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尤物
“我艹!”
司机瞬间懵逼了,心说这人多大的手劲啊,居然徒手把对讲机捏碎了,太特么变态了。
“我一拳能打死大象,你信不信?”项宇看着司机,一脸戏谑。
“信,我信。”司机咕咚咽了口口水,不停点头。
“哼,这就对了,如果你想试试,我不介意给你表演一下。”项宇说着晃了晃拳头,开门下了车。
“等……等会。”司机哆嗦着嘴唇,叫住了项宇。
项宇没说话,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司机低下头,懦懦说道:“那个,车钱还没给呢。”
项宇心中好笑,都这样了还惦记要钱呢?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老子今天还就坐霸王车了,你要是能收到我的钱,我把项字倒过来写。
“我一拳能打死一头大象,你想不想试试?”项宇眼中闪烁着凶光,又把刚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
司机打了个冷战,不敢和项宇对视,这小子眼神太特么吓人了,绝对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为了百十来块钱把命搭上,实在是犯不上。
“我我我我不要了还不行吗?”司机服了软,结结巴巴的说道。
项宇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对着司机比量一个开枪的手势,司机吓得一缩脖,猛踩一脚油门把车开走了。
……
项宇下车后,按照地图找到了泡泡酒吧,之前韩一龙给他提供了消息,让他找酒吧的老板闫正虎打探消息。
进入酒吧,里面闹哄哄一片,巨大的dj音乐吵的人脑壳都要炸了。
这个时间段,正是年轻人过夜生活的时候,舞池上站满了红男绿女,跟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身体。
项宇东张西望,想找个人问问老板在哪,正巧一个服务生端着托盘从身边经过,项宇拉住他问道:“你们老板在吗?”
服务生皱着眉上下打量项宇,见他穿的像个民工,露出一脸不屑的表情,心想这种山炮也配找我们老板?
服务生骂了一句神经病,径直从项宇身边走了过去。
项宇一愣,想不到在新北市连一个服务生都这么嚣张,刚要发飙,眼角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眯着眼仔细看了看,不是夏雯,但是身段的确很熟悉,究竟是谁呢?项宇一时也找不到头绪,印象里,他在新北市没有熟人啊。
其实那个身影是沈瑶,她在车站和项宇告别后,就跑到泡泡酒吧来放松了,她的职业是名医生,平时压力很大,现在医患关系又不好处,所以白天常常受气,没办法,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出来发泄一下,跳跳舞,喝点酒,第二天才有活力继续受虐。
沈瑶平时都是去住处附近的酒吧玩,今天也是第一次来泡泡,她刚下火车,不想折腾,所以就来了这里,反正泡泡的名气很大,她也慕名已久,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来玩玩。
今晚酒吧的人很多,台子几乎都坐满了,沈瑶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双色迷迷的眼睛盯上了。
这双眼睛的主人,就是泡泡酒吧的老板,闫正虎。
他可是新北市的传奇人物,手黑人猛路子野,手下养了一群跟班打手,猖狂的不要不要的。
酒吧这种地方鱼龙混杂,每天都有打架斗殴的事发生,不过只要有闫正虎在,附近一片的混子流氓,没人敢来酒吧闹事。
闫正虎很喜欢酒吧这种喧闹的氛围,因为他在大西北蹲笆篱子的时候实在是憋坏了,酒吧里有他迫切渴求的一切元素。
酒,暴力,发浪的娘们,在这里他所有压抑的欲望都可以得到尽情的释放。
想揍人了,随时找茬动手,喜欢挑手筋就挑手筋,喜欢挑脚筋就挑脚筋。
想搞女人,满大厅都是穿着某宝小礼服,拿着手机摇一摇寻找艳遇的浪货。
这种女人通常姿色还不赖,也放得开,请她喝瓶芝华士没准就能跟你走了。
闫正虎夜夜换新娘,起初还玩的挺来劲,一度还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后来发现那些娘们前脚从自己床上下来,后脚就搭上了别的小白脸。
这把闫正虎气的,剁了小白脸的手,花了女人的脸,再往后,虎哥也学会了拔屌无情,游戏花丛了。
这会闫正虎正在摇手机,他弄了一个微信号,起了个很骚的名字,叫“与孤独同眠”,头像是大金链子和路虎车钥匙。
正摇的来劲,他忽然发现外面来了个女子,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只能听见自己砰砰砰的心跳声。
一抹亮光从心底升起,同时也照亮了那个女人。
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四处找位置的沈瑶。
沈瑶不仅人长得漂亮,气质也非常出众,加上一双妩媚动人的桃花眼,更是透着致命的诱惑力,绝非酒吧里那些庸脂俗粉可以比拟。
她身材婀娜,肤若凝脂,在拥挤喧嚣的酒吧中,仿佛鹤立鸡群,遗世而独立。
沈瑶艰难的向前挤着,秀美微蹙,似乎有点不太高兴。
闫正虎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身体都微微产生了反应,他不是什么文化人,不懂得“我见犹怜”这种成语,但他也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打动了。
一瞬间,他感觉以前日的那些娘们简直都不叫娘们,那叫母猪!
只有眼前这个小娘们,那才叫够味,才能让他闫正虎神魂颠倒,哪怕为她挑一百个人的手筋脚筋,都特么值得!
……
沈瑶寻觅了良久,终于在角落里发现一张空台子,她走过去占住位置,随即酒保送上芝华士和红茶冰桶,冲她指了指不远处的闫正虎。
虎哥潇洒的挥挥手,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在射灯的照耀下流光溢彩。
沈瑶一阵反胃,她最不喜欢这种粗俗不堪的痞子,打扮得流里流气也就罢了,偏偏还故作潇洒,以为自己很帅是不是?
沈瑶装作没看见的样子,默默低头玩手机,她也在玩微信,名字叫“孤独”。
突然有个陌生人加她,名字居然叫“与孤独同眠”,看头像不就是给自己送酒水的那个金链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