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

  三年前天衍改制,行政、军事上下都在大动刀戈。撤销了赤炎兵制,遣散转调麾下旧部,另设地方旗号,太子章华亲手接掌切分军务,内史郡因为地理位置原因需要,是上面钦点的地方兵制改动重点,地方男子二十三到二十五岁,全征做兵源,设与西境交接的戍卒,定岁从军训练,择优进入神京。
  此乃酷法苛政。
  裴句从渝都陷落后便一直跟着红窃脂在她身边做个亲兵,他知道她是怎样的女人,强硬有力,做事不打折扣。地方军事负责人在三川郡会议时,上首高傲的章华太子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他想不到,同样是高辛氏的血脉,陈留王那样温和多情,和他一起长大的另一位居然如此的趾高气昂,裴句自认红窃脂当时带去的都是内史郡精锐,可他只拿他们当无知乡愚,仿若脚下尘泥。
  自从炀帝接管天下之后,裴句总觉得要打仗,慌慌难安,今日令男子书年,重建守备城防,明日又开始大规模清查人口,下面被上面折腾得来来回回,好不烦恼。
  内史郡的主政郡尉中行沂,是难得的商才,可是让他管兵,一窍不通,裴句怀疑他是耳闻当年东南战场,红窃脂可与飞将军相互配合之英姿,想让她帮着协理军政诸事,才想方设法娶回家中。
  裴句以平和心态去评价,只觉得神京政令难行,其新政比较适合东境,不太适合北方、西方、南方等边陲,而内史郡靠近西境,粗豪强硬之百姓,并不乐意买账。
  然这不满总要有个出口,红窃脂是女子,又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便也就首当其冲。
  裴句:“卑职斗胆,想问将军。”
  红窃脂漫不经心:“你说。”
  裴句:“那书上所写,是真的嚒?”
  红窃脂皱了皱眉头:“真真假假罢,当年的事情,我好多也记不得了。”
  裴句不清楚那书是怎么传阅而来的,许多老兵痞并不识字,但是自从扩军之后,识字的人家开始卷来形形色色的物事带进军营,其中就有这本书。
  书中写的是个故事,说一名女子在烟花之地一舞献技献媚一名男子,之后男子动心,两人私会数次,亲吻拥抱,不想女子只为从他那里套得无数家族辛密,最后负心别恋,将他整个家族拖入深渊。兵营生活寒苦,一点乐子都是乐子,何况书册还真名真姓,煞有介事,女子用的是红窃脂的名字,那男子的家族是大名鼎鼎的申屠氏,亦是南境申氏。
  立意恶毒的书或许不能传世,但是并不妨碍它当世的肆意传阅,裴句三年前在渝都,对申氏落败有所耳闻,知道那这绝非是红窃脂一人可以做到,故而无法想象撰书者该是多么无聊恶毒,居然随手将这么大的罪过丢在红窃脂的身上,以诋毁一位已婚女子的名誉为乐趣。
  “我的感情……”
  暮光低垂,林间染上苍白寒意,红窃脂声音低回,“跟那个写书的混蛋根本就没有半丝关系。”
  很多人看来,一个女子与男子有了亲密的关系又不肯嫁给他,这本身就自带罪过,可凭什么呢?明明是两个人的事情,凭什么女子要做道德的被告?
  “三年前六月的最后一天,在渝城,我接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命令。”
  清寂的环境让她忽然生出倾诉的欲望,红窃脂舔了舔嘴唇,缓缓道,“赤炎军当晚忽然下令让我出渝都,采购铜铁,这原不是我的事情,但是掌令很坚持,说是飞将军一力要求的,且是立刻就走……我当时摸不着头脑,但也没有多问,三天之后我在外地听说渝都被围,我立刻绕路飞回去才知道,小卓死了,墨麒麟死了,原本那天晚上,向繇是要炸了渝都的……”
  “可这一切都没完,之后三苗人叛乱,辛鸾被俘,邹吾失联,申豪引兵出征……那段时间事情发生得太快了,大家都很慌,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其实一直都想问一问飞将军,你最初想站在的是哪一边?若是提前知晓计划,本可以透露给主君,可为什么你不说?既然不告诉主君,那就是与辛鸾为敌,那他有同袍,有红颜知己,有那个不争气的同宗小叔叔,又何必支使我出去避祸?”
