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冯玉贞身上沾满秽物,鼻尖更充塞着污浊气息,她也只得强忍下来,只恨恨想着,等哪日自己发迹了,定得将这些老货赶出宫去——不,全都赐死。
好在,她也不算一无所有,尽管如今无心装扮,可只要有那些胭脂水粉,来日改头换面轻而易举。
冯玉贞如此想着,随手抹向腰际,神色却转瞬定住:她的迪奥999不见了。
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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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桐无意间拾得那盒胭脂,倒没打算藏私,而是决定物归其主。并非她多么拾金不昧,只是,她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东西。
化妆品更是如此。
就在她准备让春兰拿去玉芙宫归还时,同住的李蜜却第一时间发觉了,劈手夺了过去,“妹妹,我竟不知你还有这等宝贝。”
一面说着,一面就用指腹沾了点,在唇上涂抹起来。
夏桐:“……这是冯玉贞的东西。”
李蜜亦听说冯玉贞在御花园勾引皇帝不成反遭羞辱的事,“正好,现在是我的了。”
冯玉贞都被赶去刷马桶了,还有脸来找她讨要吗?
夏桐:“……”
好吧,这也是个泼皮无赖。
既然李蜜胆子这么大,认定冯玉贞掉毛凤凰不如鸡,就让她俩自己斗去吧,夏桐懒得再管了。
只是想想迪奥口红那漂亮的颜色,到底有几分可惜。
谁知没过几日,安如海亲自率领数个高大的随从,手里俱捧着硕大的梳妆箱。
夏桐:“……”
这是让她开美妆教程?
安如海瞧出她的疑惑,笑道:“陛下听闻夏主子雅爱妆饰,特意命奴婢搜罗街市上的胭脂水粉,让主子您一观。”
掀开一瞧,果真琳琅满目。除了擦脸用的胭脂、点唇用的唇脂,还有铅粉、蔻丹、额黄、花钿等等。
光画眉的就有铜黛、青黛、螺子黛等数种。
几乎是将市面上所有的都搜集来了。
夏桐还真有些受宠若惊,虽然不知古书里三千宠爱在一身是何种场面,可见皇帝对她一句话这样留神,不惜大费周折,夏桐那点可鄙的虚荣心还是膨胀起来——谁不想有人为自己豪掷千金挥金如土呢?
霸道总裁那么盛行不是没原因的。
何况,就算夏桐不怎么爱化妆品,她也舍不得放弃眼前的这些——那些箱笼都是纯银打造的呢,哪日若是缺钱了,敲碎了一块一块的使,也够她花用好几年的。
皇帝想得太周到了。
夏桐诚心诚意地向安如海道:“烦请公公替我多谢陛下。”
安如海摆手,“主子别急,还有别的呢。”
因示意身后一个衣着朴素、气质却十分出众的妇人上来,“这位是平姑,陛下的意思,今后就交由才人您使唤了。”
妇人不卑不亢上前施礼,“奴婢平氏参见夏主子。”
夏桐注意到她的妆容十分独特,与时下的流行迥异——这个时代的审美其实有点偏农家乐那种的,大抵是因大周朝国力强盛,人民生活富足,什么好东西都往脸上堆,平时还好说,尤其是那些新嫁娘,个个都画得惨白如鬼,两腮又像猴屁股,活脱脱一个假人。
哪怕夏桐这样的天子妾室,逢年过节也得严妆打扮起来,挺着一张假面去应酬宾客。
夏桐正愁没个审美趋同的,那些清淡的妆容春兰秋菊也化不了——她们自己被农家乐荼毒了——可巧皇帝派来一个平姑,夏桐顿时喜不自胜,上前紧紧拉着她的手不放。
