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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7章 徐军明请客

  “你与其动这个脑筋,还不如去余杭或者沪市,开一家娱乐城的分店。”姚正豪白了他一眼。“这个项目,肯定比开饭店赚钱——”
  这话虽然有戏谑的意思,却胜在真实。
  娱乐城可以说是赚钱的巨无霸,岂是一家两家饭店可以比的。
  何况里面也有美食街,到时可以借鉴主题餐厅的风格,增加几家有特色的餐厅,光这些,就抵得上一家高级酒店了。
  聊完这个,大家开始享用美食。
  大盆农家菜加上米酒,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大家推杯换盏中,不知不觉就吃多了。
  最后捂着肚子站起来,到周围去消食。
  农家乐的院子周围,已经装了几盏路灯,倒不会显得黑暗。
  “路灯还是不够。”方明湘提醒了一句。“如果游客晚上出来闲逛,万一碰到蛇什么的,就会不安全。”
  现在的人很少过夜生活,就算虞城主题区,过了晚上十点,街上的行人也不多了。
  除了通宵营业的大排档除外。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对娱乐的要求肯定会越来越高,所以丰富的夜生活,必不可少。
  像农家光,白天最好的活动,自然是采摘、钓鱼或棋牌类活动,而晚上,最好的首选是露营和烧烤。
  这些都必须有足够照明。
  “嗯。”徐军明从善如流地点头。“我到时让人多接几盏路灯。”
  这确实是个严重的问题。
  如果游客来这边游玩,出了安全事故,比如因为看不清路,掉进水库里,那他就麻烦了。
  沿着几条刚修好的石子路走了一圈,周围除了茶园就是果园,在夜色中没什么吸引力,大家就觉得无聊。
  “不如去明湘那边看看——”姚正豪提议道。“那边不是也搞得差不多了吗?正好见识一下农庄是怎么样的?”
  如果说徐军明这边,主要是以农家乐吸引游客消费为主,那方明湘那边,则是以出售农副产品为主打的农场。
  为了避免两家竞争,农场那边主要以出售家禽家畜和水果为主,没有介入休闲活动。
  老实说方明湘也看不上那点钱。
  再说游客进来,肯定也会打破农庄的清静。
  那是爷爷他们养老的地方,安全和宁静才最重要。
  所以除了来谈生意的采购商和批发商,以及过来打工的农民,其它人肯定禁止进入。
  “没问题。”方明湘爽快地回答。
  现在还没完全搞好,不过框架已经搭起来了,四合院周围,也竖了几盏高强度的白炽灯,把四周照得如同白昼。
  一行七人慢悠悠往那边走去,一路上看到成片成片的果树和鲜花,虽然还没盛开,却已初成规模。
  最重要的是,这边的公路也造得很宽,道路两旁精心种了灌木和鲜花,给人一种在游公园的错觉。
  “明湘,你这边的房子够不够多?”梁永耀跟她熟了,说话也不客气。“你把这边搞得这么漂亮,周末我肯定会经常过来玩的——”
  特别是春天到了,马上就会百花盛开,景色肯定特别美。
  然后是这些果树,到时结满水果,肯定美不胜收。
  “放心,这边我会造一栋三进三出的四合院,住四五十个人都没问题。”方明湘爽快地回答。
  钱赚到了,就要享受生活。
  除了跟谢国兴过两人世界,肯定会经常邀请朋友一起聚会。
  如果地方太小了,那乐趣就少了许多。
  “那就说定了。”梁永耀自说自话道。
  谢国兴以前跟他们在一起时,也喜欢吵吵闹闹充老大。
  现在跟方明湘在一起,有种她当家自己退居幕后的感觉,所以很多时候不出声。
  此时也笑着望着他们,感觉朋友和妻子都在身边,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咦,那个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走近山坡时,夏锦程突然问了一句。
  大家一起望过去,只见十多米外的一块青石上面,似乎趴着一只什么动物,因为边上有果树遮住光线,所以看不清楚。
  方明湘一见,俯下身随手拾起一颗小石子,手一弹,已经打在那只动物身上。
  隔了这么远,她的精神力还无法到达这么远的地方,不过她的视力肯定远超常人,所以还是看清那是一只野兔。
  野兔一般晚上出来觅食,这个时候出来也正常。
  换作别人,或许会觉得有趣,方明湘却觉得头疼。
  要知道野兔可是农场主最讨厌的动物,到时不管种什么,都会被它啃得乱七八糟。
  看来得养几只狗了,她暗想。
  “明湘你刚才做了什么?”梁永耀在一边惊讶地问道。
  一颗小石子飞出去,在这样的光线下,视力稍微差一点的人,就不容易看到。
  因为他和方明湘隔得近,双眼视力比较好,才看到这一幕。
  难道她用石子砸那只小动物,这也太夸张了吧?
  心中这样想着,反应却不慢,快步往那边走去。
  其它几人一听,也加快脚步,跟在他后面。
  等到了跟前,大家都惊呆了。
  只见石板上趴着一只野兔,此时已经没气了。
  梁永耀提起兔子,见它身子还是热的,说明刚刚被人打死,更加确定是方明湘动了手脚。
  于是拿到旁边有路灯的地方,仔细检查它伤在哪里?
  都是当过兵的人,对这些太熟悉了。
  只见兔子的脑门处,有一个小洞,上面有血滴下来。
  而其它地方,都完好无损,找不到任何伤口。
  “不会吧?”姚正豪惊叫,“这只野兔被你用一颗小石子爆头了?”
  这么远的路,光线又这么差,明湘能用一颗石子打死野兔,实在太猛了。
  在部队时,他的枪法是最好的。
  以前打靶射击,他经常得第一名。
  现在跟方明湘一比,发现两人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
  “运气运气。”这种事对她来说,实在太简单了,她都不想居功。“只是没想到这里有野兔,它可是最爱啃庄稼的,对农场主来说,碰到了就应该打掉。”
  大家都望着她,认定她故意转移话题,所以根本不相信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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