  “……我没想到他求过赐婚。”
  裴句听得好好的,心头一突,没想到忽然这样的转折。
  “求的是别的。”
  “那姑娘我认识,有交情。有人评价我俩,说她如清湖,我如瀑布,我和她第一面就是那书里说的,在烟花之地跳舞,但有差别,不是献技,是斗舞,我三战三胜,她避退服输。不论身份之说,我一直觉得我比她强,容貌比她美,比她能干,申豪攻打三苗时,她只能在军帐中等他,我却可以提刀上马,配合着他合围包抄,我红窃脂是英雄,此生只爱英雄,也必得英雄所爱……可白骢之后我才知道……”
  “原来有些事情……原也不在乎谁输谁赢。”
  女人声音怅然,哀伤直触灵魂。
  裴句悚然地听着,在这样巨量的消息里,慢慢地转明白过来,原来红窃脂心之所系,不是丈夫中行沂,不是书中大肆渲染的申良弼,居然是飞将军申豪,若不是听她亲口说出,谁能想得到这两个人还有渊源呢?
  他很敬重红窃脂,确认这女人有傲视群雄的军事能力,只是无奈在嫁人后于内史郡接了个窝囊差事。此人有才干,辞色锋利,见事一针见血,遇事拔刀相助,有时听她排练军队预估战局,他并不知道如何相信她,但是每每必中,他只能对她的敬意更深一层。
  他也很敬重飞将军。自然,许多人都敬重飞将军,天生贵胄,侠肝义胆,救帝子、保渝都、退三苗,他的功勋足以被人后人传唱,天衍十六年,渝都天灾人祸一起爆发,墨麒麟之死让整个南境直接滑向了无可挽回的深渊,是申豪临危受命,最后攒着南境军支撑到了东南大胜,此一役,他堪称南境干城。
  可与飞将军的故事一起传世的女子,名叫白骢,不叫红窃脂。
  传说那晚的杏子林,最后举刀与飞将军并肩的,是一位模样清俊的女子。飞将军夺了敌军的兵刃,反手将自己的“苍岳”扔给那女子,牵缰引马,在月夜下一路厮杀,只是最后一层重围里,女子没能跟着一起杀出,将军正欲回身救援,她为了不拖累于人,义无反顾地自刎在宝剑之下。
  传说,那是忠贞烈性的女子,血迹已干,芳魂犹在,将来后人为飞将军编撰英雄的风流逸事,讲的也不会是她红窃脂。
  裴句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劝解,最后也只能老生常谈:“将军,斯人已逝,还是看开的好,活着的人总要活着。陈留王乃性情中人,他对那五人未必不恨,想来应该是有他自己的方略筹谋,您为了这个与他闹伤了感情,不是让亲痛仇快嚒?”
  红窃脂倏地回头看了他一眼,“裴句,你是我亲卫,这话我只对你说。”
  “将军您讲。”
  “其实我并不知道,飞将军的死,到底背后有多少凶手。”
  这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句话,裴句稍稍一思,背后便滚下层层冷汗来。
  “我三年前的确愤怒,我从渝都赶回前线知道申豪已经走了,沿着路去寻他,最后寻到满地血腥……我一直想知道杀了他是哪些人,辛涧将杀人凶手公之于众,我稍一查,居然是神京大户人家马夫、扈从之流,因为擅长拳脚被辛襄征召,陪着主子出生入死,因悬赏而奋勇拼杀……他们算什么东西?给人提鞋踩背的货色,他们杀了他……”
  “辛鸾自己心里没有一杆秤嚒?他不知道自己最对不起申豪嚒?他都知道,飞将军建功而不居功,负责而不越位,不喜政治,不忘乎所以,邹吾在侧,他的确不是他最好的将军,但是他已经足够好,那一日申豪为什么身边只有数十人,这其中原委,他比谁都清楚,他不仅是死在那五人手里,他还死在自己人手里……”
  阴暗粘稠的猜忌,背叛之痛,直痛骨髓。
  这世上最难过的事情,是她都不知道自己该去怪谁。
  “其实他很久都没有跟我说重要的事情了,我知道,他疏远了我,权利逐渐放在庄珺、徐守文他们身上,只把我当姐姐。”
  红窃脂知趣,她知道辛鸾这是什么意思。他不再需要他们这样的人了,他的班底在变强大,不再需要快意恩仇、天真纯粹之人了,申豪死了,卓吾死了,自己被驱出核心,辛鸾亲手将那个热血、梦幻的英雄时代扼杀,换上一个个谨慎稳妥、老谋深算之人,看起来是他温柔多情依旧,可骨子里,早不同了。
  “帝王之路,道阻且长……”红窃脂纵着马驹,于暮色苍茫中轻轻喟叹:“回首往事,一路尸骨。”
  第205章 布局(5)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三月街节,傍晚,酉时,陈留王府开门延客。
