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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换个活法

  稀里糊涂在牢房里待了这么久,陈林芝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圣诞节的第二天,刑满释放的日子。收拾好东西登记时候,心情才豁然开朗。
  牢房里没镜子,就连洗浴间都没有,主要是怕一帮穷凶极恶的匪徒们,借助玻璃伤人。
  这会儿脱掉囚服,换好寻常衣物,他盯着镜子观望许久。
  即使一眨眼已经来到这个年代三个月了,陈林芝仍没有适应这幅面孔,带有些络腮胡渣,脑门上有道小伤疤,眼眶较深,鼻梁蛮高。
  看见自己总觉得像是在看陌生人一般,偏偏脑袋里总有声音告诉他,这就是自己本人的模样。
  纠结感随之而来。
  幸好样貌够帅气,身材强壮且年轻,各方面都挑不出差错,所以尽管仍没能适应,却也觉得挺好,跟之前的“自己”相比,大概是赚到了。
  有个词语叫做鸠占鹊巢,眼下的处境大抵就是如此,只不过是以三十多年后的灵魂,占据了这具新身体。
  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黑人狱警,此刻将一个小袋子摆在桌上,告诉说:“你的东西都在这,赶紧拿着走吧,看你记录是第一次进来,下一次再犯事,法官可就不会轻判了。”
  被黑人狱警盯着。
  陈林芝从袋子里拿出一块欧米茄手表,划痕累累,岁月感十足,直接戴在手腕上。除此之外还有烟、火机,以及钥匙钱包。
  打开钱包往里面看,空空如也。
  记忆里,这里面应该还有点钱才对,陈林芝看向黑人狱警,对方好像明白他在想什么,表情挺凶,不耐烦挥手道:“赶紧走!难道想再回去?”
  原先就穷,现在钱包里意外空了,让本就艰难的经济状况,更加雪上加霜。
  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关这么久只想早点离开,陈林芝很识趣地没多说什么,边叹气边将东西装进口袋,叼着根烟缩脖子往外走。
  进来时候是夏天,以至于现在他穿的旧衣服太过于单薄。
  牛仔裤外加黑色短袖,推门出去时候浑身一激灵,颇有些转身回去的念头。
  不过想归想,真让陈林芝再进去,打死他都不乐意。
  一直走到大铁门门口,狱警开门时候陈林芝回头看去,嘴边叼着烟,喃喃自语:“真他娘的倒霉,不是人该待的地方......”
  背阴处的积雪还没全部化掉,围栏里不少曾经的狱友们正放风,王老头估计也在其中。
  陈林芝没看见那老头。
  今早离开前,他答应了帮对方一个忙,很简单,找个人而已。
  前脚刚出来,铁门紧紧关起,发出咔嚓声。
  潮湿的冷风呼呼吹着,太阳光照在身上,几乎感觉不到暖意。
  随手扔掉烟头,他在等人。
  等以前这个自己的老朋友们,过来接自己回去,前几天已经通过电话,说的就是今天。
  抬起胳膊,手表指针一动不动,几个月过去早停了。
  陈林芝没想好往后应该怎么生活,也不确定以前的友情,是不是牢靠到能让人大老远赶来接自己,找个避风处站了会儿。
  侧头时候,发现有位姑娘,正往这边小跑着。
  很快停在他面前,气喘吁吁笑着说:“下错站了,一趟车要等半个小时,你......”
  “挺好。”
  陈林芝记得她。
  在孤儿院一起生活过两个月,后来她被一个挺不错的家庭领养,隔着好几年,又意外遇见,挺乖巧的姑娘,才十七岁。
  以前叫另一个名字,被收养后有个新名字,改成了赵白露,幼年时候只记得爱哭,时至今日长成了小美人胚子,看着就像认真学习、家庭美满的那类人,事实也确实如此,被收养后过得不错。
  陈林芝不同,当初年纪不小,再加上叛逆,几乎没人愿意收留他。
  连看自己都觉得生疏,如今看向这个背着书包的少女,更加宛如陌生人,甚至不知道她怎么会赶过来接自己出狱。
  说完挺好。
  本想客气点,打招呼之类,思来想去也没想到说什么,一时半会儿还难以适应现状,索性就这么站着。
  满脑子搜刮跟身边少女有关的记忆,以为“自己”牲口过,可事实却是并没有,能回忆起的片段就那么些,无非有点好感而已,毕竟认识得早。
  赵白露继续开口,说话时候嘴边冒有白色雾气,她打量完略显窘迫的陈林芝,犹豫道:“我们去巴士站台吧,陪你去买件厚衣服?”
  “朋友说来接我,再等几分钟,钱包被人搜刮干净了,浑身上下值钱的好像就这块表,我住的地方应该有衣服。”
  “我有钱,出门时候专门拿了。”赵白露笑得开心。
  陈林芝见她这模样,很怀疑这小妮子是不是傻。
  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心想难不成就以前那个一事无成,满脑子只想混成大哥的咸鱼,难不成还如此招人喜欢?
