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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发生什么事了?”秦泽目光一偏,瞧见姚曼兰也在这里,心中大定。
  “大姐!三姐!”一个欢快的声音从从楼上传来,丁凝活蹦乱跳的凑到众人面前,作为一个旁观者,她热情的跟秦泽交代了事情的始末。
  秦泽听完这些事情,看了一眼缩在角落的老头,又看了看那副画。
  哗啦。秦泽才瞄一眼,老头很牛气的直接把画收起来了。
  老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没见过世面,屁大点事情就知道报官。呐,老头我可不是骗子,这位姑娘的确是答对了,一个不错。”
  咻,一两银子朝丁婕丢了过去,丁婕扬手一接,精准的接住了。
  “姑娘。”老头这次很正经的叫她:“老头我还是很好奇,你这个思路是怎么走的!?”
  丁婕看了看周围,又是官差又是路人,心中苦笑。
  若是母亲瞧见她凑这样的热闹,怕是刚刚痊愈又要给气病了。
  然而,不仅仅是老头,连一边看戏的人,甚至是刚刚赶到的秦泽都对这件事情颇有兴趣。
  “大姐!”丁凝的眸子亮晶晶的,充满了好奇:“我也想知道。”
  丁婕瞧了老头一眼,淡淡道:“先生当真要我说?”
  老头:“啧,年纪轻轻的怎么比老头子还啰嗦!”
  丁婕抿唇一笑,道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幅画看似是字谜,实则每一个谜底都有更深层次的寓意,字面上的解法层次极浅,没什么好说的,这幅画的寓意才是重点。
  杜鹃啼血,有为民啼血的传说,诗词的起调就带着一股忧伤绝望的基调。
  第二句有鹄与鹰之选,影掠西东,实则是作画之人将飞鸟冲出时破散而出的碎叶画成了一个自东向西的横排,宛若大雁南飞,雁鸟在南呈点阵,合起来就是鹰字。
  比起鹄,鹰更衬托这份夜色,这是埋葬在夜色中,独属于鹰的野心和霸气,然则鹄字在明令人更容易猜出来,其实是因为笔者或许心怀鹰之野心与霸气,本身却更似鸿鹄,徒有一身洁白,徒有鸿鹄之志,却没能有实现它的力量。
  这是一份隐藏的野心,更是一份隐藏的无奈。
  转折至第三句,顽心童子撩水笑,图中童子玩乐调皮,却有归隐逍遥之意。
  撩水散合鸟,为鸽。众所周知,鸽本身有两个用途,一个是用来传递书信,另一个便是竞翔。结合前文的意思,此刻自然取竞翔之意。
  或许是作者已经找到了接班之人,对他寄予了希望。
  最后一句取鹏字为谜底,也是鹏程万里之意。
  结合图画《顽童夜戏图》,丁婕最后沉默了一下,淡淡道:“作画的老人家的确是有一份顽心,都说老小老小,越是上了年纪的人,便越是像孩童一般喜欢胡闹。”
  听完丁婕的阐述,整个现场鸦雀无声。
  恐怕只有从作画之人肚子里爬出来的蛔虫,才能把作者的意思揣摩的这么清楚!
  也有人希望听到老人的反驳,可是当他们看到嘴巴长得能塞进去一个鸡蛋的老头,纷纷明白过来——这丁姑娘怕是说的分毫不差。
  秦泽的眼睛微微眯起,打量起那个老人。
  在这份沉默中,还是丁婕先开口的:“老先生,我说完了。”
  老头的嘴巴默默地合上了。
  他把画卷抱得更紧了,仿佛是要跟自己吃饭的家伙诀别了一般。
  丁凝兴趣浓厚道:“老先生,我大姐说的对不对,你总要给一个说法呀!莫非你真是江湖骗子!?”
  丁凝此话一出,不少文人跟着一起起哄,的确得给一个说法。
  此时此刻,姚曼兰已经面色铁青。
  但是一种更加奇怪的感觉迎上心头,这种感觉,非常非常不好!
  老头抱着画卷的手终于松了松,声音蚊子似的:“丫头,你居然都说对了。”
  整个大堂连到门口轰然闹腾起来,细细去听,还能听到众人对丁婕的赞许。而在这间文社对面的另外一家棋社的雅间,棋盘上的棋几乎快要布满,明明一直都是不相上下的水平,却因为外面那一阵喧闹,让白子瞬间落为劣势。
  胡子花白的老头比外面那个老头更赖皮霸气,直接扑到棋盘上:“不算不算!是那个丫头的错!都怪她!”
  容烁懒懒的倚着靠背,双手环胸,也从窗户望出去了。
  那个小姑娘正兴致勃勃的看着热闹。
  他分明告诉过她,如果需要有人帮忙,他愿意来,什么忙都帮,哪怕是欺负女孩子。他都表达的这么明确了,她依然没有想过找他帮忙。
  可是现在她还是达到自己的目的了。
  姚曼兰气的快站不稳,丁衍的清白保住了,她大姐的面子也回来了,最重要的是……乾坤听书网
  容烁看了看对面企图藏起几颗黑子的老头,弯唇一笑。
  难道是天意?
  那些抢不走的东西,注定抢不走?
  文社这边的热闹随着官差的疏散,慢慢的降下来了,丁凝以有客招待为由,又提着裙子跑上楼了,秦泽还有公务在身,和丁荃约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便匆匆离开。
  丁荃这次和丁婕出来是为了给丁素准备成亲礼的,没想到路过文社会碰到这种事情。
  就在她们准备离开的时候,那邋遢老头一个健步拦住了两人的去路。
  丁荃下意识的要护住丁婕,丁婕则是伸手拦住她,轻轻摇头示意她不用紧张。
  老头的确没什么恶意,他只是神秘兮兮的凑上来,晃了晃自己手里的画卷:“姑娘,你猜中了字谜。”
  这句话,他是用一种十分庄重的语气说的。
  丁婕不动声色:“嗯。”
  老头倒抽一口冷气:“你……有一千两吗?”
