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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章 科技所有权(2)

  皇权制同样也可以集中全社会的力量,但在明朝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照搬后世的知识产权体制,各自拥有专利权,那么在建立整个知识技术体系的时候,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的时候,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朝廷也不可能强制,更没有许多的银子用于赎买。
  尤其是现在朝廷财政窘迫的情况下,应用后世的先进技术赚取足够的利润以保障,避免走不断加征派税的老路,毕竟收税多是从普通百姓那里收取,而新产品的享用多是有钱有权之人,赚取有钱人的银子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崇祯多次召见工部官员与各方面的能工巧匠,对这个时期的技术体系有了大概了解,只是因为大明朝的政治结构急需调整,朝廷的税收需要保证,更需要加强朝廷对金融方面的控制,这都使得崇祯腾不出更多的精力用于新技术的研发。但是他对如何实现工业革命,如何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也就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考虑。
  关于科学技术的基本要点李从年已经考虑清楚,只是以何名义提出,却让他费尽了心思,皇家直接去研发这些新技术,一方面让人怀疑其来源,另方面最难的是,会被那些御史们弹劾“与民争利”的。
  而崇祯皇帝颁布下几道圣旨:“一,大明皇家科学学院及申请者的新发明,授予有效期20年,天下人等不得侵犯。第二点,专利所获利益,全部用于用于教育等事业的建设,任何人不得挪用。第三点,20年内,如有他人应用天启专有技艺,需支付专有授权费或技术入股,技术入门费。第四点。大明皇室所属,可无偿互相借鉴应用,他人之发明,不得含有大明皇室专有技艺。第五点,应用大明皇室,必须实施新工艺,不得使用落后工艺。
  这些圣旨的□□实质就是:“大明皇家科学院申请者研发的新技术,都属于皇室范围。在大明皇室范围内,因为各方都无产权问题上的纠葛与利益分配问题,无条件的社会化大协作将成为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协调沟通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至于研究人员的积极性问题,真正能塌下心来搞研究的人,财富看得相对是比较淡泊的,更重要的是事业上的成就感与荣誉感。权属虽不属个人,但发明人却可署个人的名字,当然重要贡献者还可授予名誉职衔等,同时提供较为优裕的生活保障。
  再有就是提倡学术□□,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学术□□,在建国初期,学术风气还是不错的,虽然专家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有些人确实是冤枉的,但也形成了平等□□的风气,连普通技术员都敢于阐述己见质疑权威专家。但在后来,这种风气已难以想象,人们更习惯用“学霸”来形容某些专家教授,抄袭作假早成为学界风气,如此的学术风气如何能够实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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