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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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三郎的住处并不在市中心,而是位于京郊一处临湖的宅子里。
阮林春乍一看,还以为来到了聊斋里的洞府,时已黄昏,暮色四合,这样依山傍水的地方却矗立着一栋气势恢宏的宅院,难免叫人以为是鬼怪所变的幻术。
饶是阮林春素来胆大,下车时也不禁缩了缩脖子,“小舅,您真的是活人吧?”
崔三郎朝她扮鬼脸、张牙舞爪故意吓她。
阮林春:……
只好捂着胸口来个西子捧心,捧场地做出被吓到的模样——想不到这个舅舅而立之年还这样童真,以为她是七八岁的小姑娘吗?
崔氏瞧见这一大一小的顽皮举动,唯有笑着摇头,但比起长亭侯府的规矩谨严、处处肃穆,这里的气氛的确让人舒心得多,她已好久都没这样自在过了。
就是这栋屋子看着实在旧了点……
崔氏试着推门进去,这下却瞠目结舌,不同于外边的鬼气森森,青苔密布,里头却雕梁画栋,亭台楼阁,无一不有,且是按照她出阁前闺房的模样布置的,让她恍惚记起自己做姑娘时的光景。
饶是崔氏一向端方自持,不肯轻易流露感情,此时也难免深受感动,“三郎,你费心了。”
崔三郎嘿嘿笑着,不敢当姐姐的夸赞。
阮林春则是角度刁钻的道:“小舅,你哪来这许多银子,不会是偷的抢的吧?”
崔三郎拧了拧她的脸,没好气道:“当然是我自己挣的!崔家别的没有,独属钱多,不信,比一比你娘的嫁妆,公主娘娘都不差什么的!”
东平伯的爵位到这一支也就完了,好在家底殷实,足够儿女们自谋生路,崔三郎更是其中翘楚,别看他外表淳朴,看着没什么脑筋,心思却溜滑着呢,这些年又干起了皮货生意,每年倒腾两趟,能挣上千两银子,区区一栋屋子自不在话下。
阮林春听得悠然神往,对这位小舅更是拜服得五体投地,正想请他提携一把,让自己参股,阮志胤却风风火火地提着箱笼过来,“娘,小舅,妹妹,你们不会把我给忘了吧?”
阮林春:……呃,貌似还真给忘了。
不过事发突然,谁都想不到嘛,何况阮志胤又是阮行止的独子,无论阮行止娶几个老婆都影响不到他的地位,故而阮林春想不到他会跟来。
上前帮他把行李接过,一面打着哈哈,“大哥你这又是何必?哪怕你留在府中,母亲亦不会怪你。”
事实上,崔氏也没打算将他带走,就算她已决心同丈夫划清界限,可,阮行止并非不顾大局的人,为了府里的前程,他必会悉心栽培阿胤,这种血脉的传承是谁都改变不了的——崔氏自认没那么多的门路,能够为儿子请最好的先生,让他坐上最合适的官职,她只能量力而行。
阮志胤满脸委屈,“可我实在不想待下去,府里的饭菜我吃不惯,还是娘的手艺最对我胃口,况且,妹妹一走,也没人和我说话了,难道让我一个人每天对着四堵墙么?”
阮林春:……
她大哥这种金毛犬般的个性还是挺讨人喜欢的,不过,真的有那么凄惨吗?府里的厨子明明很不错,况且,阮林絮对这位大哥还是挺亲厚的——虽然是有目的的亲近。
崔氏默然片刻,叹道:“也罢,来都来了,就留下吧。”
虽然不知阮行止为何放心地准他出走,但,崔氏也确实舍不得和这一双儿女分开,至于阮行止接下来是否有什么计划,崔氏只好见招拆招了。
阮志胤这才欢欢喜喜地将行囊放下,帮着阮林春清洁打扫,并且争执起了谁该睡最后边的那间厢房——结果当然是阮林春胜利,谁叫她大哥睡觉打鼾来着,若搬到前头来住,一家子都得失眠了。
阮志胤很不服气,“我怎么不知有这个毛病?”
阮林春心说那当然是因为府里的隔音效果好啊,哪像湖边这样空旷,些须动静都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为了傻哥哥的面子着想,姑且不纠缠打鼾的事了,阮林春只斜睨着他道:“难道大哥怕鬼,否则为什么不敢到后面去住?”
阮志胤:……
他就是怕呀!城里人来人往阳气重不觉得,可这荒郊野岭的,万一冒出个山精树怪,他该找谁救命去?
奈何为了尊严,阮志胤只能忍痛答应,谁叫他是这屋里唯二的男子汉,如今离群索居,也只有他来保护母亲和妹妹了——这么一想顿时觉得自己好伟大!
