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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感触光荣,一枪狙杀

  太阳从苍苍的山巅后面露出来,最初的几道光芒的温暖跟即将消逝的黑夜的清凉交流在一起,使人感到一种甜美的倦意。
  淡淡的清清的雾气,润润的湿湿的泥土气味,不住地扑在脸上,钻进鼻子,秋瑾深深地呼吸着,驱除着倦意,振奋起精神。
  七八天,在普通人的一生中不过短短一瞬,但对某些人却至关重要,或者是铭记终生,或者是命运转折,或者是涤荡焕新。而对秋瑾来说,这就是她人生的转折,从革命向革命的转变。
  前一个革命是之前的思维认定,后一个革命则是新的认识、新的感悟。虽然还不是完全理解,但对于以前的思想却是重大冲击,重大撼动。
  为此,秋瑾愿意去战场冲锋陷阵,与象征满清朝廷的敌人作血拼厮杀,而不愿继续在迷茫和矛盾中挣扎。因为,不管理念如何,革命军正在旗帜鲜明地向满清发动进攻,正在与敌人战斗,正在动摇着满清的统治。
  而身为一个女人,想要在革命军中成为战士是很困难的,只有在葛智初的帮助下,只有参加了医护队,秋瑾才有机会亲临战场,与革命军一起百里奔袭感恩县(现东方市)。
  感恩县位于琼州南部,隶属琼州府,作为清军围剿革命军的南部据点,有三个巡防营在此驻守,并且不断地向这里囤积物资。
  李准要先布局要点,建根据设大网;革命军则要趁敌未准备完毕,击破敌一点,撕破这张将是四面来攻的大网。
  因为广东水师的运输船只不足,李准便委托陈文强的轮船公司帮助运输兵员和物资。这无疑使情报尽为陈文强所知。感恩、琼海、琼崖、崖州,这四个要点的清军数量、装备情况,通过联络渠道,全为革命军所掌握。
  商议、研究之后,革命军出动一千余人,偃旗息鼓,秘密出动,星夜急行,绕过白沙、昌江,直指感恩县。
  从人数上看,敌我双方旗鼓相当,但从战力上比较,有了实战经验的革命军则胜出巡防营一筹,更不用说士兵的精神和意志了。
  二百多里的急行军,沿途虽然没经历过什么战斗,但也让秋瑾学到了很多东西。当初她还疑惑,既是革命军,怎么不把辫子都剪了,以示与清廷势不两立?现在她明白了,有化装成巡防营的前卫开路,这次奇袭便少了很多麻烦。而她当初的那种比较慷慨激昂的做法,显然是激进有余,策略不足,眼光似乎有些短浅了。
  还有行军对秋瑾的感触。那真是说走就走,说停就停,要安静时鸦雀无声,要就地隐蔽时,哪怕是趴在污水马尿里,也要一动不动;急行时连饭也顾不上停下来吃,手里拿着干粮,边走边往嘴里塞……
  令行禁止,千人如一人,这才是强军之范啊!想到同盟会的松散,会员的各行其是,秋瑾不禁暗自摇头。怪不得复兴会干得风生水起,怪不得复兴会门槛高,人家有底气、有原则,可不是上赶着求你加入,人家要挑、要选,优者来,劣者却不看在人家的眼里。
  就这样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便足以说明复兴会的深谋远虑。如果说从万宁起义时才组建,这么短的时间根本就达不到这个程度。
  “秋姐。”一声呼唤打断了秋瑾的思绪,救护队队长徐慕兰走了过来,表情严肃地说道:“战斗快要开始了,咱们要集合做好准备。”
  “我知道了。”秋瑾站立起身,将医药箱背在身上。
  “第一次上战场吧?”徐慕兰脸色缓和下来,关切地叮嘱道:“不用害怕,咱们是跟在后面救治伤员,没有太大危险,就是鲜血淋漓的场面需要适应一下。”
  “我不怕血腥,甚至不怕自己流血。”秋瑾挺了挺胸,目光很坚定。
  救护队一共十个女人,还有三个男军医,其中来自国内的有五人,其余都是海外发展的华人华侨,以及香港实践女校的学生。而徐慕兰出身于爱国女校,是复兴会成立后第一批发展的会员,虽然年轻,但资格挺老,在琼州基地受训的时间也最长。
  徐慕兰赞赏地点了点头,领着秋瑾向集合地点走去,边走边说道:“你想扛枪打仗,做一名革命战士,这很好。但现在条件还不成熟,医护人手又缺,你先安下心来学习救护伤员,这也是革命工作嘛。况且,我听说总部亦有成立妇女部,甚至建立女子革命队的打算,想到戎装披挂、佩戴着长短枪,威风凛凛的巾帼女兵,连我都为之心动呢!所以,咱们现在好好表现,到时候一起去报名,好不好?”
