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总之,李满囤想:得了这次教训,往后他是再不敢傻大胆了。
  倒是红枣难得听到王氏提起娘家,不觉好奇问道:“娘,你娘家也有狼吗?”
  “有,”王氏点头道:“有好几窝呢!所有我们进山砍柴做活都是几家人一起去,没人敢落单!”
  “那你娘家也有枸杞吗?”
  “有倒是有,就是不知道你舅舅们能不能卖上价。”
  “不过,只要能卖上钱,日子终究会好过一点!”
  思及前世都市和山区的贫富两重天,红枣默了。去了一趟青苇村,红枣有些明白她娘为啥从不提娘家了。
  她娘的娘家离城比青苇村还远,家里的日子怕是比青苇村还苦还难。
  午觉起来,红枣复了精神。出房看到她爹娘就在堂屋且面前桌上摆了好几碗奶茶,不觉左右张望,结果并未瞧到外人。
  “爹,”红枣奇道:“家里来客人了?”
  “没有,”李满囤道:“这是你娘做的几样奶茶,让我给尝尝。”
  “据你娘说这奶茶里有的放了茉莉,有的放了玫瑰,还有的放了藿香、艾草这些。”
  红枣……
  前世遍地都是奶茶店,红枣作为外卖达人喝过的奶茶口味怕有上百种。刚李满囤提到的奶茶口味于红枣并不稀奇,红枣稀奇的是她娘能想到这么做,然后折腾出这么多口味奶茶呢。
  “娘,”红枣兴奋问道:“你是怎么想到要做这么多口味的奶茶的?”
  王氏回道:“这两天你们不在家的时候,庄子里的人在潘安进城卖黄花的时候,让潘安捎了些庄子里的其他花请药铺人相看。”
  “结果药铺收玫瑰和茉莉,还说这两种花可以和枸杞一样泡水喝。”
  “我记得你爹上次说过奶茶好喝,只是这茶叶太贵。然后我就想着这茉莉、玫瑰香得很,说不准也能似茶叶一般给羊奶去味。我就拿茉莉、玫瑰来煮奶茶了。”
  “茶叶多贵?如果这茉莉、玫瑰能当茶叶使就好了!”
  “红枣,”王氏期待说道:“你快尝尝,然后说说哪碗最好。”
  红枣依言将桌上的几碗奶茶一一尝过,然后端出一碗道:“爹,娘,我觉得这碗茉莉花味儿的羊奶膻味儿最小。”
  “但论起好喝,却还是先前加了茶叶的奶茶好喝!”
  “真不行?”闻言王氏颇为失望。
  “我就说吧,不行!”李满囤以一种我早知如此的语气得意道:“这茶叶多贵?你庄子里随便找几个草花就想替代茶叶?若你这样做能行,那城里茶叶铺子早就不要赚钱了!”
  王氏……
  红枣不是王氏,她可不纵容她爹李满囤这种自己没见识,还挖苦打击别人做事积极性的坏毛病。
  “娘,”红枣说道:“要不咱们煮个一半茶叶,一半茉莉的奶茶试试?”
  “如果还不行,咱们就试六分茶叶,四分茉莉,然后七分茶叶。哪怕试到九分茶叶才能行,那咱们即便还是不能卖,但就自家吃也能省不少钱呢!”
  红枣前世倒是经常喝茉莉花茶,知道茉莉花茶的茶叶由茉莉花窨制而成,故而在喝茉莉花茶时眼见的只有茶叶而没有茉莉花。
  当初红枣喝茶时,没觉得茉莉花茶看不到花有啥不妥。但现今轮到自家配置茉莉花茶,红枣摊手:除了覆盖性试验,还能咋样?
  王氏氏听得有理,当即又复了高兴。对于王氏而言,哪怕能省一个铜板都是好的。横竖她的工夫不值钱。
  眼见红枣和王氏越说越热络,被冷落一旁的李满囤……
  从青苇村回来,李满囤在家足歇了一天,方才来村子给他兄弟李满园继续建房。临出门,李满囤想起过去一个月红枣都没去过老宅,便就叫回身叫上了红枣,然后又提了一包桃酥。
  进老宅问过好后,李满囤坐了没一刻便提出去帮李满园建房借口告辞,不想却被李高地给拦住。
  “坐着吧,满囤,”李高地道:“今儿满园还没家来呢!”
