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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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带着淘宝穿七零
  作者:长天夜色
  文案:
  田志成穿越了,成了七零年代朱田村人厌狗嫌的混子。
  他不仅好吃懒做,偷奸耍滑,还败坏人家女知青名声,以此娶人家过门。
  穆晓晓:她以为这辈子就这么毁了,没想到嫁人后,这个田志成居然和传言中不一样?
  手持淘宝,有事挣工分,没事卖商品,田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阅读须知:架空文,请勿考究,不合胃口可弃。
  内容标签:种田文 甜文 年代文
  主角:田志成;穆晓晓 ┃ 配角:预收文《小吏妻》 ┃ 其它:预收文《系统骗我去养老[快穿]》
  一句话简介:发家致富养媳妇
  立意:婚后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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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已捉虫)
  夏日炎炎,即便是到了傍晚,也依旧闷热不已,是以朱田村村口的老槐树下聚满了纳凉的男女老少。
  树上的蝉鸣声嗡嗡不绝,也没能掩盖住树下八卦的声音。
  要说最近朱田村最大的新闻,莫过于田寡妇家那个宝贝儿子田志成,干的混账事儿。
  平日里偷鸡摸狗,躲懒耍滑就算了,前两天居然趁着人家女知青在河边打猪草,将人家推进了河里,然后又假惺惺的将人救了起来。
  只不过救人途中,嚷嚷的周围干活的人都来围观。
  夏季穿衣本就少,女知青穿着白底印花衬衫,被水浸湿后,更是贴在身上,田志成搂着人家在地梗上吹了大半个小时的风,才将人送回知青院里。
  不到一天,整个村都知道女知青被田志成又搂又抱的从河里救上来。
  “我看田家那小子就是故意的,不就是瞧人家姑娘好看,想占便宜娶人家吗?要不然哪个好姑娘能瞧上他家?”
  “就是,田寡妇那弱身子加上两间破房子,连彩礼都不一定出得起,这回人女知青名声都没了,彩礼不彩礼的,不也得嫁吗?说不定啊人正打这主意呢!”
  “别瞎说,田家小子人是混账,可人田寡妇是个好人啊,家里家外一把手,万一人田家小子结婚后懂事了,一个大小伙子干起活来也能挣不少公分,养活一家三口还不容易。”
  “那你就等着吧,保不齐也是个坟上烧纸,糊弄鬼的货。”
  七嘴八舌的一阵闹哄过后,又说起了其他八卦。
  至于村里人口中的田志成,正躺在自家破了个脸盆大洞的屋子里躺着,床上被褥乱糟糟的踢到了角落里。
  灰扑扑的门帘子从外头掀起,满脸愁容的田寡妇走进来,抬头看了眼房顶的破洞,又看了眼躺在床上睡觉的儿子,有些老态的脸上露出无奈。
  “儿子,快醒醒。”田寡妇摇了摇田志成,轻声道:“我昨个就让你把屋顶补了,要是再不补,等夜里下雨你这屋子就没法看了。”
  许是听见噪音,田志成哼了哼,过会儿又没了动静。
  “儿子,你不是还要娶穆知青过门吗?到时候媒人来看家,你这满屋子漏风,人家看着也不像话。”田寡妇没法,只能拿出田志成近些日子较为上心的穆晓晓来。
  果然听到穆晓晓的名字,田志成迷迷瞪瞪的醒了,声音含含糊糊的,“知道了,妈,我马上起来修就是了。”
  “那你赶快起来,我去把晚上饭烧了。”田寡妇叹了口气,不管干不干,答应了总是好的,总比往日里油瓶倒了都不扶好。
  等田寡妇出去后,田志成才恍恍惚惚的清醒过来,他瞪大眼睛看着屋顶杂乱的茅草和横梁,脑子里闪过一幅幅画面,许久之后才反应过来。
  他似乎穿了。
  从发达的现代,穿越倒了吃大锅饭,挣工分的七零年代,和他同名的田志成身上。
  现代的田志成,从小就是孤儿,勤工俭学的念完大学后,找了份朝九晚五的工作,直到下班路上见义勇为救了一只差点被汽车撞倒的狗狗。
  之后他就发现自己有了个淘宝系统,可以利用自己现有的物资,去换取未来的产品,田志成没有太大的志气,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靠着淘宝,日子过得不温不火,直到再次见义勇为意外死了。
  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田志成,就显得比较一言难尽了。
  年幼失去父亲,跟着寡妇妈一起生活,也许是心疼他小小年纪没了父亲,田寡妇对他向来是疼爱非常。
  这也导致了田志成从小就喜欢躲懒,渐渐长大后,一系列的毛病都养了起来,在朱田村里那是人嫌狗憎的存在。
  也只有田志成的亲妈田寡妇,才会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个好孩子,虽然懒了点,那也是因为年纪小,等成了家就懂事了。
  田志成起床叠了被褥,从屋里出来,田寡妇正在灶上做饭,食物的香味渐渐弥漫开,田志成的肚子不由咕噜了几声。
  看着田寡妇忙碌的在灶上灶下活动,田志成有些不好意思的走过去,挠了挠头,“妈,我来帮你烧火吧。”
  田寡妇微微愣了愣,显然是有些猝不及防,紧接着满脸笑容的冲田志成摆了摆手,“灶上烟熏火燎的,你要是没事儿,就赶紧把屋顶补了,烧火做饭的事儿,妈一个人就能行。”
  虽然只是田志成的一句话,田寡妇却觉得倍感欣慰,这是儿子长大了,知道心疼她了。
  田志成被推出了厨房,田寡妇用袖子摸了摸眼角,满脸笑容的继续烧饭。
  乡下的屋子都是泥砖砌的,横上房梁,盖上茅草就算是盖好了房子了。
  也有那家里富裕的,用红砖起房子,盖上大瓦片,又结实又气派。
  不像这种土房子,一到天气不好的时候,容易漏雨灌风。
  田志成找来梯子,背着田寡妇从山上割来的茅草,爬着梯子上了屋顶。
  虽然他没补过屋顶,但是原来的田志成看过别人补的,田志成按照记忆,依葫芦画瓢,磕磕绊绊的开始修补,等熟悉了手上的动作就快了起来。
  相比于前身总喜欢磨洋工,田志成干起活来就认真许多。
  到了饭点,下工回家吃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路过田寡妇家门口,看到低头认真修补屋顶的田志成,纷纷露出震惊的神情。
  “这田志成是改了性了?他居然也能补屋顶?”