  “要是真的,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秋瑾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道:“中国妇女早应该奋然自拔,参加革命斗争,在民族解放事业中建素手之功。”
  徐慕兰愣了一下,用异样的眼光看着秋瑾,旋即笑道:“我听说过秋姐的大名,没想到学识真的这么好。要我看,当女兵实在是太屈才了,你应该在会中担任妇女干部。”
  “我哪行啊,到现在我还不是会员呢!”秋瑾谦逊地摇了摇头,情不自禁地感到了些许遗憾。
  “那现在可是好机会。”徐慕兰提醒道:“在战场上表现突出,或者立功,便很容易被吸收入会。若在平常的环境中,可是要考察观察一番的。”
  “真的?”秋瑾得到了再次的肯定回答后,突然又有些犹豫,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做没做好加入复兴会的心理准备。
  ………………
  战斗的打响是突如其来的,这是对感恩县的清军来说。完全没有预警,完全没有防备,刚刚在城内的军营中起床,连饭还没吃,枪声便在东门爆豆般响起。
  十几名精悍的战士经过化装,挑担背柴混在入城的百姓之中,在城门下突然暴起发难,抽出短枪猛烈攻击把守城门的清兵,几分钟之内便控制了城门。等到清军大队从兵营开出,沿着街道急援东门时,当头迎接他们的是一挺喷吐着火舌的马克沁机关枪,以及上百条步枪射出的子弹。
  在当时,机关枪是比火炮更吓人的武器,机关枪扫射起来,子弹密集如雨不说,还比火炮更加运作灵便。而巡防营清兵,别说装备,就是连看也没看过机关枪是个什么样子,屠杀起来又是多么残忍霸道。
  扫射,扫射!清兵在弹雨中扭曲,在血肉横飞中栽倒,尸体枕籍,血流长街。不仅增援失败,回夺城门落空,侥幸未死的清兵更是被吓破了胆,在革命军如雷霆般的呐喊冲锋中仓惶逃窜,把恐慌惊惶带向城中各处。
  革命军呐喊着冲杀,追击着,在县城里与清军展开战斗,不断压缩着清军的生存空间。很快,枪声便在四处响起,放眼望去,整个县城几乎到处都在战斗,但胜利的天平已经向革命军倾斜,战斗迅速由东向西推进。
  马蹄声、脚步声、喊杀声、惊呼声、枪声,在县城里响成了一锅粥。革命军的人马沿着街道奋勇冲杀,制高点一个个被占领,一条条街道被控制,打得热闹,却并不激烈。遭到突然袭击的清军,不仅指挥不力,而且疏于防范,。机关枪扫射的恐怖正在迅速扩散,顽强的抵抗几乎没有。
  十字路口,双方的厮杀在这里稍微激烈了一些。双方频繁的射击着,不时还冲对方吼上几句。“哒哒哒……”机关枪被抬了上来,向着顽抗的清军猛烈射击,为革命军提供着火力支援。
  在革命军迅猛的攻击下,前面的敌人被打得慌忙后退,后面的却停不下脚步,结果和前面的人猛烈的撞在一起,敌人中弹后的惨叫声和惊慌失措的怒骂声响成了一片,陷入了混乱。
  “完了,完了。”一个清军将领惊惶地后退,却在嚎叫着要手下继续抵抗。突然,他的脑袋被飞过的子弹划了个大口子,鲜血糊住他的眼睛。
  数颗子弹飞来,这个军官扑通摔倒,身下的血很快便聚集成泊。
  “缴枪不杀,降者免死!”四下的喊声击碎了清军抵抗的意志,在凶悍的打击下,有的敌人举手投降,有的敌人逃出了县城。
  激烈的枪声渐渐稀疏,革命军已经控制了全城,城里还有零星的枪响,但已经无关大局。
  以有备击无备,革命军的人马不仅有了实战经验,而且装备也胜过了巡防营。再加上队伍里配备手枪的也较多,在狭窄的街道战中,连射对单发,正好能发挥威力。而巡防营的人马却还未经历过如此激烈的战斗的考验,仓惶之下,此战的结果用脚想都能想出来。
  枪声还未停歇,秋瑾便随着救护队踩着尸体和血渍进了县城。搜寻、救治伤员,她们在四下的枪声中紧张地忙碌着。