  西南民风淳朴,凡遇婚庆佳节,大户人家都是要办流水席早晚迎客的,辛鸾入乡随俗,早早地派人装点城池,备好了饭菜酒肉,城中无论富贵寒素,皆可在当晚聚集陈留王府,吃酒欢庆。
  酒香肉香,彩绸歌舞,酉时三刻,辛鸾准时去露了个面,说了番“祈祷风调雨顺”的开席话,之后推饮了三杯,便自行回了院落,看书,泡脚。今日事多,他起居处没有用人留职,他便边读边看,遥远的喧嚣衬着他舒缓凝定的读书声,不由生出禅意。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读了一刻钟,辛鸾就有些口渴,放下书要吃盏茶,不想他一动,角落里面壁般的大个子也忽地跟着动了。可怖的疤节刀口在微弱的烛光中逐渐显形,先露出来的是男人一身横练粗蛮的肌肉,内室的地板震颤着,好像走过来的不是人,而是一座粗壮的土木巨塔。
  辛鸾一边喝茶一边拿眼淡定地瞟他。
  “巨塔”目不斜视,轰隆隆地在他面前蹲下,伸出树干一样的手臂,握住辛鸾两只脚踝,几乎是轻柔地将他一双足,湿淋淋地从水盆里拔出来,再郑重地放在自己膝盖上,用裤子擦干。
  这不是他第一次抓自己的脚。辛鸾从几年前的头皮发麻,到现在已经习惯,见状,他蹙眉屈膝踢了“巨塔”的胸口一下,对牛弹琴地道:“欸,给你读了这么久,你悟不悟呀?”
  “塔”没有抬头。纹理粗糙的手掌裹着辛鸾的脚背,小心地为他抹掉几滴水珠,之后也不管袜子,直接自作主张地替他套上鞋子。
  辛鸾无奈。
  这是妄人,没什么心志,亦不会说话,不知什么缘由,竟然肯守卫于他。
  辛鸾正要再说些什么,小院的门忽地开了,有管事步履匆匆,门外请示:“王爷,宝月楼那五位贵客说吃喝无趣,想要请美人作乐。”
  辛鸾的眉心轻轻蹙起,口气便带了几分煞气:“玩物丧志,玩人丧德,我王府没有美人。”
  王喜文林侯等人的确是辛涧安插于西南门前的屏障,辛鸾这些年要向东境示诚,不免要敬他们三分,但事涉底线,他没法相让。
  管事也明理之人,得了这话立刻道:“那卑职立刻去库房里挑两坛秋月白,亲自给他们送去。”
  辛鸾鼻尖微动,应了个“嗯”表示同意,那管事再不耽搁,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帮辛鸾应付那帮难缠的“贵客”去了。
  时有上弦月,清冷孤绝。
  院落一下子又重回孤寂,“巨塔”为他穿好了鞋子,已然又无声无息地隐没于黑暗之中面壁去了,辛鸾在一豆烛火下翻回刚读的书页,正欲开口朗诵,想到那人根本是听也听不懂的,心中悲凉,忽然间便没了兴致。
  这“巨塔”是庄珺带来的。
  三年前外祖说要为他请“大才”来做老师,他于西南苦等了半年,日日挑灯读书,就怕“大才”见了他不满意他悟性根骨,不肯教授,半年之后,他盼星星一般将这位传说中的庄先生盼来,焚香沐浴、列班击鼓地等候于城池之外,排面拉得十足,谁知先生出人意表,照面时衣衫褴褛,邋里邋遢,浑像个招摇撞骗的术士,身后还拽着辆臭烘烘的囚车。
  辛鸾求师若渴,只道天下大才都脾气古怪,自笑意盈盈地接上去,强忍臭气,事师以礼,待晚间可算将人安顿完,他脚底一滑,险些被煎熬得直接晕过去。
  好在,庄珺也不枉他如此礼遇。
  老先生时事通透,经天纬地,其提纲挈领之谋略布局稍一辉映,辛鸾身边一箩筐的文臣武将便都被比成了小才,让人惶恐不已。但高手也有高手的怪癖,譬如辛鸾想让他像邬先生那般每日定时定晌来上窗课,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庄珺定了规矩,称每年只授课三个月,其余时间他要出门远游寻天珍地宝,回程后再考较辛鸾功课。
  天才向来不受约束,辛鸾闻之又奈何?只能恭敬送上游资。
  庄珺神色如常,点头收下,临行前叮嘱他,说后院囚车记得帮他喂食,一日三顿,一顿三只鸡,不要将它饿死。那囚车从进王府后便一直蒙着黑布,辛鸾只道里面锁着的是师父擒来的凶恶猛兽,夜晚时不时嘶声咆哮,搅得许多用人心中畏惧。辛鸾点头说好,又问要不要清一清笼子,也免得味道过重。庄珺沉吟了一瞬,忽道,也罢,你去看看它罢。
  辛鸾心生狐疑,缓缓走去后院,只道到这有什么好看的呢?野兽吃喝拉撒半年,里面定然污浊不堪,果然,任王府花木扶苏,越靠近囚车便还是越臭,辛鸾屏住呼吸,飞快地牵住黑布的一角,碎步向后拖延了数步,然后用力一口气扯下!
