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41章 前方有马贼
大汉一惊,冷汗直冒,他听出了齐云霄是下了杀心,所以只得老老实实,将事情说了出来。原来,苍云宫不但路途遥远,而且一路之上,危险匆匆,从石头城去苍云宫,要么你有足够庞大的队伍,要么你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否则九死一生。
因为一路之上,会有马贼虎视眈眈,就算好运躲过了马贼,在一些森林之中,到处都是猛兽,稍有不留神,就成了它们嘴里的食物。不过,虽然知道危险,一路之上,仍然有人不断冒险。这些人都是抱有一线梦想,希望自己能够加入苍云宫,从此一步登天。
“小兄弟,去苍云宫实在太危险了,我们还是不要去了吧。”
“怎么你害怕了,难道你不想去看看,传说中的苍云宫,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吗?”
虽然已经决定去苍云宫,但是齐云霄还是想多了解一些,于是问道:“一路上,盗贼的实力怎么样?那些猛兽的实力又怎么样?”
“非常的厉害,一般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特别是一些盗贼的首领,就算一百个普通人,恐怕也对付了一个。而且盗贼心狠手辣,一旦惹得他们不高兴,就可能小命不保。所以,最好还是离他们远点。至于猛兽,那更是可怕,一些猛兽,甚至可以吐出风火雷电出来,只要你挨着,觉得死无全尸。遇到猛兽,就算是苍云宫的人也得小心。”
妖兽!听到能喷火吐雾,齐云霄心中一动,特别是连精彩苍云宫的人,面对这些妖兽都得小心,更让他对妖兽的实力提升了一大劫。原本以为,凭着自己现在的实力,去苍云宫应该不算难事,可现在看来,还是将事情想得太简单。
虽然有困难,但也并不能阻挡他的决心,而且对于这个世界的修炼者,他也异常的好奇。
此去苍云宫,正好可以用这些盗贼,还有妖兽练练手。
顿时,齐云霄身上战意高涨,恨不得马上冲到盗贼前面,和他们较量一番。他就是这样的人,遇到困难,他不会退缩,甚至会主动迎难而上。
一旁,大汉快哭了,他没有想到,这个小屁孩居然不怕死,他已经将去苍云宫的危险告诉了对方,可现在看他的样子,好像还跃跃欲试。他现在算是知道,什么叫着初生牛犊不怕虎了。
虽然齐云霄想去和马贼较量一番,但是并不代表他冲动,最后他带着壮汉,开始用身上仅有的几颗晶钻采集东西。同时,他知道大汉的名字。
大汉叫着马元,从小父母双亡,是附近有名的痞子。不过因为他出手狠毒,而且非常记仇,所以一般人都很怕他,也让他在附近有了一点名气。
平时欺负别人惯了,马元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提到了铁板,暗叹自己倒霉的同时,他的脑子则快速的想办法,怎么才能逃跑,他可不想和一个疯小子去冒险。
几枚晶钻虽然值钱,但也经不住消耗,很快就全部花光了。但是让马元惊讶的是,无论买了什么东西,齐云霄手一招,东西就好像变魔法一般,全部消失不见。
联想到一路之上,齐云霄的表现,他总算觉得这个不大的男孩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甚至开始相信,他有可能真的到达苍云宫。
“小兄弟,你去苍云宫,难道是为了找那个女孩吗?如果是这样,我劝你就不用去了。”
“为什么?”
感觉到齐云霄冷冽的眼神,马元下意思的往后一退,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仅仅一个眼神,就让他害怕成这样。稍微稳定了那颗慌乱的心,他回答道:“苍云宫有一个规矩,凡是进入苍云宫的人,生是苍云宫的人,死士苍云宫的鬼,永远都不可能脱离苍云宫。”
“规矩吗?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不按规矩办事。如果师姐不再里面还好,只要他真的在那里,就算是抢,也要带走她,挡我者,统统踢开。”
苍云宫距离石头城无比的遥远,翻山越岭,长路漫漫。一路之上,马元不断游说齐云霄,劝他“回头是岸”。
转眼之间,三天即过,原来的石头城,早已经消失不见,唯有远方的山岳若隐若现。
“小兄弟,再往前走就有强盗了,这些强盗,杀人不眨眼,可手撕猛虎,生吃人肉,比恶魔还要恐怖,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去苍云宫,回石头城才是明智的选择。”
事关纳兰若水,任马元说破嘴皮,说哭了天,齐云霄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主要,他的目光,始终看着前方。
突然,齐云霄惊讶的看着马元,因为平常这个家伙总是说过没完没了,怎么突然一下就安静下来,就好像见了猫的老鼠。
见齐云霄的目光扫来,马元谨慎的看了一眼四周,然后轻轻的说道:“小兄弟,我们现在已经进入马贼的地盘,接下来必须小心,否者连怎么死的都不知。”
“哦,是吗?那看来我们的运气不怎么样啊。”
齐云霄目光一凝,看向一旁的茂密的丛林,莫名其妙的说道:“各位,我们就两人,不用在躲了吧。”
马元不明所以的看了齐云霄一眼,突然他脸色一变,猛的想起一个可能,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冲刺了他的心间。
马贼!
