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然而他没想到,这还只是个开始。
舒凫一手接过储物袋掂了两掂,另一手缓缓搭在他肩头,五指收紧:“对了,袁道友。你的修为也是天衍门给的,不如一并还了吧。”
“什……你不能这样!”
袁清风大骇之下,嗓门都撕扯得破了音,“师父,师父他不会这么对我!!师父一直对我……”
舒凫善解人意地点点头:“不错,季道友一向待你很好。除了没有给你开后门,没有放任你出售品质低下的法器以外,他几乎对你有求必应,从无一星半点亏待你的地方。相反,他自觉年轻资历低,生怕你被人看不起,还经常拜托门中长辈教导你。”
“不过。”
她话锋一转,语气和目光陡然凌厉,“也不知你这人是个什么品种的孤儿,竟然对这样的季道友怀恨在心,勾结魔修在他出门的必经之路上设伏,意图劫掠。要不是我和师姐恰好路过,你师父还有命在吗?”
“!!!!!”
这一回,袁清风是真的被一剑刺中七寸,整个人如遭雷击,颤栗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你,你知道……”
“不光是我,季道友也知道。”
舒凫冷声道,“只是他这人吧,脑子有点转不过弯,非说你只是一时糊涂,想要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让我帮他卸了你手脚。如今看来,你自己不想要手脚,他也救不了你啊。”
“住、住手!放开我!!”
话说到这一步,袁清风只觉得魂胆俱丧,眼睁睁看着舒凫一手扣上自己头顶,忍不住歇斯底里地惨叫起来:
“我求你,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你不是行侠仗义吗,九华宗不是光明磊落的名门正派吗?!你,你们竟然做出废人修为这种事,岂不是有违正道之名……”
“哦,这个啊。实不相瞒,季道友也是这么想的。”
舒凫深以为然,颇有耐心地向他解释道,“不过我告诉他,像你这样无可救药的家伙,如果一时心软放过,你不仅不会心存感激,而且还会反咬一口,说不准这一口就咬在他的喉咙上。”
“为了避免日后麻烦,就算不杀你,至少也得把你给废了。”
要问为什么,因为小说和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根据常规套路,心肠狠毒的反派即使被放过一次,也不会就此改过自新,反而会一门心思惦记着自己遭受的惩罚,百分之百在后续剧情中再次登场,坚持不懈地继续搞事。
舒凫讨厌麻烦,虽然理解剧情需要,但她一点都不想一而再、再而三地与同一个反派纠缠。更何况是含金量和趣味性极低的三流反派,就连作为快乐源泉都不够格。
只要有可能,她就会毫不犹豫地送他们退场杀青。
“综上所述,再见吧袁道友。”
“如果有缘分的话,今后你说不定还能作为‘普通袁姓村民’出场呢。”
——这是袁清风再次昏厥过去之前,听见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他的戏份就结束了。
……
处置完袁清风之后,舒凫和昭云没再多作停留,带上半死不活的疤脸修士、心如死灰的周全,以及获救的受害者和缴获的大量赃物,一同御剑离开了这座山谷。
贺修文狡兔三窟,据点众多,端掉一个是一个,迟早能将他逼出地面。
舒凫心下一盘算,觉得他今年黑市的财务报表肯定不好看。如果是个上市公司,这会儿大概已经全面飘绿,一路跌停到底了。
天凉了,让魔君破产吧。
“对了,凫妹。”
昭云又恢复了她那副迷惑人心的少女容貌,一手把玩着自己乌光水滑的长辫子,一对清亮的大眼睛含着笑意,时不时向舒凫脸上一瞥,“有个问题,我一直很想问你。”
舒凫:“什么?”
“你为何对季韶光这样好?”
昭云眼中笑意更深,句尾意味深长地扬起,“他的确照顾了白恬一段时间,才貌人品都算得上不错,是个讨人喜欢的小朋友。但你与他不过寥寥数面之缘,此前也没什么交情,几乎可说是‘素昧平生’。”
“为何你每次一遇上他的事,总是格外关心,亲力亲为,恨不得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
舒凫知道她有所误解,唯恐这位猛女又说出“面首”之类的过激发言,想也不想便一口断言道:“师姐,你误会了。我待季韶光好,只因为我知道,他是个值得我如此维护的好人。”
事实不止如此,却也八九不离十。
因为,舒凫知道——
名叫“季韶光”的天衍门弟子,就是原著中为女主鞠躬尽瘁、奉献一生、虽死不悔的温柔男二。
——保护我方男二,难道还需要什么理由吗?
——这是出于道德和良知,是为了弥补当年暴怒撕书的意难平,每一个有良心的人都会这样做!
男主可以杀,男二不能死!
“是么?那便是我多心了。”
昭云一向豪爽直率,闻言也不怀疑,只是竖起一根纤纤玉指,有些意兴索然地点着下巴,“不过,你可别待他太好,让他生出些什么多余的误会。”
舒凫疑惑道:“误会?”
