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游_第120章
在离开的刹那,他看到了因为预感到什么而匆匆赶来的林溪,原本因为这场胜利而想要给予的挑衅目光在最后时刻终究是没有给出,大概是因为……哪怕阿时不知道,他也不想伤害对于阿时重要的东西吧。
就像,哪怕司掌毁灭,他也从来不想毁掉这些被阿时捧在手心里的世界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卷到这里就结束了,在考虑番外写谁,秦牧白?杨逸?沈哲?
断更十天什么的大家就选择性忽视掉好不好(~ ̄▽ ̄)~
作者君总是会每隔一段时间因为某些莫名其妙的原因比如卡文啊...大姨妈啊...掉坑了书荒啊之类的陷入一种迷の颓废,基本处于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的状态,然后开各种稀奇古怪的脑洞_(:зゝ∠)_
变异者的未来作者君也想象不出,所以就只能写到这一步了,番外应该会是末世前的故事,中心人物大家可以自由地提建议。
以及,再告诉大家两个不幸的消息。
第一、下一卷的大纲还没有出现,暂定的关键词是大巫、荒古、部落、图腾,当然,下一卷没有正式更新前最好别全信;
第二、容与18号的飞机要去西安了,所以,你们懂哒╮(╯▽╰)╭
这一卷的番外会在走之前更新,下一卷大概就要等到容与从西安回来了
第79章 番外·沈哲篇
或许是因为从小生活的那座宅子太过空旷也太过安静了,沈哲一直觉得,自己从骨子里透着凉薄。好在哪怕他的父母再怎么忙于工作也不至于忽视了对唯一一个继承人的教育。那些被请到家中的各界精英,虽然常被年幼的沈哲刺激到甩手就走,但好歹教会了他如何用外表的温雅来伪装内心的疏离。
然而有些骨子里的东西到底难以改变,他的凉薄,在那场声势浩大的葬礼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所有人都以为不过十三岁的他不哭也不闹是被那场夺走了他的父母也几乎夺走了他自己性命的车祸吓到,只有沈哲自己知道,他是觉得好笑。笑那对将他一个人扔在家中不管不顾十三年却在最后用生命保护他的父母,笑那些在他面前假装悲伤和气融融暗地里却斗得你死我活的叔伯。
当最终取得胜利的那个人带着自以为的慈爱走到他面前说要带他回家,以后会好好照顾他的时候,他内心毫无波澜,甚至在那人以担心他触景生情为理由将他送到那个偏僻、落后,除了有着优美的风景、清新的空气以及淳朴的民风外毫无特色的小镇念初中时,他都没有拒绝。
他当然知道,一旦他自己提出异议,就会有不少人愿意“为他出头”,将那位名义上的监护人批判得一无是处,好夺走他的监护权。可是那有什么意义呢?他父母拼搏半生留下的财产,使得此时的他便若小儿捧金于市,赶走了一只豺狼,不过是引来又一波罢了。
反正他从未将那些东西放在心上,而该属于他的,谁也夺不走。
那座小镇的乡间有他父亲留下的度假别墅,他住进去,也不过是从一间大宅子搬到了另一间大宅子,反正,总归只有他一个人。
然后,他以转校生的身份进入了镇上最好的初中。
说是最好,也不过是矮个子里拔将军。
打算毕业了就回家种田、出去打工的学生不在少数,因此若说学风有多么多么好,师资力量是如何的优越,大概也是不会有人信的。更何况,他人生的前十三年,接受的一直是一对一的精英教育。
可是,他倒是觉得挺有意思的。
那些羡慕仰视的目光,那些带着乡土气息的争吵和小把戏,那些在他看来有些可笑的“坏”……
他惯常的伪装总是不容易让人讨厌的,更别提是对这些尚还迷恋王子的小女孩和那些信奉着兄弟情谊的少年。
他并不厌恶万众瞩目的感觉,从他生下来,他就享受着这一切。
可是那天早上,那些人的眼神与议论却让他升起了一丝好奇心。
公告栏上密密麻麻围着的人群在看到他的时候就自动让出了一条通道。他最先看到的,是清秀端正的三个字——江芷安。
这样的名字并不能让他联想到任何人,他虽然轻易记住了与他同班的每一个同学的名字,却并不曾有再多的心思去认识学校里的更多人。
不过,其他人自以为小声的议论倒是让他隐约对这个名字背后的那人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
非婚生子,母亲貌似从事某种色/情行业,胆小、怯懦、沉默寡言,以及,喜欢他?
他看着被粘贴出来的日记上带着青涩懵懂的语句,若这样的话语都算是告白,那么那些不知道拐上多少个弯才能和他扯上一丝半点关系却总是想死命贴上他的同龄人那些暗示就显得直白了。
学校的公告栏只是简单的玻璃橱窗,没有上锁,随便什么人都有动手脚的机会。
而这样的行为,大概也只是某些学生心中的“开个玩笑”吧。
他拉开橱窗,撕下了被张贴出来的日记。
“快早读了,你们还不回教室?”
与这些围观的学生不同,他自然知道,这种所谓的玩笑,很可能造成的是这个名叫江芷安的学生被劝退。尤其像这种乡下小地方的老师校长,对于早恋,以及由那个学生的家庭背景带来的负面印象和他所拥有的财富代表着的地位综合形成的某种观念,绝不会使这件事轻描淡写的过去。
大概是伪装绅士伪装习惯了吧,他并不介意稍稍帮这个仅仅因为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的一语之恩而喜欢上他的女孩一把。至少,这种喜欢远比那些因为他的财富而在他面前献媚的人要单纯的多。
他的话语在同龄人当中一向是有威势的,比起老师,学生总是更容易钦服同为学生的他。
所以,人群因为他的话语而散去。然后,他看到了气喘吁吁跑来的一个女孩。
樊川居士曾以“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来盛赞十三年华的少女是如何的姿仪秀美、体态轻盈。然而,大抵是缺了古时的那种韵味,对于沈哲来说,面前这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他也就勉强能称一句“整洁”。
不是他不想多找些美好的词汇来形容这个貌似情窦初开在他身上的女孩,只是,面对一个明显缺乏营养、发育不良,还穿着一身着实挑战审美的校服的年仅13岁的乡下小姑娘,他实在是无能为力。
——没错,沈哲在学校里广受追捧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由不用穿校服的特权带来的比同校男生更为帅气的私服。不要指望这个衔着金汤勺长大的少爷会委屈自己忍受那种全然不符合他的审美的宛如布袋的白蓝两色校服←_←
如果说日记事件让沈哲和江芷安两人有了一次交集的话,那么江芷安后来为了表示感谢而对他做出的邀请就是两人关系发展的开端。
十多年后的沈哲回想起那件事,还是想不起来,当时年少的自己是出于怎样的一种心态答应了江芷安去她家吃饭。
那样破败、肮脏的小巷,怎么看都不是有着轻微洁癖的他愿意踏足的。不过,或许是难得升起了对所谓家的味道的好奇?才让他鬼使神差地答应了那一次的造访。
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而江芷安则是为了生计小小年纪有着一手好厨艺的小姑娘。
富裕与贫穷,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两人毫无相似之处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然而,那一次的造访,江芷安与她母亲在那般难堪艰苦的处境下彼此间始终扯不断的羁绊却深深地震撼到了他。
他一直觉得灰姑娘的故事永远只会是个童话,可对上江芷安,却在不经意间付出了关注。
大概这世上真的有命中注定这种东西吧,不然,怎么会让两个原本处于不同世界的人发生这样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