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突发状况
后台共设有休息大厅一个,公共化妆间一个,还有若干个小的化妆间,这些化妆间主要是给女明星使用,因为她们要换衣服,还要有专门的化妆师来替她们化妆。
至于男明星们,大多都是挤在公共化妆间里,随便捯饬两下就行了,毕竟他们只是嘉宾,最多唱一两首歌就行了,不用频繁的更换服装。
刘云霄带着吴良,还有好几个男明星一起来到化妆间,大家随便聊了几句,就开始各自忙开了。
吴良也不上台演唱,所以就在旁边安安静静地坐着,他倒是有心想要跟这些声名赫赫的明星们多聊两句,但看到人家都在忙,也不好上去打扰。
刘云霄大概是因为欧阳宓之前那番叮嘱,所以对吴良特别照顾了些,见他一个人坐在那边无聊,就转过来跟他说话,问他道:“我听梅丽莎说过,你给她写歌的时候,只花了十几分钟,你写歌一向这么快吗?”
吴良想了想,说道:“有时候灵感来了,就会很快。”
刘云霄点了点头,如果吴良回答一向都这么快,他估计还会怀疑,不是没有几分钟就能写出一首歌来的人,但如果每首歌都这么快,那就显得有点儿惊人了。
接着他又问到:“你很擅长写歌吗?”
吴良笑了笑,如果说到别的方面,他估计还没那么足的底气,但是说到写歌……他可是有系统傍身的人,谁能比他更快?
刘云霄大概是感受到了他的信心,露出一个惊讶地表情,说道:“看来你是很有信心啰,那有时间帮我写首歌怎么样?”
吴良好奇的问到:“你要出新专辑吗?”
“不是。”刘云霄笑道:“稍后我可能也会有几场演唱会,好久没唱新歌了,希望能给观众们一点儿新鲜的感觉。”
“好。”吴良一口应下。
给天王写歌的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而且还是刘天王主动邀歌,这下彼此间就算是拉近了关系。
“那你有什么作品,先让我过过耳,我跟你说,我的要求可是很高的,如果你写得不好的话,我可是不会收货的哦。”
刘天王半玩笑半是认真地说道。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刘天王说话的艺术了,他没有先说过过耳,因为那样就会显得他很不信任吴良,他是先说了写歌的事,再提出要过耳的要求,这样就显得堂堂正正,也不会让吴良产生反感。
吴良虽没听出其中的区别,却也觉得刘天王很和蔼,很好说话,于是老老实实地告诉他:“我写的歌里面有一首叫《十年》,想来您应该听过。”
“咦,你就是写十年的那个无量寿佛?”刘天王这次是真惊了,情不自禁地叫出了声。
要知道,《十年》可是近一个月来最火的歌,没有之一。
它在爱听音乐网上出现,只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把所有大小明星演唱的歌曲全都踩在了脚下;它连续两周霸占音乐风云榜的头把交椅,虽然中间被那首《气球》顶下来过一阵,但是当《气球》的风潮过去之后,它很快又重新展现出恐怖的统治力,重登榜首,并且将一干明星歌曲牢牢地压在身下。
它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达到了很多歌曲大半年都没达成的点击数,它将爱听音乐网的网站流量,硬生生往上抬了近十个百分点,甚至有很多人预测,这首歌将会是今年的金曲奖大热之一,如果不是因为它的演唱者一直很低调,而且还用的是化名,也许这家伙将成为有史以来成名最快的超级歌星。
但是刘天王怎么也没办法将《十年》里那个深情款款地演唱者,和面前这个一脸无辜的小胖子联系起来。
“对,我就是那个无量寿佛。”吴良没有嘲笑刘天王的失态,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是有系统的存在,他是不可能写出《十年》这样的歌来的。
他的作曲水平还算可以,但绝不是顶尖,像《十年》这样的歌,没有生活阅历和足够的天赋,是写不出来的。
刘天王也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收敛心神,重新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又对吴良问到:“这是真的吗,爱听音乐网上那个无量寿佛真的就是你?”
吴良又点了点头。
“怪不得!”刘天王感叹到:“怪不得梅丽莎这么看好你,还特意过来把你引荐给我们,原来你就是那个一天一首新歌的怪才,我真是服了,她怎么不早告诉我?”
吴良无语,什么叫一天一首新歌的“怪才”,我明明是天才好吗,我哪里怪了?
他却不知道,他因为在直播间里肆意挥洒“才华”,每每展现出现场写词作曲的天赋,因此被很多人称为天才;但是他的脾气又很怪,每天只写一首歌,写完收工,从来不理会观众的抱怨和不满,所以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怪才”,脾气很怪的天才。
知道吴良的身份之后,刘天王也对他有了另眼相看的感觉,他对吴良说道:“不过我最喜欢的却不是你的那首《十年》,而是另一首歌,你知道是哪首吗?”
吴良想了想,尝试着说道:“笨小孩?”
“宾果!”刘云霄弹了一个响指,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会知道?”