  天寒地冻。
  倘若附近有商店,陈林芝不介意情急之下,凭本事吃顿软饭,大不了下次还给她。
  可周围没商贩,何况这少女年纪小,索性摇了摇头:“算了吧,不如直接回家换身衣服......如果房东已经把我东西丢了,那就再说。”
  赵白露正要张嘴,不远处传来声响。
  一辆老旧不堪的出租车,缓缓停在他们身旁,副驾驶座位上,有位肤色略黑,隔着毛衣都能看见壮硕肌肉的年轻华裔,招招手说道:
  “哟,去夏威夷度假刚回来?穿得很凉快嘛!
  快上车,来不及多说了,阿粱好不容易才把他爹的车开出来,赶着回去交班呢!”
  正说话的这位名叫殷蛰,记忆中的死党之一,陈林芝身上的纹身,就是被他撺掇忽悠着一起去纹的。
  开车的阿梁,全名叫做高文梁,父母都开出租车,上学时候就认识,玩了好几年。
  本来不认识,可一见面,陈林芝就会他们有种莫名的亲近感,像是条件反射,涌现出许多记忆。
  都二十出头的人了,谁都没有属于自己的车,哪怕是破二手车,家庭条件全都一般,只有阿梁家里稍微好点,长辈们能够帮衬着。
  陈林芝无依无靠,至于三大五粗、输在个头不高的殷蛰,他父母早年离婚,靠老妈在饭店打工拉扯长大。
  开了车门。
  陈林芝示意,让大老远赶过来的赵白露先上车。
  开车的死党阿梁,忙着赶回家的同时还不忘调侃几句,好奇问道:“从哪拐来的小美女,长得真白,女朋友?成年了没?”
  “是啊,瞧着跟高中生差不多,我劝你还是悠着点比较好,别前脚刚出来,后脚又进去了。”
  殷蛰说道。
  赵白露的耳朵瞬间开始变红。
  陈林芝表情无奈,坦然回答说:“小时候认识的朋友,压根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说实话,他此刻比较头疼。
  毕竟这帮人在他眼里,都处于既熟悉却又很陌生的状态,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所以也谈不上熟络。
  路上聊着天。
  话题无非是牢里怎么样、有没有被欺负,亦或是阿梁和殷蛰介绍最近情况,例如谁谁谁跟谁谁谁结下梁子了,又或是谁谁谁闯出名堂了之类。
  更多时间里,陈林芝都在忙着往车窗外观望,到达旧金山唐人街所在的街区,入眼如同老港片,街边都是商铺和招牌,街道狭窄,人流众多,汽车喇叭声,商贩吆喝声,不绝于耳。
  可以说是热闹,也可以说是乱糟糟。
  身在1984年的旧金山街头,有了个全新的美籍华裔身份,陈林芝只是苦恼与心烦,直到现在也没想通,这怪事怎么会落到了自己头上,偏偏还没法找人倾诉。
  望着车窗外发呆,眼神略带茫然。
  殷蛰转身刚巧看见,乐道:
  “怎么觉得你怪怪的,几个月关傻了?上个月我去你那拿东西,发现房东帮你打包好,丢在了走廊上,我找车搬到我家去了。
  我妈最近跟朋友,一起去太平洋高地区的有钱人家里当保姆,工资比以前翻了一倍,而且还包吃包住挺轻松,你可以先在我家住一段时间。”
  阿梁也高兴,接连按喇叭,嘴里说着:“待会儿直接下馆子,喝点酒庆祝庆祝,估计没其他人了,你这一进去,好不容易积攒些家底,全都扔了回去。不过没关系,你的名气已经闯出去,三哥说了,只要你要,就在赌场重新帮你安排个活。”
  所谓“家底”,无非是指手下小弟。
  其实也就是几个熟人,能带出去撑场子、充门面而已,压根没混出什么名堂,更没那舍得一身剐、游走在刀尖上的胆子。
  说到底还是生活所迫,又不希望安稳本分地找份工作,学门手艺替别人打工,于是才眼红于大哥们吃香喝辣,跟着准备走捷径,自己闯荡。
  不得不说,在这1984年,差别不仅仅局限于生活方式、科技水平等,人们的想法和二十一世纪相比,同样存在较大差别。
  例如在这唐人街,洪门、青帮等等都浮于明面上,不一定就只是打打杀杀,很多时候更像公司,涵盖众多业务,养活了一大帮人,许多像陈林芝这样的年轻人,脑袋一热就想加入进去。
  以前的陈林芝挺傻,也冲动,一门心思要当大佬。
  现在的他可没想过,要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为了讨口饭吃就去替谁卖命。
  打算换个活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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