  “满园还没来?”李满囤奇怪了,建房是李满园自己家的大事,李满囤以为他早就到了。
  闻言郭氏立刻接声道:“该是等我当家的卖完了菜才一起家来吧!”
  虽说荠菜下了市,但同心菜、韭菜却是起来了,故而她家每天依旧还有五六十文的生意。
  李满囤闻言笑了笑没有接茬——宅子是李满园的,他自己都不着急建,他又着什么急?
  红枣则左右看了看,心说:看来我二婶对我三叔的怨气不小啊!
  三叔他又干啥了?
  红枣不知道郭氏抱怨李满园是因为她眼见日头南移,自家说不好又要招待这许多人的午饭了。
  说话间终于听到牛车进门的动静,然后就是钱氏的声音:“郑婆子,你扶着金姐儿慢慢走,我和老爷先进去。”
  钱氏的声音并不大,但因天气日暖,堂屋的门窗都敞开着,故而屋里众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闻言于氏的脸当即就撂了下来——钱家的这是摆谱摆到她跟前来了!
  一个春天,于氏都在帮衬满园家建房时的灶上活计,着实吃了不少辛苦。而钱氏自己躲城里使奴唤婢的享福不算,现在还跑到她跟前来耀武扬威,她这眼里现还有她这个婆吗?
  郭氏心里也不得劲儿,三房把买的人带她家来啥意思?跟她显摆她家过得好,她有人使唤吗?
  红枣则觉得颇为好笑:不是说着他三叔家买的这个小寡妇才20岁吗?咋就叫上婆子了?她三婶到底是咋想的?
  一屋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屋门,然后便看到李满园穿着一身新崭崭地青色衣裳当先进门。
  堂屋有门槛,还挺高,目测能有半尺,故而人进屋得先抬脚。由此红枣便看到了她三叔脚上鞋底还没沾上多少灰的黑色方口布鞋。
  对比一下她爹李满囤脚上半旧的草鞋,红枣心说她三叔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啊!
  钱氏抱着她新生的小闺女桂圆紧随其后。
  这是钱氏自进城以后第一次回乡下老宅。为了这趟家来,钱氏已精心准备了很久——今儿她不止穿了套跟男人一样的青色衣裳和布鞋,还系了条青色长裙。脸上更是描了眉搽了粉,嘴唇和脸颊也都抹了胭脂。
  钱氏虽然没听说过衣锦还乡这个词,但行为却是没差。
  看到钱氏如此今非昔比,于氏就更不高兴了,心说:她一个做婆的还没穿过长衣裳呢,这做人儿媳妇的,就自个儿先穿上了。这钱氏可真是越来越张狂了!
  就是李高地见状也厌恶地皱起了眉头——庄户人家穿什么裙子?瞎糟蹋钱。
  不知道是不是前世日常都是裸妆的缘故,红枣觉得她三婶脸上抹的粉不止颗粒粗糙,颜色也是跟新刷的石灰墙一样死白得瘆人。
  至于脸颊和嘴角的胭脂,呵,如果那似干了的猪血一样梆在脸上的玩意儿能叫胭脂的话,更是透着股早年港片里那种僵尸妆容的喜感阴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红枣理解她三婶收拾打扮自己的女人心思,但她委实接受不了她三婶脸上这种僵尸妆容,故而便扭过头来看向门外。
  “爹,娘,”见面问过好后,钱氏把桂圆抱给李高地和于氏看:“这就是桂圆,现在三个月了。”
  李高地睬都没睬钱氏,他只问李满园:“贵富没来?”
  “爹,”李满园笑道:“贵富上学呢!”
  于是,李高地就不言语了。
  于氏也没睬钱氏。她问李满园道:“你哥呢?”
  “哥停牛车去了。一会儿就来!”