安如海笑道:“平姑原先是在花房当差的,因擅于调弄脂粉,后来又去内务府做了买办。”
平姑自己就很看不上市面上那些胭脂,做得粗糙不说,还有损肌肤。她所用的都是自己亲手调配的,平姑莳弄得一手好鲜花,也能用鲜花汁子提炼敷脸的香粉,沐发的香膏,连指甲都染得比旁人精细些。
夏桐就看她妆容画得十分自然,尤其眉锋,不是那种简单粗暴的一抹黑,而是根根勾勒分明,甚至能看到微细的绒毛——几乎能达到此时无妆胜有妆的境界。
夏桐十分佩服,心里先拜了个师傅,可她担心平姑是被皇帝强制遣来,未必会甘心听她使唤。
平姑笑道:“买办这个位子劳心劳力,我年岁日长,实在想享点清福。”
再说,跟在夏主子身边对她颇有好处。平姑家乡有个儿子,生得一表人才,却因为出身的关系,至今没说上门好亲事。平姑就想着,能在哪位得宠的娘娘身边伺候几年,见多识广,趁机也攀点交情,若能在京中求一门姻缘,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实在是互惠互利的事。
夏桐实在没好意思告诉平姑,皇帝表面对自己宠爱有加,实际不过是把她当枪使,至今都没临幸过她。但,这种话实在羞于启齿。
平姑察言观色,却笑道:“主子莫急,陛下自有他的用意,您安心等待便是。”
只有娼妓跟嫖客才会求一夜风流,男人碰上真正心疼的女子,那必定是小心翼翼,生怕磕着摔着。
夏桐:“……”
这比喻还真是生动传神。
不管怎么说,平姑就此在柔福宫住了下来。夏桐正愁身边没个左膀右臂,春兰秋菊二人年纪都太小,自己都是半懂不懂的,可巧如今来了个经验丰富之辈,顿时被奉为座上宾。
平姑性情虽柔和,手段却是不凡,没几天就将柔福宫的下人压制得服服帖帖的,春兰秋菊更是一口一个姑姑的叫着,无比崇敬。
有这些人联手,夏桐更是如虎添翼,从此柔福宫更如铁桶一般,轻易渗透不得。
李蜜看在眼里,着实醋妒不已,怎么皇帝样样都替她想到了?自己就没这福气。
又想着皇帝或许是怕这夏桐年轻貌美,给他戴绿帽子,故意派人来监视,李蜜心里才勉强平衡了些——她当然还记得程耀那段故事。
不管怎么说,得了那盒胭脂,李蜜也算称心如意。她因肌肤微黑,一向嫌市售的胭脂颜色太淡,烘托不出她的俊俏,正好有了这个,能将她衬得稍稍白些,美貌度也蹭蹭上涨,李蜜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但冯玉贞却不是个善罢甘休的,打听得她遗落在草丛里的宝贝被人拾去,立刻气势汹汹上门问罪。
不待她开口,夏桐便朝东侧努了努嘴——天地良心,这件事跟她没半毛钱关系。
可巧李蜜正要出门,冯玉贞一眼认出她唇上的颜色,“你这胭脂膏子是哪来的?”
李蜜轻蔑的睨着她,“与你何干?”
一面嫌弃地捂着鼻子,“好臭!哪来的味道?”
冯玉贞满脸红涨,她这几天都在圊厕行劳作,身上难免沾了些污浊气息,哪怕她一天洗三遍澡,也还是难以驱除。反而因为熏香的浸染,愈发混杂成一种强烈的触感。
可她就不信隔着一丈远还能闻得出来!这李氏分明是来羞辱她的!
冯玉贞气得眉毛倒竖,当下也顾不得体面了,上前抓着李蜜的发髻就厮打起来。
李蜜更不甘示弱,紧紧掐着冯玉贞的胳膊,同时指挥宫人们前来助拳——傻子才肯一对一呢,又不是比武招亲。
一旁观战的夏桐内心os:撕得好!撕得再响亮些!
作者有话要说: 明晚还是九点见哦~
第11章 流言
李蜜一声令下,围观的小丫头们却嘴上干答应,并不敢上前助拳——说得容易,这会子是主子们起了龃龉,回头问罪起来,还不是要她们当奴婢的背锅?