阮林春看他昂首挺胸的骄傲模样,几乎笑得前仰后合,忙揉了揉两侧脸颊,好让表情严肃起来,又郑重的拍了拍阮志胤的肩膀,“大哥,若真的见鬼不要怕,只管告诉我,改日我去寺里为你求一剂符水,保准喝完就没事,不会让邪祟上你身的。”
阮志胤被她说得更害怕了,决定今晚就抱着金刚经入睡——原是不小心夹带出来的,没想到居然派上用场。
他觉得自己太有先见之明了。
晚膳就由崔氏亲自下厨,阮林春也帮了些忙——主要是做些洗菜择菜之类的琐碎工作,她虽然也爱自己动手做些小食,但却是杂而不精,对付不了大菜。
崔氏则是大显身手,烹煮煎炸蒸样样来得,还兼顾了冷盘和热菜热汤,对于只有四个人的家庭来说,实在很丰盛了。
阮林春也是头一次发现母亲的手艺相当不错,这比起国宴也差不了多少吧?
崔氏笑了笑,不肯说自己的厨艺是为了前夫学的,阮行止的脾胃一向就弱,那时候刚进朝廷任职,应酬又多,频频劝酒,身体怎能不坏?崔氏瞧着实在心疼得慌,想着做些药膳多少养养,原本在娘家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如今竟也学着洗手作羹汤,刚下厨的那几天,回回十个指头都被烫出燎泡,不是切着就是碰着——那样的辛苦,她也忍了下来。
早知会有这么一天,何须如此用心费力?
崔氏正在恍惚,阮林春夹了个喷香的大鸡腿给她,“娘,您也尝尝我做的。”
她自己倒是更爱崔氏炖的老鸭汤,喝了一碗又一碗。
眼看众人吃得香甜,崔氏心头的阴云如同被风吹散,终于释怀。她不该沉湎于过往,她的所知所学,都将用在这一双儿女身上,无论如何不会辜负。
至于阮行止,他目不识珠,那是他活该。当然,从此以后,关于这个人的一切,都不与她相干了。
崔氏捧着碗,一滴泪从眼中滚落,忙埋头咽下,加快进食的速度。
阮林春明明瞧见,也只装作不知,崔氏这样干脆地休夫,固然令人痛快,可若是一点情绪都不外露,那也不正常,发泄出来倒是好事。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用不着多久,她自己会把自己医好的,旁人能做的,便是默默地给予支持。
晚饭后阮志胤抢着要洗碗,似乎生怕什么也不做会被赶出去,家里养不起吃闲饭的——对于这点,阮林春有话要说,其实根本养得起,还绰绰有余呢……
当然,大哥肯自力更生是好事,阮林春就不阻碍他了,总体而言,结果还是不错的,虽然阮志胤最后打碎了两个碟子一个碗,但,至少他洗得挺干净的,值得鼓励。
阮林春素有择席之症,加之错过了宿头,就更难睡着了。当初从乡下来京城,也是紧张得难眠,还是靠遐想着程栩的容貌才得以入梦的——那时他不过是马车上惊鸿一瞥的漂亮小哥哥,谁知道,就是这样的萍水相逢,却已在冥冥中暗示了他们的姻缘。
话说程栩是几时离开的?那会儿她走得急,还没顾得上打声招呼呢。
阮林春辗转反侧间,忽听到窗棂被人轻轻叩响,第一反应就是有贼来了,但,这不应该呀,小舅故意把屋子外边弄得又破又旧,就为了财不外露,这是多没眼力劲的贼才能盯上她们的住处?
再不然,就是个太聪明的贼,识破这层伪装……
阮林春悄悄披衣起身,不打算惊醒崔氏,而是捏着抽屉里那把银针暗自上前——经历过周成辉的意外之后,她现在随时都会准备一把毒针,为的便是预防不测。
将房门揭开一条细缝,阮林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武器挥出,然而,下一刻,她的手腕便已被人捏住。
迎着天上淡白的月亮,她看清程栩那张勾魂摄魄的俊脸,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他居然还敢笑!
阮林春没好气地将银针收回,压低声音道:“你怎么来了?”
“不放心你,便跟来看看。”程栩也学她捏着嗓子,他的声音本就低沉,这么细细微微的,如同从丝竹里传来,是人间难有的天籁。
尤其两人离得这样近,他的话不像在耳边,而是弯弯曲曲钻进她心里。
阮林春半边身子都酥了,又是恼,又是喜欢,“胡说什么?要见面几时没有机会,非得深更半夜的,你这是存心害我呢!”