  “呼啦——”一阵声响,黢黑的帷布猛地被抖开,荡起厚重的污浊!
  那笼中物像是被人突然搅了睡眠,猝然躬身跃起!铁囚牢固,沉重锁链骤然间绷到了最紧,绷得马车也在摇摇欲坠!怪物四肢被负,见挣扎不出,猛地朝辛鸾嘶咆起来!
  辛鸾大吃一惊,猛然后退一步,不过他不是惊这凶悍的攻击,不是惊那埋得老高的污秽,而是惊那里面的根本不是野兽,而是人!
  “师父……这……”
  辛鸾没有错认,那的确是人。佝偻蜷缩在囚牢里,但身躯至少九尺有余,这人没有头发了,头骨上红白交错,满是伤疤,浑身肌肉贲张着,光是看着,就能感觉到他无可匹敌的凶暴。
  “殿下知道神京齐家那个齐二罢?”
  庄珺摇响铃铛,一步步走过来,“那齐二在南阴墟后便领了辛涧的密令,从各地抓来反抗者投入密牢,培植一批非人的死士。化形,炼器,秘术,逆天命,齐二敲掉他们的指甲,拔掉他们的头发,阉割他们的性具,用秘术浸泡他们的体肤,熬炼他们筋骨,直把他们的肉身打造成铜墙铁壁。”
  辛鸾走近一步,对上那油亮的、污秽不堪的脸。
  庄珺的声音疏离又遥远,好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之事:“看到他身上的伤疤了嚒?”
  辛鸾屏息,他看到了。贲张的肌肉横着粗长的伤口,瘢痕交错,体无完肤,而锁链挟制无法到达之处,那些肉已经开始腐烂变绿,爬满了虱子和蛆虫。
  “那都是齐二砍的。”
  庄珺:“炼这样的杀人武士,至少要在他们身上砍上一百刀,从非要害处开始砍,从血流如注到后来只留很小很浅的伤口……整整半年,地牢里会充满血腥气和惨叫声,无数人在这个过程里死掉,百人里能炼出十人就已经是极难得极难得,非是信念强大、体格健壮之人,不能成功。”
  恶臭味已经不在考虑之中,辛鸾上前一步,缩紧了眉头——
  “他叫什么名字?”
  庄珺没料到他有此一问,愣了一下。
  辛鸾重复:“他叫什么名字?”
  “已经很久没有人问过这个了。”庄珺道:“他叫白角。”
  辛鸾的瞳孔倏地张开:“……是他!”
  庄珺反问:“殿下认识他?”
  “认识。”
  辛鸾目不转睛地看着那笼中人,“他救过我。在南阴墟,他是帮我传信的人。”
  铁笼忽地震动起来,像是附着了不安的魂灵,那里面的大块头挣动着锁链瞪视着辛鸾,仿佛他是他的仇人,铁链哐哐乱撞,四肢的连接处已经腐烂,恶臭不堪。辛鸾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非人非鬼的东西居然就是当时那个腼腆又结巴的青年……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就不能把他放出来嚒?”辛鸾回头。
  庄珺摇头,“不能。他没有神志,您多少个护卫都压不住他。这些人为了维持住冲击力和爆发力,心智早已被剔磨干净了。”
  辛鸾抓住漏洞:“那齐二要如何控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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