  丁婕:“可以有。”
  老头顿时眉开眼笑:“姑娘,只要你给我一千两,这幅画就是你的,还有特别的神秘大礼!”
  丁荃心里有点拿不准了,这老头到底是神是鬼啊!
  丁婕盯着这幅画,忽然从袖子里拿出两千两的银票:“我给你两千两,画归我,那神秘的大礼,还是您自己留着吧。”
  老头傻眼了。
  丁婕已经卷着画走远了。
  半盏茶后,老头无精打采的回到了棋社的雅间。
  容烁的棋已经下完了,完胜。
  对面的老头气的吹胡子瞪眼,极其不舍的将一张十两银子的银票递了出去。
  看到邋遢老头,白胡子老头哼哼道:“终于卖出去了。”
  邋遢老头有点为难:“先生,那姑娘把画买走了。”
  白胡子老头轻笑:“有点眼光。”
  “可是她给了两千两,说不要那个神秘大礼。”
  容烁很不给面子的笑了起来。
  白胡子老头像是遭受了奇耻大辱似的,连一阵红一阵白,半晌,他莫名其妙的说了句:“这丫头有眼光的过头了啊……”
  丁荃完全没有想到大姐竟然富得流油!
  “大姐,你怎么有这么多钱啊!”
  丁婕面不改色:“攒的。”
  丁荃无语凝噎。
  一家五姊妹,她好像是最穷的那一个……
  话分两头,秦泽倒是没有想到,原本会成为威胁的一块天外飞石,竟然因为一篇热文的力量,硬生生的扭转成了好事。
  那篇文章的影响力已经在盛京城那里起了作用,连他都不得不承认这篇文章有理有据思路清晰,全无文人酸气,更无轻狂戾气,它沉稳的像是一个看透世情的老者所著,却也流淌着一种谜一样的热血在里面。
  飞石并非谴责,而是表彰,这自然让出过不少力的秦泽跟着沾了一份光,他丝毫不怀疑,升迁的圣旨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这是好事,只是随之而来的小麻烦也有。
  这篇文章的笔者一直都是个迷,怎么都找不到人。
  也有胆子大冒认的人出现,可是假的就是假的,再加上朝中那些豺狼虎豹不会让来路不明的人贸然出头,所以这些人一旦走到殿前担下这件事情,在面对圣上的嘉奖之前,就先要面对那群豺狼虎豹的炮轰撕咬。
  不死才怪。
  时间越长,秦泽越是担心。他担心这是有人蓄意谋划的一场阴谋。因为在这场阴谋中,他并未被针对,反而是得到好处的那一方,极其容易被蒙蔽少了应有的警惕。
  如果真的是有人在借这件事情给对手带来好处的同时麻痹对手,那就真的很值得推敲。
  要弄清楚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还得先把那个神秘的人找到才好。
  秦泽本来没想把这件事情交给周世昭,毕竟他不擅长这些,然而这一次他有些想差了。
  周世昭无意间看到了那篇文章,看完之后,他沉默了很久很久,然后直接消失了,几天之后出现,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更加粗糙了。
  胡子拉碴,精神萎靡,眼下乌青。他坚定坚决的对秦泽亮出了自己的拳头——关于这个文章笔者的事情,他要亲自去查,谁要抢这份差事,他就先断谁的骨头。
  秦泽很是淡定的按下他的拳头。
  大婚在即,有人帮忙分担事情,他求之不得。
  于是,周世昭正式的领了这份差事,继续消失。
  二月十二花朝节这一日,圣旨果然抵达四淩城,秦泽屡立大功,实乃国之栋梁,升秦泽为工部侍郎,且命他以一月为期,和新来的官员交接好手头的事务,立刻回京任职。
  这对于秦家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秦朗为此开心的像是自己当了工部侍郎似的,欢天喜地的就把和圣旨一起来的彩礼送到了丁家。
  其实之前秦家二老就准备亲自过来了,但是京城中发生了飞石事件之后,二老打道回府回京观望,一直等到事情平息了一阵子,彩礼才重新送过来。
  这件事情对丁家的影响不可谓不大,家中一个庶女,竟然嫁给了工部侍郎做正妻,说不是真爱都没有人相信,当然,在白将军的身份摆出来之后,人们对真爱的说法保留了几分质疑。
  华氏看着满堂的大红色,越发加紧时间张罗丁素和高家的婚事。且她心里隐隐觉得,丁家留在四淩城的时间,不会很久了。
  丁荃嫁过去之后,必然跟随秦泽回京,灾后重建这件事情上丁家出了不少力气,只要等着丁素和高家的婚事一成,到时候她帮着丁永隽打通几个门路,丁家入京就是板上钉钉了!
  若是能先入盛京商会,塞人进朝廷就更近了一步!即便不做这个四淩商会的回首也没什么可惜的。
  华氏的算盘打得很稳,可是再稳的算盘,也不及这一日的平地一声雷,将整个丁府连带着华氏炸的外焦里嫩,茫然无措。
  早晨,家丁像以往一样早起打扫府内府外,就在开门的那一瞬间,家丁们全都震惊在原地。
  以为白袍老者礼貌的站在门口,身边跟着一个家奴打扮似的老奴,老者身后,沿着小路一路铺排过去的,是十里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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