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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二章回程

  谁能料到,这个看起来儒雅柔弱的斯文男,仅仅只用了一脚,就放倒了从来未曾败过的铁铭呢,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林晓强早就料会是这个结果,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速度竟然快到了这种程度!
  他很清楚,这全是那几十个胖子的功劳,从他们向上吸取的能量使他的反应与速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超强状态,那玄之又玄的微妙感应,那未致先发的能量反应,绝对没有人能到快他这种程度,所以这个结果,是注定了的。
  夏军的脸色,也变得前所未有的难看。
  林晓强拍了拍手,看也不看被人抬下去的铁铭,抬眼扫视在场的上千人,豪气冲天的道:“谁还要和我比?”
  面对他炯炯的目光,很多人都无法仰视的闪了开去,但有一人却突地向前一步,大喝道:“我来!”
  林晓强很意外的看了这人一眼,瘦瘦小小的一个瘦削男,要打架,他相信自己一拳就能把他格得飞出去,不禁疑问:“你要比什么?”
  夏军看到这人的时候,眼前不禁一亮,总算可以扳回点颜面了,所以那个瘦削男还没说话,他就抢先道:“他要和你比枪法!”
  这名瘦削男叫常平,枪法如神,百发百种,不但在e集团军,甚至在所有的集团军之中,都是当之无愧的枪神。
  “哦?”林晓强有点意外,你要说比别的,他还不怎么会,比枪法,他可是跟着胖子练过几天的,所以很是干脆的道:“好,你说什么个比法。”
  “那儿!”常平遥遥一指,五百米外挂着一面彩旗,正随风晃悠着,“三枪之内谁能把旗打下来,谁就获胜!”
  “哇~~~”此言一出,下面立即响起阵阵鼓臊声,这难度真的太高了。
  那么远的距离,恰遇这会儿又横风阵阵,彩旗荡荡悠悠的,彩旗上的绳索正是摇来摆去,想在三枪内打断它,那真的难如登天啊。
  林晓强听说这样的比法,心里也是一惊,他的目力是强,枪法也跟胖子学过两天,可仅仅只是学了点皮毛,例如枪枝的装卸,三点一线的射击标准,就这两样而已,例如什么风速啊,湿度啊一类的东西,他听都没曾听过,这回好了,终于要出丑了。
  常平看到他脸上现出难色,生怕他反悔,抬手一招,“我先来!”
  狙击枪立即就被送了上来,林晓强晃然,这么远的距离,肯定只能用狙击枪了,难道还用手枪吗?
  “砰!”的一声响,常平干脆利落的射了一枪,仅仅是零点零零几秒的功夫,彩旗就落了下来。
  “好~~~”场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久久不歇。
  常平看到自己一枪命中,脸上也不禁有了笑意,这一枪发挥得实在好,连他都免不了要夸赞一下自己的枪法。
  见林晓强呆苦木鸡似的站在那里,夏军满面春风的走了过来,很是得意的道:“该你了!”
  “该我了吗?”林晓强回过神来,那愣头愣脑的模样,使在站在前几排的官兵忍不住偷笑,就凭你这个模样,还想赢常平,别做梦了。
  这个时候,早有几名官兵走到了那旗杆下,把被打断的绳索重新系了起来,为了怕不稳,还多打了几个结。
  红旗被重新挂上去后,终于轮到林晓强射击了。
  他运足目力朝那面红旗看去,风好像比刚才还要大了,旗面像是波浪起伏着,绳索晃动的节奏却比刚才的还要大还要快。
  林晓强看得额上直冒汗,人家是神枪手,可他只是菜鸟,想在这么远的距离一枪命中?十枪,一百枪都难啊。
  大丈夫,赢就赢,输就输,林晓强正想大声的宣布他认输的时候,眼光陡然一亮,大喝一声道:“枪来!”
  狙击枪立即就送到他面前。
  林晓强摇了摇头,“手枪!”
  “哇~~”台下再次鼓臊,众人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不过多数是看笑话的那种议论。没有瞄准镜,没有射击速度,用手枪想把绳索射断,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嘛。
  枪迟迟未见送上来,林晓强随手往身上摸了摸,竟然摸出了一把银色左轮手枪,仔细的想了想,这才恍然,是牛美丽在昨晚的行动中给他防身的。
  林晓强掏出枪检查了一下,确定保险已开,这就抬了起来,也相当干脆的放了一枪。
  枪声响过了一秒有余,彩旗仍没落下,当众人就要发出嘘声的时候.....
