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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他在脑中再度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
  虽然fbi开出的这一枪并没有伤到歌琰的致命要害,但枪伤到底不能算是轻伤。
  他们所带来的简易医疗装备着实有限,而南绍又顾着马不停蹄地带着她快速回到他们藏身的地方。歌琰只能咬着牙,先用那一只没有受伤的手给自己简单地包扎了一下肩上的伤口。
  因为包扎得实在是不好,伤口又开始不断地往外渗血。
  而且之前在监狱的通风管道里攀爬的时候,她的手臂和腿部都因为管道的灼热而有一些轻微程度的烫伤。
  双伤叠加,雪上加霜。
  “歌琰。”
  南绍在前面焦急地叫她:“你还好吗?再坚持一下,咱们快到了。”
  “还撑得住吧。”
  谁知道,她刚说完这句话,就感觉一阵头晕目眩,下一秒,她只能看到南绍的嘴巴在一开一合,她忽然就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眼前也开始渐渐变得漆黑一片。
  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她在心里忍不住再次咒骂起那个突然空降来拯救adx监狱的催命鬼。
  这么多年下来,大大小小的伤她自然都受过,也不是没有遇到过险象环生的境遇。但是被人使绊子弄得如此措手不及又狼狈不堪的,这还真的是第一次。
  那个人,到底是谁?
  ……
  昏昏沉沉的,歌琰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沉入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之中。一转眼,她又回到了那个她最不愿意记起的梦境里。
  以巴黎市中心的一家音乐厅为中心,附近的餐馆、体育馆、商店和街道……全都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这些原本典雅秀丽的建筑,都是因为刚刚的暴恐袭击而变得支离破碎的,连带着整座城市都被侵蚀得失去生气。
  千疮百孔的街道一角,小小的女孩儿兀自蹲在原地。她抱着自己的膝盖,无声地流着泪。
  她看到近在咫尺的地方,躺着两个她最为熟悉的人——他们闭着眼睛,身体已经冰冷。他们的脸颊上满是已经干凝的血液,被流弹击中使得他们近乎面目全非。
  “爸爸,妈妈……”
  她想要伸出满是尘土和烟灰的手,去触碰他们,可是小小的手掌才刚微微抬起,不远处又是一阵枪击和爆炸声,震得她所在的整块土地都在摇晃。
  她被吓得一哆嗦,不自觉地就收回了手,脸颊上的泪瞬间淌得更细密了。
  “芊芊……”
  过了一会儿,小女孩又努力地想要站起来,她知道自己现在还得去找一个人。那个人刚刚在暴恐袭击中被四处尖叫窜逃的人群撞散了,根本不知道去了哪儿。
  可是每一次,每当她好不容易曲起膝盖想要站直的时候,不远处就会传来爆炸声……还有热烈的火焰,轻而易举地就可以阻止她的下一步动作。
  空气中弥漫着血气,死气……还有久久无法散去的哀嚎和悲鸣。
  不知道过了多久。
  她抱着自己的膝盖,眼睫已经被满满的泪水所浸湿,几乎看不到任何东西……可是她却感觉到,此时好像有一双温热的手,轻轻地落到了她的头顶。
  她慢慢地抬起了头。
  而那双手也从她的头顶滑落到了她的眼角旁,帮她轻而温柔地拭去了泪水。
  下一秒,她模糊的视线里,竟多出了一抹色彩。
  只见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掌里,躺着一片火红色的花瓣。
  她听到手掌的主人,用低而温柔的声音开口了:“别怕。”
  她不自觉地朝那人看去。
  那是个看上去没比她年长几岁的男孩子,他穿着一身黑色制服,样貌很年轻,却有着和他年纪并不相符的沉稳和肃然。
  他还拥有着一双非常深邃又漂亮的眼睛。
  那双眼睛很难让人形容里面有什么,如果非要说的话,好似囊括了一整个世界的千疮百孔。
  一眼望进去,便会让人忍不住感到哀伤。
  “地狱中开出来的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男孩子看着她,这时一字一句地对她说:“相信我,你一定可以站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猜猜这个小男孩是谁?
