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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0章 装穷

  将水妹赶走,雀儿的心里一阵释然。
  她没有因为男人的难受而难受,反而加倍对丈夫好。
  自此,王如意好像得了心病,变得很不开心。
  每天慵懒地下班,慵懒地上班。
  没过几天,就跟雀儿返回县城那边去住,免得在村里睹物思人。
  儿子离开的这半年,王富贵的财产继续以几何倍数增长。
  别管芯片产业,养殖产业,煤矿产业跟海外运输产业,全都特别兴旺。
  总资产已经破千亿。
  但他跟道森的始终没有正面交锋,赚来的钱,全部投入到房地产。
  四周几个城市,一座座高楼正在拔地而起,房产的销售特别火爆。
  海涛跟赵凯两员大将,全身心投入到地产,已经不管工厂的事情了。
  礼拜天,一个天使忽然到来,王富贵的女儿喜凤回家了。
  “爹——!”喜凤欢呼一声扑进父亲的怀里。
  “傻丫头,你咋回来了?放假了?”王富贵慈祥地问。
  “没有,回来拿东西,这才刚过完十一没多久!”
  “又要钱?”
  “嗯。”
  “这次要多少?”富贵问。
  “一千块就行!”
  “给你五千!”
  王富贵十分慷慨,毕竟闺女是自己的小棉袄。
  “谢谢爹,您太好了,啧!”喜凤狠狠亲父亲一口。
  王富贵立刻说:“呀!感动死了,小棉袄就是暖和……!”
  “走了,拜拜!”喜凤拿到钱没停留,直接返校。
  最近她正在上高一,已经十六岁。
  十二到十四岁瘫痪两年,课程落下不少。
  但架不住喜凤聪明,课程全都跟了上来。
  如意跟喜凤,一儿一女是王富贵的骄傲。
  他常常教育闺女,要学会低调。
  不准人知道她是王富贵的女儿,不准跟人打架,不准蛮横无理,更不准仗势欺人。
  因此,喜凤在学校里显得特别平凡。
  冷锋教会她一身过硬的功夫,但喜凤却将功夫全部隐藏。
  不可否认她很美,完全遗传了母亲杜鹃的优良基因。
  刚刚十六岁,二八芳龄情窦初开,正是叛逆的时期。
  而且是c市一中首屈一指的校花。
  好多同学看到她就走不动路,情书跟雪片一样飞来。
  但喜凤从不多看他们一眼。
  走进教室刚刚坐下,旁边的眼镜男同桌说话了。
  “王喜凤,你回家了?”
  “嗯。”喜凤点点头。
  “回家干嘛?”
  “拿钱,伙食费没有了!”
  “你家里真的很穷吗?”眼镜同学问。
  “嗯,可穷了。”姑娘说。
  全班的学生都知道喜凤穷。
  当初转学到c市,学校里交学费,喜凤就说:爹为了让她上学,特意卖一头牛。
  搞得全班学生都很同情她,纷纷掉眼泪。
  上高中的时候,又一次交学费,她告诉大家:爹为了让她上学,又卖一头牛。
  整个学校的男生都想资助她,甚至偷偷为她捐款。
  没人知道她家开的是牛场,她爹喂了几十万头牛。
  更气人的,牛场是只是王氏企业的冰山一角。
  不是喜凤装穷卖惨,而是不想同学们羡慕嫉妒。
  眼镜同学抽搐很久,抬手碰碰她。
  “干嘛?”喜凤问。
  “喜凤,我这儿有五百块,你先拿去花!”
  “我干嘛要你的钱?”姑娘问。
  “我知道你家里条件不宽裕,想帮你,放心,这钱是干净的,我去酒吧卖唱赚来的,就是为了给你花!”
  “啥?你去酒吧卖唱,资助我上学?”喜凤吃一惊。
  “嗯,我没有别的意思,也不用你还,放心拿去花!”
  眼镜同学很文静,脸很瘦,但眼睛特别大。
  如果不是高度近视,摘去眼镜完全是个帅哥呢。
  就是弱不禁风骨瘦如柴,一阵风就能吹走,太单薄了。
  喜凤闻听噗嗤乐了,把钱推回去说:“丁磊,我不需要你的帮助,俺家有钱。”
  原来小男孩叫丁磊,也十六岁。
  他俩的个头差不多,就排在一张课桌上。
  老师之所以让一男一女同桌,是为了课堂纪律,担心他们交头接耳。
  男孩的好心让喜凤觉得可笑。
  “不不不!喜凤,让你花你就花!千万别客气!咱们是同桌,也是朋友!”小男孩的脸红了。
  上高中半年,丁磊对喜凤一直不错,差不多每天都帮她打饭,像个大哥哥一样。
  “还是自己留着吧,我有钱!”喜凤再次将钱推回去,然后问:“你去酒吧唱歌,是为了勤工俭学?”
  “嗯。”
  丁磊的家里也不富裕,爹娘都是打工族。
  但他非常自立,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常常勤工俭学。
  初中到高中,几乎没跟家里要过一分钱。
  “你帮他们唱歌,一首多少钱?”喜凤又问。
  “十八块!”丁磊说。
  “一首歌十八块,两首歌三十六?一晚上唱个十首八首的……就发财了?”喜凤闻听十分惊讶。
  “嗯,我一晚上挣八十块。”丁磊自豪地说。
  “太好了!你能不能带带我,让我也去!我唱歌很好听的,也想勤工俭学!”喜凤哀求道。
  “不行啊,歌厅很乱的,哪儿鱼龙混杂,有不少小阿飞!女孩子去唱歌会吃亏的!”丁磊赶紧拒绝。
  他已经偷偷暗恋上喜凤,当然不想她吃亏。
  喜凤却非常感兴趣:“丁磊我求求你,带我去吧,我想自立,不想依靠爹娘,给个机会呗!”
  发现女孩这么诚恳,丁磊咬咬牙:“好!夜里下晚自习,我带你一块去!”
  “一言为定!”
  果然,这天晚自习过后,差不多八点半。
  丁磊带着喜凤走出小门,背上一把吉他,上去一辆自行车。
  酒吧距离学校不远,也就一千多米,两个人赶到的时候,还不到九点。
  这时候,正是歌厅客人的高峰期,里面有很多人。
  大多在喝啤酒,旁边的台上有架子鼓,还有一个乐队。
  丁磊也是乐队的成员,马上跟他们打招呼“哈喽!大家好。”
  “丁磊,你来了?”
  “今天怎么带一个姑娘,是你女朋友吗?”
  丁磊的脸再次通红,解释道:“别瞎说!这是我同学,也是同桌!”
  喜凤一点都不拘束,纷纷跟他们握手:“几位哥哥好!”
  她的样子特别乖巧,可爱,稚气。把丁磊的哥们弄得十分眼气。
  “卧槽!丁磊,你有这么漂亮的女同桌?那就唱一首同桌的你吧……!”
  丁磊点点头:“好!”
  他轻轻拨弄琴弦,歌厅里马上响起叮叮咚咚的吉他声。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悠扬的旋律,再加上架子鼓的敲击声,喜凤在旁边听得醉了。
  她第一次发现丁磊这么有才,声音也十分动听。
  心头顿时激起一层小波澜。
  会唱歌的小帅哥,对姑娘的杀伤力太大了。
  喜凤马上跟着节奏摇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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