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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粥粥

  晚会如约举行,郑平洲果然没有迟到,他作为青年导演代表的致辞结束后,独自下台绕到最边上的那一桌,找到了江远。
  其间,他感到眼前一闪,不由微微蹙眉,下意识朝右侧看去,却又什么都没瞧见,只好作罢。
  江远也是个青年导演,只是名声没有郑平洲这么响亮,和郑平洲合开了一家工作室。除了郑平洲算是他的好友,圈里目前没什么人认识他,他就独自坐在最边上,当个吃瓜群众,倒也乐得自在。
  舞台中央的灯光很亮,但两侧光线很是昏暗,江远支着下颚扫了眼郑平洲,凉凉道:“你今天涂的这个颜色也太红了。”
  郑平洲刚坐下喝了口温水,听了这句风凉话,水差点喷了江远一脸:“什么口红,我根本没抹!我今天赶来得太晚了,没时间化妆,连粉底都没上。”
  他说完,又怕江远冤枉他似的,在脸上狠狠搓了几下,在江远面前展开手——那只手套上干干净净,的确半点粉痕都没有。
  江远没心没肺地咧开嘴一乐:“你跟我解释什么?我又不是网上那群成天对你犯花痴的小姑娘。”
  郑平洲怔了一下,反应过来他这是中了江远的套,冷着脸骂了一句无聊,便不再同江远搭话。
  在娱乐圈里,成名的导演大多都算得上是“位高权重”,在圈内地位不低,无论是演员还是制作人都不敢轻易得罪,但真正在人气不输明星,且追捧者众多的导演,郑平洲倒还真算得上是第一个。
  原因无他,一张脸就足够了。
  郑平洲在大学中就是有名的校草了,但他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里,是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年轻人是很常用微博的,郑平洲将毕业作业之一的微电影发到网上去,以留作纪念,却意外火了起来。一次次转发中,这个视频的播放量竟然破了百万,接着在一个月内又破了五百万,还上了两次热搜,微电影里的演员也涨了一波粉,而郑平洲何许人也,也成为了网友最想探究的谜。
  他们学校的一位师妹,将偷拍郑平洲的照片发到了网上。那张照片里,郑平洲在后排靠窗的连座上翻阅材料,午后阳光从窗子里探出手来,将一把细碎璀璨的光洒在他的金丝边眼镜上,衬得他眉目生辉。他的整张脸在过强的光下显出一种朦胧迷离之感,唯有鼻下一点朱色,艳得叫人发痴。
  这张照片又在网上被轮转了起来,接着评论里又有更多人替郑平洲“爆照”,最后那条微博被转发了几十万次,郑平洲的微博号也从关注者寥寥,暴涨至一百多万粉丝。
  很多人来找郑平洲合作,想借此热度让他执导一部真正的电影,但郑平洲统统拒绝了,两个月后,他就飞去美国深造。二十四岁回国的他,终于执导拍摄了第一部电影《七月夏》。
  《七月夏》是部叫好又叫座的电影,郑平洲的处女作票房就卖了近千万,还被拿去送审,且进了主竞赛单元,这无疑让郑导重新走回了人们眼里。
  喜欢郑平洲的粉丝,都是始于颜值,忠于才华的。
  这事说起来,让郑平洲也挺纳闷的,他自己都搞不懂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关注他,但他并非将这些琐事放在心上的人,纳闷了一阵也就索性不再去想,还像从前一样在微博上发些分享。只是有一件事令他头痛——就是他的评论区,常有些人的发言让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哥哥我可以”“想给你生猴子”已经是最常见的了,还有些评论和私信,只读了两个字就足以让郑平洲面红耳赤,到最后他也就索性装作看不见了。
  直到他的工作室里陆陆续续收到各种礼物和信件,郑平洲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网上有人自发地形成了后援会,名字叫“苹果粥”,而他也是搞了很久才明白什么叫站子,网上一些人又为什么喊他粥粥、粥哥。
  郑平洲每每想到此,就倍感头痛,就连他家里的二老平日都顶多唤他平洲,从来没人叫过他粥粥这种昵称,是以他每次看到都觉得浑身发寒。
  江远逗了郑平洲两句,郑平洲就跟没听见似的,摆着张冷若冰霜的脸。江远也跟了郑平洲一段时间,知道他这人的脾性,干脆也不再招惹是非。等晚会结束的时候,江远和郑平洲一起退场,下了停车库,刚出电梯,就见不远处有人提着亮闪闪的鱼尾裙跨上车。郑平洲不由多看了两眼——倒不是因为那女星,而是她上的宝蓝色跑车,他总觉得很眼熟似的。
  江远见着郑平洲一直向某个角落里盯,目光一扫,就认出来那是近来很火的小花钟千千,抬起胳膊捅了捅郑平洲,压低声音道:“怎么老盯着人家看?没想到你还挺八卦的?”