“是啊。这一回花朝节,他可是托了先生传话,说是‘有要事相商’,一定要与你在魏城见上一面。我听先生说,当时他神态忸怩,说不定是动了春心啊。”
说到这里,昭云忍不住抿唇一笑:“就连一向沉着冷静的先生,一下都有些没反应过来,这会儿正跟师弟一起发愁,生怕一不留心你就被天衍门拐跑了。我瞧着怪麻烦的,索性直接告诉你,你自己多加注意。”
“凌奚月这样的追求者,有一个就够麻烦了吧?”
舒凫:“……啊???”
……
就这样,舒凫怀抱着前所未有的沉重心态,将此行收获上交门派后,独自一人前往魏城。距离花朝节还有几日,昭云说要往别处逛逛,便打发她先去和季韶光碰头。
舒凫:我太难了.jpg
在舒凫的记忆里,原著中季韶光就是一个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温润青年,对女主爱得克制而又隐忍,极少直接表达情感,就连表白也要拐上九曲十八个弯,唯恐心上人听出来。再加上女主懵懂小白花的设定,反射弧长得惊人,以至于他无怨无悔生死相随十几载,女主才发现他爱得如此深沉。
因此,季韶光辗转通过江雪声约她见面,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让舒凫心中警钟长鸣。
她知道,这人想要告白的时候,往往会表现得特别含蓄委婉,比待字闺中的少女更矜持。他越是拐弯抹角,用意就越是值得怀疑。
顺便一提,对于季韶光比山高、比海深的真爱,原著中女主的回应是:
“可是,季大哥,我只将你当作我的亲哥哥……”
季韶光:“………………嗯,我也可以把你当作亲妹妹。”
虽然舒凫知道感情这事儿勉强不来,但她第一次看到这段剧情,还是差点原地喷出一口老血。
天可怜见,讲讲道理,女主到底喜欢齐玉轩什么啊?
爱他傻,爱他渣,爱他发育不全的小脑瓜?
爱他中央空调风力大,姐姐妹妹一百八,送你一年到头宫斗无闲暇?
爱他冷酷霸道又眼瞎,从来不肯听人话,一言不合就要翻脸把你杀?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智商成负。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姜若水是个痴儿,季韶光也一样。
总而言之,在舒凫的记忆里,除了芳菲、戚夜心等一系列炮灰配角之外,季韶光作为男二,也一样是个为女主发光发热,“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悲情人物。
虽然他深爱的女主不是舒凫,但她既然继承了姜若水的一切,又熟知他的性格人品,自然必须尽力护他周全。
不过……
……要是因此再让他陷入一段无果的单恋,那可就不太妙了。
所以这一天,当舒凫踏入魏城地界,慢慢走向与季韶光约定的茶楼时,心情和步伐都格外沉重。
光,不要爱上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魏城繁华,十里长街车水马龙,各色店铺鳞次栉比,人群欢乐的喧闹声伴随着花香与酒香一同,从长街一头直传到另一头,满城都洋溢着无限春光与幸福的朝气。
舒凫行走在这片繁华市井之中,心绪不由地放宽几分,刚想深吸一口这难得轻松愉快的空气,忽然只见眼前掠过一道红影,有个巴掌大小的物事从天而降。
“……?!”
舒凫反应奇快,心思电转间剑已出鞘,寒光一闪,转瞬便将那骤然出现的古怪物事削为两半。
直到那物事飘飘摇摇落地,舒凫才发现,那并非什么暗器或者高空抛物,只是一朵奇异的、碗口大的粉色桃花。
她用剑尖挑起半朵桃花,目光一凝,刚有些上浮的心再次重重沉了下去。
与此同时,从她头顶半扇打开的窗户里,已经传来了再熟悉不过的轻快男声:
“姜姑娘,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
舒凫缓缓抬眼望去,不出所料,只见一位身穿金色衣袍的少年倚在楼上,面如冠玉,眼若秋波,手中把玩着一束花枝,正是三年来“偶遇”无数次的凌奚月。
“姜姑娘,你何必这样看着我?中州花朝节,人人皆可参加,我不过是来凑个热闹。”
凌奚月一边笑,一边将手向下一探,掏出个大宝贝——也就是他那条煤球似的博美犬,献宝一般向前送了一送,“你看,阿玄也很想你。”
博美:“汪!”
——我可能不是人,但你用狗来把妹,你才是真的狗。
舒凫刚想反唇相讥,却只听见“吱呀”一声响,街对面的茶楼上又有一扇窗户悠悠打开,另一张熟悉的面孔探了出来:
“这不是舒凫么?许久未见,看见你这般精神,我就放心了。有失远迎,快上来坐。”
那人生得霞姿月韵,清逸绝俗,又身穿一袭晴空般湛蓝底色的柔软春衫,整个人看上去便也如青空一般辽远,水波一样温柔,任谁都会一眼沉溺其中。
舒凫初次与他见面时,也有过一秒钟的惊艳,但很快就扑腾着上了岸。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江老师,天下谁都不是绝色美人。
不过,作为朋友来说,季韶光无论外表还是内在,绝对都是非常养眼的。
而且——
“汪汪!”
从季韶光身边,倏地探出了一个雪白的大号狗头,观其头型和毛色,分明是一条毛绒绒的肥美萨摩耶。
季韶光微微一笑,温柔地轻抚萨摩耶皮毛:“兰兰,不要闹……哎,你别拱我啊!你看你,身上毛这么多,蹭着怪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