吴良充满自信地回答道:“因为我知道你早些年的经历,你的奋斗历程,很像歌里的那个笨小孩,所以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这首歌。”
刘云霄感叹到:“其实不止是我一个人很像那个笨小孩,很多人都跟我有着相同的经历,只是他们当中有的人坚持下来的,有的人却半途放弃了。我很喜欢歌里的那句歌词,‘往着胸口拍一拍呀,勇敢站起来,别让心情太坏’,其实我以前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罪,但我一直告诉自己,我是个笨小孩,没有别人可以依赖,所以我只能靠自己,我必须自己站起来,一直向前进,不停地向前,才能走到所有人的前面。我做到了,所以我觉得非常自豪,这也是我特别中意笨小孩的原因。”
刘天王的话,其实就是他这大半生的历程。
他出生在港岛,算是土生土长的港民,他的家庭条件很差,14岁的时候,他就辍学开始帮别人看铺守店,一直干到18岁。
后来他告诉自己,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活下去,于是他报考了当时港岛第一大电视台btv的艺人培训班,没想到阴差阳错,他没能成为梦想中的演员,却被当时同属btv的音乐公司看中,成了一名歌手。
当然,后来他成名之后,秉承着娱乐圈唱而优则演的原则,也开始接触戏剧,并且圆了自己的演员梦。
可是最开始的时候,他除了长相俊朗之外,无论是歌喉还是演技都深受批评,很多人骂他“就是一个花瓶”,唱歌唱得难听,演戏也演得一团糟,真不知道他凭什么能够在港岛娱乐圈里生存下来。
后来刘天王用自己的成功告诉他们,他凭什么能能够在娱乐圈里活下来,他凭的,就是永不服输的精神和踏踏实实的干劲!
从艺三十年,刘天王最忙的时候,一年要接拍七八部电影,五六部电视剧,还要出两张专辑,开二三十场演唱会,整个人忙的跟陀螺一样,最多的时候一天只睡两个小时,常常是这边开完工,那边马上又接着干活,睡觉的唯一地点就是在车上。
正是凭着这股吃苦耐劳的精神,他从人们口中那个干啥啥不行的“花瓶”,变成了港岛金像奖、宝岛金马奖的双料影帝,变成了歌坛屹立不倒三十年的常青树,变成了很多人口中的“娱乐圈劳模”。
这就是一个笨小孩成长为天王的故事,也是吴良对他十分崇拜的原因。
所以当刘天王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吴良几乎是感同身受,他能察觉到,刘天王这不是在忽悠他,而是真情流露。
不自觉的说了几句掏心的话,刘云霄注意到吴良眼中闪烁的真诚的目光,于是笑了笑,对他说道:“如果有机会的话,真希望能在我的演唱会上唱这首《笨小孩》。”
吴良点点头道:“只要刘大哥你愿意,我可以把《笨小孩》的版权免费给你使用。”
这句话他对欧阳宓说过,如今又对刘云霄说起,同样很快就赢得了对方的好感。
“那就多谢了。”刘云霄冲他用力地点点头,吴良可以感觉到,他对自己的态度已经亲近了好多,似乎和欧阳宓一样,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自己人。
能得到天后和天王的友谊,这真是一件如同梦幻般的事情,正在吴良晕乎乎的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接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响起,连后台的化妆台都给震得簌簌发抖。
“演唱会开始了!”刘云霄微微一笑,对他说道:“不好意思,我先去化个妆,你自己坐这儿对付一下?”
吴良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一个人没问题,于是刘云霄起身朝化妆师的方向走了过去。
这时几乎所有人都正在化妆师的帮助下捯饬着妆容,就连没有化妆师的,自己也拿着粉笔在脸上涂涂画画,演唱会的时间很紧,一首歌接着一首歌,中间没有半点儿空隙,每个人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吴良一个人闲得无聊,干脆就走出房间,来到后台的边缘,这里可以听到演唱会的声音,只是不太能看到现场的画面,因为视线被挡住了。
只听到演唱会现场的气氛非常热烈,观众们的欢呼声一波接着一波,欧阳天后的表演似乎也很卖力,不时听到人群中响起惊叹声,估计是她的造型或动作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欧阳宓和嘉宾们也轮番登场,给观众们带来了一场视听的盛宴,眼看着演唱会的进程已经过去了大半,这时吴良开始有些后悔,早知道刚才就溜回座位上去了,呆在这儿,只能听不能看,那这趟演唱会岂不是白来了。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体育场里突然传来了一阵惊呼,接着后台也骚动起来,轰隆隆的脚步声不停的响起,仿佛有成千上万人在后台的通道里跑动一样。吴良感到非常好奇,连忙走过去准备看看情况,哪知道这时候一群人突然冲了过来,中间还抬着一个担架,担架上似乎躺着什么人,因为追过来的人太多,吴良被挡住了视线,没能第一时间看清楚担架上躺着的是谁。
就在这时,他在人群中看到了刘云霄,只见刘云霄追在担架边上,一边跑一边似乎在说着什么,担架上的人毫无反应,仿佛已经失去了知觉。
见到这幅场景,吴良心里咯噔一声,冒出一种不妙的感觉,他赶紧迎了上去,朝着刘云霄大声喊道:“刘大哥,怎么了?”
“出事了。”刘云霄焦急的回答道:“梅丽莎昏过去了,快把她抬到休息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