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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城的余光(一)

  白塔城曾经是古代费诺帝国的皇都,战神夏尔玛一手设计和建立了这座宏伟的城市。可惜在她去世后,她所指定的继承人没能平衡好各方的势力,帝国在几百年后就战乱四起,分崩离析,从此整个大陆再也没有统一过。
  盛魔时代的生产力极为强大,但破坏力亦然,大量毁灭性的魔法被用于战争,无数城市被焚为灰烬,拥有十几万人口的白塔城也在魔法的作用下整个沉入了地底。
  直到纪元3521年的那场大地震之后,整个地底迷宫被一道巨大的裂隙一分为二,大裂隙也穿过了白塔城的遗址,这座被埋进地底一千多年的古城终于再度回到了人们的视线中。
  但是没有人可以觊觎里面的远古财物,因为随着白塔城一起沉没的十几万居民们,即使连枯骨都已经化为了尘埃,也依旧固执地守护着自己的家园,任何靠近的活物都会被淹没在亡灵的浪潮中。--《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地理篇》
  ***
  几天后,当队伍行进到一处特征比较明显的路段时,一个灰矮人突然停住了脚步:“等等!我认得这里,这条路应该是通往幽暗城的。”
  顿时十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齐刷刷地盯在了菲尔斯的脸上。
  “真是好记性,这条路确实是通往幽暗城的。”被拆穿的菲尔斯一点都不着急,用蛮不在乎的语调说,“不过那已经是大地震之前的事情了,难道你连基本的地理概念都没有吗?拜托,幽暗城在大裂隙的另外一边好不好。”
  那个灰矮人胡子都翘了起来:“我怎么知道幽暗城是在大裂隙的这边还是那边,你们黑暗精灵在地底迷宫横行霸道那么多年,靠近幽暗城的灰矮人从来就没有活着回来的。”
  “请用‘他们’,谢谢,我又不是黑暗精灵。”自从抱上了法师的大腿,菲尔斯的气焰已然嚣张了许多。
  肯特制止了这种毫无意义的争执:“好了,大裂隙到底还有多远?”
  菲尔斯说:“快的话今天到,慢的话明天到。”
  圣殿骑士罗勒阴郁地说:“你昨天就这么讲了。”
  “啊,不高兴先生今天又不高兴了,不过你总得体谅一下一个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的人偶尔失灵的距离感吧,至少我敢肯定这条路就是通往大裂隙的,并且我们已经很接近了。”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蝙蝠娜塔莉飞回了法师的肩上,法师拿出一条小鱼干奖励给她,接话道:“不是接近了,我们已经到了。”
  他的指尖出现一个光球,沿着通道向前飘去,来到了火把照不到的地方,众人看到他们所走的这条通道再往前百余米左右就被拦腰截断,触目所及,只有一片漆黑的空旷。
  光球又往前飞了很远,他们才勉强看到了一点点对面的悬崖峭壁。
  ***
  漫长的旅途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队伍在通道的尽头扎了营。圣殿骑士长肯特和埃文德尔商量着怎么前往他们真正的目的地--白塔城,佣兵队长则安排着营地守卫的顺序,雇佣协议里可不包括爬到那个据说全是亡灵的城市中去,所以他们会在营地等着圣殿骑士和法师归来,再护送他们返回地表。
  佣兵们做饭的时候,埃文德尔就坐在一块离断崖很近的碎石上,膝盖上还放着那本大书,思索着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地底裂隙这样的奇观。
  菲尔斯凑了上来,指着黑暗中的一个方向问:“你能看到那里的人吗?”
  对面的崖壁上,一个黑衣黑甲,肤色也漆黑如墨的黑暗精灵正悄无声息地沿着岩壁移动,他攀爬的姿势就像蜘蛛一样自然又熟练,连一颗微小的落石都没有碰下来。
  埃文德尔都没有抬头看一眼:“我看不到,但是娜塔莉能。你朋友?”
  “不,那是幽暗城的斥候。”菲尔斯在他对面的地上坐下,“他们有专门的岗哨盯着大裂隙这边的动静,黑暗精灵一直都掌握着我们的行踪,而且他们都非常擅长攀岩和偷袭,你得警告佣兵们时刻警觉才行。如果我去跟他们说,他们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埃文德尔不置可否,而是合上了书本说:“我们已经到了大裂隙,你的任务也完成了,想走吗?”