  突然,彩旗晃悠悠的落了下来。
  天啊,这个人竟然以一把手枪在五百米开放把彩旗打了下来。
  众人无不目瞪口呆,呆愣当场,连鼓掌都忘了。
  林晓强看着众人吃惊的表情,并没有感到多少得意,只是暗道一声侥幸,总算应付过去了。他虽然是把彩旗射下来了,但他描的并不是那晃晃悠悠的绳索,而是稳稳的系在木桩上的那个绳索大结,把它打断了,红旗自然会落下来,只不过速度慢一点罢了。
  不过隔得那么远,谁知道他打的是哪里呢,人家只知道彩旗被采落了,用一把手枪打落的,这个人的枪法,已到达匪夷所思骇人听闻的地步。
  比试结束了,林晓强获得全散,当官兵们散去之后,他走到了夏军面前,也不说话,只是直直的看着他的岳父大人。
  夏军自然以眼还眼,只不过,他也只坚持了两分钟而已。
  “狗日了,好好好,老子怕了你还不成吗?”夏军终于被打败了,招手唤来一名下属安排一次军用物资运输演习。
  “谢谢岳父大人了!”林晓立即就强眉开眼笑,得了便宜的他没有立即就屁颠颠的离开,反而是凑到夏军面前道:“岳父大人,我还有件事.....”
  夏军差点跳了起来,几乎是狂吼着道:“你tm还有完没完了?”
  “岳父大人,你这么激动干嘛啊,我只是想说我的手机没电了,连开机都开不了,又找不到这样的充电器,想看看你有没有万能充而已!”林晓强很委屈的道。
  这下,夏军被气软瘫瘫的差点就一头载到地上了,这小子的手机根本就没电,也就是说他压根就没想过打电话。
  mb的,打了一辈子的鹰,训了半辈子的兵,结果到最后竟然八十老娘倒绑三岁小儿。这个教训不能说不深刻了。
  这下,他总算明白为什么阿受老板这么看得起这小子了,自己的老头子又为何对这厮赞不绝口了,因为这家伙一下就能捏住别人的七寸令你无法动弹啊。
  得知夏军用军用运输机帮他们运东西,林老汉高兴得见牙不见眼,他的锄头洋铲都可以带到那边去了,万一小儿子的生意不景气了,养活不了他的话,那他也可以开点荒种点地不是。林晓强要是知道他爹的想法,肯定会气得吐血好几升的。
  他的几个女朋友听了这话,也高兴得不得了,纷纷掏出了手机,赶紧让人把一些原本想带却又怕累赘的东西送来。
  好不容易,林晓强等人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都到了天上,夏军看着那两架渐渐消失在空中的飞机,忍不住抹了抹头上的寒,心有余悸的叹道:“好了,总算把这瘟神给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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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小时后,飞机到了甘省,众人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了。
  在汕城出发的时候,林晓强曾给阿怒老爹打了电话,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来接机的人竟然一大班。
  冰妮,常靓靓,窦胖子,阿怒,老曾,甚至保安族的大族长兰茹都来了。
  见到了这些久违的面孔,林晓强说不出的开心,喜笑颜开的和众人一一打招呼。
  搬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特别是林晓强这种拖家带口的就属于大工程了,他这次从汕城总总共共带来了十几口人,今晚肯定是安顿不了了。
  林晓强和众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兵分两路进行,常靓靓是土生土长的甘省人,对这里比较熟悉,冰妮则善解人意能照顾别人,赵少天武功高强能保护众人,所以他们三人领着林老爹等人先去吃晚饭,然后在酒店住一宿,明天才前往保安族。
  林晓强则和其他人负责把东西连夜运进保安族去安置,把一切都打点妥当,好迎接众人明天入住。
  常靓靓领着一干老弱妇孺离开之后,林晓强叫来了搬运公司的车辆,把东西装上车,又费了整一个小时。
  好不容易搬运公司的车辆上路了,阿怒与老曾还有胖子押着六辆货车先行,林晓强则驾着布加迪威龙跟在最后,他身旁的女伴换成了保安族的大族长兰茹。
  车速因为前面货车的关系,一直都很慢,车窗没关,夜风缓缓的吹进来,让人有点凉意,林晓强见兰茹紧抱着双手,体贴的把车窗升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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