  小蒲哥哥,听听sky说的话,长成这样还单身到现在自己心里没点数吗?人家战神娃都五岁了,你还没见面就让老婆跳脱衣舞还把老婆当鳖(幸好你老婆跑得快),我觉得你以后一定死得很惨哟!
  死神:哦。
  下一章!这对强强夫妻终于可以正式见面了!第一个副本即将开启,各位姐妹们请屏住呼吸跟我一起冲!!一起燃炸三个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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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盗贼
  等歌琰睁开眼睛的时候,果不其然又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和发丝上淌着一片濡湿。
  她想用手背去抹一下自己的脸,抹完以后却发现自己的手臂上缠满了白色的绷带。
  南绍显然已经把她平安带回到了他们落脚的地方,她的身体下面是松软的床铺,被子上还散发着一股清香。
  歌琰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掀开被子,从床上翻身坐起来。然后她对着自己的身体定睛一看,发现不止是她的手臂,连她的肩膀和腿上也全都缠满了绷带。
  活脱脱像个绷带怪人。
  而且,这些被包扎好的地方依旧在隐隐作疼,尤其是肩上的枪伤。
  歌琰有些烦躁地下了床,从一旁取了她的外套套上。
  接着,她拿起桌子上搁着的红色记号笔,走到挂在墙上的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大白纸上,在“卡纳·穆萨维”的照片和名字上打了一个鲜红的大叉。
  然后她扔下笔,转身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客厅里,南绍正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呼哧呼哧地边吃泡面边看视频,那张英俊的娃娃脸上沾满了他风卷残云溅起来的油渍,显得很可笑。听到她的脚步,他立刻抬起头说:“哟,你终于醒了?”
  她也没个正形,整个人直接往南绍的身边一躺,两条长腿往茶几上一搁:“敏敏过来帮我包扎的?”
  “嗯啊。”南绍回答,“除了她还能有谁?要是我的话,指不定拿绷带把你的脸也缠了给你直接送埃及去。”
  歌琰二话不说,直接抬手重重地拧了一把他的大腿,痛得他差点把手里的泡面飞出去。
  “姑奶奶。”南绍眼泪汪汪地说,“您能别一睁开眼睛就开始搞我行不行?”
  歌琰目露嫌弃地看着他:“每次敏敏过来,你就不懂得挽留人家吃个饭?给人家买束花?”
  “嗐。”他摆了摆手,“我和敏敏都认识这么多年了,还整这套虚头巴脑的做什么?再说了,你可别忘了咱俩的脑袋都是千金悬赏的。亡命之徒还劈情操上饭馆买花,你不如自己直接在脑门上贴一张[我想死]走到cia总部去得了。”
  方敏是南绍的发小,现在在加州一家医院里做护士。但凡歌琰入境到美国这边落脚办事的时候,只要带伤回来,方敏都会立刻悄悄地赶过来给她包扎伤口,是个小天使般的好姑娘。
  歌琰真的被这块榆木气得脑壳疼:“要不是你还能派点用处,我早就把你连人带电脑全部扔出去了……说到这个,你知道昨天那个不长眼的鬼是谁了吗?”
  南绍听到这话,放下了泡面,转过头,贼兮兮地冲着她笑:“你说得这么隐晦做什么?你应该说,是哪位人中豪杰竟然可以把著名的火吻搞得如此狼狈不堪。不仅在adx大牢的通风管道里当场表演脱衣秀,还烫得手脚上全是泡……”
  这确实是歌琰职业生涯中完成任务质量最低、形象最差的一次,且根本没有之一。虽然最后她成功地金蝉脱壳了,但吃相极其难看。
  她从出adx监狱的时候心里就不爽极了,这南绍又总是不怕死地喜欢往枪口上撞。她此时没再二话,直接抬手就朝他的脑门上拍了过去。
  南绍顿时捂着脑袋哇哇大叫:“拍傻了谁以后还可以给你做技术支持?!”