何况主子打主子那叫内讧,做奴婢的胆敢冒犯就是不要命了。
还是看热闹更安全些。
夏桐倒是想上前打两把太平拳,无奈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她非但不能煽风点火,还得尽量劝止——当然,她劝了这两人也不会听。
好在,女人打架往往难以持久,没一会儿李蜜和冯玉贞就都筋疲力尽了,各自松手偃旗息鼓。细论起来,倒是李蜜伤得更严重些,脸上有好几个火红的巴掌印,但冯玉贞也没落着好,被薅掉了一撮秀发——论力气,李蜜原比冯玉贞生得结实,但冯玉贞身为美人,位分比她稍稍高些,李蜜也怕闹大了,故而手下留情。
总之两人眼下都成疯婆子就是了。
夏桐看了场好戏,这会子便强忍住内心的欢乐,指挥宫女们端洗脸水和手巾把子来,伺候几位小姐匀面洗漱。
冯玉贞将弄乱的乌发梳理齐整,面上犹自恨恨,“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李氏,你这样昧心肝偷人家的东西,仔细遭天谴!”
李蜜毫不示弱,一边拿剥了壳的热鸡蛋揉脸颊,一边继续冷嘲热讽,“冯姐姐您才该当心风大闪了舌头——没见过这样无事生非的人!”
冯玉贞被戳中痛脚,气得又要跳起来打她,夏桐连忙摁住,“行了行了,区区小事而已,何必伤了彼此和气呢?”
“你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冯玉贞白她一眼,仍旧怒视着李蜜,“你既然口口声声说没有,可敢让我搜一搜?”
她就不信那盒胭脂还能长翅膀飞了!
李蜜淡定自若,“我问心无愧,有何不敢?”
夏桐一怔,心想这年头做贼的也敢讲道义了,但转念一想,李蜜既然敢接话,必定有她的底气。
自己还是不必插手了,免得引火烧身。
冯玉贞当然不跟她客气,将茶杯重重往桌上一磕,甩手就进了东偏殿,她就不信搜不出贼赃来。
李蜜负手在一边站立,也不命宫人阻拦,显然成竹在胸。
结果可想而知,冯玉贞翻箱倒柜找了半日,却只能无功而返。别说那价值百两的小圆盒了,就连一点胭脂渣子都找不出来。
李蜜冷笑,“如何?这下你总安心了吧?”
冯玉贞狠狠瞪着她的眼睛,恨不得在她脸上凿出个洞来,李蜜却是有恃无恐。
冯玉贞无法,只得将目光投向夏桐。
夏桐摊着两手,“我可半点都不知情。”
冯玉贞不信,胭脂又没长腿,不是在这宫里,就在那宫里——她很怀疑夏桐与李蜜合谋藏起来了,这会子专来哄她。
夏桐见她抬脚往西偏殿走,一个眼色命春兰秋菊上前拦住,又冷笑道:“冯美人,你要闹事我不管,可要搜查我的住处那可不行——否则,我只好请陛下来主持公道了。”
冯玉贞出身再好也不过是个区区美人,既不曾协理六宫,也没到蒋贵妃那儿领搜查令,夏桐若真任由她闯进去,这宠妃当得未免也太糟糕了。
冯玉贞狠狠瞪她一眼,到底没敢造次,而是掉头就走——这夏氏不就仗着有皇帝撑腰呢?来日风水轮流转,等她得了宠幸,必定要让夏桐瞧瞧厉害。
冯氏一走,李蜜立刻命人清扫宫殿,再撒些盐巴驱除晦气。
夏桐好奇地看着她,“姐姐,你到底把胭脂藏在哪儿了?”
李蜜得意非凡,“我自然有我的办法,总之,冯玉贞占不了我便宜就是了。”
夏桐心道明明是你占人家的便宜,但,冯玉贞吃瘪,对她并没什么坏处,夏桐便懒得刨根问底了。
其实李蜜不说她也能猜到,必定跟那个奇妙的空间有关。
看来这空间还有另一层好处,可以用来藏东西,且绝对不会被人察觉——夏桐感觉自己发现了新天地。
没准以后这空间会派上大用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