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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食臭者(眠冠名)

  他把香烟的烟丝,全部给搁到了一个大盆子里面,然后他的脸趴在盆子上,大力的嗅了起来,嗅得很陶醉。
  周围的人也都被那大烟枪吸引住了,不知道他要玩什么名堂,当时小爵士也在看热闹。
  结果,那大烟枪像是发了疯似的,大口大口的吃着那烟丝。
  这烟丝都是有毒的,吸食和直接食用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一个人连着抽烟,估计连抽十几根没啥事,但要一口气吃三四根烟,估计都得躺下。
  小爵士怕酒吧出事,连忙喊人,死乞白赖的把大烟枪给拖到了地板上,其中一个,也不管大烟枪的嘴巴有多臭,伸手就扣他的喉眼,给他催吐。
  那大烟枪吞进去的烟丝,全部“嗷”的一声,吐了出来。
  小爵士说:我当时还安慰大烟枪了,我说你回家少抽点烟,好好刷牙,每天总有人愿意跟着你——你现在这一张烂嘴,谁看得上你!
  我问小爵士:那大烟枪后来呢?
  “当天晚上,被我们劝得好好的,也没花钱找小奶狗,自己走了。”小爵士点了一根“女士”型的细长香烟,翘着兰花指,吸了一口后,说道:结果第二天,大烟枪就死了。
  “啊?”我盯着小爵士,说:你听人说的?
  小爵士摇了摇头,说道:警察找上门了——他找到我了解情况,说大烟枪在家里……离奇暴毙。
  他还说警察出示了几张照片,把小爵士恶心得一天没吃下饭。
  我问什么情况。
  小爵士说那大烟枪,是吞烟草死的——尸体在尸检的时候,胃里全是烟丝。
  我说这个不奇怪啊——也许是大烟枪老是遭人嫌弃,想不通了,吞烟自杀呢?
  小爵士看着我,颤抖着说:不光是胃里有烟丝,肠道里、心脏里、肺里,甚至是血液里,也全是烟丝,那法医还敲开了大烟枪的骨头。
  骨头其实里面是空心的,里头流动着的是“骨髓”。
  可本来应该是“骨髓”的骨腔里,也全是挤在一起的烟丝。
  听小爵士这么一说,那我还真的觉得奇怪了。
  接着,我问小爵士,说道:你刚才跟我说,说你们酒吧里,发生了两件怪事——这大烟枪吃烟是一件,另外一件呢?
  “另外一件啊?”小爵士说:是我们另外一个顾客——那顾客有个更加怪的癖好,外号叫“臭虫”。
  “这又是个什么梗?臭虫?”我问。
  小爵士说臭虫有一个癖好,叫“闻臭癖”。
  这个“闻臭癖”,我以前听陈词跟我讲过,算是一种心理疾病吧——但也算天生的缺陷,就是喜欢闻臭味。
  越是臭不可闻的味道,他闻起来,越是高兴。
  我说你们酒吧奇葩挺多啊。
  小爵士笑着跟我说:没办法——我们这是个同志酒吧,都是社会黑暗角落里的一群人,被大众遗弃的一群人,大家的心理,或多或少有些问题——当然,像臭虫和大烟枪这种极端的,也是相当个别的现象。
  “哦,哦!”我点点头。
  其实小众圈子,都或多或少有些怪毛病,越是小众圈子的人,越是藐视“人情礼法”,因为他们本来就属于和“人情礼法”格格不入的一群人。
  小爵士说臭虫也是昨天晚上在酒吧里,忽然犯了怪病,在酒吧里连着开了两个鲱鱼罐头!
  我一听,这家伙的有点吓唬人——什么叫鲱鱼罐头?瑞典的一种特产美食!用鲱鱼发酵之后做的,特别的臭!
  虽说鲱鱼罐头算“美食”,但说真的,这玩意儿比屎臭多了。
  那臭虫大半夜的在酒吧里开了两个鲱鱼罐头,那酒吧里的人,唰的一下,就飞出了去了——屋子里简直不能呆人。
  不少顾客,还没来得及跑,先嗷嗷吐了一阵。
  反倒是那个臭虫,一个人坐在位置上,近乎疯狂的吃着“鲱鱼罐头”,眼神很野兽。
  小爵士说:我都不想回忆昨天晚上的情形,周围二十米,没有一个人敢近身的——那味道真的绝了,稍微往前凑一点,感觉要窒息,喉咙都使不上劲了。
  “噗!”龙二这时候忽然笑喷了。
  但是他又强行忍住了。
  这是一件悲伤得事啊,怎么能笑呢?要严肃。
  小爵士苦大仇深的说:最后实在是没招了,刚好,我们隔壁是一间药厂,我和几个兄弟,翻到了药厂里面去,“借”了四个防毒面具,才强行把那臭虫给抬出去的。
  “做服务业也很艰难啊。”我对小爵士竖起了大拇指。
  小爵士说:那可不——今天,我们酒吧的员工忙活了一天——到处擦洗,通风,才让味道散了那么一些,仔细闻,还是闻得到的。
  我也不想仔细闻了,我问小爵士:那臭虫人呢?
