人再次中弹,好在大部分人已落入掩体,在夏戈挺的指挥下开枪还击。
  嗖!
  一颗子弹擦着林庶灵耳边飞过,打进木箱子中火光四溅。
  “这群格沁军枪法没那么不堪啊。”林庶灵蹲下身,长舒一口气,刚才来回跑了四趟,拖来八名黑衣军,这会在他边上正按照训练时候的架势,平着抬枪冲格沁人射击。
  “我的老天爷!”突然他一拍脑袋,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回头大声喊道:“戈挺,让他们冲着六号仓库开枪,对不准人就对房子打!”
  头上木箱子里嵌进的子弹不是格沁人打来的,是后面的黑衣军枪管里射出来的子弹。
  得亏他运气好,要不然没被敌人的子弹打中,被自己人射出来的子弹打掉耳朵,哭都没地方哭去。
  林庶灵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他是真惊出一身冷汗。爷爷说得果然没错,战争的确是可怕。林庶灵算是体会到战争的残酷,不但要提防前面的敌人,还要时刻注意背后,小心自己人的黑枪。
  战场,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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