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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吾命将休_44

  之后,他才带着换了随从装束的王怜花去了大理寺,到了大理寺,左明出来接待了他,又指派了个大理寺官差给他,说是需要人手就同这人说,谭昭点头,这才拿着令牌进了大理寺牢房。
  牢房还是一如既往地阴暗难闻,王怜花掩着鼻子几步就与谭昭并排行进,谭昭偏头就听到人略带戏谑的声音:“状元郎,我原以为你们朝廷的人武功都不怎么样,今日一见反倒是我着相了。”
  谭昭眼带疑问,王怜花看他有兴趣,反而不说了,提醒他前面带路的狱卒转过来了。谭昭向前看,身边这人又退了回去。
  ……恶趣味啊!
  李寻欢还是和昨天一样,不过他见到谭昭很惊讶,等到谭昭将狱卒挥推,他终于开口:“谭兄,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说……”他话还未说完,眼睛一凛便刺向了站在谭昭身后的王怜花。
  李寻欢向来温和,即便被人找上人比武手段也以促狭为主,可这会儿他站在牢房里,整个人却是锋芒毕露,身上的那点儿文人气质瞬间被削弱得一点儿不剩:“你是谁?”
  好生敏锐,老李这儿子不错啊,王怜花穿着一随从的衣服,这会儿从隐没的黑暗里出来,要不是知道这是老友的儿子,他都有点想抢回去当徒弟了:“小寻欢可真是无情,这多年不见都不认识叔叔了吗?”
  叔叔?!
  谭昭已经不想吐槽武林中人驻颜有术了,上个世界的玉罗刹就是,那时他还有意识,眼睁睁看着玉罗刹脸上的浓雾消散直到显现出一张年轻到不可思议的脸庞,如此他也大概猜到玉罗刹要用浓雾掩盖自己的面容了。
  李寻欢显然对叔叔这个词印象深刻,身上的气息陡然温和了下去,看着王怜花年轻的脸庞,将信将疑地开口:“王怜花前辈?”
  “小寻欢就是客气,叫叔叔就好了。”
  谭昭从李寻欢的脸上看到了四个字——叫不出口,恰是此时去取牢房钥匙的狱卒过来,引着三人进了最里面的问询室。
  李寻欢显然在确认了王怜花的身份后就对他十分信任,明明还挂着牢狱之灾,却还要先转达老父临死前对老友的挂念,王怜花看着年轻,可听完之后眼神露出沧桑,可见他的年纪绝非他所表现出来的年轻。
  [系统,这王怜花到底是什么人?]
  系统:一天获得时间。
  那还是算了,他找个时间问李寻欢照样能知道。
  系统:勤俭持家,宿主请继续保持!
  ……
  谭昭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就像上个世界一眼便觉得陆小凤绝非一般人,这个世界能给他这种感觉的除了李寻欢,便是这位王怜花了。
  都是江湖大佬啊,他心中一叹,终于听到认亲寒暄的两人讲到了正题,只听得王怜花开口:“那日,确实是我将你打晕放在翰林院正厅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一个武功与我比肩的人。”
  李寻欢眼中大骇,脑中已经盘旋了江湖上各位神隐的老前辈姓名,可每过一个他都觉得不可能:“这不合理。”
  王怜花这会儿也坐定,明明上一身小厮着装,身上的狂放却难以抑制地散发出来:“不,这很合理,这个江湖,有人求名利,也有人不求名利不为人所知。小寻欢,你可识得此物?”
  李寻欢和谭昭齐齐定睛瞧去,只见一枚梅花暗器闪着啐毒的冷光。
  第27章吾与汝孰美(六)
  谭昭免费听了一个江湖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盗贼。
  江湖这方天地,自来潇洒恣意,快意恩仇,却也有不分是非黑白,倒人胃口的家伙。谭昭见过将盗窃变成一种艺术的司空摘星,如今也听闻了一个视金钱如命却将生命当草芥的梅花盗。
  梅花盗,成名是在二十年前,那是沈浪沈大侠他爹沈天君声名鹊起的年代,沈天君一手家传剑术无人能敌,可却仍然没抓住这个不见其容的梅花盗。
  梅花盗肆虐江湖却从未有人见过他,他偷过名家秘藏,也盗过富贾财富,从未失手,而每次出手都会留下一枚梅花暗器,暗器淬毒,见血封喉,便有人猜测这梅花盗除了轻功卓绝之外,还有一手好毒术。
  当然这也只是猜测,后来也不知出了什么原因,这梅花盗就销声匿迹了,搞得一众立志捉到他的正道大侠上不来下不去的。当初的仁义庄多少人想抓住他啊,偏偏却抓不住,各个气得牙痒痒,如今竟然又有了梅花盗的消息,估计这江湖上又要热闹一番了。
  “所以梅花盗真的出现了?”
  王怜花点头又摇了摇头:“我又没见过以前的梅花盗,这二十年都过去了,谁知道是不是当初那个。”
  这说了当真跟没说一样。
  谭昭想起面瘫上那两个江湖人,不由开口:“话说,到底是谁传言翰林院有无敌宝鉴的,怎么是个江湖人都知道梅花盗要来?”
  “哎,这个我还真知道。”王怜花轻轻敲击桌面,拿出一张英雄帖:“这是三日前我游历得来的,说是有人不小心得到了柴玉关的传承,上面写明这无敌宝鉴曾被他藏入翰林院的藏,说是天下读书人之所,便是看到了秘笈也不会心动。至于这梅花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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