  他说臭虫昨天晚上也死了。
  “啊?”我看向小爵士。
  小爵士说今天中午时候,警察才过来找过他,说臭虫在家里死掉了,这个家伙,在家里,开了起码有三十个鲱鱼罐头,活活把自己给臭死的。
  我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评价这个事。
  我听过被人吓死的,被人戳了笑穴活活笑死的,也有吃东西活活把自己撑死的,不过,这是头一回听过把自己给臭死的。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冯春生对我说道:水子,要说只有大烟枪一件事,或者说只有臭虫一件事,都好说,有可能是巧合,但这个酒吧里,接二连三的出现这类事件,那咱们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
  “得说道。”我也点点头。
  这时候,小爵士还说:对了……水老板,还有一件事,这件事比较怪。
  “什么事?”我问小爵士。
  小爵士说他们店里,有一个伙计叫阿冰,三天前,那个大烟枪在酒吧里吃烟丝的时候,是阿冰去抠大烟枪的喉咙眼,给大烟枪催吐的。
  他在催吐的过程中,被咬了一口,咬出血了。
  “然后呢?”我问小爵士。
  小爵士说那阿冰在被咬了之后,手指开始发黑,送到医院去,医院也没招,什么“破伤风”“狂犬病”的药,都打了,没用,现在整个大臂都黑了。
  小爵士说:我男朋友说我们酒吧最近是不是招惹了什么东西,所以我就想着,今天晚上跟你联系一下——结果,公子姐不久前告诉我,说你今天晚上有可能来我酒吧,我就一直等着呢。
  我想了想,问小爵士:阿冰呢?
  “阿冰在医院呢。”小爵士说。
  我跟小爵士说:你找人,把阿冰带过来……这事,我还真有点兴趣。
  这个酒吧,三天之内,出了一个“吃烟丝”吃死的人和一个“吃鲱鱼臭死”的人,不简单。
  小爵士听了我的话,给阿冰打了一个电话,让在医院陪床的兄弟把阿冰带过来。
  大概半个小时候,阿冰过来了。
  好家伙,这人的手臂,真的是黑的——右臂像是一条木炭。
  冯春生才看了一眼,说道:鬼气进了身体,幸亏咱们来得早,这鬼气要是进了心脉——大罗金仙都没得救。
  我看向冯春生,问:春哥看出来了?
  “看出来了。”
  冯春生说道:其实就是那天咬他的大烟枪,被恶鬼上身了——大烟枪咬开了阿冰的手指,那鬼气钻进去了。
  “这鬼得是一特别凶、特别霸道的鬼。”冯春生说道:区区一点鬼气,都能要人的命,一般道行的人,办不到。
  特别凶、特别霸道的鬼?
  这听上去,莫非真的让我们撞上大运了,撞见了祖鬼了?
  先得把这恶鬼给揪出来。
  冯春生凑我耳边说:水子,真要揪这恶鬼啊,还真不好揪。
  “为什么?”我问。
  冯春生说道:这恶鬼为什么接二连三的在这酒吧里作乱,你还没琢磨明白吗?
  被冯春生一点,我还真琢磨明白了。
  这个地方是哪儿?同志酒吧。
  这恶鬼在这儿,接二连三的害人,初看上去,似乎是巧合,但其中,有规律的。
  什么规律?
  这种地方的人,都很怕事——虽然这个地方,违法的地方不多,但刚才听那小爵士的语气,他们很惧怕警察——他们惧怕警察,其实就是来自内心的一种自我保护。
  这些小众圈子的人,经常被人嫌弃、被人暗地里说三道四,导致他们都给自己蒙上了一层伪装,很不愿意别人看清楚自己。
  说白了——这个酒吧的人,出了事,最想着做的,就是隐瞒。
  那恶鬼就是看中这儿的人怕事,才做下“恶果”的——做了你们也不敢声张。
  我估计,不光是这个同志酒吧,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夜场里,都留下了那恶鬼的踪迹。
  这也侧面的反应了——这个恶鬼十分狡诈,非常谨慎。
  对于这种恶鬼,要追捕他的行踪,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好找,不好找。”冯春生说:那恶鬼多半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呢。
  我想了想,说道:可以找!让我来。
  “你有办法?”
  我说道,我当然有办法了,我指了指我的眉心。
  冯春生有点错愕,他说道:你这地眼在这个时候,能起啥作用?
  “你就看好吧。”
  我问小爵士:三天之前,大烟枪在酒吧的什么地方,开始吃烟丝的?
  “在那儿。”小爵士指了一个靠窗户的位置,说。
  ps:第二更到了哈!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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