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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存心不良(3)

  “葡萄园有了地皮,有了树苗,接下来他们就可以安心种树了。”陆晓攸道。
  钱不待点头。“恩,等到他们结了果子,咱们就不租地皮了,直接把园子抢回来。”
  陆晓攸惊讶的看着钱不待,什么时候,这位读书教学的先生,心底还可以这么黑啊。
  她连连拒绝掉了,若是真的这么做,那太招人恨了。
  “不不不,等到他们有了果子,咱们论斤买果子。这葡萄园的地皮是咱们的,什么时候都可以拿出来,等到他们经营不下去的时候,咱们给他们一笔钱,再把果子园收回来,做个善始善终吧。”陆晓攸道。
  钱不待哈哈笑了。“我方才就是试一下你,你果然如同我所料,一如既往的心地善良。夫人,你看这样的老板,咱们跟着心里能不踏实吗?”
  钱不待侧过头,微笑着看向郑多福,郑多福顿时明白了自家夫君为何死心塌地跟着陆晓攸做事儿了。跟着陆晓攸,确实很靠谱。
  陆晓攸含羞的红了脸,听着钱不待一次次的夸赞,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钱先生谬赞了。”陆晓攸谦虚了一下,笑道:“那群村民有事儿做了,还闹腾不?”
  “哈哈……不闹腾了,反倒求着咱们去招绣娘呢,他们也看出来了,咱们不会松口,不给他们钱花,他们家的绣娘也不赚钱了,日子不好过了,实在是挺不住了。恰好,你又出了葡萄园的提议,他们有事儿做了,也就不非得留着绣娘们在家了。”
  “恩,我请平安乡的富豪乡绅买下了葡萄园,又买了果树,他们自己去招聘人种植葡萄园。到时候,这群男人们就受制于平安乡的富豪管理了,那就不是我的事儿。我唯一的责任是对绣娘们负责,他们来秀书包,我就给钱,就是这么干脆直接。”
  “高,不得不说这一手太高了。你的性子软一点儿,不适合做一些硬气的事儿。若是那群男人们闹起来,你一个女孩子家的也吃亏。若是他们去跟乡绅闹,只怕会吃不少苦头,也就没有人敢去闹了。”钱不待夸赞着。
  陆晓攸轻佻起了眉头,不得不说钱不待说中了她的心事儿。
  这无忧书包受难,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男人们看她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没有手段,才有胆子欺负她的。说起来,她也不敢跟这群爷们打起来,纵然她有官府的力量,也不敢打。
  为啥呢?
  因为……她心软。
  陆晓攸无奈的笑了,以后她扮上白脸,黑脸的事儿,留给钱不待去做好了。估计,这位教书先生也做不来,毕竟心底都是非常善良的人啊。
  “绣娘的事儿,不要着急招聘。”陆晓攸说道。
  “为啥啊?”钱不待不解的问道。
  陆晓攸道:“他们最初说的理由是绣娘回归家庭,不然就是影响他们家的团结,让他们不得安生。现在呢,我急着招聘,岂不是继续落人话柄?”
  “那你的意思是……?”钱不待。
  陆晓攸嘿嘿的笑了起来,笑容之中多了一份算计。“我们不能有这个把柄,就让他们自己打破这个把柄。他们想让绣娘走就走,想留就留,那我这个老板当成什么了?既然想回来,一,遵守咱们无忧书包的新规定,咱们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书包作坊,不允许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二,既然想回来工作,就托关系吧。咱们要进行人与人推荐入厂的规矩。一个人闹事,推荐人受罚。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想他们总该忌讳一下自己做事儿的随意性吧?”
  连坐,这就让陆晓攸想起了商鞅变法。
  不得已而为之啊,虽然是错的,但是她也没有其他办法。暂时先这么规定,改天有更合适的办法啊,那就再换一下。
  钱不待听了,眼睛一亮,这的确是一个方法。
  以前,他们的绣娘很随意,当时他们也很随意,并没有想要限制绣娘什么。只要秀娘们能按时做出书包,他们收到书包质量是满意的,他们的容忍度就非常的高。
  这次出来问题,他们才发现整个绣娘的集体是非常散的。
  必须要集中,才能让他们有集体荣誉感。
  无忧书包若是倒闭,他们也没有钱花了,手艺卖不出去,也赚不到钱,更要跟无忧书包站在统一战线上啊。
  钱不待点头,从一旁拿起了笔墨纸砚,写下了一些重要指示。看到他的举动,陆晓攸轻轻地挑起眉头,心里暗暗的称赞钱不待有学习精神啊。
  她笑着说着无忧书包接下来的发展,钱不待坐在一旁听着,郑多福听着有趣的时候,也插两句话,这倒是也点睛之笔。
  一行人聊着聊着,夜色更加深沉了。
  在郑多福打了第三个哈欠的时候,陆晓攸无意中看到,回头看了一眼门外,天色实在太晚了,这才将钱家夫妻二人送走。
  钱不待本不想走,他被陆晓攸一个个策略,调动起了内心里事业的火焰。他忍不住想到了未来的美好场景,如何愿意就此离开?
  他想要知道的更多,拿出去实践,争取早一点实践心中的梦,这才是他要的人生啊。
  陆晓攸笑着道她没什么其他想法了,若是钱不待有什么想法啊,可以明天继续说。实在是天色太晚了,她也想休息了。这一番说完,钱不待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了。
  钱家夫妻离开后,宁世秀还没有回过神来。
  这是他第一次围观陆晓攸经商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还有她的想法和未来。从这一夜,他真正意义的明白了陆晓攸是一个多么精彩的女人。
  她有自己的想法,有抱负,有未来,有思想,心底善良……
  太多的赞美说不完,在他的心里,陆晓攸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女人,除了……不会煮饭。
  是的,他也感觉到了陆晓攸的味觉与众不同,煮出来的饭菜,真的不怎么好吃的。但是,只要是她煮出来的东西,他就不忍心拒绝。
  尤其是,看到她兴高采烈地样子,他更不忍心拒绝了。
  他吃了三天,吃到胃疼,不由得想起了自家娘亲煮饭的味道,如出一辙,都是令人痛到了骨子里。倒不是太难吃,只是味道太销魂了。
  这种感觉让他描绘到词语匮乏。
  “小攸姑娘,没想到你竟然是一个小天才。”宁世秀缓缓起身,站了起来,他的目光从陆晓攸身上移开,看向了门外。
  陆晓攸不明所以,他怎么好似逃开了她的视线了。
  她低下头,看着散乱的衣衫,恍然大悟。哦,对了,送走了钱家夫妻后,她觉得闷热,就松了一下衣衫。没成想,这衣衫就乱了。
  她的脸色瞬间爆红了。
  从未在任何一个男人面前,如此衣冠不整。她是从现代来的,衣服虽有些轻薄,但从未衣衫不整过啊。所以,意外的囧了。
  她尴尬的背过身,整理了衣衫,看到衣衫规规矩矩的,这才安心了。
  她道:“时间不早了,早点儿休息吧。”
  “恩。”宁世秀淡淡的回应了一声,随后,耳畔听到了一阵儿细碎的脚步声。
  宁世秀回头,看到的是一个碧绿色长裙的窈窕淑女那美丽动人的背影。一个瘦小的背影,却让宁世秀久久难以忘怀。
  她肩负着无忧书包的重担,瘦小的身材格外的有爆发力。
  她是他这辈子遇到的第一个心动女生,却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不同凡响的女人,她的浑身充满了魅力,在她身边的每一秒钟都格外的让人魂牵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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