  “嗨!八成是装装样子,毕竟是要娶女知青了,要是不装着能干,人女知青能嫁给他?”
  “人搂也搂了抱也抱了,还能不嫁?”
  田志成也听见了路边人的闲话,但他没有理会,从记忆里,他已经知道原身是个多么令人讨厌的人。
  不管他现在如何改变,做任何事,都会有人评头论足,不如做好自己的事情。
  而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在天黑之前把这个屋顶给他补起来。
  朱田村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冒起了烟,饭香也飘散开来,不知谁家烧了红烧肉,香味经久不散,田志成的肚子一下子就咕噜噜叫起来。
  正好这时田寡妇出来喊田志成回去吃饭,“屋顶要是没补好,就放到明儿再弄,先下来把饭吃了。”
  “妈,已经补好了。”田志成收拾东西,从屋顶爬梯子下来,田寡妇怕田志成摔倒,连忙上去扶着梯子。
  田志成落地,就看到田寡妇一脸欣慰自豪的看着她。
  “还是我儿子能干,这么快就修好了屋顶,后天妈就去请媒人,等你和穆知青结了婚,你俩好好过日子。”田寡妇拍了拍田志成的背,笑道:“我瞧那姑娘是个勤快人,现在我儿子也知道懂事了,你俩好好够,日子肯定错不了。”
  田志成笑容讪讪,只是修个屋顶而已,可是在田寡妇嘴里,就像是了他挣了几十个工分似的。
  晚饭是时下乡村普遍的杂粮饭和蒸红薯,就着一盆煮的软烂的丝瓜,田志成端着碗,只是稍稍愣了一秒,接着端起碗大口吃了起来。
  现在的杂粮饭,就是用家里现有的粮食混在一起煮,味道着实不算太好,不像现代精挑细选的用各种调料煮出来的那样精致。
  田寡妇看到儿子埋头吃饭,想着平时总会抱怨几句,今天却什么都没说,显然是饿狠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等秋收有了粮食,妈就去换两斤肉回来,到时候给你做红烧肉吃。”
  原身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平时很少去上工,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公分,家里只有田寡妇每天去上工,一天下来也就挣七八个工分而已。
  一年到头,也就够母子两个吃饱而已。
  田志成想到随自己穿过来的淘宝,里面倒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兑换,只是这来源却需要他好好琢磨一下。
  否则,到时候哪怕是拿一小块猪肉出来,按照原身在村里的风评,怕是很容易被人当做是偷来的。
  乡村的晚上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田志成吃完了饭,打水洗了澡就睡下了。
  田志成家位于三队,早上起来他就找到了三队队长朱保国。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成了人家儿子,自然要把日子过下去,他不是原身,做不到让一个年近五十的老母亲上工挣工分养他。
  朱保国对于田志成的到来,显然有些疑惑,田志成上来就是一顿诚恳的道歉,又说到田寡妇身体不好,卖一波惨。
  然后发了誓要好好上工,挣工分养家。
  乡下人都淳朴,田志成和朱保国同在一个队,田志成也算是朱保国看着长大的。
  “保国叔,以前是我太混账了,以后我一定认真干活。”田志成想到田寡妇那常年劳作略微佝偻的脊背,不由道:“能不能给我妈派个轻松点的活计,就是工分少点也没啥,她身体不好,我怕她累坏了。”
  “这才对,大小伙子不干活,让你娘养家怎么成?这回可算是懂事了。”朱保国虽然也对田志成有些意见,却也乐于见到他改邪归正,“这即将娶媳妇的人就是不一样,知道上进了。”
  也许是因为田志成的态度诚恳,又一口一个保国叔,无形之中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朱保国也开始打趣起了田志成。
  田志成抿唇笑了笑,变化太过总会引起人的怀疑,但是有穆晓晓做借口的话,别人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
  上工的时候,朱田村的老少男女,破天荒的在地头上看到了田志成的身影,虽然衣服有些旧,却洗得很干净。
  挺拔白净的田志成,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仿佛就像是个从县城里下乡的城里人。
  “哟,志成也来上工啊?你不是挣大钱的人吗,这地里的活你志成咋能干呢?”
  第2章 (捉虫)
  朱田村里大部分都是姓朱和姓田的,多少都沾着亲,开口调侃田志成的,也姓田,按照辈分田志成还得喊人家一声表婶。
  原身在村里话不多,但每次躲懒借口却不少,不是身上痛,就是那里痒,硬逼着上工,做到晚也不如人家一个妇女干的活多。
  有看不过眼的,说两句风凉话,原身多半会说,他是要干大事挣大钱的,地里刨食他不擅长。
  这话从十五六岁说到今天,虽然平时经常往县城及其他几个村镇乱窜,也没见他拿回什么钱来,只有偶尔带回来点边角肉,打打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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