  菲尔斯不解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我可以放你走,只要下次你别跟着‘血蜘蛛’的人再来刺杀我,你就不用死。”
  菲尔斯一时拿不准对方到底是什么意图:“可是……为什么呢?”
  “我要和圣殿骑士们下去白塔城,不能带你一起去,把你跟这些佣兵们留在一起我也不放心,其实杀了你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我一贯不会亏待帮过我的人,既然你乖乖地给我们带路,我就放你一条生路,就这样。”
  看到对方是真的打算放他走,菲尔斯反倒急了:“可我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去,‘血蜘蛛’的人是不会放过我的。”
  “这种谎话留着骗骗那些佣兵和圣殿骑士还行。”埃文德尔面不改色地拆穿了菲尔斯的谎言,“你可能有你自己的理由,不想完全说实话,我也不逼你,但是你在有机会离开的时候还非要留下来,我就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企图了。”
  “……是的,我先前稍微说了那么一点点谎,因为真话有的时候比谎言更不容易让人相信。”菲尔斯说,“‘血蜘蛛’里确实有很多人看不惯我,不过他们想弄死我还没那么容易,是我自己不想再跟他们这么混下去了。就算我这次逃回去了又能怎么样?无非是继续被指派下一个暗杀任务,活下来了,就去纸醉金迷一阵,然后再去执行下一个任务,直到哪天死在某一次的任务中,这样一眼看得到头的人生,光是想想,都让我觉得无聊透顶。我想脱离‘血蜘蛛’,我想离开地底迷宫,而这点光靠我自己一个人是根本做不到的。”
  “为什么你会想要离开地底迷宫?在幽暗城你至少已经有了立足之地,去了别的地方只怕会过得更惨。”
  “也许是我身上的另外一半血脉在起作用吧,当我第一次跟着队伍出去夜猎的时候,第一次闻到森林、草地的气味,看到头顶的星空,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菲尔斯正要开始煽情,法师就打断他问:“你说的‘夜猎’是什么意思?”
  “啊……那是黑暗精灵的一种风俗,就是趁着夜色到地表去抢劫杀人什么的。”
  “说详细一点。”法师显然对这个风俗颇有兴趣。
  “好吧,既然你对这个感兴趣……每个黑暗精灵在成年礼的时候都要经历一次夜猎,以后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再去几次,一般我们的队伍都是几个成年黑暗精灵带着十几个半大孩子,从那些隐秘的地表出口钻出去溜达一圈,天亮之前回来。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打些山羊麋鹿什么的,如果运气好猎到人类或者精灵,那就是了不起的战利品,尤其是精灵,带着地表精灵的脑袋回来会让整个家族引以为傲,如果能够抓到活口,带回来献祭给蜘蛛女神,更是无上的光荣。”菲尔斯决定把自己的身世拿出来看看能不能博得一点同情,“我就是一次夜猎的产物,有兴趣听听我的身世吗?”
  埃文德尔支着下颚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生下我的那个女人,是黑蔷薇家族主母的女儿,名叫杜丽斯,黑蔷薇家族曾经是幽暗城里的第四家族,地位很高,主母正值壮年,杜丽斯本来是并不受宠的次女,可她第一次参加夜猎就成功地伏击了一支精灵巡逻队,杀死了四人,还活捉了一个精灵回来,主母非常高兴,大大地赞赏了她。她的姐妹们嫉妒得要死,而她自己得意得简直要上天,决定在献祭之前先‘享用’一下这个宝贵的俘虏。黑暗精灵在这方面有的是手段,你懂的,她下药强`奸了那个倒霉的男精灵,并且当做谈资到处吹嘘。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以为是哪个侍父的种,毕竟她强`奸精灵就那一次,跟侍父们却是夜夜笙歌。”
  埃文德尔又打断道:“我看到一些古籍上说黑暗精灵是典型的女尊社会,侍父虽然是主母的男宠,但是同时也要服侍主母的女儿们,除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以外,这是真的吗?”
  “基本上是这样的,不过有一点--就算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想玩点刺激的,侍父也只能服从。”
  “这可真是……真是匪夷所思。”连埃文德尔这么博学的人都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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