  于氏嗯了一声,也不再说话。
  眼见公婆故意地晾着自己,钱氏心中气恼,却也无可奈何。她只能讪讪地住了口,抱着孩子退到了一边。
  第123章 这是刑事犯罪
  屋里的动静红枣压根就没注意到。她的目光完全地为越走越近地李金凤所吸引。
  李金凤已完全不是红枣记忆里的样子了。
  红枣记忆中的李金凤, 脸色红润, 下巴上还带着婴儿肥,眼睛虽说不大, 但瞅人的时候也是黑白分明,清澈有神。
  但现在被人搀扶走近的李金凤脸色青白,脸颊瘦得没了一丁点肉不说, 一张脸皮更是瘦削得似见了日头的薄冰,仿佛下一刻就能融化,然后喷射出皮下黑青色的血管来。
  李金凤的两只眼睛也是凹陷得吓人——原本清亮的眼白似几天没睡觉一样布满了红黄血丝,中间黑色的眼仁定着前方跟两个黑洞似的折不出一星光亮。
  如果说刚刚进门的钱氏只是脸上的化妆化得似僵尸的话,那么眼前的李金凤不必化妆就是一个现成的活死人。
  金凤进城也不过三个月, 咋就成这样了?红枣思及她爹进城给桂圆洗三家来时说过桂圆也是极小极瘦的话,经不住怀疑:她三叔家两孩子, 金凤和桂圆别是在城里感染了啥烈性传染病吧?
  能让人在短时间急剧消瘦的传染病, 红枣知道的,只有肝炎。
  红枣能知道肝炎, 是因为她前世的同事就有得肝炎的。
  据那位同事所说, 他之所以得肝炎,是因为小时候他家请的保姆有肝炎,偏这位保姆还喜欢把饭嚼碎了喂他。
  心念转过,红枣的目光立刻落在了搀扶李金凤的郑氏身上。
  红枣早知道郑氏的年龄。但实际看到郑氏的面容,红枣却是禁不住叹气。这郑氏的脸皮子,不说和她白胖的三婶子相比了,就是跟她娘王氏相比较也都透着股老相。
  过了大半年舒心日子的王氏, 皮肤虽然依旧不够白皙但人的精神气儿却是立起来了,连带的眉眼也长开了,不再整日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反观这个郑氏,不知道是不是打小日子就过得不顺心的缘故,年纪轻轻,额头上就刻印了好几道的抬头纹。
  故而红枣一见就知道这是一个跟她娘一样的受气包子。
  与她娘一样,这个郑氏的身板生得也是矮小瘦削。但这些都不足以论定郑氏有病。
  半尺高的门槛横卧在堂屋门前,谁进门都得抬脚跨过。
  李金凤在门槛前停住,木然的眼眸终于转向了门槛,脸上也露出了畏惧。
  “金姐儿,”郑氏低声道:“您先缓缓,然后一气儿跨过去!”
  病得门槛儿都跨不动了?红枣同情地看着李金凤。肝病可不好治,即便在前世这也是绝症。
  红枣虽然将李金凤和李玉凤一般看待——都只是点头之交,但真地眼见李金凤小小年纪就得了绝症,红枣还是禁不住兔死狐悲,心有戚戚。
  “嗯?”背后忽然传来郭氏的惊呼:“金凤这是咋了?”
  “好好的,咋就突然瘦成这样了?”
  “前儿,正月二十,我见到时还不是这样。”
  郭氏虽说精明,但到底还是个妇人,有着天然的妇人之仁。何况李金凤还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见天地叫了她伯母四五年。
  郭氏本想自己过去把金凤抱进来,但瞧到郑氏又立刻站住。
  “钱家妹子,”郭氏不悦地转头责备钱氏:“这金凤病了,你咋还让她自己走?赶紧地,让你买的人把她给抱进来。”
  于氏瞧到李金凤地模样也是吓到了。她扶着桌子站起身颤着嗓子问道:“满园啊,金凤这是咋了?”
  比起郭氏,于氏虽说心肠铁硬,且也不大待见李金凤这个女娃,但她确是从未想过不把金凤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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