  她弯着嘴角冷笑:“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南绍委屈巴巴地看着她:“你喜新厌旧、见异思迁……”
  歌琰:“说人话。”
  南绍摸了摸脑袋:“我找不到那人。”
  她蹙起了眉:“什么意思?”
  “就是……昨天等把你安置完之后,我再返回去追踪当时复原adx安全系统的那股信号,发现根本就没有那股信号的存在。换言之,就是那人把自己曾经介入过恢复监狱安全系统的全部痕迹都抹得一干二净,无论是进入还是退出,甚至根本连一点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我知道这很不可思议。”南绍叹了口气,“从常理来说这的确很难办到,很多黑客技术很高超的人,都没有办法将曾经介入过的痕迹全部抹去,我这么些年也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据我所知,有这种能力的人,在我们这一行用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歌琰沉默了两秒:“你觉得会是谁?”
  “几大情报局里的技术人员都没这么厉害的,我所知道的那几个自由黑客,有两个根本和老美那边搭不上边,老美也不屑于找他们帮忙。而最牛逼的那个,在好几年前就已经神隐了。”
  最后那个词,让歌琰一瞬间就提起了兴趣:“神隐?”
  南绍用力地点了点头,眼睛里一瞬间迸发出了光亮,侃侃而谈道:“这个人叫ksotanahtk,在我们黑客界是传说般的存在。没有人知道他的性别、长相、年龄等所有的个人信息,只知道他一手创办了[凡人无畏]这个黑客基地,让全球所有支持正义、帮助打击恐怖罪恶势力的自由黑客都可以有组织地进行交流活动,他也是全球公认实力排名第一的黑客,一直到现在都是没有人可以超越的。不过后来,他鲜少再在基地里出现了,也不知道忙活什么去了。”
  歌琰听完后,用单手支着额头说:“我不关心你的偶像有多厉害,我只关心一个问题——这个id像脸滚键盘一样的人为什么要帮着cia和fbi来抓我。”
  南绍耸了耸肩:“我也不明白,讲道理他应该和这些安全机构都搭不上边的。但是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那么有能耐了。”
  歌琰在脑子里思索了片刻,忽然冷不丁地问道:“话说回来,你不是收到了黑帽大会的邀请函吗?是哪天来着?”
  南绍:“两个星期之后。”
  “行。”她眸光轻闪,“那这两周就在这儿待着吧,到时候我跟你一块儿去拉斯维加斯。”
  南绍听完,惊讶地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满脑门问号:“你确定你要跟我一起去吗?这才刚刚在adx监狱里闹了这么大一出,你还要在老美的地盘上瞎蹦跶,嫌命长?我现在连出去买一包泡面都怵得慌,而且你之前不是说你对黑帽大会没兴趣的吗?”
  按照他们当初计划好的,去adx监狱刺杀完穆萨维之后,他们就会立刻离境返回英国,然后南绍过两周再自己来美国参加黑帽大会。
  可因为歌琰这次意外受伤,整个行程都被耽搁了,讲道理这两天等她伤好点儿了他们也应该要回去了。至少歌琰得自己先回去,因为这里到处都是fbi和cia的眼线,待在这里实在是不太安全。
  “我现在改主意了。”
  歌琰的目光里此刻精光闪烁:“我有兴趣,我要去。”
  -
  两周后。
  美国,拉斯维加斯。
  黄金城弥漫在全城空气中的纸醉金迷,在蒲斯沅每一次到来时都变得更为浓烈。
  这个城市每天往来着无数的人,寻欢、作乐、失意、绝望……周而复始,从未有过一刻的休止。
  蒲斯沅在酒店的客房里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衣,从包里拿出了一顶看上去没有什么特别的黑色礼帽、一个纯白色的面具和一封大红色印着烫金字体、盖着火漆的请柬。
  “哥们,晚上好。”他戴着的微型耳麦里此时响起了一道如常般轻佻又充满活力的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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