  郑平洲收回目光,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多做思索,对于他来说,他对除了周渺以外的人,都提不起太大的兴趣,于是淡淡道:“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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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周渺是被他秘书的电话吵醒的,昨夜喝了太多的酒,最后几乎是被梁嘉言拖出来的。但梁嘉言那个狗东西,竟然就把他带回办公室里,什么都没收拾就走了,任自己歪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睡了一整夜。
  不过这事说起来梁嘉言倒是有些冤的,昨日将醉醺醺的周渺从静时轩带出来,本想赶紧把他送回家里,让他家那位照看着,没想到周渺死活不干,非说不回去。梁嘉言头疼地问,那要去哪?醉鬼嚷嚷着,除了家哪里都可以去。梁嘉言思虑再三,觉得带他去哪都不合适,只好决定把人丢在办公室里。
  周渺爬起来,顿觉全身上下都在叫嚣着酸痛,他咬着牙活动了几下,骨缝间传来的细微轻响,让他糟糕透了的脸色又白了几分。周渺看了下时间,已经是接近中午了,他一脸倦容地去洗漱,然后换上了备在办公室的西服,照例往衣服内侧喷了些古龙水,然后打电话叫秘书给他送杯咖啡进来。
  秘书端着杯现冲的黑咖啡进来,又将下午安排的会议事项一一汇报,周渺垂下眼盯着黑色水面上倒映的人影,觉得头脑里好像是闯进一只马蜂,此刻正在他头骨间乱撞,叫他头痛难歇。但好在他还记得与郑平洲的约定,轻声开口:“下午四点以后的活动都取消,我今晚有约。”
  他曾经错过了一个约定,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约定,以至于他错失了抓住一颗心的最佳时机。
  周渺此人,向来行事潇洒,在他眼里,错便错了,总纠结于过去没什么意思。但他生平为数不多的后悔之事,却件件都和郑平洲有关。
  “好的,周总。”秘书翻了翻手里的文件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周总,今天上午金桂坊打了电话来,说是您订的镯子已经打好了,需要我去取来吗?”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
  周渺五点的时候就到家了,他特意收拾了下自己,然后在客厅里等人回来。等郑平洲五点半到家的时候,就见周渺闭着眼靠在柔软的沙发上,也不知睡着了没有。郑平洲下意识地放轻脚步,像只猫儿一样蹑着手脚走近了,想要借此机会仔细瞧一瞧他的周哥。
  然而就在此时,周渺不安稳的梦境恰巧碎了,他猛然睁眼,对上了近在咫尺的一双美目。
  他刚睡醒,头脑还迷糊着,还以为自己是梦里十七八岁的光景,不由弯起眼笑了笑,声音温柔得像是个未经风霜的少年:“平洲。”
  郑平洲像是只被抓到尾巴的猫,耳根立时就红了,他直起身子,欲盖弥彰地重重咳了一声,冷冷的声音里,有着不易被察觉的颤抖:“醒了就快走,别让他们等急了。”
  “哦。”
  周渺摸了摸鼻子,跟在郑平洲身后,刚要跨出门去,却一头撞进郑平洲的胸膛——他一直低着头,没看见郑平洲突然转了身,以及那黑透的脸。
  此时他尚未察觉到自己的处境,于是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小声嘀咕着:“干吗不走了?”
  郑平洲眉眼沉沉地压了下来,似是风雨欲来:“你昨天晚上,是去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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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郑:他又和哪个狗男人出去鬼混了!呜哇哇哇我好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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