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18文学>书库>综合其它>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 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112

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112

  这是一次在室外圆亭内召开的大型会议,所以德里总督也在。遂顺便向皇帝提起贝拿勒斯的战事,然后说到昨天牺牲的坎普尔城守大人头上。待阿克巴与群臣缅怀了一番那位忠诚的城守之后,总督把话题转向大明商人姚敬隋......最后,他又把话头扯回让公主停不下口的美食——金银满堂。
  唐轩之与夏枫二人的来历,便一目了然。
  阿克巴生得一脸英气,安珀国王正是亲眼目睹他降服了一头野象,才下定决心归顺。
  他身材不算高大,却异常健壮,右胳膊上紧紧箍着一串五颜六色的臂环。烈日射进圆亭一角,刚好照在臂环上,颗颗宝珠闪闪发光,跟他的肌肉一样,令人目眩。
  此时的阿克巴刚刚与自己的仲父贝纳姆汗决裂,才开始自己坐江山,自己打江山。而那位仲父大人,早已被他软禁了起来。所以,他除了眉间从小就存在的那丝郁结,此时很有帝王之相。
  阿克巴不用说话,只用坐在那里,就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光是这一点,普通男人永远也无法企及吧。当然,普通家庭也无法培养出他这样的气场,从他祖父开始,至他父亲,他已经是第三代君王。该有的抱负,该具备的东西都已具备,他时刻牢记祖训——征服印度。
  阿克巴十三岁丧父,从那时起他就开始征战四方。与他相处时日最长的有两人,一个是仲父,另一个就是奶母。前者教他打仗,后者教他做人。如今仲父差不多成了阶下囚,便只有奶母让他最为放心。
  阿克巴察颜观色,揣度民意的本事,正是来自于那位奶母姬卡。他静静听总督说完,看见其他廷臣都似乎饶有兴趣的样子,牵出一丝笑说道:“看来,大师显灵了。”
  大师,即本教圣人,相当于华夏代表大智慧的菩萨。
  在座大臣只有一半人明白皇帝的意思,而明白的这一半,又有二分之一还在生免除朝拜税的气,装着不懂。最后这话还是要总督大人来说,他道:“陛下英明,臣下认为应该给予嘉奖。那位大明少爷器宇轩昂,必有不凡才能,或许可以助陛下一臂之力。正如陛下所说,他是大师赏赐的礼物。”
  阿克巴对其他装聋作哑之人非常失望,并且刻意显露出来。
  一位老臣生出不好的预感:我们的陛下又要任性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就听阿克巴道出要提升那位大明少爷为莫卧儿荣誉贵族——刹帝利。
  不止于此,既然获得姚敬隋第一手资料的是那个阿拉哈巴德的姑娘,且又是解救外商的功臣之一,也一并奖赏了吧。你们越是反对,我越是要做得过份。
  这位老臣子立即出来阻止:“陛下!请您再斟酌。此事.......”
  阿克巴看着他,那眼神是何其地“舐犊情深”,就差明说:你这个老顽固。
  老臣子可不敢自持身份,最后落得贝拉姆汉的下场,很快软下阵来。其他人敢怒不敢言,他们天天叫嚣着莫卧儿要亡,如今非但没亡,大帝还不费一兵一卒攻下了安珀,即使想怒,也无甚底气。
  于是,阿克巴又在“这件小事”上扳回一程。
  阿克巴下首那位年轻男子,倒是讽刺地笑了笑,与远处的母亲遥遥对视。他的母亲就是姬卡,男子名叫阿德拉姆.卡罕,他与阿克巴一样,受同一个母亲教导长大。若说堂上谁最不服阿克巴,就属他这位乳兄了。
  次日,一队皇家侍卫来到了夏枫所住的内河街,因为此街毗邻恒河支流故而得名,惊得狭窄的街道鸡飞狗跳。
  “车上坐的是印度教的圣庙大祭司。”
  “不会吧,怎么到我们这里来。”咱们这儿可是穆斯.林的“领地”。
  邻居们看见司祭者高举着红色的托盘,里面盛着圣线,以为是哪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惊动大祭司亲自上门为他赐予圣线。后来又见圣线下还有闪着金光的两块庙牌......
  众人交头接耳,无一人知道原因。
  “是好事吗?”
  “应该是吧,没有看见施刑僧。”
  “啊,我想起来了,旁边那位是总督大人。”
  邻居们不明所以,翘首以往。
  最后,他们看见这队人马停在新邻居的院门前。
  “莫卧儿尊贵的客人唐轩之,阿拉哈巴德姑娘夏.枫,请出来受礼。”
  邦克听见这低沉雄浑的嗓音,饶是他再没见识,也知道是久居高位者才能发出来的语调。
  “唐公子,夏枫!”连爬带滚冲进屋。
  ......
  大祭司威严地说道:“请二位跟随我们前往圣庙。”
  好大的阵仗,夏枫和唐轩之见总督大人容光满面,二人对视一眼,“乖乖就范”。
  到了圣庙,夏枫听完一上串的教语,额头被人用手戳得生疼,晕晕呼呼中总算是明白了。从今天起,她就是刹帝利了。虽然只是个荣誉的,但却是知名度最高的,因为她最为特别啊,这可让她以后做事便利不少。阿克巴真够可以的,我夏枫对你服气了!
