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剧透+完结的作者碎碎念
感谢能看到这里的各位读者小天使。还欠大家一篇NP的番外,写了三四稿都觉得不妥。因为有些话还是想说一下。
这篇文被盗文了,彩蛋完全没有被搬走,更不提我的作者有话说。看到很多大家的吐槽,总觉得必须解释一下,虽然我是个小黄文作者,但还是有认真思索的事情在里面的。
尔尔作为宿渺的时候就布下了局,让原本魔力完全没有胜算的宿恒一步步登上了皇帝宝座。她以自身为饵为宿恒换得机会,失去记忆当做饵粮活下来的时候(也就是本文开篇),其实是她最轻松的日子。
她只要思索如何赚钱活下去,和艾洛打打闹闹斗嘴,完全不用考虑这个世界权利的规则。
文中反复提到,尔尔并不憎恶这个世界,她很明白剥削也好压迫也好,哪怕魔力消失了也会有别的东西(金钱,权势,血统,阶级都是剥削条件)。
一个底层挣扎的人,当然是会怨恨的,就像栗子那样不信命。可尔尔却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弱小,步步为营地努力活着,因为她的内心真的很强大。可能是我没有直白地写明,以为读者们会理解尔尔这种怜悯众生却又无动于衷的态度是强者之态。
直到遇见宿恒,前面的这几万字对尔尔而言其实都是轻松的。
虽然宿恒是皇帝,但他是尘世权利的皇帝。他为了低魔者的宿渺,推出与贵族权益相违背的政策,这是必然的失败。他是贵族阶级的代表,他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维护贵族,他只能通过剥削饵粮和奴隶的方式(制作魔力块)来改变低魔者无魔可用的处境。
所以尔尔说他真的很厉害,的确是改变了世界。尔尔在作为宿渺的时候是完全没办法用手机电脑,甚至连房内的各项系统器具对她而言都是新奇品。
宿恒为什么不把尔尔圈在怀中,因为尔尔太弱了。他是一个被权利牵扯的皇帝,尔尔甚至连保护自身的丁点力量都没有,嫉妒和利用可以把尔尔蚕食殆尽,所以宿恒觉得最好的保护就是不把尔尔放在心上。
帝王一怒为红颜这种事宿恒不会做的,因为他是皇帝,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小黄文龙傲天男主角。宿恒实在是太想做的完美,才导致他犹豫不决,举棋不定。
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事。取悦一部分人,就会使一部分人厌恶。
因此当宿恒在宫中左右受困,不断追寻着宿渺的时候,尔尔才会觉醒自己的血脉。文中写的很明白,只有绝对的恐惧与信仰,才能让所有人放弃自身利益的考虑去听从一人的话语。
但宿恒是人,他也没有神的力量,更没有用鲜血屠戮一切的残暴之心。仁者无敌这句话只适用个人,不适用帝王。所以尔尔才会回到北国,骗过北国的所有人席卷世界制造腥风血雨,只为给世人一个魔女灭世的形象。
屠魔者即为神。只有当刀子真正割到脖子上,盲目的人群才会不计一切的听从拯救者的话语。
尔尔是魔力石融入人类血脉之后思想的一部分。她为什么会爱上宿恒,文里也写的很明白。作为魔力石的她强大又孤单,人们只知向她索取,所以当宿恒在母胎里以一个极其动物本能的行为保护宿渺时,宿渺就已经爱上宿恒了。
宿恒想改变世界去保护宿渺,保护尔尔,而尔尔则以自身为饵让宿恒完成了愿望。
这其实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悖论。
如果宿恒不是皇帝,如果尔尔不是北国的王女,他们就会像普通人那样谈恋爱,骂骂狗皇帝,呸呸臭老鼠。
我个人想表达的是:尔尔真的很爱宿恒。单纯的一心一意只有宿恒,只有那个保护了自己的温暖之人。她愿意为了这个温暖付出一切,不计较任何的投入和产出。
我不知道这种算不算爱情。不是男强女弱,不是我哭时需要你的安慰,不是为了爱人守贞那种浅薄的第一滴血或者肉体忠诚关系,而是为了他付出一切。
尔尔从最开始就没奢望能和宿恒在一起,最后达成这个条件的是宿恒。
他不舍,但依旧接受了尔尔的要求,按着她的付出和规划坐上了那个宝座。亲手杀死了所爱之人的性命。
最后一章尔尔有说过,她很自私,给了宿恒永恒的生命想让他陪伴自己。如果尔尔不醒来,这就是诅咒。
尔尔在付出,宿恒在承受俗世纷扰。
承受着世俗的枷锁努力改变世界,或者改变自己。这十万字的内容都是尔尔和宿恒在试图解答这个问题。包括艾洛,从最初逃离西方帝国,到最后为了尔尔回去接受压力,甚至不惜背上卖国的骂名和行径。
_(:з」∠)_大概就是那么多啦。
我承认自己的确是写的不好,正在努力改进。
我特别偏好身体肮脏但精神绝对专一的女主。
个人觉得尔尔和宿恒应该算是真爱了。
可能很多人代入尔尔的话会觉得很憋屈吧。但尔尔真的不是那种将一切将给宿恒去处理的柔弱女孩,她有自己的坚持和追求,也有自己的看法。
强者自欢,弱者结群。这大概是个互宠的故事。
当然这还是一篇小黄文。大家吃肉的时候觉得开心,我就很满足了。
最后感谢各位能读完_(:з」∠)_
(为什么写这么多啰嗦的话,因为看见了盗文网站下对我的吐槽甚至是人身攻击,委屈得快哭了。觉得这些话还是得说清楚才好。
以后一定会努力地认真写文,努力把自己的思想表达清楚。呜呜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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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篇文是我第一次写的小黄文,所以说还是挺放飞自我的。去年10月份开始写,现在已经三月三十号了2333
除了后期越来越虐越来越压抑,甚至扯到阶级形态与世界战争,人类本性的思考以及权力庞大到并不由一人所说的想法,实在是太偏离小黄文的概念了。所以我自己并不是太满意这篇文。
这算是一篇虐文吧。
我现在已经改过自新写点小甜文了,爱我不要走。
虽然还是很想写这种有思考有设定的文,但基本都会扑……或许哪天我已经厉害到无所谓市场读者口味都有人看,还会继续写这种吧?(笑
感谢在POPO追的各位,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