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她曾在农庄里见过,还亲手采摘吃过,那个味道,至今想来回味不已。
  不行了,不能忍了!
  王永珠走到柿子垄前,寻摸着找一个最红的先尝尝。
  张婆子见闺女是真要吃,忙上前来,扒拉开叶子,眼睛十分毒辣的摸了三四个小孩拳头大的柿子:“你想吃说一声就好,娘给你摘,可别把手扎了,行了,娘去给你把这几个洗洗?肯定甜——”
  王永珠吸溜着口水点点头,顺便又指指架子上的黄瓜藤:“娘,再给我洗两根黄瓜,要带刺的!”
  这要换作别人,张婆子肯定要骂,这不是糟践东西吗?谁家黄瓜是这么吃的?这么小才手指头粗,多浪费啊!等长到胳膊粗,刺掉光了,炒来吃,两三条就够炒半盆子了。
  不过这是自己闺女要吃,天上的星星都要摘下来,何况只是两根黄瓜呢?闺女想吃,这一垄黄瓜都给她留着!
  张婆子又挑了两根嫩嫩的黄瓜,亲自去洗干净了,用个干净的小竹篓子装好,上面盖上干净的布,递给王永珠:“可怜我的老闺女,这几日天天吃菜粥,看把你饿得,连以前你不爱的柿子和黄瓜也要吃了。行了,一会我给你拿点钱,你到镇上去割点大肥肉回来,晚上给你打牙祭!”
  王永珠刚摸了一个柿子,咬了一口,哎呀,口感沙绵,汁水酸甜,实在是太好吃了!
  就听到张婆子说要买大肥肉吃,差点没呛着。
  忙忙的摆手:“不用了,有这个就够了。行啦,好早晚了,娘,我跟四哥走了啊——”
  说着抱着小竹篓子就往外跑。
  再不走,难不成真要买大肥肉回来吃不成?好不容易凭毅力减下来的肉岂不是白浪费了!
  头也不回的出了村,发现王永平居然没跟上来?
  王永珠回头一看,啥情况?王永平正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他身边的那个,是宋重锦?
  怎么出门就碰上他?
  上次家里商量给宋重锦银子谢他,让王永平拿过去的,听说开始还死后不收。
  两人推来推去的,惊动了屋里面的宋母,出来刚好看到两人也不知道推让的是什么。
  就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推什么呢?”
  宋重锦的手就一顿,王永平趁机把银子塞入了宋重锦的手里,打了哈哈:“没事,婶子,我跟宋兄弟闹着玩呢。”
  然后拍拍宋重锦的肩膀:“行了,我该回去了!”
  说着,撒腿就跑了。
  至于宋家后来怎么样,宋母有没有发现,就无人知道了。
  此刻看到宋重锦,这架势也是要去镇上的。
  站在原地啃着柿子,等了一会,两个人就走进了。
  王永平还大咧咧的道:“我本就跟宋兄弟约好了今天去镇上的,先要你等一等,结果你好像后面有狗撵着一样,跑得飞快,听都不听我说啥——”
  王永珠瞪他一眼,要死么?说自己被狗撵,这是说张婆子是狗?
  王永平现在最怕的就是自己这个妹子,见她眼睛一瞪,立刻就腿软。
  马上讨饶:“是哥说错了,是哥撵的,哥是狗…”
  王永平那求生欲十分强大样子,王永珠简直没眼睛看。
  这哪里是亲哥,这分明是只腿部挂件,还是脑子不好使的那种!
  这是凭血缘关系生抱粗大腿啊!
  懒得跟他计较,冲宋重锦礼貌的点点头,从小竹篓里掏出一个柿子来:“要不要来一个?”
  自己还在啃着呢,被人看到了,不好意思不分一个出去啊。
  虽然好心疼的说。
  她依稀听人说过,宋母因为身体的原因,除了给自己做一日三顿,偶尔做点针线外,是什么都不做的。
  宋家因为没有分地,房子周围虽然能开垦出菜地来,可宋重锦没人教他,他一个大小伙子,哪里知道这么种菜?
  顶多翻两垄地,撒点菜种子下去,能不能活就看天意。
  再说他自尊心强。
  村里跟他一般大的的男孩子,十来岁狗都嫌的时候,想吃东西了,东家菜园子摸两个柿子,西家菜园子摘两根黄瓜,被抓住了,也就被骂一顿,嘻嘻一笑了事。
  第一百七十三章 被接走
  宋重锦却从来不肯!
  宁愿去山上摸野果子或者野菜回来吃,也从来不会去别人菜园子里摘。
  这么一想,王永珠觉得宋重锦真可怜。
  跟自己一样的体质,原主有亲娘无原则的宠着,而宋重锦那么小就要养家,啧啧……
  宋重锦一愣,盯着王永珠手里的那个西红柿看了好一会,才愣愣的伸出手接过:“谢谢——”
  接过西红柿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王永珠的手指,那不同于男人粗糙的手,细腻柔滑的感觉,让他的心跳了一跳。
  飞快的握紧西红柿,将手收回,只觉得触摸到王永珠手的那一块,热热的。
  王永珠半点没感觉到,拜托,她的那个时空,跟人这种不小心的接触,太寻常了,一点都没多想。
  收回手,分给王永平一个,三人啃着西红柿走了一段。
  王永平建议:“咱们走小路吧?如今这天也好早晚了,走大路到镇上再回来都天黑了。”
  宋重锦倒是没意见,他经常翻山走小路到镇上节约时间,只是王永珠?