  而唐轩之,他却拒绝了这个荣誉。理由让人无法反驳,说他有自己的信仰。
  人家只好解释:这是一个身份,只有他获得了这个身份,大帝才好任命他官职。
  没错,阿克巴主提出要他跟着出征襄助。他正求之不得呢,豪爽地表示:身份不需要,官职也无所谓,你们皇帝让我做什么,我义不容辞。
  ☆、第105章 【】
  夏枫点头,原主的生日是秋末,她的生日在农历七月。原主九月就满十二周岁,这样的年纪正是该嫁人的“好时候”,过了十二,就是虚岁十三了,十三十四正是生娃的“好年纪”。夏枫的初潮半年前已经来报道,她无法改变热带地区女性过早的青春期,还在发愁自己今世也长不高......
  见她不说话,唐轩之提醒她:“你有啥嘱咐的没?”
  “你可比我精多了,没啥好嘱咐的。”夏枫想起什么,忙道:“你到了哈兹尔,帮我去拜访一下镇上的古普德太太。如果她需要什么帮助,你又能够解决的话就......”
  “我记住了,需要给钱吗?”唐轩之下意识便这样说,好像她认识的全是穷鬼似的。皇帝赏赐的金姆尔,他一个没带,全留在夏枫处。
  夏枫摇头,告诉他那也是一家刹帝利,只是家里就一老一小两个人,生活上肯定不那么顺心。如果他们收复了失地,最好把卡布尔镇长给杀了,那家伙之前差点下黑手屠村......这一笔笔帐,夏枫都记着。
  “那是当然,那些敲诈过朱掌柜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唐轩之说到这里,发现想单独跟她告别是不可能了。兴味索然,犯贱地叮嘱:我不在,你别乱惹事。然后转身大踏步出门,背影比身边的侍卫们挺拔多了。
  “咱们什么时候惹过事了?都是别人惹我们!”萝呼多愤愤不平。
  夏枫笑道:“哈,别理他。咱们是不是要庆祝一下?”
  娜玛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萝呼多,劝道:“以后你说话注意一点,咱们跟夏枫不一样。”
  ......
  这边正预备庆祝,晚上的时候,总督大人吩咐他的妻子送来了一只羊;紧接着,摸清缘由的左邻右舍们再次上门祝贺。水果呀,牛奶红茶呀,还有数不清的糕点接踵而至,厅里摆都摆不下。邻居们送完东西,当然也不会马上离开,这可忙坏了邦克和萝呼多。
  夏枫的资金都是有计划的,但驾不住大家太热情,挪用二十个卢比,又买回四只羊来,她还为自己偷偷买了一罐米酒。信仰真主安拉的穆斯.林不喝酒,印度教也是不喝的,所以得偷偷的。
  大热天的夜晚,院中点起了篝火,大家载歌载舞,借此机会放松寻乐,同时也拉近邻里距离。德里的穆斯.林,可真会享受。让人心酸的是,明明是为印度教庆祝,但是那四家印度教家庭却只能看着。
  这真不怪夏枫,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条街上里还有他们的存在。而这四家因为“害羞”也没过来,要说开朗豪爽,他们比不上穆斯.林。
  总督夫人的名字有点萌,就一个叠音:莎莎。夏枫称呼她莎莎夫人,她并没有反对,笑说:“我们姐妹俩可以用这样的爱称。”
  好吧,已经是姐妹了。唐轩之那点半懂不半懂的印地语,跟阿克巴的蒙古语如何交流?或许说皇室早就没说蒙古语了?怎么下午他才见过皇帝,晚上总督大人一家竟如此热情......
  羊肉在火架上烤得滋滋作响,娜玛和萝呼多在夏枫的指导下,拿着刷漆的大刷子一遍一遍地蘸上菜籽油,盐,胡椒粉,最后洒上孜然,完事了。简简单单都是纯天然,那滋味实在太妙。
  烤羊肉的香气就是开胃大菜,夏枫给引诱得一块羊腿接着一块羊腿,撑得不行。个个吃得满嘴流油,这样一只羊,前世至少一千块,够八个人吃。可是今天,三十个人干掉了五只,女人还占一半,真行。尊贵的婆罗门是素食主义者,他们不吃荤,不知道少了多少乐趣。可惜,不能一边口撕肉,一边大口喝酒,夏枫觉得她也少了乐趣。
  晚会持续到凌晨,浑身汗透的邻居们才满意散去。夏枫趁此机会,邀请大家后天过来试吃她的统一奶糖。
  当即就有人说,外面已经有统一奶糖卖了,味道非常好。萝呼多一蹦三尺高,叫嚣她们的统一奶糖才是正宗货。惹得众人哈哈大笑,邦克赶紧把她摁下去,埋怨烤羊肉都堵不住她的嘴。
  他们这笑当然是包含善意的,并非嘲笑夏枫自不量力,纷纷表示后天一定前来。
  夏枫目送邻居出门,心说大城市的人一点也不冷漠啊,素质高多了。
  而邻居们却在感慨这个印度教女子太厉害了,待人接物跟个男人似的,真让人佩服。
  夏枫一个人来到楼顶,终于可以像贫民区那些少数教派一样大口罐酒啦。要不要学学李白,与月亮来个对影成三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