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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八十九章 天青发带(3)

  从林偃月的住处出来,萧白雪和桑白及一路沉默着往外走。
  走到半路上,萧白雪突然问道:“白及,沈佑河最后怎么样了?”
  桑白及听萧白雪一开口问的就是沈佑河的事情,也没有觉得吃惊。当日在阳阿山遇到沈佑河的时候,桑白及就觉得萧白雪的态度太过热情,还将那枚随身的珍贵玉佩“千山暮雪”赠给了沈佑河,可惜后来他一直没有机会寻问萧白雪原因。
  桑白及看着萧白雪略微有些复杂的神色,道:“你怎么会突然想起沈佑河?”
  萧白雪道:“当时答应了为他解毒的,后来也没有再遇到他。”
  桑白及道:“谢凌风杀了沈佑河。”
  萧白雪猛地停住了脚步。
  桑白及道:“我也是后来听千音阁的弟子说的,那天在九居塔前的广场上,谢凌风突然一剑刺向了沈佑河……”
  桑白及从腰间取下荷包,从里面取出一块手帕,递到萧白雪面前:“是乔贯华给我,让我还给你的。”
  萧白雪接过来,已经猜到了是什么,慢慢将手帕打开来,只见里面包着一些玉的碎屑,正是他之前给沈佑河的那枚“千山暮雪”。
  萧白雪将手帕重新叠起来,声音低哑而沉重:“是我害了他。”
  桑白及急忙劝道:“白雪,这不是你的错,是谢凌风心狠手辣,非要赶尽杀绝……”
  萧白雪打断桑白及道:“不是,是我……”
  桑白及见萧白雪面有痛色,终于将藏在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哥哥,你从前是不是认识沈佑河?”
  萧白雪摇了摇头。
  “那你为什么……”
  萧白雪的声音低缓如同一声绵长的叹息:“沈佑河的那张脸,和顾檐梅有七八分相像。”
  桑白及吃惊地看着萧白雪。怪不得谢凌风要杀了沈佑河!九年前谢凌风就杀了顾檐梅,九年后居然还连一个和顾檐梅相像的人都不肯放过。
  过了半晌,桑白及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看着萧白雪的脸,轻叹一声道:“原来,你从前是那般模样。”
  八年前他们从北方出发回南疆的路上,桑白及曾问萧白雪要不要戴个面具,萧白雪却只是摇头。那时他以为,是因为当年见过顾檐梅的人几乎都死了,所以萧白雪才觉得没有关系。后来他才知道,他治好的那张脸早已不是顾檐梅。
  萧白雪见桑白及面露哀伤之色,伸手拍了拍桑白及的肩膀,微笑着道:“现在的样子,我更加喜欢。”
  桑白及这才笑起来,道:“那是,我的手艺,肯定不会差的。”
  “手艺……”萧白雪哭笑不得,“白及,这个表达……”
  “很贴切!”
  萧白雪和桑白及二人的住处在同一座院子里,进了院中,桑白及难得地没有再继续黏着萧白雪,说要自己回去休息,于是二人在院中分开,往各自的房间走去。
  萧白雪走进自己的房间,坐在了临水那一侧的门口。一旁的小矮几上,放着那个沉香木匣,透明的琉璃里,红豆拼成的梅花开得正艳。
  萧白雪伸出指尖,隔着那层琉璃抚过那些小小的红豆,然后轻轻打开了匣子。匣子里放着一根发带,淡淡的天青,一端用银线绣了一串铃兰,娇俏可爱、纯粹剔透,可惜染了鲜血,暗红的颜色,带了几分妖冶。
  这根发带,是多年前他送给林偃月十三岁的生日礼物。
  林偃月的生日前,他特意让姨父答应自己出去办事,然后绕去以银丝刺绣出名的禹州城,买了这根发带打算作为礼物。临到回去时却出了一点事情,他担心赶不上林偃月的生日,匆忙将事情解决,一路上几乎不眠不休地快马加鞭往回赶,却在距离平仲山仅剩一天路程的地方遇到了麻烦。
  那天下着暴雨,他将装着发带的匣子用油纸缠了好多层放在怀里,急匆匆地往回赶,却在半道上遇到了几个黑衣人。对方人数上占了优势,好不容易将对方逼走,他的身上已经多了好几道伤口,其中一刀正好砍在胸前。
  待敌人走后,他这才将怀里的匣子拿出来。那一刀正好砍在匣子上,匣子的盖子早已损坏,也不知里面的发带有没有事,但又怕此时拿出来被雨水打湿了,也不敢打开,忙脱下披风将匣子整个裹起来,骑上马冒着大雨继续赶路。
  直到傍晚他才赶到平仲山下的瀛洲城,想着发带若是坏了,也好在城中重新给她买一样礼物。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破损的匣子,幸而里面放着的发带不曾损坏,这才放心下来。
  他顾不得身上的伤,急忙在城中寻找,想重新买个匣子。当时天已经快黑了,很多店都关了门,他找了大半条街才找到一家还开着门的店,忙走了进去,然后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匣子。
  那天他连夜回了万叶台,身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又被雨水淋过,将浅色的衣衫染得斑驳一片,样子甚是狼狈,于是便没有惊动任何人,自己悄悄回了住处,随意处理了一下伤口,然后便精疲力竭地睡下了。
  第二日便是林偃月的生日。或许是因为受了伤,又在大雨中淋了一天一夜,被下人唤醒时他只觉得头晕目眩,全身都虚脱无力。但他还是强撑着起了身,将伤口包扎好,换了件新的衣衫,收拾妥帖后匆匆往举行生日宴的那边走去。
  他出发时本就有些迟了,又因为身上的伤,一路上没法走得太快,到家宴的花厅时还是些晚了,厅中已经有很多人,林偃月正被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身上穿了一件石榴红的裙子,全身上下一片艳到滴血的红,仿佛要燃烧起来,衬得那张脸愈加如白瓷娃娃一般,让人移不开眼。
  虽然只是个家宴,却有好几个长辈在场,他身为小辈,迟到委实有些失礼。他悄悄走进去,远远地站在靠近门的地方,没打算惊动屋子里欢愉的气氛,却还是被正从里面走出来的姨母发现了。姨母的神色有些不悦,他只好小声道歉,说自己起晚了。好在是那般场合,姨母也就没有多说。
  他在角落里寻了张椅子坐下来,只觉得眼前发黑,身上的伤口疼得他直冒冷汗,所幸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林偃月身上,没人注意到他的反常。
  那天他等了很久,几乎就要撑不住的时候,才寻到一个能和林偃月单独说话的机会,于是赶紧将装发带的匣子递给林偃月。
  林偃月接过匣子,眼睛里光彩流转,然后笑着仰起脸看着他:“好漂亮。檐梅哥哥,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
  他也笑:“偃月的生日,我怎么能不回来呢。”
  林偃月还未说话,便见谢凌风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显然是送给林偃月的礼物。谢凌风将盒子递给林偃月,林偃月打开来,是一支步摇,珠玉琳琅、价值连城。
  这些年他靠着父亲当日留下的积蓄生活,虽不拮据,但那个沉香木匣已经是他能够买得起的最贵的东西,不仅花光了身上的银子,还抵押了一块玉佩,却还是在谢凌风的礼物面前显得有些寒酸。
  那天回去后他便发起了高烧,在床上一连躺了三日,第四日他见到林偃月的时候,第一眼便不受控制地看向了林偃月的发间——
  如墨青丝里,插着谢凌风送的那支步摇,摇曳着,泠泠碎响,声声响在他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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