  王永珠如今有大力丸加持,怕啥?保管翻五座山都能脸不红气不喘好吗?
  也点头同意了。
  转了个方向,三个人拐进一条少人走的小道,偏僻,路又陡峭,只有艺高人胆大的汉子赶时间才走一条路。
  不过,果然能节约时间,因为王永珠如今的体质,已经完全能够跟得上,一点也没拖后腿。
  到镇上的时候,不过才晌午。
  天气正热,三人进镇先到凉茶摊上,一人一口气喝干了两碗凉茶,才算活过来。
  大家目标一致,都是医馆。
  宋重锦去找马大夫开药,王永平和王永珠去看王永富。
  结果一到医馆,王永珠和王永平还没说啥,马大夫先惊讶的道:“你们家不是来人把你大哥接走了吗?怎么又来了?是有什么东西落在我们医馆了?”
  “什么?接走了?谁接走的?”王永珠和王永平傻眼了。
  王永平还不相信,跑到后厢房去看,果然,已经人去屋空了。
  回到大堂,马大夫正在解释:“就是王秀才来接走的啊,说是给你大哥在县城找了个京城里的太医,因为得罪人,被贬回乡,经过咱们县,被王秀才特意请来,给你大哥治伤的,你们不知道?今儿一早就用马车把你大哥接走了。”
  王永平和王永珠面面相觑。
  王永平性子冲动,不爱多想,一脸的喜色:“如果是二哥找到太医来给大哥看病,那可太好了!可是大哥是被二哥接到县城还是回村里去了?”
  王永珠想得更多,只是此刻都不能说出口,反而面带了几分沉思之色。
  宋重锦看了王永珠一脸,才问:“那王秀才有没有说接王家大哥去哪里?”
  “老夫依稀好像听说是回村里去吧,那太医也不嫌弃,一点架子都没有,跟来了。我本来是觉得病人最好还是再歇息两天,骨头再长稳一点再走,不过我看那太医很有法子,也不知道给病人吃了什么药,我看病人精神不一会就好多了,果然是京城来的太医,可惜我没机会跟他请教…”
  马大夫说起医术,滔滔不绝起来。
  王永珠没心思听马大夫这些话,只听说是回村了,才略微放下心来。
  想来二哥王永安虽然有些瞧不起家里人,可既然大费周章的请来太医给大哥看病,难不成是上次被张婆子威胁说大哥治不好,就要赖上他,给吓到了。
  所以这么尽心的给大哥找大夫?
  既然王永安被接回去了,宋重锦的药也抓好了,正要告辞。
  马大夫就拦住了两人:“先别走,等会,给你们结算一下药费,你们上次交的药费还没用完,还有搭伙的费用,我算一下,给你们退钱。也不知道王秀才他们急什么,一阵风的进来,一阵风的卷着病人就走了,我喊都喊不住!”
  说着算盘珠子噼里啪啦打了一会,得出了结论,“还要找给你们三两银子带十个大钱。”
  说着从柜台下摸出一个小小的夹开了的大半个银锭子,又数出十个大钱递给了王永平。
  王永平很有眼色,钱一接过来就老老实实的交给了王永珠,反正家里的钱不都是娘管么?娘说了,钱都应该是家里的女人管,男人只干活挣钱就是了。
  王永珠谢过了马大夫,不由得感概马大夫的人品,也觉得奇怪,二哥他们怎么走得那么匆忙,居然连多余的药钱都没问一下?
  将银子接过来揣进荷包里,看看天色,反正已经来了,到镇上一趟不容易,既然已经来了,就干脆把要买的都买了吧。
  问过宋重锦和王永平的意见,他们俩都不耐烦去布店,宋重锦说自己也顺便去办点事,就径自走了。
  王永平约好和他们在凉茶摊子那里见面,又叮嘱了王永珠几遍,才分开。
  王永珠到布庄的时候,已经是下半晌,街上开始有人走动了,今日布庄有客,店里只有老板娘一个人,看到王永珠进来,她还记得,毕竟这么富态的姑娘少见啊。
  冲着王永珠点点头,示意她一边随便看。
  王永珠一笑,走到一边,随意的打量起来。
  这布庄算是镇上最大的一家,种类不多,大多是棉布之类的,丝绸类的不多,毕竟镇上能用得起丝绸的人不多。
  棉布的颜色也不太多,大多是青色,褐色之类的,偶尔有几件颜色艳丽一点的,比如红色或者黄色、绿色颜色都不太正。
  红色偏粉,黄色发灰,绿色发青。
  完全没有王永珠记忆中那些纯正的颜色该有的样子。
  这边王永珠在看布料,那边那个客人似乎已经挑了一圈,都没挑到中意的,有几分不满:“老板娘,你们布庄就只有这些料子?”
  老板娘陪笑:“这位娘子,小店所有的新的花色布料都在这里了,您就没有看中的?”
  那客人约二十多岁,衣着看着就比周围人起眼,料子也好些,一看就是家境殷实的,随手将翻看的布料一撂:“算了!是我想岔了,在这小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料子?”
  第一百七十四章 二哥
  老板娘一听,脸上就挂不住了,不说别的,这镇上,还之后她家的布料最全,最好,要是自家没有,全镇也就不要想有了。
  压着不满,老板娘问道:“不知道这位娘子说的什么料子?说来听听,我也许能帮娘子找到,娘子只说没有,谁也不知道娘子要找什么样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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