一想到一群残忍的马贼,挥舞着亮晃晃的大刀杀来,马元只觉得双脚就好像灌了铅一样,想移动一步都难。
又过了些许时间,丛林之中,仍然没有一点风吹草动,马元才微微送了一口气。
“既然你们不出来,那就只有在下将你们请出来了。”
最后,齐云霄的声音变得冷冽,上半身仍然保持不动,一只脚轻轻一点,只见地上的一块小石头,犹如箭矢激射而出,射入丛林之中。
啊~~
一声凄厉的叫声,打破了丛林的安静,几个人影从丛林之中跳了出来。
“五……五个马贼。”
马元只觉得喉咙发干,心跳如擂鼓。五个马贼都异常的高大,其中最高的一人,身高差不多两米五,身上肌肉犹如虬龙。五个人,犹如五座肉山,仅仅站在那里,就给人无穷的压迫。
“将所有的东西叫出来,给你们一个痛快。”
一个马贼酷酷的说道,抢走了人家的东西,然后在让对快痛快的死,好像就是他们最大的恩赐。
“大王饶命,这个小家伙身上有很多值钱的东西,在石头城他就花了数枚晶钻,他的身上肯定还有晶钻。五位大王,在下从小的愿望就是当一名马贼,劫富济贫,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快意恩仇,那才是男人的生活,五位大王,你们就收下我吧。”
马元毫不犹豫将齐云霄出卖,在石头城,看齐云霄人小,身上又有那么多晶石,本想以大欺小,抢一点晶石花花,可却没有想到提到铁板之上。
能够在石头城,混出一点名气,马元也并不是全无脑子,这几天他都想过逃走,可却没有发现合适的机会。然而,现在马贼来了,他马上意识到,或许这就是他的机会!
摆脱齐云霄,同时又成为人见人怕的马贼,有肉吃,有酒喝,有人杀,无聊的时候,还可以抢一个富家小姐玩玩,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一箭双雕,一石二鸟,一想到今后的快乐日子,马元都快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砰!
马元还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事,胸口就传来钻心的疼痛。
“去你大爷的,你以为老子五兄弟是三岁小孩,好骗的吗?快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还有吃的,不管是什么,统统拿出来,否者老子阉了你。”
正当大汉准备给马元再来一脚狠的时候,他旁边的另一个马贼拉住了他。
“小家伙,刚才你是如何发现我们的?”
“对,刚才就是你这个小家伙用小石头打到我的,小兔崽子老子要扒了你的皮。”
一想到自己居然被一个小屁孩伤到了,马贼怒火燃烧,五指张开,蒲扇大的大手,抓向齐云霄。
马贼突然出手,其他的马贼也没有制止,在他们看来,刚才齐云霄发现他们,顶多就是运气好,而且那么丁点大的小屁孩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只是,他们没有看到,在马贼出手的时候,齐云霄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
在马贼手快要抓到齐云霄的时候,他的身体突然一躲,马贼抓了一个空。他刚想再次出手,脚趾以及腹部,就传来钻心的疼痛。然而,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推飞了出去。
看着腾空飞起的马贼,其他几人,长大了嘴巴,铜铃大的眼睛,眼珠子都快凸了出来。那一瞬间,他们的脑子空白,一个丁点大的小屁孩,一拳就将马贼击飞了。
轰隆!
马贼落到地上,地面都颤抖了起来,其他几个马贼也清醒了过来。四个马贼没有害怕,反而眼中凶光毕露。
“兄弟们,这个小屁孩居然敢伤我们兄弟,废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