  街道上一片狼籍,血渍残肢随处可见,厮杀之地惨烈而血腥。巡防营清兵的尸体在一片狭小的区域内交错叠放着,以至于让人没有地方下脚。
  秋瑾的目光突然停在了一具遗体上,这个小战士胸前有两处弹孔,双目圆睁,手中还死死握着一杆长枪。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牺牲在了革命的战场上,秋瑾蹲下身子,轻轻合上烈士的眼睛。这是那个十天前给她登记的小文书,她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这就是革命,不光有激情四射的鼓与呼,还有光荣勇敢的献身。秋瑾知道,这以后的日子里,这种悲伤和痛苦将会不断的出现。满腔热血消失之后,剩下的就只有悲伤和痛苦的回忆。但她已经下定了决心,她要加入复兴会,她要做民族祭坛上的一员,就象这个年轻的战士。
  但战争不需要眼泪,特别是对于正规部队。不是冷酷无情,而是见惯了生死的他们,已经是一副钢铁的心肠,只会有短暂的伤感,并且会很快把悲痛化成仇恨,在战场上尽情地发泄给敌人。战争中的任何部队都差不多如此,没有整天愁眉苦脸、哭哭啼啼的军人和队伍。
  不断有士兵端着枪、挺着刺刀从身旁大步跑过,奔向战场,奔向枪声最激烈的地方。
  秋瑾将烈士的遗体拖到路旁,轻轻合上他的双眼,转身奔向前方。只是眼睛发酸,视线有些模糊,只有革命军战士系的红巾象火焰般闪动,引领着她的脚步,前进,前进!
  ……………
  外面的喧嚣、吵闹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对阿猫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此时,他以一种十分舒服的姿势坐在地上,虽然这个阁楼狭小而肮脏,但他不在意。经历加锻炼,使他处在任何环境中,都有很好的适应能力。
  他将双手的手指伸直,掌心向着自己,凝视着手掌和手指,研究着纹路。手指屈伸着,一点滞碍的感觉也没有,让他感到满意。
  楼下的梆子声急促起来,象是买卖人焦躁的敲击。阿猫翻身而起,用手挪开倚在墙上的一块木板,出现了一个可供枪口伸出去的孔洞。慢慢将枪口伸出去,阿猫略微俯身向前,将眼睛凑在瞄准镜上。通过瞄准镜,他看到了对面三百米外的总督衙署。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开道的铜锣声似乎都能听见,在旗兵和衙役的护卫下,新任广州将军景澧的官轿出现在瞄准镜的视野中。
  阿猫双手把得很稳,从瞄准镜中看出去,“十”字的交叉在缓缓移动,寻找着目标。
  落轿,走出,景澧很威严地扫视了一下周围,不紧不慢地迈步上了台阶。他是满人,他是广州将军,即便是总督张人骏也要敬他三分。
  阿猫屏住呼吸,轻轻扣动了板机,步枪轻轻后座了一下,子弹已经飞了出去,带着热量钻进了景澧的后背,经过处理的子弹在这个家伙的体内失衡翻滚,搅碎了他的内脏器官。
  阿猫迅速后退,将木板重新挡好,把活动枪托拉下来,和枪身一起放进了旁边的箱子中,然后合上箱盖,提着箱子,快步走了出去,下了阁楼。
  面对等候接应的会员,阿猫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将手中的箱子递了过去,转身快步出了院门,七拐八拐,消失在广州城的小巷之中。
  没错,他现在就是陈胜,就是复兴会第一杀手,他射出一枪,击中目标,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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