就算此处不是侯府,可还有崔氏,还有小舅和哥哥——两个莽汉子,阮林春就不信程栩能是他们的对手。
她觉得他大概不要命了。
程栩却是半点慌张都瞧不出来,许是站累了,一手扶着门框,另一只手则虚虚搂着她的腰。
阮林春又不敢甩开,怕这人摔着再闹出更大动静,只能下死劲瞪着他:登徒子,采花贼,还当他是个正人君子呢,谁知,自己才是那个瞎了眼的。
果然看人不能只看皮相啊……
程栩忽地凑近,认真盯着她,两人近在咫尺,连鼻梁都快碰到一处。
阮林春心慌意乱,“看什么?”
程栩咦道:“感觉你皮肤好像更白皙通透了,是擦了粉么?”
阮林春觉得未婚夫真是没见识,哪个女人睡觉还带妆的?妥妥的直男思维。
程栩笑道:“那看来是真的变漂亮了,我得将你看紧点,仔细让人夺了去。”
阮林春嗤之以鼻,原来是男人都会这些虚伪言论,她才不信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顶多是朝夕相处看顺眼了——这样违心地夸她,也不怕遭天谴。
然而程栩似乎并没感到良心不安,反而因为这样近距离的注视,俊脸慢慢泛红起来。
阮林春:……她都不害羞,他害羞个什么劲?强撩灰飞烟灭呀!
然而她到底低估了未婚夫的勇气,程栩忘情地盯着她的脸,不过倏忽之间,便将两片薄薄的唇瓣贴了上来。
难道月光真有使人动情的力量?阮林春本想将他推开,结果却还是抱着他的腰,缓缓沉溺于对方均匀的呼吸中。
但,秀恩爱死得快果然是真理,程栩忙于拥抱和接吻,手上便没了支撑,偏偏于此时足下一软,带着阮林春朝地上栽去——还好他及时换了位置,让自己垫在阮林春身下,才使她不至于受伤。
程栩的头却磕在门板上,发出怦然声响。
阮林春吓得六神无主,想要逃离,程栩却牢牢扣着她的后脑勺,不让她有脱身之机,还情调缠绵地耳边问她,“你不觉得这样更刺激吗?”
阮林春:……你好骚啊。
与此同时,后厢的阮志胤听到院中窸窣人语,死死将头埋在被子里,心中默念一百遍金刚经,唯独不敢出来瞧上一眼。
想不到,这屋子真的闹鬼呀!
第42章 . 嫁妆 不多,七八万银子吧。
等到两人都有些呼吸困难, 阮林春才气喘吁吁地将他推开,瞪眼道:“快回去吧,等会子被人发现, 保准吃不了兜着走!”
她跟崔氏都没有起夜的毛病,崔三郎却说不准, 看小舅的模样便知道是个脾气火爆的,又有阮行止这老白脸为前车之鉴——倘被他瞧见程栩做出如此行径,定不会轻饶他。
程栩舔着唇, 仍有些恋恋不舍,“我们什么时候再见面?”
彼时四下阒静,寂无人语, 阮林春瞧见他脸上直白的希冀,心房忍不住为之激荡, 除了崔氏之外,程栩是第二个这样关心她、将她视若珍宝的人。
说不动心是不可能的。
无论前路如何,且让她沉浸于这片刻的欢愉吧。阮林春微微失神, 好在理智终于战胜情感, 硬起心肠将他驱走,“急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是你的总是你的, 还怕我会逃婚?”
这么一桩占尽便宜的婚事,傻子才不肯要呢。
程栩腼腆地笑了笑,不敢说自己的确有过类似的想法——不然那时候也不会请崔氏到家里去住了,岳母在手,还怕新娘子不露面?
阮林春瞧见他这般死缠烂打模样,又好笑又可气, 忽然听见一声轻微的咳嗽,隐约从小舅房里传来,她急忙推他,“快走!”
又亲自替他开门,将他送上来时的马车——难为赵大赵二两兄弟,白天出任务,晚上还不得安眠,碰上这样黑心肝的老板真是倒霉透顶。
话说程栩是怎么进来的,不会是翻-墙吧,他那腿……
阮林春担心他受伤,却不料程栩晃了晃手上一根细细长长的铁丝,狡黠的道:“我哪有那么笨?用这个就够了。”
得嘞,堂堂世子爷半夜不睡觉私闯民宅,还会溜门撬锁这些旁门左道,真怀疑他这些年都学了些什么?
阮林春无奈扶额,又亲自灌了个汤婆子给他,道:“路上揣着,仔细风冷。”
再冻出病来,她才不会去看他——想得美!
程栩也怕话多讨人嫌,忙紧紧闭上嘴,跟个乖宝宝一般老实坐着,可当马车启动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探出头来,“过几日皇后姑母大约会接你进宫,你好生预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